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见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一、每周二下午,由矿长(或指定人员)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二、安全办公会议由安全战线组织。会议的重要内容、重大问题,会前呈送领导审议,使会议有议有决,讲求实效。三、参加人员副总以上领导、机关各科室、保卫科、职教中心、后勤区、地测队、煤质站等单位的行政正职及安全“六条线”负责人。四、严格会议纪律参加会议人员不准迟到,不准早退,每迟到1分钟罚款10元,迟到5分钟罚款50元,迟到30分钟视为缺席,罚款100元。因故不能到会者,必须履行请假制度,副矿级领导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副总、科(区)长及六条线负责人向生产副矿长或安全副矿长请假,不经批准而无
2、故缺席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年度内累计三次无故缺席的中层干部免职。严格会场秩序,与会人员手机一律关机,接打一次罚款10元;开会期间,不能随意走动,特殊情况离开会场不能超过两次,每次出去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超过五分钟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视为缺席。会议纪律考核由行政监察科负责,会议期间矿办公室人员要坚守岗位,若有要事迅速通知有关领导。五、会议内容: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指示,以及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2、汇报一周安全基本情况和上次安办会决定事项落实情况。3、听取各战线、科室落实煤矿安全法规、“三大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检(监)查工
3、作,以及当前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情况汇报。4、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有关部门按“四定”(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的原则进行整改,安检部门复查落实整改情况。5、事故追查、分析、处理的情况,提请安办会讨论,决定对事故单位、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的处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6、讨论决定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重大事故及抢险救灾有功人员的表彰和奖励。7、会议对安全有功单位、人员的奖励及对事故单位、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的处罚决定,由安检部门落实执行。行政处分,是工人的由工资科下发处分文件,是干部的由行政监察科下发处分文件。三、安全目
4、标管理制度一、矿安全总目标(一)井下杜绝死亡事故和一级非伤亡事故,杜绝计划外高浓度瓦斯超限事故及突出事故;地面杜绝重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二)质量标准化有新突破,争创省“五优”(安全、达标、高效、科技、文明)矿井。(三)实现抽采达标,争创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化矿井。全年施工瓦斯抽放钻孔计划90万米,奋斗目标100万米;完成瓦斯抽放量2300万立方米,奋斗目标2400万立方米;瓦斯利用量200万立方米。(四)加强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确保大型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五)进一步加大巷修力度,巷道失修率控制在7%以下,严重失修率控制在3%以下。(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安全管理理念。二、根据矿
5、安全总目标,各战线制定本战线的安全目标,各单位按照本战线的安全目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班级制定本班组的安全目标,职工个人制定个人安全目标。把矿安全目标层层分解到战线、单位、班组和个人。级级安全目标具体,人人安全责任明确,形成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区队、区队保战线、战线保全矿,一级保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目标管理体系。三、矿实行安全质量效益结构工资制。按照规定逐月对战线、区队进行考核,并与战线、单位的工资结算挂钩,各单位把安全目标与安全责任考核与职工工资挂钩,用经济手段确保安全目标实现和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四、把安全目标管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晋级评先等工作之中,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四、安
6、全投入保障制度(一)积极筹措安全生产建设资金、技术发展资金。每月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技改费用及其他安全专项资金。安全基金提取不少于2.5元/吨煤,对事故单位和责任者及“三违”人员的罚款一并进入安全基金。(二)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优先保证生产建设中的安全资金,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及时投入。同时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管理资金及时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三)按集团公司的规定要求对生产建设的安全技改资金及时拨款,保证安全技改工程项目按时完成。同时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及抢险救灾资金。(四)对于安全资金的核算设置专人负责,设专用安全基金账户,专款专用,做
