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第十一章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第一节第一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风险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风险 第二节第二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损失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损失 第三节第三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费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费用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保障范围保障范围损损 失失风风 险险外来风险外来风险狭义的海上风险狭义的海上风险费费 用用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意外事故一般外来风险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全部损失全部损失部分损失部分损失施救费用施救费用救助费用救助费用续运费用续运费用额外费用额外费用实际全损实际
2、全损推定全损推定全损单独海损单独海损共同海损共同海损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第一节第一节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风险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风险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一、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风险海上风险海上风险1外来风险外来风险2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海上风险海上风险 根据英国英国1906年颁发的年颁发的海上保险法海上保险法规定:海上风险是指因航海所致或航海时发生的风险。例如海难、火灾、战争、海盗、抢劫、盗窃、捕获、禁止以及君王和人民的扣押、抛弃,船员的故意行为及其他类似风险,或在保险合同中注明的其他风险。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广义的海上风险广义的海上风险狭义的海上风险狭义
3、的海上风险外来风险外来风险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意外事故一般外来风险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火山爆发、洪水、浪击落海、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船舱、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储存处所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倾覆、投弃、火灾、爆炸、吊索损害、海盗行为、船长和船员的不法行为、偷窃、提货不着、渗漏、短量、碰损、破碎、钩损、淡水雨淋、生锈、沾污、受潮受热、串味。战争风险、罢工风险、拒收风险海上风险的分类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自然灾害是什么?有哪些?自然灾害:一般是指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它一般是人力无法抗拒的,会造成物质毁损和
4、人身伤害。暴风雨、雷电、海啸、地震、火山爆发、洪水、泥石流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我国1981年1月1日修订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所谓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等。根据英国1982年1月1日制定的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伦敦保险协会货物条款条款规定:属于自然灾害性质的风险有雷电、地震或火山爆发、浪击落海以及海水、湖水、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贮存处所等。海上风险海上风险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自然灾害之恶劣气候:自然灾害之恶劣气候:恶劣气候也称暴风雨暴风雨,一般是指海
5、上飓风、大浪引起船舶颠覆、倾斜造成船舶的船体破裂、机器设备的损坏以及船上货物碰损、碰碎、混杂、包装破裂或是被水浸湿、冲走等。海上风险海上风险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雷电雷电 若云和地面之间电位差增大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发生猛烈的放电现象,这就是雷电。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雷电是指保险标的在保险的有效期内,因船舶货物被雷电击中所直接造成的,或者由雷电引起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如:雷电击中船上桅杆造成倒塌,压坏船舱,致使海水浸入,或者因雷电而引起的火灾等等。海上风险海上风险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海啸海啸 海啸是指由于海底地壳发生变异,有的地方下陷,有的地方上升,引起海洋剧烈震荡而产生巨大波
