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城市建设用地分类的标准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城乡用地 town and country land指市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以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表2.0.1 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代码codes用地类别中文名称Chinese英文同(近)义词EnglishH建设用地development landE非建设用地non-development land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大类应采用
2、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表A.0.1 城乡用地汇总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m2)占城乡用地比例(%)现状规划现状规划H建设用地其中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他建设用地E非建设用地其中水域农林用地其他非建设用地城乡用地1001.增加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城乡用地分类体系宜兴市域旧版是10大类,46中类,73小类C拆为A、B;取消D、E、T;修正了S、G;微调了R、U类别代码类别名称大类中类小类R36居住用地A91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B511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M3工业用地W3物流仓储用地S52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U
3、410公用设施用地G3绿地与广场用地2.调整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H11城市建设用地共分为8大类、35中类、42小类。R R居住用地调整说明居住用地调整说明中小学用地中小学用地划入划入“教育科研用地教育科研用地”(A3A3)。)。将原来的四级标准调整为将原来的四级标准调整为三级标准三级标准居住用地小类的划分调整:本次修订将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小类的划分调整:本次修订将居住用地小类调整为小类调整为“住宅用地住宅用地”(R11R11、R21R21、R31R31)和)和“服务设施用地服务设施用地”(R12R12、R22R22、R32R32)2 2类,其中:类,其中:“住宅用地住宅用
4、地”(R11R11、R21R21、R31R31)既包括住宅建)既包括住宅建筑用地,也包括城市筑用地,也包括城市支路以下的附属道路、停车支路以下的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场、小游园等用地;等用地;“服务设施用地服务设施用地”(R12R12、R22R22、R32R32)指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指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行政办公用地”(A1)只包含公益性性办公设施用地。“文化设施用地”(A2)仅包括图书、展览、文化活动等公益性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A
5、3)指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等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同时,新增“中小学用地”(A33)小类。“体育用地”(A4)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A5)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指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文物古迹用地”(A7)参考原标准和文物保护法中的相关定义,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且没有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构筑物、遗址、墓葬等用地。“外事用地”(A8)指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
6、施等用地。“宗教设施用地”(A9)指宗教活动场所用地,沿用原标准。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只保留公益部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只保留公益部分)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非公益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设施用地(B1)商务设施用地(B2)娱乐康体用地(B3)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中新增此中类是考虑到当前很多公用设施已经趋于市场化运作,譬如国国土部门已将加油加气站作为经营性土部门已将加油加气站作为经营性土地出让土地出让,又如独立地段的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热、供电等经营性营业网点用地都应从公用设施中进一步剥离。M工业用地:分级与原标准
7、基本一致取消了原标准中列举具体行业分类的做法按环境影响分类,建议参考以下标准执行水大气噪声参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一类工业企业低于一级标准低于二级标准低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二类工业企业低于二级标准低于二级标准低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三类工业企业高于二级标准高于二级标准高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W物流仓储用地:在原标准“仓储用地”的基础上增加物资中转、配送等用地内容。“物流仓储用地”(W)按其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干扰污染程度分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对居住和公
8、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二类物流仓储用地”(W2)(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三类物流仓储用地”(W3)(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U U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供应设施用地”(U1)“环境设施用地”(U2)“安全设施用地”(U3)“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4项中类用地,不包括原标准“交通设施用地”中类。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气候区现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允许采用的规划人均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允许调整幅度规划人口规模20.0万人规划人口规模20.1 50.0万人规划人口规模50.0万人65.065.0 85
9、.00.00.00.065.1 75.065.0 95.0+0.1 +20.0+0.1 +20.0+0.1 +20.075.1 85.075.0 105.0+0.1 +20.0+0.1 +20.0+0.1 +15.085.1 95.080.0 110.0+0.1 +20.0-5.0 +20.0-5.0 +15.095.1 105.090.0 110.0-5.0 +15.0-10.0 +15.0-10.0 +10.0105.1 115.095.0 115.0-10.0 -0.1-15.0 -0.1-20.0 -0.1115.0115.00.00.00.065.065.0 85.00.00.00.
10、065.1 75.065.0 95.0+0.1 +20.0+0.1 20.0+0.1 +20.075.1 85.075.0 100.0-5.0 +20.0-5.0 +20.0-5.0 +15.085.1 95.080.0 105.0-10.0 +15.0-10.0 +15.0-10.0 +10.095.1 105.085.0 105.0-15.0 +10.0-15.0 +10.0-15.0 +5.0105.1 115.090.0 110.0-20.0 -0.1-20.0 -0.1-25.0 -5.0115.0110.00.00.00.0调整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通过各
11、项因素对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的影响分析,发现人口规模、气候分区人口规模、气候分区两个因素对于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的影响最为显著。人口规模越高的城市,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越低;同时,由于日照的原因,中国南部的城市比北方的城市用地更加集约。陕西省某市:其所处地域为气候分区现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64.1 m2/人规划期末常住人口规模为50.0万人对照表4.2.1,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取值区间为65.0-85.0 m2/人,允许调整幅度为0.0 m2/人因此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可选65.0 85.0 m2/人。案例分析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规划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不应小于5.5m2/人。规划人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不应小于12.0m2/人。规划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不应小于10.0m2/人,其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8.0m2/人。o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五大类主要用地规划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宜符合表4.4.1的规定。表4.4.1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 o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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