7、到及时划拨,弄清每笔安全资金业务的来龙去脉,并随时和有关人员核对,及时登记台帐。(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条例,保证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到位。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安全技改费用及安全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每一笔资金都要落实项目,资金,完成时间和负责人。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每月末定期召开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二)矿各业务科室及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对国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必须经常不断学习熟记本专业质量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考试不及格不能从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8、三)全矿职工每周利用“二五”时间学习1个小时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每项工程开工前每个作业人员必须熟记该工程的质量标准,并进行考试,考试不及格不准上岗。(四)施工单位每项工程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工程的安全质量标准,并向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并有签字记录,每班必须设专职安全质量验收员对本班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评分。(五)施工单位的队长、技术员对本单位工程质量执行情况每天进行考核落实,对不合格的工程返工整改,对各班工程质量优劣进行奖惩。(六)施工单位每班设一名安全质量验收人员,检查验收当班安全质量并将本班施工的安全质量情况向队值班人员汇报。(七)各战线业务科室必须设置一名副职分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9、八)按照质量标准,各战线业务科室组织人员你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逐条对照安全质量标准,上尺上线,严格检查,现场评定等级,做好记录,认真填写表格、资料建档保管,每月8号、18号、23号把检查验收资料报送到矿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九)采掘战线每月上、中旬分战线自检和安检科动态检查两种形式,两旬平均分作为上、中旬的质量评分定级依据,矿每月底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由质量达标办公室和业务科室组织人员检查评定等级,作为下旬评定等级的依据。(十)机电、运输、通风战线因牵涉面广、点多,不易集中检查,战线和安检科实行动态检查,对各单位的轨道、运输机巷、车房、硐室、安全设施,设备等工作地点按标准进行检查定级,每
10、月综合考评评级一次。(十一)继续搞好创建精品工程活动,对当月创建和保持精品工程的单位奖励2000-5000元。(十二)各战线每月对创建精品工程要有具体规划,对规划处的精品工程没有按要求达到的或创建的精品没有保持的,分别对单位罚款1000-2000元,对没有规划精品工程的战线科(区)长和主管安全质量达标的副科(区)长每月罚款100元。(十三)采、掘分面分头进行考核,当月工程质量三旬均达优良品,全月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奖励效益工资的5%,当月工程质量平均得分70-90不奖不罚。当月工程质量平均得分在70分以下,每旬罚效益工资的6%。(十四)机电队综合得分在95分以上,奖励单位效益工资的2%,综合
11、评定得分在85-94分不奖不罚,综合评定得分在84分以下罚效益工资总额的6%。(十五)运输、通风、瓦检、监测、防突、放炮各队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奖效益工资的2%。在80-90分不奖不罚,在79分以下罚当月效益工资总额的6%。(十六)支护队在回收期间,不影响其它单位达标为依据,发现影响其它单位达标一次罚款500元;对安装队、搬迁对要按其相应专业进行考核。(十七)凡发生死亡、重伤以及一二级非伤亡事故的,当月单项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以零分计算。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增强我矿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技术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安全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夯实
12、安全工作基础,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20号令),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把安全技术培训作为搞好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纳入到矿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与生产经营计划同时安排,同时考核和奖惩,保证安全技术培训经费落实到位。第三条 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必须树立为基层和安全生产服务的思想,坚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原则,充分发挥职教中心基地培训的主导作用和区队培训的主体作用,抓好多层次、多形式的安全技术培训。第四条 分管安全
13、技术培训工作的领导要及时组织职教、安监(检)、组干、劳资及生产主管科室等部门共同编制年度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做到年度有计划,每月有安排,坚持职工安全技术教育经常化,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实际操作技能和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五条 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与安全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同步发展,相互渗透,共同提高。第二章 培训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第六条 切实加强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矿成立以党委书记、矿长为组长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各区队同时成立以支部书记、队长为组长的区队安全技术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条 完善安全技术培训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技术培训职责。矿党政一把手是安全技