6、浪,致使货物和船舶受损害或灭失。海上风险海上风险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地震地震 地震是指由于地壳发生急剧的自然变化,使地面发生振动、坍塌、地陷、地裂等造成船货的直接损失或由此引起的火灾、爆炸、淹没等损失。海下发生地震的频率更高,海下地震可引起海面波涛汹涌。海下地震可引起海面波涛汹涌。引起海啸。引起海啸。海上风险海上风险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火山爆发火山爆发 是指由于强烈的火山活动,喷发固体、液体以及有毒气体造成的船货损失,海底的火山爆发也会引起海啸,从而导致航行中的船舶以及所在货物受损。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洪水洪水 是指偶然的、意外的大量降水在短时间内汇集河槽而形成的
7、特大径流造成的船货损失。包括山洪爆发、江河泛滥、潮水上岸及倒灌或暴雨积水成灾使海上航行的船舶及货物受浸泡、冲散、冲毁等的损失。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浪击落海浪击落海 浪击落海通常指存放在舱面上的货物舱面上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海浪的剧烈冲击而落海造成的损失。我国现行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基本险条款不保此项风险,这项风险可以通过附加投保舱面险附加投保舱面险而获得保障。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海水、湖水、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或大型海运箱及贮存处所 这一风险指由于海水、湖水和河水进入船舶等运输工具或储存处所造成的保险货物的损失。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意外事故是什么?有哪
8、些?指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出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火灾、爆炸、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坍塌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lCIC:意外事故是指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 ICC:除了船舶、驳船的搁浅、触礁、沉没、倾覆、火灾、爆炸等属意外事故外,尚有陆上运输工具的倾覆或出轨也属意外事故的范畴。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火灾火灾指由于意外、偶然发生的燃烧失去控制,蔓延扩大而造成的船舶和货物的损失。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常因下列原因引起火灾:由于闪电、雷击引起船、货火灾。货物受海
9、水浸湿温热而致起火。船长、船员在航行中的过失引起火灾。船舶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修理,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引起火灾,如电焊引起火灾。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爆炸爆炸 物体内部发生急剧的分解或燃烧,迸发出大量气体和热力,致使物体本身及其周围的其他物体遭受猛烈破坏的现象。如:船舶锅炉爆炸致使货物受损,货物自身因气候温度变化的影响产生化学作用引起爆炸而受损。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搁浅搁浅 搁浅指船舶在航行中,由于意外或异常的原因,船底与水下障碍物紧密接触牢牢地被搁住,并且持续一定时间失去进退自由的状态。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触礁触礁 触礁指船舶在航行中触及海中岩礁或其他障碍物如木
10、桩、鱼栅等造成的一种意外事故。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沉没沉没 沉没是指船舶因海水浸入,失去浮力,船体全部沉入水中,无法继续航行的状态,或虽未构成船体全部沉没,但已大大超过船舶规定的吃水标准,使应浮于水面的部分浸入水中无法继续航行,由此造成保险货物损失。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碰撞碰撞 载货船舶同水以外的外界物体,如码头、船舶、灯塔、流冰等,发生的猛烈解除,由此造成船上货物的损失。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倾覆倾覆 倾覆是指船舶在航行中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船体翻倒或倾斜,失去正常状态,非经施救不能继续航行,由此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投弃投弃 也
11、称抛货,指船舶在海中航行遭遇危难时,为了减轻船舶的载重以避免全船受损,由承运人作出决定将船上所载货物的一部分或部分船上用具有意地抛入海中。涉及到共同海损。共同海损。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吊索损害吊索损害 吊索损害指被保险货物在起运港、卸货港或转运港进行装卸作业时,从吊钩上摔下而造成的货物损失。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海盗行为 海盗是指专门在海上抢劫其他船只的犯罪者。这是一门相当古老的犯罪行业,自有船只航行以来,就有海盗的存在。特别是航海发达的16世纪之后,只要是商业发达的沿海地带,就有海盗出没。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船长、船员的不法行为船长、船员的不法行为指船长、船员背着
