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三项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考核教材系列(第二版)第一章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一章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章培训与考核要点:了解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了解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了解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掌握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 权利和义务;掌握劳动保护相关知识。山西洪洞矿难山西洪洞矿难 死亡死亡23人人我们在思考些我们在思考些什么?什么?面对这样的乱面对这样的乱象,怪胎,我们象,怪胎,我们该怎么做?该怎么做?痛定思痛,警痛定思痛,警钟长鸣钟长鸣煤矿安全煤矿安全习近平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中共中央总书
2、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此高度重视,6 6月月6 6日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日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1 1、习近平指出、习近平指出: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作为。习近平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 2、习近平要求:习近平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将这些事故及发生原因的情况通报各地区各部门,使大家进一步警醒起来,吸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吸
3、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堵塞漏洞、堵塞漏洞、排除隐患排除隐患。3 3、习近平强调:习近平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201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一)强化“红线”意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二)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三)强化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四)强化依法治理,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五)强化治本攻坚,
4、加强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六)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做好安全监管基础工作。(七)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人的不安全行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物的不安全状态喂!有隐患10第一节 安全生产方针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人的生命与健康不受到危害,物和财产不受到损失。因此,“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包括:两层含义:1)人的生命与健康第一:即:“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安全为天安全为天”2)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安安 全全 优优 先先即“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安全优先安全优先”的原则。第一节 安全生产方针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一、
5、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正确处理相互关系: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生产 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益 安全与进度安全与进度 当两者之间发生当两者之间发生冲突冲突时,必须保证时,必须保证安全。安全。即: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即: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u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前提条件。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时刻注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实现安全第一,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必须以预防为主。要不断地查找隐患,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隐患消灭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在萌芽之中。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海因里希法则海因里
6、希法则-1-1:2929:300300:10001000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29次轻微事次轻微事故和故和300300起未遂先兆以及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1000起事故隐患。起事故隐患。启示启示:事故背后有先兆,征兆背后有苗:事故背后有先兆,征兆背后有苗 头。因此,防范事故,必须从征头。因此,防范事故,必须从征 兆抓起,从苗头抓起,从每次的兆抓起,从苗头抓起,从每次的 违章抓起。违章抓起。u综合治理:综合治理:全方位全方位,全过程全过程,多因数预防多因数预防事故事故.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每个人都是-执行者执行者每个人都是-参与者参与者每个人
7、都是-管理者管理者每个人都是-监督者监督者 群群 防防 群群 治治 群群 策策 群群 力力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综合治理方法与指导:综合治理方法与指导:综合运用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人管、法治、技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用,实现安全生产的齐抓共管齐抓共管。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二、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1.1.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十条标准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十条标准(1)企业管理的全部内容和生产的全过程企业管理的全部内容和生产的全过程,
8、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任何决定、办法、措施都必须有利于安全生产。(2)把坚持“安全第一”方针作为选拔、任用、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不重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的干部不是好干部,不能进入各级领导班子。(3)把安全工作纳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承包内容。把安全技措工程、安全培训等列入年度、月份生产和工作计划。完不成安全工作计划不能算完成承包计划,要追究经济责任。(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尽职尽责,并且履行职责好坏定奖惩。二、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1.1.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十条标准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十条标准(5)人、财、物人、财、物优先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人员配
9、备齐全,安全物资保证供给,安全上该花的钱必须花。(6)严肃认真,一丝小苟地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指令和文什。(7)党、政、工、团党、政、工、团一起抓安全上产,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8)领导干部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之间出现的矛盾,坚持不安全不生产。(9)业务保安搞得好,安全教育广泛深入。(10)坚持文明生产,矿井面貌改观,安全状况明显好转,有安全感。三、煤矿工人如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工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要做到以下几点:煤矿工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要做到以下几点:(1)(1)牢固树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的思想。每一个矿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10、”的思想,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自觉以安全生产方针来指导和规范指导和规范自己的行为自己的行为.(2)(2)学法、知法、守法,树立依法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识。学法、知法、守法,树立依法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识。煤矿安全生产必须依法进行,煤矿职工应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懂法、知法、守法,依法从事安全生产,增强安全生产的。三、煤矿工人如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工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要做到以下几点:煤矿工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要做到以下几点:(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11、劳动纪律是由煤矿企业制定的,煤矿工人必须严格执行,认真遵守。(4)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煤矿工人要树立良好的,具有高尚的,忠实,在工作中,既要对自己的安全健康负责,也要对他人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三、煤矿工人如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 煤矿工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要做到以下几点:煤矿工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要做到以下几点:(5)认真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学习煤矿安全认真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学习煤矿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知识和操作技能。煤矿工人要积极参加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熟悉本工种、本岗 位的和。(6)做好劳动保护,避免职业伤害。做好劳动保护,避免职业伤害。煤矿工人特