14、术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职教中心、安检科负责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落实、考核和奖罚。区队支部书记为区队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具体负责区队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八条 安全技术培训的职责范围(一)职教中心负责全矿科(区)队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和一般工种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制定和正规脱产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二)职教中心(国家煤矿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负责集团公司下达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并承担本矿一般生产人员、入矿新工人、转岗人员的正规脱产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三)战线主管科室负责制
15、定本战线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和一般生产人员的短期脱产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培训管理工作。(四)区队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和业余安全技术培训的实施工作。并按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二、五”安全技术培训。第九条 职教中心要充分发挥安全培训基地的作用,认真做好上级和矿下达的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不准以任何理由进行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以外的活动。第三章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第十条 职教中心三级安全培训机构举办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班,按照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实行正规化管理,严格要求,确保培训质量。第十一条 职教中心要经常检查战线、区队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完成及职工持证上岗情况,发现问
16、题及时督促整改。安检科要经常对职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全员持证上岗。第十二条 加强对安全教育室和电教室的管理,及时补充电教设备,更新展览内容,积极推行多媒体教学。根据不同时期安全工作的重点,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第十三条 凡由矿下达给各战线、各区队的安全技术培训指标,必须按要求认真选送学员,准时报到入学。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培训申报制度。入矿新工人、转岗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由工资科提前将培训计划报职教中心,在岗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由各战线统一于每月20日报职教中心,入矿新工人、转岗人员、调入人员不经职教中心培训合格取证后,不准上岗。第十五条 职工外出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必须有集团公司
17、或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经战线领导和主管教育领导批准后,并及时到职教中心登记备案,否则,不予支付培训费。第十六条 各战线区队支部书记负责职工脱产培训的安排、通知和管理工作,责任到人。第十七条 职教中心按照集团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文件,及时通知战线主管科室,由战线统一研究后把培训指标分配到区队。各单位要严格按分配指标选派学员到职教中心报到登记。第十八条 选派外出培训人员要符合集团公司和矿有关文件规定。(一)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必须安排无证人员参加,严禁冒名顶替,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专业必须对口。(二)中高级岗位技能培训必须按要求选派技术等级、本工种工龄达标(以上级文件为准)的人员参加培训
18、,同时由工资部门审核工龄和技术等级。(三)其它各类培训要按通知要求选派工种、专业对口的人员参加。第十九条 为杜绝冒名顶替和重复培训,参加外培的人员一律由本人持身份证到职教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第二十条 参加脱产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管理制度。学习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因病请假三天以上,必须出具十矿医院或总医院诊断证明,经培训单位同意,方可覆行请假手续。因特殊情况需退学的,必须由矿职教中心领导批准签字,由培训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办理退学手续。第二十一 职教中心负责外培管理的人员要经常到培训基地了解学员情况和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第二十二 学员在培训期间
19、要认真学习,严肃对待结业考试。结业考试不合格的人员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参加二次培训,培训费用由本人支付,不参加培训的不得上岗。第二十三 外出学习人员出勤情况一律由职教中心依据培训单位证明分别出具转工单,各单位要严格依据职教中心转工单开资。对因违犯培训单位教学制度开除的学员,职教中心一律不予转工,单位不准开资,发现已经开资的单位,由工资科在下月工资总额中扣除。第二十四条 学员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学习,报到时按培训单位规定交管理压金,学习期间无违纪现象,培训结束后,全部退还。学员在培训期间要按时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上课时间不会客。因病或生产需要请假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0、学员考勤由任课教师逐节考核,结业时,由班主任统一汇总,反馈到学员所在单位。第二十五条 加强返岗学员跟踪调查,职教中心要经常对返岗学员进行跟踪调查,了解学员的工作情况,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以及安全知识的应用情况,征求生产单位对安全培训的意见和建议。跟踪调查情况要详细进行记录,调查结束后,进行归纳总结,以便于促进教学管理,改进教学工作方法,提高培训质量。第二十六条 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档案,并由职教中心专人进行管理。区队也要建立职工培训台帐,职工培训档案和台帐内容包括职工基本情况、岗位工种变动情况、培训时间、证书名称及编号等。第四章 教学及教师管理第二十七条 安全技术培训必须按照上级