12、船东或货主故意做出的有损于船东或货主利益的恶意行为。如:丢弃船舶、纵火焚烧船舶和货物、凿漏船体、违法运输走私品造成船舶被扣押或被没收、故意违反航行规则而遭受处罚等等。我国现行的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中,此项风险属海运货海运货物罢工险物罢工险的承保范围。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货物货物运输保险中所指的外来风险必须是意外的、事先难以运输保险中所指的外来风险必须是意外的、事先难以预料的风险,而不是必然发生的外来因素。预料的风险,而不是必然发生的外来因素。例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沾污、串味而造例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沾污、串味而造成的损失。成的
13、损失。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本质缺陷是否是外来风险?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本质缺陷是否是外来风险?外来风险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偷窃偷窃 指整件货物或包装货物的一部分被人暗中窃取造成的损失,偷窃不包括公开的攻击性的劫夺。外来风险一般外来风险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提货不着提货不着 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不明原因被遗失,造成货物未能运抵目的地,或运抵目的地时发现整件短少,没能交付给收货人的损失。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渗漏渗漏 指盛在容器中的流质或半流质的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外来原因造成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失。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短量短量 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或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发
14、生的包装内货物数量短少或散装货物重量短缺。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碰损碰损 主要是指金属和金属制品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受振动、颠簸、碰撞、受压等而造成的凹瘪、变形的损失。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破碎破碎 是指易碎物品在运输途中因搬运、装卸不慎以及受到振动、颠簸、碰撞、受压等而造成的货物本身破碎和破裂。如:玻璃制品、工艺品等。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钩损钩损 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为使用手钩、吊钩等工具所造成的损失。例如:粮食包装袋因吊钩钩坏而造成粮食外漏所造成的损失。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淡水雨淋淡水雨淋 货物在运输中,由于淡水、雨水以及雪溶化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都应负责赔
15、偿。淡水(fresh water)含盐量小于500mg/L的水。人们通常的饮用水都是淡水。地球上水的总量为14亿立方千米,淡水储量仅占全球总水量的2.53,而且其中的68.7又属于固体冰川,分布在难以利用的高山和南、北两极地区,还有一部分淡水埋藏于地下很深的地方,很难进行开采。目前,人类可以直接利用的淡水约占地球总水量的0.77%。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生锈生锈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生锈是指货物在装运时无生锈现象,在运输过程中因为受潮或者运输工具进水导致生锈所造成的货物损失。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沾污沾污 是指货物同其他物质接触而受污染。例如:布匹、纸张、食物、服装等被油类或
16、者带色的物质污染造成的损失。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受潮受热受潮受热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气温变化,或因船上通风设备失灵所致的仓内水汽凝结、发潮、发热所致的损失。木制品:家具,木材,木饰品等 皮革制品:衣服,鞋业,皮具沙发等 农产品:水果,香料,烟草等。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串味串味 串味指货物受其他带异味的物质影响失去原味,丧失了原有的用途和价值。例如:茶叶和樟脑丸放在一起,会使茶叶吸收樟脑丸的气味而失去饮用价值。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战争风险 是指由于战争行为、敌对行为以及由此引起的捕获、拘留、扣留、禁止及各种战争武器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如:2003年3月20日的伊拉克战
