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法学概论试卷(课程代码00040)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根据法律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的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 A )A一般法和特别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国内法和国际法2我国现行宪法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 C )A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 B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补充C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D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施行时间是( D )A2005年4月27日B2005年6月1日 C2005年9月27日D2006年1月1日4我国最高国家检察机关是
2、( B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5下列不属于行政立法的是( A )A行政许可 B部委规章 C行政法规 D地方政府规章6下列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C )A警告 B罚款 C罚金 D责令停产停业7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是( D )A股东大会 B监事会 C经理 D董事会8下列没有商法典的国家是( C )A德国 B法国 C中国 D日本9下列不属于商法法律部门的是( B )A证券法 B反垄断法 C破产法 D保险法10下列不属于税收特征的是( D )A强制性 B固定性 C无偿性 D营利性11下列不属于我国市场规制法的是( A )A公司法 B消费者权
3、益保护法 C产品质量法 D广告法12被法学家称为现代市场经济各国“经济宪法”的是( C )A财政法 B税法 C反不正当竞争法 D票据法13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属于( B )A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B采用假冒或仿冒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C虚假宣传行为D排挤他人公平竞争的行为14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是( D )A民事诉讼 B仲裁 C行政诉讼 D刑事诉讼15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是( A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人民政府16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不属于刑事诉讼当事人的是( B )A自诉人 B证人 C被告人 D附带民事
4、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17因医疗行为引起患者起诉医疗机构侵权的诉讼,承担主要举证责任的是( C )A患者 B法院 C医疗机构 D医疗事故鉴定机构18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可以( D )A拘传 B逮捕 C没收财产 D拘留19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庭宣判的案件应当在( C )A3日内发送判决书B5日内发送判决书C10日内发送判决书D15日内发送判决书20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 B )A3个月内审结 B6个月内审结 C9个月内审结 D12个月内审结21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被告是( C
5、)A公民 B法人 C行政机关 D其它社会组织22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主要渊源是( A )A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3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事项是( B )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B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C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D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决定24我国现行的确立自然人国籍的原则是( C )A血统主义 B出生地主义C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 D出生地主义为主,血统主义为辅25“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另一国国民的待遇( D )A高于本国国民 B不低于本国
6、国民 C高于第三国国民 D不低于第三国国民26一国领土的组成部分是( B )A领陆、领海、领空 B领陆、领水、领空C领陆、领海、空气空间 D领陆、内水、领空27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下列哪种途径查明?( A )A由当事人提供 B由该外国政府提供C由该外国法院提供D由该外国元首提供28下列不属于确定国际民事诉讼法院管辖权原则的是( B )A遵守国家司法主权原则 B平等原则 C便利诉讼原则 D有效原则29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 D )A国家之间的关系 B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 C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 D涉外民事关系30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 C )A当事人的本国法 B
7、当事人的依据地法C婚姻缔结地法 D婚礼举行地法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1迄今为止,已发现的最早一批奴隶制的成文法律有( ABE )A汉穆拉比法典 B十二表法 C禹刑 D汤刑 E摩奴法典32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包括( CDE )A直接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B体现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C便于人民群众管理国家 D能够保证国家权力的统一行使E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33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包括( BDE )A股东人数具有广泛性 B由定额股东所组成 C设立条件较为严格D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 E兼有资合性和人合性34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BD
8、)A平衡协调原则B维护公平竞争原则C平等原则D责权利一致原则E处分原则35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任务包括( BCD )A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惩罚犯罪分子B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C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D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E教育公民自觉守法,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成文法:成文法是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37人身权:公民或法人所享有的人身权,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或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各种权利。公民的人身权不仅受民法的保护,而且还受其他法律诸
9、如刑法、行政法、婚姻法等的保护。38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为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39物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40国际法:国际法,即国际公法,旧称“万国公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即以国家之间的关系(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间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法律的基本特征。答:(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42简
10、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必须具备的实质条件。答:就结婚的实质要件而言,它包括必须具备的条件(又称积极条件)和不得违反法律禁止结婚的规定(又称消极条件)。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有三项: (1)符合一夫一妻制度; (2)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 (3)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我国则规定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 二、我国婚姻法中禁止结婚的情况有: (1)结婚双方不得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亲属范围; (2)不得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3简述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条件。答:(1)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
11、3)须是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才能实行防卫,不允许对没有参加侵害行为的第二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属)造成损害。(4)防卫不能过当。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述我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适用原则。答:(1)坚持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因为构成案件的事实是客观的存在,对于负有处理案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案件事实是他们必须认识的首要对象。这些事实不以案件关系人的任何一方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意志为转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首先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2)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忠实于法律。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在查明案件事实的过程中,必须遵照法
12、律规定的程序;二是对案件所作的处理结论必须以法律的规定为标准。(3)以事实为根据和以法律为准绳二者作为一项法律适用原则,是相互依存的。案件事实是构成案件本身的东西,所谓法律适用,就是根据案件的事实,运用法律去解决案件当中的问题。所以,离开客观事实,就不可能以法律为准绳,就谈不上正确适用法律。另一方面,离开法律这个准绳,即使弄清了案件的事实,也不能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处理。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45李某与张某是多年未见的好友,一日路上偶遇,二人上前热烈拥抱,李某兴高采烈地打了张某腹部一拳,嚷着:“小子,这些年跑哪儿去了?”话音未落,张某就痛苦地捂着腹部倒在地上,李某连
13、忙将张某送往医院救治,结果张某在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患有脾肿大,因李某击打一拳造成脾破裂而死。张某的家人、同事等均不知其患有此病。问题:(1)李某是否构成过失犯罪?为什么?答:李某的行业不构成过失犯罪。因为本案属于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由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意外事件。(2)对张某的死亡李某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答:李某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因为行为人主观上不可能也不应当预见到其行为的结果,因此不应承担刑事责任。46吴大爷2005年3月因病去世,生前未曾立下遗嘱。吴大爷有一亲生儿子甲,一
14、亲生女儿乙。乙早在2002年因车祸身亡,其后女婿丙一直与吴大爷共同生活,照顾其起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吴大爷还有一名养子丁,丁很早就因工伤丧失了劳动能力。问题:(1)什么是法定继承?答: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进行继承。(2)依我国继承法规定,甲、乙、丙、丁分别是否有继承权?答:甲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乙因在遗产继承之前死亡而丧失权利能力,故无继承权;丙作为丧偶女婿本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而转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故有继承权;丁作为养子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3)本案中,遗产在有资格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应等额分配?为什么?答:在甲、乙、丙、丁之间不应等额分配。在同一顺序中,他们的继承份额一般应该均等,但也应考虑继承人的不同情况和他们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的义务,进行合理的分配。对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人以及生前对死者承担了主要扶养义务的人,应适当予以照顾或多分。因此,丙因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多分,丁因丧失劳动能力应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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