21、规定编制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并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超前防范和岗位技术教育,注重提高职工现场实际操作技能及防灾、抗灾的应变能力。第二十八条 安全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有 关安全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岗位技能、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预防及处理方法、事故案例等。第二十九条 凡纳入矿培训计划的各类脱产安全技术培训班,一律实行教考分离,即培训结业时组织闭卷考试,实行单人单桌,任课教师不得参与监考。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员,必须经补考及格后方可准许上岗。第三十条 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职教中心要根据培训工作需要,制定教师培训计划
22、,经常组织专职教师深入生产现场,了解生产实际,学习新技术,收集新材料。专职教师每季度深入生产现场实践不少于一周,实践结束后,必须写出调研报告。同时,有计划地安排专职教师外出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和教师岗位培训。第三十一条 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聘用兼职教师,要严格进行考察,真正聘用思想觉悟高,专业技能过硬,具有丰富理论、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技师(高级技师)担任兼职教师。聘用兼职教师必须具有生产现场经历三年以上。聘用的兼职教师必须服从全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需要,积极承担培训教学任务。三十二条 职教中心要建立专、兼职教师考核档案,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定期对教师授课情况、业务知识进修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
23、专业技术职务的年度考核。第三十三条 职教中心要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认真编制教学计划,经常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听课、评课活动,探讨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做到教学管理规范化。教研活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专职教师听课每年不少于15次。第五章 区队“二、五”安全技术培训第三十四条 区队“二、五”安全教育活动是发挥区队培训工作主体作用的具体体现,是提高职工素质的重要途径,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而且要长抓不懈,安全教育活动形式要多样化,要注重实效。第三十五条 区队二、五安全教育活动要与安全文化建设相结合,安全教育到井下、到现场。第三十六条 每周二、五下午为各区队安全技术学习时间,当天4点班
24、、零点班提前半个小时进行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50分钟,学习人数要达到出勤人数的90%以上。第三十七条 “二、五”学习的主要内容是:(一)本岗位安全技术措施及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知识;(二)作业规程、本工种质量标准化标准;(三)“一通三防”和防突知识;(四)机电防爆知识;(五)事故案例;(六)有关井下自救、互救和避灾知识。第三十八条 每次“二、五”学习必须由支部书记或队长亲自组织,技术员或技师、高级技师主讲。第三十九条 “二、五”安全学习要做到“六落实”:(一)落实学习计划。各区队每月末制定下一个月“二、五”安全学习计划,学习计划要按照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并结合当月实际情况制订。(二)落实学
25、习教案。“二、五”安全学习教案每次备课内容达到1个课时以上,内容与当月学习计划内容相符。(三)落实学习记录。各单位要配备专门的 “二、五”安全学习记录,认真记录学习日期、主持人、主讲人、学习人数、学习内容。(四)落实学习签到。各单位配专门的学习签到记录本,由参加学习的职工本人签到,不得代签。(五)落实学习笔记。职工“二、五”安全学习笔记要认真记录学习内容,每次学习结束后,笔记本统一收交摆放在队会议室。(六)落实“二、五”学习管理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二、五”安全学习管理制度,悬挂在队会议室,并认真执行。第四十条 加大区队“二、五”安全学习监督检查和奖罚力度,提高职工学习的积极性。职教
26、中心教师包队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第六章 安全资格证书管理第四十一条 全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般工种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操作资格证书由职教中心统一进行管理,每月各单位指定一名技术员到职教中心核对一次在岗人数。双定后工种不得随意调整,需调整的,必须经工资科批准后报职教中心安排培训,经培训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操作。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调整,必须经战线矿长同意签字,报职教中心培训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技校生、新工人、转岗人员不经职教中心培训取证后,各区队不得接收上岗,否则,按无证上岗处理。第四十二条 科队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工安全资格培训由职教中心统一安排。
27、安全资格证书过期人员、调整工种人员必须按照职教中心通知时间按时参加学习,不按时参加学习的不得上岗,发现上岗的,按无证上岗处理。第四十三条 一人多岗的,必须经工资科同意,由职教中心安排培训取证后上岗。第七章 安全技术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第四十四条 安全技术培训经费按照上级规定提取,由职教中心统一管理使用,不得挪作它用。第四十五条 要加强安全技术培训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按照上级规定不能从职教经费中列支的项目或未经培训管理部门和主抓教育的领导审核签字,所发生的费用,财务部门不得在教育经费中列支。第四十六条 非职教部门选送人员参加培训(市区以内),必须在学习前报请矿主抓教育的领导同意,职教中心备