17、争,给我国很多往中东地区出口货物的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运费上涨、保险费上涨、风险增大、出口量减少等等。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罢工风险罢工风险 是指由于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或参加工潮、暴动、民众斗争的人员的行为所造成的货物损失。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拒收风险拒收风险 拒收是指由于在进口港被进口国的政府或者进口国的买家拒绝接收货物。中国信用保险公司是一家专门为外贸出口企业分担风险的政策保险公司,据中国信保厦门分公司透露,2008年厦门信保受理拒收案件39宗,报损金额约300多万美元,2009年1-4月份,受理的拒收案件就达到15宗,累计报损金额则超过了2008
18、年全年水平。而这还不包括未找厦门信保投保的遭“拒收”企业。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从一则拒收案例看买方拒收风险 国内Z公司与非洲某国买方T公司于2007年7月首次开展贸易,出口价值7万美元的烧碱,贸易支付方式为D/P AT SIGHT。2007年7月15日,买方通过电子邮件将代收行信息提供给Z公司。Z公司发货后按照D/P操作规则,将正本装船提单等单据通过国内托收行寄往买方指定的代收行。单据在途期间,Z公司为了解单据寄送情况,致电买方提供的银行联系方式了解单据情况。Z公司发现买方提供的该银行联系方式为个人电话,而不是银行对公电话。Z公司预感到风险,立即通过国内托收行核实买方提供的代收行信息,
19、发现买方提供的代收行地址、代码等信息均无误,但联系电话非代收银行电话。经询问买方,买方称该电话为代收行单据处理部门负责人A的私人电话。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因上述操作不符合托收方式惯例,且Z公司与买方T公司为首次合作,不了解T公司的信用状况。因此,在担心存在银行与买方串通欺诈的情况下,Z公司当即要求托收行将正本单据退回,并寻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称中国信保)的帮助。中国信保立即对本案涉及的代收行进行调查,发现该银行为非洲该国第一大银行,在世界银行排名中靠前,未发现联合买方欺诈出口商的不良记录。因此,中国信保建议Z公司立即通过国内托收行发送电文联系代收行,要求代收行确认是否与买方达成
20、了托收业务,并请代收行核实其单据处理部门负责人的姓名。代收行答复:买方在该行未设有银行账户,且代收银行也无A员工。代收行同时建议,如担心买方风险,可要求买方出具经代收行背书的保函。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在中国信保的协助下,Z公司联系买方要求其出具付款保证函,并要求进行银行背书。买方按要求出具了付款保证函但不愿意交由银行背书,并要求Z公司尽快按照合同约定寄交单据,否则将不再收取货物。如此时Z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将单据寄送代收行,则Z公司可能面临被追究违约责任的风险。但此时货物即将到港,如不尽快采取措施将产生额外的滞港等费用。因此,在基本排除银行欺诈的情况下,中国信保建议Z公司继续通过国内托
21、收行联系代收行对公部门寄送单据,并促请代收行务必严格按照D/P操作规则在买方付款后才可放单。Z公司按照上述建议,于8月7日再次通过国内托收行将单据重新寄送代收行,并通知买方按时付款赎单。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此时,Z公司反馈,国际市场上烧碱的价格大幅下跌,本案货物的市场价已经降为5万美元。中国信保立即提示Z公司,鉴于本案买方的各种风险信号和产品市场价格的下跌,应预防买方拒收风险的发生。在中国信保的协助下,Z公司开始就本案项下涉及的烧碱寻找新的买方,并进行初步接洽,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拒收风险。2007年8月8日,货物按期运抵买方指定港口;8月10日,正本单据寄至代收行;8月14日,托收行收
22、到代收行电文通知:T公司以Z公司未按照其要求的方式寄送单据(T公司指示使用“FEDEX”寄送单据)为由拒绝付款赎单,并要求代收行将正本单据退回。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经向国内托收行了解,该行全部单据由DHL承运寄送;托收行同时表示,按照托收惯例,单据的寄送方式只要没有影响单据的到达,并不构成买方拒绝付款赎单的理由。Z公司立即与T公司联系,要求其立即到银行付款赎单,但T公司称目前当地市场的烧碱价格下降且行情低迷,不愿付款赎单,在表示歉意的同时让Z公司另寻买家。拒收风险项下,减损措施一般有三种:一是运回国内;二是将货物在当地转卖;三是折价卖给原买家。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二、海洋货物
23、运输保险保障的损失二、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损失(一)海上损失的概念 船舶和货物在海上运输中海上运输中由于海上灾害事故等造成的损害与灭失称为海上损失。按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一般解释,凡是与海上运输有关联的海陆连接的运输过程中海陆连接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与灭失,也属于海上损失的范围。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根据根据损失的原因损失的原因分类分类海上损失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共同海损牺牲实际全损推定全损部分损失共同海损损失共同海损费用(二)海上损失的分类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三)各种海上损失的简介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1、实际全损也称绝对全损。