12、别是井下作业人员,要掌握有关安全装置、设施和生产机械、工具、仪器的性能和正确使用方法,掌握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及职业病防护知识等,在作业过程中做好劳动保护,避免职业伤害。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1 1、法律、法律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由时任国家主由时任国家主席颁布实施,席颁布实施,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如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等。2 2、法规、法规 由国务院根据国务院根据宪法宪法及相关法律制定,由时任及相关法律制定,由时任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
13、颁布实施,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颁布实施,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规范性行政法规。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3 3、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政府颁布实施,员会政府颁布实施,依据本行政区域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符合宪法和法规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只限本地区适用。如省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省煤炭法实施办法等。4 4、规章、规章 由国务院有关部委、省级
14、人民政府在本部门权限由国务院有关部委、省级人民政府在本部门权限内制定,由部门时任首长颁布实施。内制定,由部门时任首长颁布实施。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规范性章程和地方规范性章程。如煤矿安全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5 5、标准、标准 在生产涉及的领域,为规范劳动条件和设施,规范生产作业行为,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维护公众利益,实现安全生产和作业,制定的各种准则和依据。如AQ1025-2006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AQ1028-2006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等。6 6、企业规章制度、企业规章制度
15、由企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用于经营管理、生产管理、人事管理、安全管理等各方面,作为规范企业内部生产活动相关的行为准则。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分析处理制度等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一、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1、立法的目的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就是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就是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安全,促进经济发展。重视和保护人的生命权是重视和保护人的生命权是制定它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它的
16、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2、煤矿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1)煤矿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煤矿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六项:中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六项:从业人员有权 了解其作业场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对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议;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控告。第二节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煤矿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1)煤矿从业人员在
17、安全生产过程中煤矿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六项: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六项:从业人员有权有权 拒绝拒绝违章指挥和强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令冒险作业。n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有权停止作业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离作业场所。第二节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煤矿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1)煤矿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煤矿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六项:过程中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六项: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依法享有工
18、伤社会保险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第二节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煤矿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1)煤矿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煤矿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六项:过程中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六项:从业人员有获得和使用符合从业人员有获得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防护用品的权利。从业人员有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第二节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有以下三项:从业人员在作业生
19、产过从业人员在作业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单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位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2、煤矿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节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有以下三项: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a)掌握本职工作所需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要的安全生产知识,b)提高安全提高安全生产技能生产技能,c)增强事故预防和应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急处理能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本
20、单位安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汇报。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2、煤矿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节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二、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于1992年11月7日起执行。这是新中国成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矿山安全方面立以来第一部矿山安全方面的专门法律的专门法律。为了保障矿山安全,b)防止矿山事故,c)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d)促进采矿业的发展。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二、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建设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21、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二、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3、与煤矿工人密切相关的内容与煤矿工人密切相关的内容主要有主要有:1)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批评、检举和控告。2)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上岗作业。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二、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3、与煤矿工人密切相关的内容主要有与煤矿工人密切相关的内容主要有:3)矿山企业必须对必须对冒顶、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冲冒顶、瓦斯爆炸
22、、煤尘爆炸、冲击地压、瓦斯突出、火灾、水害击地压、瓦斯突出、火灾、水害等危害安全的事故隐等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患采取预防措施。4)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依照刑法刑法有关规定追有关规定追究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5)矿山企业主管人员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依照刑法刑法有关规定追有关规定追究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三、煤炭法煤炭法煤炭法煤炭法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它是中国第一部煤炭法中国第一部煤炭法,是中国煤炭法制建设的里程碑里程碑
23、,为煤炭的生产、经营活动确立了基本原基本原则则,从而使煤炭行业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1 1、立法目的:、立法目的:合理开发利用合理开发利用和保保护护煤炭资源煤炭资源,规范规范煤炭生产煤炭生产、经经营活动营活动,促进和保障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煤炭行业的发展。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三、煤炭法煤炭法2、煤炭法与煤矿工人相关的规定有:(1)明确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2)严格实行煤炭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安全生产煤炭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上岗作业的培训制度责任制度及上岗作业的培训制度。(3)维护煤矿企业合法权益,禁止禁止违法开采违法开采、违章违章
24、指挥指挥、滥用滥用职权职权、玩忽玩忽职守职守、冒险冒险作业作业,以及依法追究煤矿企业管理人员的违法责任等。四、职业病防治法1 1、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四、职业病防治法2、职业病防治法自2011年12月31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四、职业病防治法3 3、立法的目的:立法的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
