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XXX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编号: 2019-07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2019年04月01日发布 2019年04月01日实施北京XXX公司 发布 为做好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职业病危害防治档案,向职工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二条、公司
2、设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管。第三条、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部门、装置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第四条、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第五条、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第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相关表格/附件: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化学品)一览表 2019-06-1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2019-06-2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季报汇总表 2019-06-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报告 2019-06-4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