1、 幼儿园疫情报告工作制度幼儿园疫情报告工作制度 幼儿园疫情报告工作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 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 生工作条例 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 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xx 副组长:张 xx 组 员:各班班主任、保育员 疫情报告员:李 xx 13721705305 疫情排查员:王 xx 疫情登记员:刘 xx 13653939397 xxx 幼儿园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 室,由李晓峰担任办公室主任,电话:8772337。 二、学校疫情报告员
2、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 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 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 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 (如发热、皮疹、腹泻、 呕吐、黄疸等) 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 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
3、 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 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 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 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 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应 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 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 在同一班级,1 天内有 3 例或者 3 天内有多个学生 (5 例以上) 患病、并
4、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 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 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 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 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 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 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胜利路街道办事处教育组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员-学校疫情排查人- 校长-教育组-华龙区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 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 (患者名单、发病日 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或宿管员(2 分钟)学校疫情排查人(2 分钟) 校长组织排查(5 分钟) -胜利路教育组。 (3)有事由校长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学校疫情排查 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