25、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4、职业病防治法从总 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和附 则 等方面予以法律规定和明确要求。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四、职业病防治法5 5、按照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要求,煤矿企业规定的要求,煤矿企业应做到:应做到:1)充分了解作业环境可能引起的职业病危害,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第二节 煤
26、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四、职业病防治法5 5、按照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要求,煤矿企业规定的要求,煤矿企业应做到:应做到:4)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5)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6)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7)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8)承担违反本法的法律责任。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劳动合同法 自2008年1月1日起实行,是我国首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于第十一届全
27、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2、立法的目的:为了完善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制度,明确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保护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合法权益,构建和发构建和发展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劳动合同法3 3、按照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要求,煤矿企业应做到:规定的要求,煤矿企业应做到:1)依法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建立与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3)承担本法规定的法律责任。4 4、负责部门:负责部门:1)各级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
28、域内的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检查;2)劳动者应充分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承担规定的义务,享有规定的权利。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六、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1、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自2000年12月1日起实行,是我国第一次制定的关于煤矿安全监察制度的行政法则。2 2、制定目的:制定目的:为了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决定,制定本条例。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六、六、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3、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安全监察要实行两项
29、制度:1)监察档案制度。要求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对每次安全监察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应当做详细记录,并签名后归档。2)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四、四、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该规定简称特别规定特别规定该规定共28条,自2005 年9 月3 日起施行。1 1、制定目的制定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发现并排除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落实煤矿安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生产责任,预防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保障职工的生命安职工的生命安全和
30、煤矿安全生产全和煤矿安全生产。2 2、核心内容核心内容 一是构建了一是构建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的责任体系责任体系;二是明确二是明确煤矿预防工作的程序和步骤程序和步骤;三是提出三是提出了预防煤矿事故的一系列制度保障制度保障。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四、四、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3、特别规定:特别规定:(1)特别规定特别规定构建了构建了煤矿生产安全的责任体系,提出了提出了预防煤矿事故的一系列制度保障,列举了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15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并规定存在重点安全隐患的煤矿应立即停止作业,排查隐患。(2)特别规定特别规定规定,煤矿
31、企业应当免费为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职工安全手册。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四、四、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3、特别规定:特别规定:(3)特别规定特别规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煤矿有发现煤矿有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的,都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给予最先举报人或者机构应当给予最先举报人1000元至元至1万元的奖励万元的奖励。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四、四、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
32、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4、明确规定煤矿十五项重大隐患、明确规定煤矿十五项重大隐患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2)瓦斯超限瓦斯超限作业的。(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防突出措施的。(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5)通风系统不完善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6)有严重水患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7)超层越界超层越界开采的。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四、四、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33、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4、明确规定的摸矿十五项重大隐患、明确规定的摸矿十五项重大隐患(8)有冲击地压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9)自然发火严重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设备、工艺的。(11)年产年产6 万万t 以上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双回路供电系统的。(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内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四、四、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34、的特别规定4、明确规定的摸矿十五项重大隐患、明确规定的摸矿十五项重大隐患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执照的。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四、四、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
35、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4、明确规定的摸矿十五项重大隐患、明确规定的摸矿十五项重大隐患(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有以上所列情形之一,仍然进行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提出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50 万元以上万元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煤矿企业负责人业负责人处3 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5 万元以下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简称条例于2007年3
36、月28日国务院第493号颁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执行。1、立法目的:立法目的: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条例体现的基本原则、条例体现的基本原则:(1)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四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则。即事故原因没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
37、过;防范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2)坚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都负有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职责,特别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安全生产负总责。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条例体现的基本原则、条例体现的基本原则:(3)首先需要完善有关程序,为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明确的“操作规程”。同时,还必须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在事
38、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所负的责任。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条例条例规定的事故分级三要素:规定的事故分级三要素:l 人身要素:伤亡人数;人身要素:伤亡人数;l 经济要素: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经济要素:直接经济损失数额;l 社会要素:社会影响;社会要素:社会影响;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事故等级划分:、事故等级划分:条例将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一般事故4 个等级。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五