28、案后,列入财务经费计划,方可参加培训。否则,不予报销培训费用。第四十七条 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出平顶山市),必须经主管教育领导、总会计师批准后,由职教中心通知各战线安排人员参加培训。第四十八条 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出平顶山市),培训费用需列入职教经费报销的,必须经主抓教育领导签字后,由职教中心列入经费使用计划,方可报销。第四十九条 非职教部门购买教材、书籍、光盘等需列支职教经费的,必须在购买前报请主抓教育的领导、总会计师审批,职教中心备案后,列入财务经费计划,否则,不与报销所有费用。第五十条 严格落实职教经费使用审批程序。职教经费支出必须经职教部门负责人、主管教育领导、总会计师、财务科长审批签字,
29、否则,财务科不得在职教经费中列支。第八章 培训奖惩第五十一条 各区队要按照矿下达的培训指标安排人员参加脱产培训。(一)未按下达指标选派人员参加脱产培训,少1人对该单位罚款3000元,对单位支部书记、队长每人罚款300元;在本矿冒名顶替参加学习的,发现1人,对该单位罚款1000元,支部书记、队长每人罚款300元;外出参加学习冒名顶替的,后果自负。(二)参加脱产培训结业考核不合格的,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重新参加培训,培训费自理,二次培训期间,只发生活费,再次培训考核合格前或拒绝参加培训的,不得上岗。(三)学员在培训期间无故旷课被开除学籍的,培训费用由本人支付,并责令参加二次培训,培训
30、费自理。(四)有资格证不持证上岗的,对本人罚款100元;串岗的对本人罚款500元,支部书记、队长每人罚款100元。(五)职工参加脱产培训,能认真遵守办学单位管理制度,学习认真,成绩优秀,被评为优秀学员的(以培训单位证书为准),由职工所在单位奖励100元。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罚款10000元,对该单位支部书记、队长每人罚款500元。(一)技校生、新工人、转岗人员不经职教中心培训取证接收上岗的;(二)科队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证或证书过期不按时参加培训上岗的;(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过期、调整工种不按时参加培训取证(证书过期视为无证)上岗的;(四)一般工种人员未取证或证书到期未
31、按时参加复训上岗的。七、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一、职责(一)矿长是矿级事故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落实工程项目和资金,并组织实施及上报工作。每月下旬亲自组织或指定专人组织一次矿井隐患排查工作。(二)分管副矿长负责本战线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认定,落实工程项目、资金、制定整改措施。(三)有关职能科室及隐患单位负责本战线(区队)事故隐患的项目计划、工程设计、资金落实、材料和设备供应及隐患整改、本战线隐患整改情况的复查验收及考核工作。(四)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要把事故隐患排查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
32、工作内容,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并组织事故隐患排查、隐患筛选、认定、登记传递、整改及反馈。(五)由质量科牵头每月下旬组织一次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及时通报结果,对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停产整改。同时对全矿的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事故隐患排查程序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隐患;主要隐患是指可能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可能较长时间造成矿井无法正常生产的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已经危及安全生产,任其发展可能导致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甚至重大事故的隐患。(一)各单位现场隐患排查的重
33、点1、采煤线各队重点排查两巷出口、超前支护、采面上隅角上封下堵、采面初采初放、末采、巷道维修、采面乳化液配比、采面遇构造的顶板支护、小绞车运输安全措施的落实,以及采面机头机尾和过地质构造放炮措施的落实,防突工作面压风自救装置和机电设备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完好程度,瓦斯治理及“四位一体”措施落实情况,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状态等。2、开掘战线各队重点排查顶板,防突工作面“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掘进巷道过构造、穿层、过停采线及下分层施工的顶板管理及落实措施情况,锚杆巷道临时支护及架棚巷道前探梁和防倒器的使用,小绞车运输安全措施的落实,皮带运输各种安全保护设施的齐全,风机倒台试验,煤电钻综保完
34、好、机电设备防爆及“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落实,掘进机及其设施的完好程度,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状态。3、机电战线各队主要排查各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设施是否完好、灵敏可靠。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护的定期试验,供电系统可靠性评价,设备安全运转及机电设备防爆情况。4、一通三防线各队重点排查通风系统是否合理稳定,通风设施是否完好,监测系统是否完善,探头是否准确,风电、瓦斯电闭锁是否齐全有效,抽放设备完好,抽放系统是否漏气,“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井下容易发火的地点及矿井综合防尘情况,巷道失修情况,主要进风巷机顶板状况及施工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巷道维修质量情况,放炮员“十不装、十不放”制度的
35、落实情况和雷管火药领退制度的落实情况。5、地测队、调度室、质量标准化科重点排查地质预报、探放水、生产系统及全矿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隐患。(二)排查程序1、各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在开始作业前必须对工作地点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并按照隐患的危害程度和分级控制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将隐患信息填写不符合信息卡,对于重大隐患必须立即上报信息中心和调度室,并及时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2、矿领导及各业务科室入井人员、专职安检人员必须对所有到达的地点进行隐患排查,督促现场人员采取整改措施,升井后将不符合信息传递卡交信息中心。3、所有入井管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不符合信息传递卡,并及时传递到信息中心。4、各岗位人