24、海商法:实际全损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害完全失去原有形失去原有形体、效用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即被保险人不可恢复地丧失标的所有权。海商法:广义的海商法是调整特定的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狭义的海商法仅指199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是我国广义海商法的最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构成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有下列四种情况:(1)被保险货物的实体已经)被保险货物的实体已经完全灭失完全灭失。例如:货物遭遇大火被全部焚毁。船舱进水,食盐被海水全部溶解。载货船舶遇难
25、,货物随同船舶沉入海底无法打捞。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2)被保险货物遭到严重损害,实体虽然)被保险货物遭到严重损害,实体虽然存在但已存在但已丧失了原有的用途和价值丧失了原有的用途和价值。例如:水泥被海水浸泡成硬块。牛皮被海水浸蚀、腐烂发臭。茶叶遭海水浸湿后香味全无。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3)被保险人对保险货物的所有权已无可)被保险人对保险货物的所有权已无可挽回地被完全剥夺,即被保险人无可弥补挽回地被完全剥夺,即被保险人无可弥补地失去对保险标的的实际占有、使用、收地失去对保险标的的实际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益和处分等权利。例如:战时货物被敌国所捕获或没收。2022年11
26、月22日星期二(4)载货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仍无音讯。)载货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仍无音讯。我国海商法规定为2个月。如果船舶失踪而致全损,则船载货物也可构成实际全损。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2、推定全损 推定全损也称商业全损。我国海商法规定: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要支付的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要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险价值的,为推定全损。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判断货物的推定全损有两个相互独立相互独立的标准:(1)实际损失不可避免。(2)
27、为避免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和续运费用之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如:船舶在航行途中意外搁浅,船壳严重损坏,船上所载水果部分腐烂,由于船所处的位置远离正常航道,且当时气候条件恶劣,无法对船舶进行救助,因而将不可避免出现船舶沉没、货物全损的结果。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获得的损失赔偿有两种情况:(1)被保险人选择恢复和修理保险标的,按实际损失向保险人索赔部分损失。(2)被保险人选择索赔全部损失。如果被保险人想获得全损的赔偿,他必须无条件地把保险货物委付委付给保险人。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委付委付指被保险人在保险货物遭受到严重损失,处于推定全损状态时,向保险
28、人声明愿意将保险货物的一切权利(包括财产权及一切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包括财产权及一切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义务)转让给保险人,而要求保险人按货物全损给予赔偿的一种特殊的索赔方式。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案例1 2008年8月份,某海运有限公司所属的一艘船舶A轮在空载回程途中,遭遇超强台风,船长紧急下令将船舶A轮驶往就近的避风港,但仍未能成功避开该台风的十级风圈,船舶A轮在离港不远的近海上倾覆沉没,船上人员全部获救。在此前的一个多月,该海运有限公司已将A轮向某财产保险公司单独投保沿海内河船舶全损险,保险金额按照保险价值确定为150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海运有限公司获知出险情况后立即向该财产保险
29、公司报案。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台风过后,财产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人员与该海运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立即赶赴出险地。由于出险地点为近海,船舶又是空载,经过现场探摸后认为,打捞难度不大;本次海损为倾覆后沉没,主要损失为机器设备,特别是电子设备损失,修复费用不会很高。根据当地的船舶打捞公司和船舶修理厂家初步报价,打捞及拖船等救助费用约为60多万元,修理费用约为50多万元,两者费用之和低于A轮的保险价值。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财产保险公司认为,按照我国海商法第245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的,为实际全损”、第246条
