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第三方巡查及相关技术服务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年 月委托方(甲方):市住房和建设局承接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和投标约定的有关内容,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xxx第三方巡查及相关技术服务 项目(以下称为“本项目”)工作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约定如下: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XXX第三方巡查及相关技术服务1.2服务范围:按要求对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进行xxx第三方巡查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1.3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第二条 工作依据 招标文件 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和相关文件第三条 工作内容 按照市住房建设局要求的抽查数量(抽查项目数不低于200项),对在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展XXX第三方巡查,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一)工程内容/服务内容第三方巡查机构(以下简称乙方)作为质量安全监督的补强力量,在现有监管条件下,受市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开展房屋市政工程XXX第三方巡查工作,协助甲方督促责任方整改落实;挖掘提炼总结优秀的管理经验,提出管理和技术建议,提交第三方巡查工作报告。(二)巡查效力1.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直接提出整改要求。2.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报告甲方,提出整改要求。3.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直接报告我市各级建设
3、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出整改要求。(三)巡查方式1.制定项目巡查工作工作方案、检查评价体系。2.对抽查的项目至少巡查一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闭合。3.做好巡查工作记录,分析原因、预警风险。(四)组织架构1.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或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有12年以上工作经验。2. 巡查团队工作人员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3. 巡查团队工作人员的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满足巡查工作要求。第四条 成果及验收(一)每次巡查要有巡查工作记录,每月出具第三方巡查报告书,
4、编写巡查报告(配影像资料)报甲方,报告中明确巡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整改建议。(二)其它相关技术服务成果。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442500.0元(大写:XX万元整),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费用测算:(二)合同价款分三期支付:合同签订后,按合同总金额的40%支付合同首期;前,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合同进度款;合同到期后,甲方组织评价,合格后按合同总金额的40%支付合同尾款。乙方按要求提
5、交相关金额的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30日内支付相应款项。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一)甲方将对中标人提供以下条件:1.指定相对固定人员为本项目的甲方负责人,代表甲方与乙方接洽并负责本工作内容的决策、协调、发出指令和接收乙方的报告。2.确定项目进展期间的各项沟通计划,负责甲方各项要求的下达。3.协调技术指引使用部门及人员、被检查与评价项目参建方等与乙方的配合工作。4.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的技术资料。5.按本合同按期支付咨询服务费用。6.力所能及的为乙方提供咨询服务工作条件。 (二)乙方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2.乙方应保证组建一支由具有丰富的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评
6、价经验所组成的工作团队;乙方应保证咨询团队人员的稳定性,若因特殊原因需临时替换或变更咨询人员时需征得甲方代表的同意。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3.乙方指定固定的有丰富项目管理经验人员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对本工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并接受和贯彻甲方的指示,按时向甲方呈交评价报告。乙方还应指定一名公司高管人员作为项目的总统筹,参加重大会议。4.乙方所提供的建议、请示、报告和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5.乙方应对本项目管理、技术、经济资料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6.乙方应独立完成咨询服务工作;不得接受被检查项目参建单位的礼品馈赠、宴请及其它不当利益,若经甲方查证发生此类不
7、当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移交廉政部门。7.乙方应按照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完成各项咨询服务内。针对工程系统第三方检查评价工作,乙方应提前计划检查评价行程安排,为评价工作做好准备。8.乙方应对现场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检查人员具备识别危险源的能力,规避危险源,保障自身安全。乙方应为每位检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在施工现场如因乙方检查人员违规操作、未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因自身违章和过失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9.充分了解甲方意图和思路,认真研讨工作方案,开展各项工作。10.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应充分考虑甲方评审所需时间要求。11.充分协调
8、内部资源,保证工作质量。1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系统第三方检查评价的公正性,不得随意更改检查原始数据及评分结果。13.协助甲方定期召开总结协调会。14.乙方应积极为甲方的日常有任务和专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第七条 成果权属8.1甲方拥有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包括为售后服务所编制的文件)及相关数据、图纸、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8.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享有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的下列相关权利:利用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用于学术研究,发表论文或著作;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利用甲方已公开的成果对外宣传的权利;8.3乙方保证所提交的全部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文件及相
9、关数据、图纸、资料等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由于使用该等文件或资料所导致的任何索赔或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处理、应诉或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成果至不侵权或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的权利。第八条 保密条款9.1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9.2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成果文件及任何数据、图纸、资料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9.3乙方须以保密方式处理在编制本项目成果文件过程中自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关联机构获得的相关信息、资料、图纸、数据等,或由甲方在履行本协
10、议过程中明确指明为秘密的任何信息,以及乙方因本项目工作内容所直接或间接取得、处理或接触的任何其他资料。即使向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协议的必需范围,且这些人员应接受至少与本条款同等严格的保密条款的约束。未经甲方书面在先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或公开本项目任何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9.4如违反本保密条款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服务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服务费用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的权利。9.5无论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效,本保密条款始终约束双方。第九条
11、合同变更10.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需求变更和进度调整,以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的书面文件为准。10.2乙方遇到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完成时间。如同意延长,则乙方责任期相应延长。10.3若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工作进度延迟,工作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采购人工作需要和项目评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成交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按相应工作阶段支付服务费用。同时,成交人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移交给采购人。10.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项目进度推迟或延误,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完成相应工作,双方经过协商可
