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CONTENTS目 录01企业所得税概述02纳税人03征税对象和税率04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05资产的税务处理06应纳税额的计算07税收优惠08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09特别纳税调整10征收管理01企 业 所 得 税 概 述导入案例在我国设立的某集团公司在我国设立的某集团公司,2018,2018年实际发生工资支出年实际发生工资支出500500万元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9090万元万元,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100100万元。万元。其中其中,职工培训费用支出职工培训费用支出4040万元。万元。20182018年年,该公司计算应该公司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纳
2、税所得额时,公司觉得这是合法而且合理的费用公司觉得这是合法而且合理的费用,因此因此将三项费用全部扣除。该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将三项费用全部扣除。该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规范是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以及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的特点1.1.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3、两大类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两大类在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税制中,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两类。居民企业对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所得负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仅以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2.征税以量能负税为原则征税以量能负税为原则,税负公平税负公平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征税对象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即所得多,多纳税;所得少,少纳税;而无所得的不纳税。充分贯彻量能负税,体现了税收公平的原则。3.3.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应纳税所得额,即企业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4
4、.4.实行按年征收、分期预缴的征收管理方法实行按年征收、分期预缴的征收管理方法企业所得税以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税依据,分季或分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小思考】所得税与货物劳务税的不同点表现在哪些方面?企业所得税的作用1.1.广泛筹集财政资金广泛筹集财政资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面比较广泛,只要是取得所得的企业,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组织收入的能力较强,特别是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组织收入的作用会更加突出。2.2.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活动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活动,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所得税适
5、用比例税率,也就是盈利能力越强,则税负承担能力越强,相对降低了企业的税负水平,也相对增加了企业的税后利润。另外,在征税过程中,税务机关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和财务管理活动展开监督,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活动,提高盈利能力。3.3.调节产业结构调节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企业所得税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组织收入的同时,可以有效地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社会政策。通过实施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直接降低税率、减免税、加速折旧、加计折旧和投资抵免等,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02纳税人居民企业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所得税
6、法第一条规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外,凡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该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这里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其中,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由于我国的一些社会团体组织、事业单位在完成国家事业
7、计划的过程中,开展了多种经营和有偿服务活动,取得了除财政部门各项拨款、财政部和国家物价部门批准的各项规费收入以外的经营收入,具有了经营的特点,应当视同企业纳入征税范围。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财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需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对企业有实质性管理和控制的机构;第二,对企业实行全面的管理和控制的机构;第三,管理和控制的内容是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财务、财产等。居民企业【即学即用】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判定居民企业的标准有()。A.登记注册地标准B.所得来源地标准C.经营行为实际发生地标准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答案】AD非居民企
8、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上述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3)提供劳务的场所。(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小思考】在
9、韩国注册成立的一家电子制造公司,在上海设立一条元件生产线为该公司生产某型号的元件。该公司属于我国的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扣缴义务人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上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以及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企业。03征 税 对 象 和 税
10、 率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1.1.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此,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2.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
11、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所称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的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征税对象【即学即用】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说法正确的有()。A.非居民企业应将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B.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将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C.非居民企业应将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D.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将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答案】BCD征
12、税对象 3.3.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标准如下:(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征税对象【即学即用】依据企业所得税
13、法的规定,下列所得来源地规定正确的有()。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B.提供劳务所得按照提供劳务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C.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D.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答案】AD税率 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比例税率简便易行、透明度高,不会因征税而改变企业间的收入分配比例。1.1.基本税率基本税率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认定为境内常设机构)。2.2.低税率低税率企业所得税的低税率为20%,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
14、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目前,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即学即用】以下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企业有()。A.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B.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C.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答案】AB04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收入总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
15、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纳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
16、及有关权益等,这些非货币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收入总额【即学即用】企业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的收入形式包括()。A.债务的豁免B.股权投资C.劳务D.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答案】BCD收入总额1.1.一般收入的确认一般收入的确认(1)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2)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17、3)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即学即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转让财产收入包括转让()。A.无形资产B.存货C.股权D.债权【答案】ACD收入总额(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对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
18、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内地企业投资者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对香港联交所非H股上市公司已代扣代缴的股息、红利所得税,可依法申请税收抵免。(5)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给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收入总额(6)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19、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8)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应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9)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以上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即学即用】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收入”的项目
20、有()。A.债务重组收入 B.补贴收入 C.违约金收入D.视同销售收入【答案】ABC收入总额2.2.特殊收入的确认特殊收入的确认(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的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
21、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收入总额3.3.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1)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收入总额(2)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
22、,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对外捐赠。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企业发生上述视同销售情形的,应按照被移送资产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小思考】视同销售行为的收入确认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1.1.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
23、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2.2.免税收入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为鼓励企业积极购买国债、支援国家建设,税法规定,企业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该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24、、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该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而取得的收入。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滋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即学即用】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A.国债利息收入B.金融债券的利息