30、第1款“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保险价值的,为推定全损”及第247条“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的规定,本次海损既不是实际全损,也不符合推定全损的客观条件。虽然造成本次事故的近因-台风属于保险责任中的“八级以上(含八级)大风”范围,但由于A轮仅仅投保全损险,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仍不应该负责赔偿。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海运有限公司不同意该财产保险公司的观点,认为本次海损不是实际全损的事实不假,但不符合推定全损的客观条件仅是根据有关方面的初步报价来推断而已,虽然本次海损A轮的打捞及拖船费用不高,但打捞的后
31、果也较难预料,并不能完全保证整体打捞成功,打捞过程中发生其他意外而使A轮变成一堆废铁也不是没有可能;且修理成本也还只是一个假设,如果因为打捞不及时,加上该船舶年限较长,在海水里长时间的浸泡下,难以保证船舶上的机器设备特别是电子设备不出现报废,假使如此,则修理费用会大幅度增加甚至翻倍,打捞及拖船费用加修理费用完全可能达到保险价值。因此,某海运有限公司要求按推定全损赔偿,向某财产保险公司提出了委付保险标的A轮的书面通知。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推定全损的判断标准推定全损的判断标准:1、实际全损不可避免,这是一种效果标准,指灭失不可避免或者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或效用,如两伊战争时期有些船舶长期困于
32、波斯湾不能归被保险船东使用的情形。2、支付的费用超过保险价值,这是一种费用标准,即保险事故支付的各项拯救费用超过保险价值,如打捞费用、修理费用等各项目超过保险价值的。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案例2 某船舶公司为所属船舶向保险公司投保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保险金额为150万元。投保船舶H轮为集装箱船,总吨559吨,净吨(马力)313吨,航行范围为国内沿海,满载排水量1366.73吨,空载排水量703.7吨,系1984年在日本建造。某年8月31日H轮在自湛江至海口航次中,载运34个集装箱,货物重量570吨,因触碰不明物体,造成船底漏水,抢救不及而沉没。事故发生后,根据海事局“此轮沉于航道,必须打捞
33、”的指示,船舶公司迅速向各打捞公司开展打捞招标。湛江某打捞公司报价64万元,顺德市某水运有限公司报价65万元,考虑后者的船舶打捞实力,船东委托该水运有限公司打捞先对船体扳正,吊出水面补漏,然后将船舱水抽干至自浮,历时13天终于将沉船打捞后交付给船舶公司。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在接下来的修理招标过程中,某渔船修理厂报价135万元,另一船舶修理厂报价147万元。为确定损坏程度、修理费用、残值和市价,承保的保险公司委托专门海事工程检验公司对H轮进行了检验。根据检验鉴定结果,确认该轮损坏原因是触碰水下不明硬物导致船舱大量进水而致沉没,海损修理费1243464元,残值估价52万元,事故当时该轮市
34、场价值163万元。经查勘,该轮在本航次中无超载,船员配置符合安全规定,证书皆有效,船舶处于适航状态。该轮因触碰水下不明物体而沉没,属于保单责任。根据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对于旧船应按出险当时实际价值考虑赔偿,该轮市场估价为163万元,而事故发生后花费打捞费65万元、修理费124万元(根据检验报告),已超过该轮实际价值,应已超过该轮实际价值,应考虑按照推定全损赔偿。考虑按照推定全损赔偿。根据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之规定,残值(52万元)应从赔款中扣除,案中保险金额为150万元,最终本案赔偿金额为98万元。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海盗劫持船只勒索赎金不能构成货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2008 年
35、8 月19 日,Bunga Melati Dua 号油轮在亚丁湾被海盗劫持。劫持发生后不久,船东和海盗展开谈判。2008 年9 月18 日,Bunga Melati Dua 号轮所载货物的货主(本案的原告)向货物的保险人(本案的被告)发出了委付通知,但遭到拒绝。船东向海盗支付赎金后,海盗释放了船只。本案的原告认为:根据1906 年英国海上保险法第57 条第1 款的规定,海盗劫持船舶及货物,已经使货物发生了实际全损;对原告而言,他已经不可恢复的损失了货物。即使不能构成实际全损,根据1906 年英国海上保险法第60 条第1 款的规定,货物也已经构成推定全损,因为船舶和货物的实际全损看上去已不可避免
36、,而被保险人又合理地进行了委付。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本案的争议焦点:当被保险人于9 月18 日发出委付通知时,其是否已不可恢复地损失了货物,从而构成实际全损,即使此后船东通过支付赎金使船和货得到了释放。本案中货物被劫持也不能构成推定全损。根据1906 年英国海上保险法第60 条的规定,推定全损的构成必需满足两个条件:(1)保险标的必须被委付,(2)实际全损看上去不可避免。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3、部分损失 部分损失即之前的单独海损。部分损失即之前的单独海损。部分损失部分损失是指在海上运输中,由于保单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货物本身的部分损失。即保险标的因保险危险发生引起的非共同海损的
