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法律知识解析分公司法律部2012年4月9日问题 保险法由哪几部分构成,保险法意义上的保险是指什么?什么是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什么是保险利益?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有哪些原则?什么是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如何履行明确告之义务?什么是超额保险、不足额保险、重复保险、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一、保险法的构成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正,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共8章,187条。一、保险法的构成
2、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二章保险合同第二章保险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节财产保险合第三节财产保险合第三章保险公司第三章保险公司第四章保险经营规则第四章保险经营规则第五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第五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第六章保险业监督管理第六章保险业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八章附则二、什么是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将保险定义为: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第二条将保险定义为: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
3、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二、什么是保险 保险是指商事保险公司通过与投保人订立商保险是指商事保险公司通过与投保人订立商事保险合同,将收取的保险费集中起来,建立保事保险合同,将收取的保险费集中起来,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经济险基金,用于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进行补偿
4、,或对人身伤亡或丧失损失的被保险人进行补偿,或对人身伤亡或丧失工作能力的被保险人给予保险金的活动。工作能力的被保险人给予保险金的活动。保险的实质不是保证危险不发生、不遭受损失,保险的实质不是保证危险不发生、不遭受损失,而是对危险发生后遭受的损失予以经济补偿。而是对危险发生后遭受的损失予以经济补偿。二、什么是保险保险的理解:1、社会角度:分散危险、消化损失2、法律角度:合同三、保险合同(一)保险合同的主体(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保险合同的参加者,是在保险合同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保险合同的参加者,是在保险合同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以及协助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的人。务以及协
5、助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的人。三、保险合同1 1、保险人、保险人第十条第十条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2 2、投保人、投保人第十条第十条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险费义务的人。三、保险合同3 3、被保险人、被保险人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
6、人。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4 4、受益人、受益人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三、保险合同三、保险合同(二)保险合同的客体(二)保险合同的客体1 1、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2 2、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维持保险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维持保险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之一件之一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保险利
7、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三、保险合同(三)保险合同的内容(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1 1、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由法律确认的、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由法律确认的 权利权利和和义务义务。2 2、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常通过保险合同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常通过保险合同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 。3 3、保险条款是记载保险合同内容的条文、款目,是保险合同双方享受权利、保险条款是记载保险合同内容的条文、款目,是保险合同双方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主要依据,一般
8、事先印制在保险单上。与承担义务的主要依据,一般事先印制在保险单上。三、保险合同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
9、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三、保险合同四、保险条款四、保险条款 基本条款与附加条款 法定条款与任意条款 特殊特殊免责条款:免责条款:保险法第十七条。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说明义务。五、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五、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一)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生效和有效的重要条件,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生效和有效的重要条件,主要包括两层含义:1 1、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投保人的资格;投保人的资格;2 2、保险利益是认定保险合同有效的依、保险利益是认定保险合同有效的依据。据。案例按照保险利益原则,下列哪些当
10、事人的投保行为无效(按照保险利益原则,下列哪些当事人的投保行为无效()A A某甲为自己购买的一注彩票投保某甲为自己购买的一注彩票投保 B B某乙为自己即将出生的孩子购买人寿险某乙为自己即将出生的孩子购买人寿险 C C某丙为自己买的新车投保财产保险某丙为自己买的新车投保财产保险 D D某丁为自己与女友的恋爱关系投保某丁为自己与女友的恋爱关系投保五、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五、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 诚实信用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他方不得隐瞒欺诈,必须诚实信用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他方不得隐瞒欺诈,必须善意地、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善意地、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1 1、告知:指保