36、员对本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有权向到达现场的各级管理人员反映,也可升井后直接上报信息中心。5、各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的隐患排查及整改台帐,安检科建立事故隐患台帐。(三)事故隐患的分析处理1、事故隐患来源的渠道:集团公司、矿安全质量检查、矿每月组织一次的专项重大隐患排查、各专业安全大检查、查岗、安全小分队活动、安检员检查、六条线人员、质量检查验收人员、全矿各单位入井管理人员排查、各岗位人员上报的各类隐患。2、信息中心将收集到的各类隐患汇总后,及时下达“不符合信息传递卡”,重要隐患在信息会上进行通报。3、安检科、质量科对查出的重要隐患安排专人进行责任追究,对责任人在每周的安全办公会上进行通报处理。(四)
37、事故隐患的整改1、凡下达“不符合信息传递卡”,必须按照“四定”原则由区队干部负责处理,安检科备案。区队当日值班领导必须到信息中心进行隐患认证并签字,落实整改时间和负责人,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信息中心。2、对重要隐患隐患,安检科信息中心筛选认定后,填写“安全监察(检查)人员意见书”,经区队负责人签字认可,安检科备案。由战线分管领导或科、区长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整改负责人,限期整改。对可能危及矿井与职工生命安全的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三、奖励与处罚(一)安检科对矿领导、安全专职检查人员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十矿安全质量结构工资考核
38、管理办法执行,对不按要求排查上报和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每次罚款5000元,单位正职每次罚款500元。(二)矿对职工报告隐患实行奖励制度,对于在隐患发现、整改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于100-500元的奖励。对于报告的隐患得到及时整改从而避免重大事故产生的人员按照有关奖励政策给于重奖。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安全质量大检查:(1)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由矿长或指定人员组织,质量科具体负责,各战线领导、相关科室、区队人员参加,各单位参加检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正职必须参加。(2)质量科、安检科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复查人员查出检查人因不认真而遗漏安全隐患或问题者,除按制度对有关责任单位(人员)罚
39、款外,还要按罚款数额的10对相关检查人员进行罚款。(3)安全检查汇报:检查完毕后必须对查出的问题按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一般安全质量问题三大类汇聚整理,由小组(战线)负责人将整理的问题报质量科,并在当天下午的信息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对所查问题相关单位一律按“四定”原则落实处理。(4)对井下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顿,指定专人现场跟踪落实,直至将重大安全隐患处理完毕,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对于一般安全隐患,要对有关责任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安全质量检查查出的问题凡是违反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有关安全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二)日常安全检查1、领导干部
40、值班检查规定:(1)值班领导干部负责布置、协调、处理好一天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当天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2)所有参与值班人员值班时,由值班长安排,调度室对值班人员分工下井巡回检查,了解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规章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三违”情况,第二天晨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问题整改意见。(3)矿科队领导下井检查,升井后认真填写记录,由信息中心通知有关部门、区队按期整改。(4)需要现场解决的安全隐患,现场能够处理的,要盯住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组织有关部门、区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2、业务科室有关安全检查规定:(1)各业务科室每天要安排人员下井到自己所管区域进行安全巡回检查,监督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的落
41、实、监督规章制度落实、督促安全隐患整改、检查安全质量情况、查“三违”,及时了解掌握当天安全生产动态。(2)业务科室检查人员巡回检查时,查出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该停产的必须停止生产,组织有关人员处理,对所查出的一般问题升井后通知相关区队整改。(3)各业务科室要建立重大隐患记录台帐,并将有关信息上报战线领导审阅。(4)工作面安装、回收、初放顶期间要求井下跟班的,各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安排人员到现场跟班,监督落实措施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5)所有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到信息中心如实填写安全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3、安全专职、兼职安全队伍检查规定:(1)安检科、质量科负责
42、对井下所有场所进行巡回安全检查, (2)安检科、质量科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查“三违”,除隐患。(3)对于重点工程需安排安检人员盯班的,要及时安排素质较高的安检员盯岗。(4)井下跟班(盯班)安检员检查要求:始终坚持安全工作“四不生产”、“四不放过”原则,搞好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监督检查与汇报。严格对各类隐患及安全问题进行追踪落实、检查验证。对井下发现的一般问题,现场督促解决,对较大的问题,向调度室汇报,然后现场跟踪落实解决,若当班解决不了,到交班时传达下班落实解决,直至问题落实处理完毕。狠反“三违”,对查到的“三违
