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次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6) 4 一般要求(7) 4.1 原则(7) 4.2 建立与保持(7) 4.3 评定与监督(7) 5 核心要求(8) 5.1 目标(8)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8) 5.3 安全生产投入(10) 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1) 5.5 教育培训(12) 5.6 生产设备设施(14) 5.6.1 设备设施管理(14) 5.6.2 设备设施保护(17) 5.6.3 设备设施安全(18) 5.6.4 设备设施风险控制(21) 5.6.5 设备设施防汛、防灾(29) 5.7 作业安全(30) 5.7.1 生产现场管理(30
2、) 5.7.2 作业行为管理(32) 5.7.3 标志标识(36) 5.7.4 相关方安全管理(36) 5.7.5 变更管理(37) 5.8 隐患排查和治理(37) 5.9 重大危险源监控(39) 5.10 职业健康 (39) 5.10.1 职业健康管理 (39) 5.10.2 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40) 5.10.3 职业健康防护 (40) 5.10.4 职业危害申报 (41) 5.11 应急救援 (41) 5.12 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 (42) 5.13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43)II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省内与公共电网连接的光伏发电企业。通过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公共电网的
3、光伏企业可执行省小型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
4、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5号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2号 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发201023号 国务
5、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201210号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
6、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5125号 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号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2号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国家电力
7、监管委员会令第24号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62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0634号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市场200642号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安全200711号 关于深入推进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电监安全200961号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办安全201174号 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公安部19998号令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能源电199345号 电力系统电瓷外绝缘防污闪技术管理规定GB 26164.1-20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 26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
8、分)GB 26859-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61-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3787-200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护安全技术规程GB 4053-1993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 6095-1985 安全带GB 6096-1985 安全带检验方法GB 9448-1988 焊接与切割安全GB 12011-2009 足部防护 电绝缘鞋GB 17622-1998 带电作业绝缘手套通用技术条件GB 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
9、50011-200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60-1996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6178-1996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GB/T 16434-1996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AQ/T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DL 740-2000 电容型验
10、电器DL 5027-19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72-2010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 573-2010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DL/T 587-200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76-2012 带电作业绝缘鞋(靴)通用技术条件DL/T 687-1999 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 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T
11、856-2004 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DL/T 995-200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1040-2007 电网运行准则DL/T 1051-2007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TSG Q7015-200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程YD/T 1821-2008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GB/T 19271雷电电磁脉冲防护 第一部分 通则DL/T799.1799.7-2010 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GB/T 13539.6-2013低压熔断器 第6部分:太阳能光伏系统保护用熔断体的补充要求GB/T 18479-2001地面用光伏(PV
12、)发电系统 概述和导则GB/T 19939-2005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 T 19964-2012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 20046-2006光伏(PV)系统电网接口特性GB/T 20513-2006光伏系统性能监测 测量、数据交换和分析导则GB/T 26849-2011 太阳能光伏照明用电子控制装置 性能要求GB/T 29320-2012光伏电站太阳跟踪系统技术要求GB/T 29321-2012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GB 50794-2012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T 50795-2012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796-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13、GB 50797-2012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NB/T 32001-2012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GB2297-1989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术语GB6495-86 地面用太阳电池电性能测试方法GB6497-1986 地面用太阳电池标定的一般规定GB/T 6495.1-1996 光伏器件 第1部分: 光伏电流电压特性的测量GB/T 6495.2-1996 光伏器件 第2部分: 标准太阳电池的要求GB/T 6495.3-1996 光伏器件 第3部分: 地面用光伏器件的测量原理及标准光谱辐照度数据GB/T 6495.4-1996 晶体硅光伏器件的I-V实测特性的温度和辐照度修正方法GB/T 64
14、95.5-1997 光伏器件 第5部分: 用开路电压法确定光伏(PV)器件的等效电池温度(ECT)GB/T 6495.7-2006 光伏器件 第7部分:光伏器件测量过程中引起的光谱失配误差的计算GB/T 6495.8-2002 光伏器件 第8部分: 光伏器件光谱响应的测量GB/T 6495.9-2006 光伏器件 第9部分: 太阳模拟器性能要求GB/T 20047.1-2006 光伏(PV)组件安全鉴定 第1部分:结构要求GB/T 20047.2-2006 光伏(PV)组件安全鉴定 第2部分:试验要求GB/T 9535-1998 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 设计鉴定和定型GB/T 18912-200
15、2 太阳电池组件盐雾腐蚀试验GB/T 11010-1989 光谱标准太阳电池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安全生产标准化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风险分析和预控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人、设备、环境、管理处于良好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3.2 安全绩效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3.3 相关方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3.4 资源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3.5
16、 缺陷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局部损耗、偏差设计性能等需要进行维修或调整才能恢复的失效。4 一般要求4.1 原则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4.2 建立和保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4.3 评定和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
17、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评分方式:评审得分=(实得分/应得分)x100%。其中,实得分为受评企业实际得分值得总和;应得分为收评企业适用项标准分值的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评审得分90分及以上为一级,得分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二级,得分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为三级。国家能源局监管机构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5 核心要求(评分项目)5.1 目标(40分)序号项 目内 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5.1.1目标的制定电力企业应制定明确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目标应明确企业安全状况在人员、设备、作