3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5、事故报告、事故报告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1)进一步落实事故报告责任进一步落实事故报告责任事故现场有关人员;n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n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n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n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有报告事故的责任。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5、事故报告、事故报告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 小时内向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40、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事故的级别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且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不得超过2 小时小时。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5、事故报告、事故报告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 (3)规范事故报告的内容)规范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和事故现场情况;简要经过和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
41、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还应当及时补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还应当及时补报。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5、事故报告、事故报告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 (4)建立值班制度。)建立值班制度。为了方便人民群众报告和举报事故,强化社会监督,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的值班制度,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5、事故报告 条
42、例规定(5)采取应急救援措施: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5 5、事故报告、事故报告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6 6)事故现场保护:)事故现场保护: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六、六、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1、煤矿安全规程
43、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法规体系中一部最重要的安全技术规章,是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具体化。具有强制性、科学性、规范性、稳定强制性、科学性、规范性、稳定性性的特点。2、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是长期煤炭生产经验和科学研究成果的总结,是广大职工智慧的结晶,也是我们煤矿职工用生命和血汗换来的教训,它是煤矿生产普遍适用的行为规则行为规则。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六、六、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3、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了允许行为允许行为、禁止行为禁止行为、必必须行为须行为和采取措施后的行为采取措施后的行为,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同时,它也是认定煤矿事故性质和应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第二节 煤矿安
44、全生产法律法规七、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行规定于2007年12月22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第16号令颁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煤矿企业须按该规定的要求进进行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煤行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煤矿职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应及时矿职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八、八、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规定该规定于2005年7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第
45、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八、八、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规定规定与煤矿工人的劳动安全相关的主要内与煤矿工人的劳动安全相关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容有以下三个方面: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专项经费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章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不得上岗作业。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八、八、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
46、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规定规定与煤矿工人的劳动安全相关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与煤矿工人的劳动安全相关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三个方面: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1)有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配备有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2)有权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有权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检管理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举、控告。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九、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该规定于2005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局长审议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规定主要内容有以下两个方面
47、:主要内容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方面:第一方面:煤矿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要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操作。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九、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规定规定主要内容有以下两个方面:主要内容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二方面:第二方面:1)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特种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
48、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发现煤矿未按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现煤矿未按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责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令其限期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生产经营单生产经营单位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或者骗取安全资格证书位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或者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的,将被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并处最高将被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并处最高3万元罚款万元罚款。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十、十、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该规定该规定于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49、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规定要求:要求:1、防突工作防突工作坚持、的原则。2、突出矿井采掘工作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3、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4、区域防突工作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十一、十一、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 该规定于2009年8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规定要求:要求:1、防治水工作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先治后采的原则;2、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采取
50、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3、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有掘必探。规定的特点:规定的特点:一是对防范重特大水害事故规定更加严格;二是对防治老空水害规定更加严密;三是对强化防治水基础工作作出规定;四是减少了有关防治水的行政审批。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十二、十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该规定于2010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规定确定了:确定了:1、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实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制度;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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