43、”人员,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对限期整改的隐患(下通知书和安全办公会研究定期解决的问题)负责跟踪落实,督促解决。(6)青年监督岗每月组织一次查岗,以岗员的本职岗位发挥作用为主的形式,在生产中发挥安全监督检查作用,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汇报。(7)群监会、群监员检查要求群监会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遵章守纪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监督活动。群监员要严格遵章守纪,以身作则,搞好自主保安,敢于制止“三违”行为,及时填写群监员记录。群监员对本班生产现场、活动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跟班领导或班组长汇报,并协助处理。发现重大隐患且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停止作业,组织
44、职工立即撤离危险场所。4.基层队管理人员安全检查规定:(1)基层队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章守纪,以身作则,搞好自主保安。(2)在生产过程中,按章指挥,严格标准,保持所管区域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3)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不能影响安全生产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做到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4)跟班干部对本班生产过程中的活动区域要进行安全检查,对不安全因素能现场处理的必须安排现场处理,重大的必须向调度室、队领导汇报,并指挥紧急处理。发现且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组织职工立即撤离危险场所,并向调度室、区队汇报。(5)检查监督本班在岗人员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制
45、止违章行为。九、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为明确我矿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权限,理顺各级技术人员所承担的责任,提高矿井的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一)矿长1、井下烧焊、录像、拍照安全技术措施(二)总工程师:1、回采(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2)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措施;(3)采煤工作面结束收尾安全措施;(4)“三下”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5)在同一个采面采用两种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支柱的安全措施;(6)老塘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7)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时,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和回采工艺特点,对放火、防尘、防瓦斯、顶板控制支架选型、端头支护、切眼扩大端面、支架安装、初次
46、放顶(煤)、工作面收尾及支架回撤等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8)采用分层陷落法的采煤工作面,如果确认冒落的顶板岩石能够形成再生顶板,拟不铺设人工假顶时制定防止下分层回采时冒顶的安全措施;(9)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出积水以后进行,并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10)采煤工作面过老空,托伪顶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11)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护形式变更的安全技术措施。2、开拓掘进(1)开掘巷道作业规程(包括在矿范围内建井单位施工工程的作业规程);(2)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掘进作业,确定巷道不设支护时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3)巷道贯通措施;(4)开掘巷道瓦斯排放、抽放及
47、瓦斯综合利用措施;(5)掘进期间探放水措施;(6)高突矿井开掘巷道过老空、采空区、停采线补充措施;(7)开掘巷道设计变更及其补充措施;(8)开掘巷道过老空、采空区的安全技术措施。3、“一通三防”(1)改变一个采区通风系统的安全措施;(2)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措施;(3)主要通风机检修停风,改变转数或叶片角度技术措施;(4)矿井阻力测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5)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措施;(6)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7)局部通风抽出式风机安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8)矿井预防自然发火安全技术措施;(9)深孔爆破、松动爆破、崩溜煤眼、震动爆破安全技术措施;(10)矿井区域防突及采面工作面防突安全技术措施;(11)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及报告;(12)装有胶带输送机的井筒兼做回风井时的安全措施;(13)煤巷、半煤巷采用混合式通风安全技术措施;(14)矿井防突措施;(15)高突炮掘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16)放顶煤工作面防灭火专项措施;(17)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季度补充计划;(18)矿井主要井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4.机电运输(1)矿井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单机运转、检修安全措施;(2)采区变电所停电检修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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