12、以进一步约定完成的日期,乙方的责任期也随之顺延。10.5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时,应于确定修改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因以上原因造成乙方返工,工作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计费标准计算未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含10%)时,甲方应按乙方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工作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计费标准计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时,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第十条 违约责任11.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乙方书面催告甲方并给予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履行期限后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要求甲方支付该阶段合同价款每日0.5的逾期违约金,逾期
13、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含30个工作日)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其它: 11.2乙方的违约责任11.2.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11.2.2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各阶段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在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合同总价款的1,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12.1本合
14、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1)非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项目取消的;2)非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项目长期暂停,超过 60 (个)工作日; 其它情形: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终止的,甲方应按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同时负责将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移交甲方。12.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工作成果,延误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2)因乙方工作的错误或遗漏造成成果质量损失,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的; 3)乙方虽如期提交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但连续二次未能
15、通过本合同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验收程序的;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目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任何第三方,且未按甲方的要求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的;5)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担本项目规划范围内与甲方利益冲突的其他城市规划项目,且未按甲方要求回避的;6)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7)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中标人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其它情形:1.乙方在合同服务期间,在合同
16、服务期间,负责巡查的工地,应发现安全隐患而没有发现,或发现后未报告,出现一次3人或以上群死群伤事故的,解除合同。2.乙方在合同服务期间,负责巡查的工地,应发现安全隐患而没有发现,或发现后未报告,出现两次以上1人或2人死亡事故的,解除合同。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终止的,乙方除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应在合同解除通知发出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应同时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并将全部有关资料退还甲方。12.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不审查本项目成果或暂停本项目,延误时间超过 60 (
17、个)工作日;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合同价款超过 60 (个)工作日;3)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终止的,乙方未开始规划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已开始规划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不足或等于一半时,按该阶段合同价款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合同价款的全部支付。乙方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并将全部有关资料退还甲方。第十二条 项目服务条款13.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现场巡查,出具巡查报告,并协助甲方组织与第三方巡查安全管理相关的会议,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乙方还
18、应指定一名公司高管人员作为项目的总统筹,参加重大会议。13.2售后服务内容: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等技术支持。第十三条 合同特殊条款1.乙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2.第三方巡查单位应为现场巡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专用交通工具及现场检测专用设备;3.中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派驻项目负责人,擅自更改项目负责人的扣除项目款10万。4.中标人工作期间,甲方将随时对中标人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发现中标人工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遗漏未报的,每次扣除中标人合同款2万。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的履行或合同本身发生
19、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提交国际仲裁院按提请仲裁时该院的生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 其他条款16.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6.2如发生不可抗力,如行政命令、政策法规、罢工、禁运、战争、自然灾害(如洪水或地震)或其他超出合同双方控制的事件,致使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本合同解除。16.2.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战争、地震突发事件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一方应立即
20、通知对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受影响方应向对方通报受影响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受影响方应每隔7天向对方书面报告一次受影响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受影响方应向对方提交正式报告及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16.2.2发生不可抗力,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由于其中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6.2.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并进行清算,甲方应按照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款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在合同终止日前完成的所有项目文件和相关资料。16.3有关本项
21、目的中标文件、委托书或招标书、投标书共同构成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可相互说明,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进行解释,同一顺序的文件发生矛盾或存在不一致时,应以签订日期在后的为准:1) 合同书及补充协议2) 中标通知书3) 委托书或招标书4) 投标书16.4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来往的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经双方协商认可后,均可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以书面形式做成,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6本
22、合同一式 六 份正本,双方各执 三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_第十六条 名词解释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本合同中的书面文件是指:直接送达的书面文件、通过邮局送达的挂号信或者通过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的文件,以及其他: 。2)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3) 。(以下无正文,下一页为签字盖章页)(本页为签章页)委托方(甲方)(盖章):市住房和建设局地 址: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8楼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_年_月_日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承接方(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_年_月_日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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