18、业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各项安全指标。主要包括: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电力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目标应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以文件形式下达。10企业未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不得分。指标不明确,内容不完善,不结合实际,有上述任一情况扣5分。目标未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未以正式方式下达,不得分。5.1.2目标的控制与落实根据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相应的分级(公司、部门、班组)目标。基层单位或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制定相应的分级控制措施。15未制定相应的分级目标,扣5分/级。未制定控制措施,扣3分/级;控制措施不明确、不具体,未结合岗位特点,每处扣2分
19、。5.1.3目标的监督与考核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偏。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15未制定目标考核办法,扣5分,考核办法未涵盖所有部门,缺一个扣1分。未对安全生产目标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偏,扣5分。未及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扣5分。5.2 组织机构和职责(60分)序号项 目内 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5.2.1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结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部
20、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10未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建立相关制度,不得分。未按规定召开会议、会议记录不完整或未发布会议纪要,扣2分/次。重大、重要安全事项未经安委会研究确定,扣3分。5.2.2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企业和部门(车间)负责人应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形成会议记录并予以公布。落实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职责,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员、物资、费用等需要。10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不得分。未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扣2分/次;会议记录不完整或没有公布,扣1
21、分/次;未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扣1分/次;未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扣1分;未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和明确完成时间、负责人,扣1分;上次布置的工作未闭环,扣1分。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不符合要求,职责未有效落实,扣1分/项。5.2.3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根据国家和上级单位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和所需的设施器材。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网络,每月召开安全生产监督网络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安全生产监督网络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布置、督促、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22、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做好安全监督检查过程记录,记录应完整真实。20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得分;安全监督人员数量、素质及配备的设施器材不满足本单位安全监督需要的,扣5分。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安全监督网络不健全,扣5分;未按时召开会议或会议记录不完整,扣2分/次。安全监督人员对关键工作、危险工作、重点工作等未进行现场监督的,或发现违章现象未制止并跟踪整改的,扣3分/次。现场监督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分。5.2.4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符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级、各类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建立、健
23、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各级、各类岗位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做好记录。20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未明确各部门、各级、各类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或职责有遗漏,扣1分/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未履行法定主要职责,扣2分/项。各级、
24、各类岗位人员未履行安全职责,扣5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扣2分/项。未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制度,扣5分;未对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扣5分;安全生产奖惩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分。5.3 安全生产投入(40分)序号项 目内 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5.3.1费用管理制定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严格审批程序,按上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落实到位,企业主要领导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15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分。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扣3分。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扣2分。未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扣2分。5.3.2费用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25、: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安全标志、安全工器具、安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护和劳动保护,以及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和预防事故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等。反事故措施: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治理、针对事故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落实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的设备和系统改造、提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改造等。应急管理:预案编制、应急物资、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安全检测、安全评价、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整改以及安全保卫等。安全法律法规收集与识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与维护、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技能竞赛、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月活动等。25挪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中存在
26、应投入而未投入的,扣2分/项。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60分)序号项 目内 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5.4.1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企业应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本单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并及时更新发布。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企业)规章制度,贯彻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15未建立相关制度,扣5分;未明确识别主管部门,或未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的,扣
27、5分。未及时更新,使用失效、过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缺失,扣1分/处。未将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扣1分/项。未根据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及时完善本企业规章制度和规程的,扣1分/项。5.4.2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附录A),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15规章制度不全,扣2分/项。相关岗位的规章制度配置不全,扣1分/每人次。5.4.3安全生产规程企业应配备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程。企业应编制运行规程、检修规程、设备试验规程、系统图册、相关设备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