25、收入C.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1年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答案】ACD【小思考】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有什么不同?扣除原则和范围1.1.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企业申报的扣除项目和金额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实际发生;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法的规定,若其他法规的规定与税收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以税收法规的规定为标准。除税收法规另有规定外,税前扣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企业费用应在发生的所属期扣除,而不是在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2)配比原则,是指企业发生
26、的费用应当与收入配比扣除。除特殊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3)相关性原则,企业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的应税收入直接相关。(4)确定性原则,即企业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5)合理性原则,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支出。扣除原则和范围【即学即用】以下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则的是()。A.合理性原则B.相关性原则C.确定性原则D.收付实现制原则【答案】D扣除原则和范围2.2.扣除项目的范围扣除项目的范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
27、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即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2)费用是指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销售费用是指应由企业负担的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保险费、销售佣金(能直接认定的进口佣金可调整商品的进价成本)、代销手续费、经营性租赁费及销售部门发生的差旅费、工资、福利费等费用。管理费用是指企业
28、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组织的经营活动、提供各项支援性服务而发生的费用。财务费用是指企业筹集经营性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其他非资本化支出。扣除原则和范围(3)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即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4)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
29、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5)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扣除原则和范围3.3.扣除项目及其标准扣除项目及其标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可按照实际发生额或规定的标准扣除。(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工资、薪金支出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是受雇有关
30、的其他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企业所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扣除原则和范围(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
31、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自2018年1月1日起,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到8%。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
32、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以上所称职工培训费用必须单独核算,与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据实税前扣除。扣除原则和范围【例题5-1】参见【导入案例】。【解析】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是有比例限制的。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应调增所得额=90-70=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8%=40(万元)应调增所得额=100-40-40=20(万元)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20=40(万元)扣除原则和范围(3)社会保险费。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
33、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扣除原则和范围(4)利息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费用,按下列规定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
34、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3)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
35、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准予扣除。扣除原则和范围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例题5-2】某公司2018年度“财务费用”账户中的利息,含有以年利率8%向银行借入的9个月期的生产用300万元贷款的借款利息;也包括10.5万元的向非金融企业借入的与银行同期的生产周转用100万元资金的借款利息。该公司2018年度可在计
36、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是多少?【解析】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银行利息费用=3008%129=18(万元)向非金融企业借入款项可扣除的利息费用限额=1008%129=6(万元)由于该企业支付的利息超过了按照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所以只能按照限额扣除。该公司2018年度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为24万元(=18+6)。扣除原则和范围(5)借款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
37、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6)汇兑损失。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扣除原则和范围(7)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
38、(营业)收入的5。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例题5-3】某企业2018年的销售收入为3 000万元,固定资产处置收益4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3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是多少?【解析】在计算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资产
39、处置收益,因此固定资产处置收益40万元不应计入销售收入。业务招待费60%=3060%=18(万元)销售收入5=3 0005=15(万元)因此,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15万元。该企业业务招待费的实际发生额为30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15万元。扣除原则和范围(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例题5-4】2018年,某居民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 000万元,发生现金折扣2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
40、10万元。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240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2018年,该企业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合计多少万元?【解析】接受捐赠收入及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属于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可扣除业务招待费=2 0005=10(万元)3060%可扣除广告费、业务宣传费=2 00015%=300(万元)2560%=15(万元)因此,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15万元。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25-15=10(万元)(4)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8012%=9.6(万元)公益性捐赠调增所得额:40-9.6=30.4(万元)超过限额部分可向后结转三年进行扣除。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
41、算(5)工会经费应调增所得额:5-2002%=1(万元)职工福利费应调增所得额:31-20014%=3(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008%=16(万元)7万元,可以据实扣除。(6)应纳税所得额:80+60+10+30.4+6+1+3=190.4(万元)(7)2018年应缴企业所得税:190.425%=47.6(万元)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42、(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3)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上述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上述所称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
43、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其计算公式为: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外应纳税所得总额前述5个年度,是指从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并且在中国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次年起连续5个纳税年度。自
44、2017年1月1日起,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即“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即“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上述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企业在境外取得的股息所得,在按规定计算该企业境外股息所得的可抵免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时,由该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限于按照财税2009125号文第六条规定的持股方式确定的五层外国企业。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例题5-10】某企业境内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
45、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20%;在B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税率为30%。假设该企业在A、B两国的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两个分支机构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10万元和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计算该企业选择汇总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下,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解析】该企业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外所得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100+50+30)25%=45(万元)A、B两国的扣除限额:A国扣除限额=4550(100+50+30)=
46、12.5(万元)B国扣除限额=4530(100+50+30)=7.5(万元)汇总扣除限额=12.5+7.5=20(万元)在A国缴纳的所得税为10万元,在B国缴纳的所得税为9万元,合计已纳税额19万元,低于汇总抵免限额20万元,因此境外已纳税款可以全额扣除。在我国应补缴所得税=45-19=26(万元)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境外投资者将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
47、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财产净值是指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的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
48、际利润再行调整。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预计利润率:(1)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2)位于地级市、地区、盟、州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3)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预计利润率: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预计利润率不得低于3%。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经济适用房项目的预售收入进行初始纳税申报时,必须附送有关部门批准经济适用房项目开发、销售的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符合规定或未附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按销售非经济适用房的规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的处理【即学即用】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
49、方式销售位于地级市城区的未完工的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预计利润率不得低于()。A.15%B.10%C.5%D.3%【答案】A07税收优惠免征与减征优惠税收优惠是指国家对某一部分特定企业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1.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包括免征和减征两部分。(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
50、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免征与减征优惠(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即学即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下列所得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是()。A.海水养殖B.内陆养殖C.花卉养殖D.家禽饲养【答案】D免征与减征优惠2.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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