37、一种部分损失。单独海损单独海损这个词的含义是指货物遭受的这种部分损失不是由大家来分摊这项损失,而是由遭受损失的一方自己承担的部分损失,是为了与共同海损相区分。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保险人对部分损失的赔偿常采用下列几种方式处理:(1)部分损失绝对不予赔偿绝对不予赔偿。(3)部分损失给予赔偿,但对未达到约定的百分比或者金额的部分损失不赔,已达到或超过约定百分比或者金额的部分损失,全部予以赔偿,即相对免赔额相对免赔额的规定。(4)部分损失给予赔偿,但对没有超过约定的金额或百分比的部分损失不赔,保险人只赔偿超过约定金额或百分比的部分损失,即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的规定。(5)不加任何特别限制,凡
38、是由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部分由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部分损失均予赔偿。损失均予赔偿。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4、共同海损 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采取合理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海上保险保障的共同海损损失包括如下三个方面:共共 同同 海海 损损 牺牺 牲牲 共共 同同 海海 损损 费费 用用 共共 同同 海海 损损 分分 摊摊 1 23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共同海损牺牲 共同海损牺牲是指共同海损措施所造成的船舶或货物本身船舶或货物本身的灭失或损坏。的灭失或损坏。常见
39、的共同海损牺牲如下:(1)抛弃:指抛弃船上载运的货物或船舶物料。(2)救火:为扑灭船上的大火向货舱内灌浇海水等造成舱内货物或船舶的损失。(3)自动搁浅:为了防止造成海洋污染而使船舶人为搁浅。(4)起浮脱浅:船舶搁浅后,采取紧急措施起浮脱浅。(5)船舶在避难港卸货、重装货物时造成船舶和货物的损失。(6)燃料不够将船上货物或船舶物料当做燃料,以保证船舶继续航行 (7)割断锚链:为避免发生碰撞,停泊的船舶来不及进行正常起锚,有意识地砍断锚链、丢弃锚具,以便船舶启动,造成的断链弃锚损失。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共同海损费用 共同海损费用是指为了避免共同危险由船方采取措施而支出的特别费用。常见的共同
40、海损费用有:(1)避难港费用:避难港费用:船舶在航行途中发生了严重的危险不能继续航行,必须立即驶入避难港修理,驶往、驶离避难港的费用,卸载、重装货物的费用、船舶修理的费用等。(2)杂项费用:杂项费用:与处理共同海损有关的费用。损失检验费、共同海损理算费用等等。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共同海损分摊 共同海损分摊是指:载货船舶在海上航行中遭受的共同海损牺牲和支付的共同海损费用,只要是合理做出或支付的就应当由当时在船上的所有获益方按获救财产的价值比例进行分摊。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 (1)导致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和不)导致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
41、真实存在的和不可避免的、危及船舶与货物共同安全的危险。可避免的、危及船舶与货物共同安全的危险。如:船舶货舱起火,如不及时扑救,火势就会蔓延,波及全船,所以因救火所造成船舶或货物的损失应为共同海损牺牲。注意:臆测的危险不能构成共同海损的危险。注意:臆测的危险不能构成共同海损的危险。如:在航行中,船长看到货舱的通风孔冒气,误认为是烟,便往货舱灌水,后确认并未发生过火灾,因此造成的货物水残损失不能称为共同海损。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2)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采取的合理措施。危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采取的合理措施。“
42、有意识有意识”:用以区分与意外的损失。如:船舶搁浅、船底划破,货物遭受海水水渍属意外事故,货物损失由货主自行承担。如果是为了起浮船舶,抛弃船上的货物以减轻船载,被抛弃的货物损失是有意做出的,应由船方、货方共同分摊。“合理合理”:在采取措施的当时看,措施是有成效和节约的。如:为减轻船载所抛弃的货物应是体积重、价值低的货物。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3)共同海损的牺牲是特殊性质的,费用损失必)共同海损的牺牲是特殊性质的,费用损失必须是额外支付的。须是额外支付的。额外支付额外支付:是指船舶的正常运营核算以外的费用。如:船舶在航行中发生严重机损,影响船货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危险,驶靠避难港修理,
43、由此支付的船员工资等费用属共同海损费用。但是如果上述避难港就是船舶航行计划中的中途停靠港口,则只要驶往该港口的费用不超过原定的运营费用,则不成为共同海损费用。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4)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的直接的合理的后果。的直接的合理的后果。共同海损的损失与采取的共同海损措施之间,必须存在着一种必然的、内在的因果关系。如:船舶在航行中船底受损需要修理,为了修理船舶,必须将船舱内的货物卸下,卸货的费用是可列为共同海损。若货物在避难港存仓期间,仓库起火造成货物的损失,不是共同海损措施的直接后果,不能列为共同海损。2022年11月