11、险合同一方签订合同时,就相关事项向对方、告知:指保险合同一方签订合同时,就相关事项向对方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2 2、保证:指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向保险人保证做或不、保证:指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向保险人保证做或不做某一事情,或者保证某种事态存在或不存在。做某一事情,或者保证某种事态存在或不存在。3 3、弃权和禁止反言、弃权和禁止反言 弃权是保险人放弃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弃权是保险人放弃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或保证而产生的保险合同解除权。或保证而产生的保险合同解除权。禁止反言,是指保险人既然放弃自己的权利,将来不禁止反言,是指保险人既然放弃自己的权利,
12、将来不得反悔再向对方主张已经放弃的权利得反悔再向对方主张已经放弃的权利。案例19951995年年8 8月,某花炮厂厂主吴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月,某花炮厂厂主吴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5050万元人万元人寿保险,在投保书职业一栏中,填写了寿保险,在投保书职业一栏中,填写了“商人、工厂老商人、工厂老板板”,指定其子为收益人。,指定其子为收益人。19961996年年9 9月,吴某的花炮工厂月,吴某的花炮工厂因为生产花炮时炸药配方错误造成爆炸,吴某当场死亡。因为生产花炮时炸药配方错误造成爆炸,吴某当场死亡。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吴某投保时对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吴某投保时对“花炮工
13、厂老板花炮工厂老板”的身份没有如实告知,因此决定解除保的身份没有如实告知,因此决定解除保险合同,拒绝赔偿。受益人认为,职业一栏并未注明要求险合同,拒绝赔偿。受益人认为,职业一栏并未注明要求详细到工种类别,因此填写详细到工种类别,因此填写“工厂老板工厂老板”已经履行了如实已经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拒赔无理,并诉至法院。告知义务,保险人拒赔无理,并诉至法院。问:(问:(1 1)吴某是否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为什么?)吴某是否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为什么?(2 2)本案应如何处理)本案应如何处理五、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五、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三)近因原则(三)近因原则 近因是指直接促成结果的原因,效果上有
14、支配力或有效的原因,而并非指时间近因是指直接促成结果的原因,效果上有支配力或有效的原因,而并非指时间上最接近损失的原因。上最接近损失的原因。保险人对以承保危险为近因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承保危险非近因所造成的保险人对以承保危险为近因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承保危险非近因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案例甲于年月日对其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火灾保险,没有投盗窃险,甲于年月日对其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火灾保险,没有投盗窃险,保险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甲家中发生保险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甲家中发生火灾时,有一部分财产被抢救出来放在露天场地,接着又被盗走火灾时,有一部分财产被抢
15、救出来放在露天场地,接着又被盗走 。问:对于被盗的财产保险公司是否须赔偿?问:对于被盗的财产保险公司是否须赔偿?五、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五、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四)损失补偿原则(只适用财产保险)(四)损失补偿原则(只适用财产保险)当保险事故发生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在其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当保险事故发生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在其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含义: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含义:第一,有损失才有赔偿;第一,有损失才有赔偿;第二,损失多少,赔偿多少。(足额保险)第二,损失多少,赔偿多少。(足额保险)六、保险代理人、经纪人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
16、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六、保险代理人、经纪人 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一条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
17、保险合同;(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十)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七、如何履行如实告之义务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
18、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八、超额保险、不足额保险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九、重复保险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19、。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偿保险金的责任。十、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定值保险又称“约定价值保险”,“不定值保险”的对称。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限额的财产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成立后,如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财产全部损失时,无论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是多少,保险人都应当以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价值作为计算赔偿金额的依据,而不必对保险标的重新估价。案例 某甲买了一辆小轿车,向保险公司投财产险,保某甲买了一辆小轿车,向保险公司投财产险,保险合同
20、中确定该车的保险价值为十万元。险合同中确定该车的保险价值为十万元。保险合同认定保险金额为十万元。某天发生保险合同认定保险金额为十万元。某天发生事故轿车全损,保险公司应赔多少?若在事故中事故轿车全损,保险公司应赔多少?若在事故中该车损失八万元,保险公司应赔多少?该车损失八万元,保险公司应赔多少?保险合同认定保险金额为八万元。某天发生保险合同认定保险金额为八万元。某天发生事故轿车全损,保险公司应赔多少?若在事故中事故轿车全损,保险公司应赔多少?若在事故中该车损失六万元,保险公司应赔多少?该车损失六万元,保险公司应赔多少?保险合同认定保险金额为二十万元。某天发保险合同认定保险金额为二十万元。某天发生
21、事故轿车全损,保险公司应赔多少?生事故轿车全损,保险公司应赔多少?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
22、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
23、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
24、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指导意见 12、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存在下列情形的应认定其具有保险利益:(1)对保险标的享有物权;(2)对保险标的享有债权;(3)保险标的系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4)对保险标的享有其他合法权益。财产保险合同中不同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分别投保的,财产保险合同中不同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分别投保的,保险事故发生时,应按照各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分别保险保险事故发生时,应按照各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分别保险利益大小,判断保险人对各被保险人所应承担的保险责任。利益大小,判断保险