28、产规程。企业应将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10企业未配备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扣2分/每项。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程有缺失、内容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扣2分/项。未将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程发放到部门、班组等相关工作岗位的,扣1分/处。5.4.4评估和修订每年至少一次对企业执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检修、运行、试验等规程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每年发布有效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程等清单; 每35年对有关制度、规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重新印刷发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修订、审查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10未公布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程清单,不得
29、分。未按要求及时修订、发布有关规程和规章制度,扣2分/项。未按规定履行规程、规章制度审批手续,扣2分/项。5.4.5文件和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规章制度、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有效性。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安全记录至少包括:班长日志、巡检记录、检修记录、不安全事件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安全生产通报、安全日活动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10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或没有按制度执行,不得分。未按规定做好安全台账、记录,每缺少一项或一次,扣2分。安全台账、记录内容不全面或不具体,扣1分/项。5.5 教育培训(80
30、分)序号项 目内 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5.5.1教育培训管理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专(兼)职工作岗位,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10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专(兼)职工作岗位不明确,扣3分;没有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扣2分。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档案,扣3分;没有培训效果评估和改进记录,扣2分。5.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企业主要
31、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20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培训或取证,扣3分。培训学时不符合规定,扣2分/人。5.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每年对生产岗位人员进行生产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考试,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触电急救及心肺复苏法,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其中,班组长的安全培训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公布。新入厂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岗位人员应熟
32、悉与工作有关的危险介质的物理、化学特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生产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和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5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公布的,不得分;现场作业人员不会紧急救护法,或相关人员不会使用防毒、防窒息等用品的,扣2分/人。新入厂人员未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的,扣1分/人。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安全生
33、产规程考试或考核不合格仍进行作业,扣2分/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未重新考核合格即上岗作业的,不得分。5.5.4其他人员教育培训企业应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现场有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企业应对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和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并做好相关监护工作。15未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扣1分/人;承包方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进入生产现场,扣1分/人;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1分/次。未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告知的,扣1分/人;临时
34、用工上岗前未进行培训,未经考试合格,扣2分。5.5.5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从业人员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形成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组织开展班前、班后会。10企业未开展安全文化活动,不得分。生产部门、班组未开展活动,扣2分。安全日活动内容不充实,无针对性,或记录不全,扣2分;企业和车间领导、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扣1分/次。未组织班前、班后会,扣2分;会议内容不充实,或无记录,扣2分。5.6 生产设备设施(600分)5.6.1 设备设施管理(140分)序号项 目内 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5.6.1
35、.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建立新、改、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的管理制度。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等同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报有关部门备案。20新、改、扩建工程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扣2分。没有“三同时”的评估、审核认可手续不得分;设计、评价或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的,扣2分;初步设计无安全专篇的,扣2分;变更安全设备设施未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的,每处扣1分;隐蔽工程未经检查合格就投用的,每处扣1分;安全设备设施未同时投用的,扣1分。
36、无资质单位编制的,不得分;未备案的,不得分;每少备案一个,扣1分。5.6.1.2设备基础管理制定并落实设备责任制,保证设备管理分工合理、责任到岗。组织制定并落实设备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加强设备质量管理,完善设备质量标准、缺陷管理、设备异动管理、保护投退等制度,明确相应工作程序和流程。新增或改造设备应严格履行验收制度,设备异动管理、保护投退按规定办理,设备缺陷应及时消除。保证备品、备件满足生产需求。加强设备档案管理,分类建立完善设备台帐、技术资料和图纸等资料台账。旧设备拆除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拆除计划和方案。凡拆除积存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内应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拆除
37、或报废。25未制定设备责任制,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扣3分。设备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未落实,扣5分。未制定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缺陷管理制度、设备异动管理制度、设备保护投退制度等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扣3分。新增或改造设备未严格履行验收制度,扣2分;异动管理、保护投退等不按规定办理,扣3分;设备缺陷未按时消除,扣1分/条。备品、备件储备不能满足要求,扣5分。图纸、资料不全,扣2分;未及时归档,扣2分。拆除设备未制定和落实拆除方案,扣2分;拆除设备中含有危险化学品而未清洗即报废的,扣3分。5.6.1.3运行管理明确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责任主体。委托维护管理应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双
38、方的安全责任。遵守调度纪律,严格调度命令,落实调度指令。认真监视设备运行工况,合理调整设备状态参数,正确处理设备异常情况。完善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做好检修许可、监护、验收等工作。严格核对操作票内容和操作设备名称,加强操作监护并逐项进行操作。按规定时间、内容及线路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按规定时间和方法做好设备定期轮换和试验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制定万能解锁钥匙和配电室及配电设备钥匙的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根据设备状况,合理安排机组运行方式,做好事故预想,开展反事故演习,并做好各类运行记录。30未明确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责任主体、未明确运行维护管理部门和责任分界,或委托管理无协议,
39、不得分;委托管理协议内容不全,扣2分/项。违反调度纪律,不得分。因运行监视不到位发生不安全事件,扣5分。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或检修许可、监护、验收执行不到位,3分/项。存在无票操作,不得分。操作票不合格,扣2分/张。设备巡检不符合要求,扣3分。设备定期轮换和试验工作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扣2分。未制定万能解锁钥匙和配电室及配电设备钥匙制度,扣5分,未严格执行或记录不全,扣2分。未定期组织开展反事故演习、进行事故预想,扣2分,记录不完整、不详实,扣1分/次。5.6.1.4检修管理制定并落实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健全设备检修组织机构,编制检修进度网络图或控制表。实行标准化检修管理,编制检修作业指导书或文件包,对重大项目制定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查,做好设备检修、试验记录。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检修现场隔离和定置管理,检修现场应分区域管理,检修物品实行定置管理。严格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实行检修质量控制和监督三级验收制度,严格检修作业中停工待检点和见证点的检查签证。25未制定检修管理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落实存在问题,扣5分。检修作业文件、作业指导书或文件包编制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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