44、22日星期二 (5)造成共同海损损失的共同海损措施最终必须)造成共同海损损失的共同海损措施最终必须有效的。有效的。共同海损是由受益方共同分摊,因此,必须要有受益方,才有所谓的共同海损的分摊。只有当共同海损的抢救措施成功,避免了船和货同归于尽的局面,才存在受益方。如果全船覆没,船与货遭受全损,就不存在受益方,也就没有共同海损。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常见共同海损的类型常见共同海损的类型 为船货共同安全,减轻船重,防止船舶沉没,将部为船货共同安全,减轻船重,防止船舶沉没,将部分货物或船舶设备抛入海中;分货物或船舶设备抛入海中;为急于抛弃货物,在船边或舱面开凿洞口,使船身、为急于抛弃货物,在船边
45、或舱面开凿洞口,使船身、甲板等遭受的损失;甲板等遭受的损失;为扑灭船上火灾,灌浇海水、淡水或化学灭火剂造为扑灭船上火灾,灌浇海水、淡水或化学灭火剂造成船或货的损失;成船或货的损失;采取紧急的人为搁浅措施造成船或货的损失;采取紧急的人为搁浅措施造成船或货的损失;为使船舶搁浅后能重新起浮,过度开动船上机器造为使船舶搁浅后能重新起浮,过度开动船上机器造成机器损坏。成机器损坏。船舶遇到意外事故后支付其他船的救助报酬。船舶遇到意外事故后支付其他船的救助报酬。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比较项目比较项目单独海损单独海损损失的损失的内容内容致损致损原因原因损失的损失的承担者承担者共同海损共
46、同海损受损者自己承担受损者自己承担除保险标的外,还除保险标的外,还包括支出的特殊费用包括支出的特殊费用受益各方根据获救利受益各方根据获救利益的大小按比例分摊益的大小按比例分摊保险标的物保险标的物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造成人为地有意识地造成由所承保的风险直接由所承保的风险直接导致船、货受损导致船、货受损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案例“SEA DIAMOND”轮载有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安保险)承保的货物由喀麦隆驶往中国蛇口港。2000年4月26日,该轮与统一和平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一海运)所属“ORIENT HONESTY”轮在中国长江口发生碰撞并受损
47、。4月30日,“SEA DIAMOND”轮卸下船上所有货物进厂修理。经该轮船东宣布共同海损,香港德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理公司)进行了共同海损理算,太平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保险)为此向德理公司出具了共同海损担保。经理算,货方应分摊的共同海损金额为70,144.15美元。民安保险通过德理公司向“SEA DIAMOND”轮船东支付了上述分摊金额。指示收货人中盛实业有限公司向民安保险出具了收据,并将追偿权转让给民安保险。太平保险亦将其权利及义务转让给民安保险。另案中,法院判决统一海运在此次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应承担60的责任。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共同海损的追偿 当共同海损系由他人不
48、可免责或应承担责任的行为所引起时,权利人有权在分摊共同海损费用之后进行追偿,请求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共同海损追偿的法律要件:共同海损追偿的法律要件:(1)共同海损构成且已分摊;(2)追偿权利人已经支付分摊费用;(3)行为人对海损的发生负有不可免责的责任;(4)行为人在其责任范围内赔偿。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上海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共同海损分摊费用追偿纠纷。“SEA DIAMOND”轮发生碰撞事故以后,左舷船壳板严重受损,船和货物处于危险之中,该轮就近驶入上海港卸下全部货物进行修理,是为了船货共同安全及完成预定航程所必须。所以,该轮在上海港产生的费用符合共同海损条件。虽然共同海
49、损调整的是本船船东与货主之间的分摊与追偿的关系,但海损系因船舶碰撞引起,被分摊方民安保险基于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有权向第三方追偿,共同海损分摊费用亦属于船舶碰撞中货物损失的范围。统一海运应赔偿民安保险因船舶碰撞而参加共同海损分摊的损失,但以其所承担的碰撞责任比例为限。据此,判决统一和平海运有限公司赔偿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共同海损分摊费用42,086.40美元及利息。统一海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三、海洋运输货物保险费用 海上风险除了会造成被保险货物的损失,还会带来大量的费用支
50、出。因在发生海上危险事故时,为避免损失的发生或扩大,往往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这就会引起费用的增加。在海洋货物保险中,保险人负责赔偿的费用主要有施救费用施救费用、救助费用救助费用和续运费用续运费用。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施救费用施救费用 救助费用救助费用 续运费用续运费用 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一)施救费用 施救费用是指保险货物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和受让人为避免或减少损失而采取各种抢救、保护、整理措施而产生的合理费用。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二)救助费用 救助费用是指船舶和货物在海上航行中遭遇保险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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