25、人对各被保险人所应承担的保险责任。对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的超出自己保险利益范围的索赔对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的超出自己保险利益范围的索赔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指导意见16、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虽违反合同义务,但其能举证证明未增加保险风险或影响理赔处理,保险人以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合同义务为由拒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指导意见17、多个原因造成保险事故,其中有承保风险又有非承保风险的,被保险人主张保险人按承保风险占事故原因的比例或程度承担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指导意见18、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第三者以保险人为被告或以保险人与被
26、保险人为共同被告直接请求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第三者起诉时被保险人尚未向保险人提出直接向第三者支付保险金如果第三者起诉时被保险人尚未向保险人提出直接向第三者支付保险金的书面申请的,视为构成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的书面申请的,视为构成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被保险人怠于请被保险人怠于请求求”,人民法院可支持第三者的请求。,人民法院可支持第三者的请求。指导意见20、责任保险合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协商确定的赔付数额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主张按照协商确定的赔付数额认定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责任而保险人又不予认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指导意见21、被保险人
27、与保险人在诉讼中对保险事故原因或损失有争议的,如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保险事故发生后双方同意由相应保险公估机构或其他中介机构对保险事故原因进行鉴定或损失评估,该保险公估机构或中介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应作为法院确定事故原因和损失的依据。双方对鉴定机构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在诉讼中指定的鉴定机构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应作为确定事故原因和损失的依据。指导意见24、车辆保险中,保险人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未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而主张不予赔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能举证证明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不影响保险事故责任认定的除外。指导意见27、保险合同非格式条款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非格
28、式条款为准;特别约定条款与一般条款不一致的,以特别约定条款为准;书面约定与口头约定不一致的,以书面约定为准。指导意见28、投保单与保险单、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保险单、其他保险凭证的内容为准。但保险人未将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送达给投保人,或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后已提出异议,保险人仍同意承保的,以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记载内容为准。指导意见29、保险合同内容采用多种记载方式或者出现多个落款日期,按以下规则进行解释:(1)时间在后的约定优于时间在前的约定;(2)手写的约定优于打印的约定;(3)如有批单的,批单优于正文;既有加贴批注也有正文批注的,加贴批注优于正文批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29、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
30、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诉讼证据的特征诉讼证据的特征客观性:证据客观性:证据的真实性或确定的真实性或确定性性关联性:必须关联性:必须与特定的案件有与特定的案件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内在的必然联系合法性:必须合法性: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的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形式诉讼证据的种类诉讼证据的种类证据的种类证据的种类分为七类:分为七类:书证、物证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视听资料、证人证言、证人证
31、言、当事人陈、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述、鉴定结论、勘验笔论、勘验笔录录举证责任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谁主张谁举证证”原则。诉原则。诉讼讼案件案件当事人当事人双方对自己提双方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均出的主张,均有责任提供证有责任提供证据。据。4.2 4.2 道路交通事故侵权的归责原则道路交通事故侵权的归责原则和责任主体和责任主体归责原则归责原则p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
32、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责任。p机动车相互碰撞造成损害:机动车机动车相互碰撞造成损害: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责任主体责任主体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驶情形下为驾驶情形下,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33、存在雇佣关系的受雇人实施非雇拥行存在雇佣关系的受雇人实施非雇拥行为,擅自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原为,擅自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则上仍然由车辆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则上仍然由车辆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不存在雇佣关系的其他人擅自驾驶他不存在雇佣关系的其他人擅自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驾驶人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驾驶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出借情形下出租、出借情形下 ,承租人、借用,承租人、借用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和出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和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借人承担连带责任。3.13.1道交法道交法概述概述狭义:指国家颁布狭义:指国家颁布的关于道路交通
