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一、预决算制度1、依据预算法,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究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财政预算,预算批复后,未经批准,不得调整。严格预算管理和监督,各部门预算收支必须按照预算科目执行,确保收支平衡;2、决算草案于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规定时间编制,确保收支数额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内容完整,报送及时;3、按照要求,定期公开财政预决算,接受社会监督。二、财务监督、管理、审计制度1、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职责权限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会计同出纳不得兼任,加强控制,账款分离,相互监督。会计人
2、员保管财务印鉴,出纳人员管理现金。会计、出纳要定期、不定期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对账单,保证帐帐、账证、帐表、帐实相符;2、重大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及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执行程序明确,符合会计法及会计制度规定。3、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专款专用,不得虚列支出,不得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各科室及局属单位必须依照会计法规和制度,接受主管部门财务管理,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5、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对局属
3、单位、科室的会计资料、款项收取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局属单位每半年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涉及的政府机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设立大额专项资金及重要经济事项专项审计制度。各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必须按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加盖公章报局存档;6、局属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向局报送财务报表,并编制财务情况说明;对重大项目支出单独说明。三、财务审批、拨付、报销制度1、依据年初预算,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书面报批项目计划及款项,中途不得擅自追加项目金额。批复后依据项目完工审计金额据实拨付;2、各类费用报销单需正规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正规收据。每月定期审核、签字、报
4、销,工资类每月10日报主要领导集中签字,15日前完成拨付;车辆及其他费用每月20日集中报主要领导签字,25日前完成拨付。费用报销单需附项目明细、报告、合同等相关附件。月末最后5个工作日,完成凭证记账、结账及会计报表编制工作,不再办理报销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期末账务处理。四、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市、区等有关规定,进行货物、服务采购活动均需有资金来源,对于无资金预算的采购计划,不予办理;2、物资使用科室、部门必须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买物资请示,并附耗材申报表(注明物品名称、型号、价格、数量)送局办公室上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行办理;3、按要求需自行采购的物资,由财审科会
5、同物资使用部门进行采购,参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办理。4、物资需用计划未批准前,禁止先进货后补采购计划。如遇特殊情况,送物资到现场急用的,由采购人员到现场验收物资,先使用,后办理相关手续。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单位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设备,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设备,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合理配备。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流程进行采购;2、科室根据工作需求购买资产设备时,需提出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财审科,由财审科依据政府采购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组织实施;3、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对购置的资产设备由专人进行验收、登记入
6、帐,并将资产管理的责任明确到使用资产的科室和个人。各科室、部门对占有或使用的固定资产明确责任人,每年盘点一次,确保帐实相符;4、充分发挥各设备的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固定资产使用中的不当损失和浪费。对达到使用年限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严格履行资产报废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同时做好资产减少登记工作。六、局机关在编人员相关业务制度。1、按照人社局要求及时、准确完成在编人员信息修改、工资晋级晋档业务,确保工资发放准确无误。2、每月按时缴存在编人员公积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个人及单位公积金基数,按照在编人员需求及时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3、按照人社局要求及时、准确办理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基
7、数调整业务。4、根据人社局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评定等在编人员相关业务。七、财务档案管理制度1、会计档案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本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2、每年度形成的会计档案,按归档要求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3、会计档案必须设专柜保管,分类编号,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4、会计档案不得出借,如有需要,须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查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八、票据管理制度1、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
8、据;2、票据实行凭证领用,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的领用制度;3、领购票据时,应当提交前次领购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情况及存根,审核无误后方可继续领用并做好登记工作;4、票据实行限量发放,每次领购数量一般不超过本科室6个月的需要量;5、票据使用应按票据号段顺序使用,填写票据时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因填写错误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当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6、资金结算往来票据必须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监管机构核准的使用范围开具票据,不得超范围使用。九、工作餐卡管理制度1、工作餐卡是集中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在机关餐厅的就餐凭证;2、工作餐卡的制作、发放、
9、充值、回收、挂失和补办均按规定流程办理;3、享受财政补贴的工作餐卡,需由编制所在单位给餐卡持有人出具证明、行政关系介绍信、一寸电子版照片;不享受财政补贴的工作餐卡,由现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调离原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按规定及时办理餐卡调出、调入。已退休的工作人员,由单位出具证明办理停卡业务;工作餐卡损坏或丢失,需及时持单位证明,办理挂失和补办新卡业务。十、公务卡结算制度1、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包括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000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2、公务支出发生后,由持卡人在每月20日前向财审科申请办理报销手续。持卡人需取得相应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发票、银行卡签
10、购单及消费小票的收款单位名称、消费事项必须一致。对于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财审科依托公务卡管理系统,在到期还款日前,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公务卡还款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还款不及时造成信用降低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3、公务卡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码,并承担因个人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公务卡有关费用。十一、直属单位降低成本、减少开支管理制度(一)把好人员录用关,严格控制人员性支出1、各单位制定出定岗、定员、定责、定薪方案,报局审批后抓好落实。人员的招聘、录用等要按照本局重点事项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报批,除特殊情况外,各单位要保持全年职工人数相对稳定;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岗效工资(效益工资)标
11、准发放职工工资,严禁杜绝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加班费、福利费、奖金等。除规定工资之外的所有奖金或补贴,均须报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再行发放;3、各单位年工资总额要相对稳定。每年年初,局将对各单位年内工资总额进行核定,如无特殊情况(如经局审核批准的增加人员较多),各单位要比照执行,如超出规定数额,要向局写出书面说明。(二)加强监督审核,严格控制公用支出对购置单价5千元或一次性开支5千元以上的项目要先报局审批;对自筹资金改造、基建工程,须先报请局同意,然后实行招投标。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有计划的安排大额修缮、固定资产购置等支出较大的项目,严格把好客房、工程维修及会议、餐饮服务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的日常支出,
12、对大额、大宗物品要实行阳光采购,切实降低成本加强对重点环节的控制管理,要成立日常督查和成本核算小组,严格控制、监督各类物品采购、入库、保管、出库、加工制作等管理环节,坚决杜绝浪费等问题。(三)加快资金流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负责公关销售及回收账款人员及时将当月的各项会议、餐饮收入报到财务,财务人员及时入账、对账,如实反映当月的收支情况,特殊情况不能当月入账的,要向单位说明原因,挂往来账处理,在上报局的月度财务情况说明中加以备注和说明。(四)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加强财务成本核算要按照权责发生制记账,财务人员要及时为局和单位负责人提报财务收支状况分析说明,提出切实的财务管理建议,为科学合理决策提供依据;认真落实局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定,对各项支出严格审核把关,认真进行成本核算;实行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制度,采购人员、仓库保管、过称人员及前台收银员等众重点岗位实行定期岗位轮换;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各单位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并严格遵照执行,不得设账外账,不得虚增成本和变相加大管理费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收到实效。8 / 8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