34、的的关于道路交通的专门法典。即专门法典。即20032003年年1010月月2828日颁布的,日颁布的,20042004年年5 5月月1 1日施行日施行的的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义:指国家为对广义:指国家为对道路交通进行管理道路交通进行管理而制定的所有法律、而制定的所有法律、法规的总称。法规的总称。道路交通关系道路交通关系 政府在道交管理中政府在道交管理中的职责的职责 公安机关内部及其公安机关内部及其与其他有关机关的与其他有关机关的关系关系 管理者与参与者之管理者与参与者之间的关系间的关系 一般主体在交通活一般主体在交通活动中产生的相互关动中产生的相互关系系
35、一般主体在进行与一般主体在进行与道交有关的活动中道交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关系发生的关系 基本概念基本概念调整对象调整对象效力范围效力范围空间效力:适用于空间效力:适用于我国主权领域范围我国主权领域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车辆在道路以理。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事故,外通行时发生事故,有关部门可以参照有关部门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本法有关规定处理。时间效力:时间效力:20042004年年5 5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20072007年年1212月月2929日修改,日修改,自自20082008年年5 5月月1 1日起日起施行施行。对人效力:境内的对人效力: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
36、、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位和个人 3.2 3.2 道路和道路交通事故道路和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道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于公共通行的场所。道路的范围包括公共通行的道路的范围包括公共通行的整个路面,包括机动车道、整个路面,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隔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隔离带等。离带等。道路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
37、道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构成条件:交通事故构成条件:1 1、涉及、涉及车辆的事件车辆的事件 2 2、由于过错或意、由于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事件外造成的事件 3 3、有人身伤亡、有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后果或财产损失的后果 4 4、过错或、过错或意外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意外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系 3.3 3.3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一般处理程序一般处理程序p交通事故报警、受理。交通事故报警、受理。p出警及现场调查。出警及现场调查。1 1、事故的检验、事故的检验、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
38、日起五日内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通管理部门批准。2 2、制作交通事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同时,作为处责任,并送达
39、当事人。同时,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理交通事故的证据。特殊处理程序特殊处理程序p简易程序。简易程序。p未造成人身伤亡,基本事实及成因未造成人身伤亡,基本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处置:即行撤离,自主协商。无争议的处置:即行撤离,自主协商。p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处置:必须首先撤离现场,离开楚的处置:必须首先撤离现场,离开道路或者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道路或者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p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发生事故的处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发生事故的处理: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理: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
40、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应当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应当接受。接受。4.14.1侵权和道路交通事故侵权侵权和道路交通事故侵权道路交通事故侵权道路交通事故侵权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指行为人不法侵指行为人不法侵害社会公共财产或者他人人害社会公共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权利而应承担的民事身财产权利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它是民事责任的一种责任,它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形式。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行为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因果关违法性、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系
41、、主观过错。侵权侵权道路交通事故侵权:道路交道路交通事故侵权:道路交通事故一般表现为一种侵权行通事故一般表现为一种侵权行为,并且一般既侵害人身权,为,并且一般既侵害人身权,又侵害财产权。因此,道路交又侵害财产权。因此,道路交通事故侵权和构成及责任表现通事故侵权和构成及责任表现形式均适用民法关于侵权的法形式均适用民法关于侵权的法律规定。律规定。4.2 4.2 道路交通事故侵权的归责原则道路交通事故侵权的归责原则和责任主体和责任主体归责原则归责原则p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
42、责任;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责任。p机动车相互碰撞造成损害:机动车机动车相互碰撞造成损害: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责任主体责任主体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所有人自
43、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驶情形下为驾驶情形下,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存在雇佣关系的受雇人实施非雇拥行存在雇佣关系的受雇人实施非雇拥行为,擅自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原为,擅自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则上仍然由车辆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则上仍然由车辆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不存在雇佣关系的其他人擅自驾驶他不存在雇佣关系的其他人擅自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驾驶人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驾驶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出借情形下出租、出借情形下 ,承租人、借用,承租人、借用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和出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和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借人承担连带责任。谢 谢!感谢下感谢下载载感谢下感谢下载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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