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浅谈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浅谈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1.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2.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制度与要求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制度与要求3.法律责任比较法律责任比较4.案件回放案件回放v.1.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1.1政府信息的类型政府信息的类型1、政府信息是以一切产生于政府内部或虽然、政府信息是以一切产生于政府内部或虽然产生于政府外部但却对政府业务活动有影响产生于政府外部但却对政府业务活动有影响的信息的统称。的信息的统称。v.2、按内容划分,包括政治情报、军事情报、科技、按内容划分,包括政治情报、军事情报、科技情报、经济情报、文化情报。情报、经济情报、文化情报。
2、按信息运行状态划分,包括连续性信息、间隔性信按信息运行状态划分,包括连续性信息、间隔性信息、常规性信息和突发性信息。息、常规性信息和突发性信息。按信息表现形式划分,包括语言信息、文字信息、按信息表现形式划分,包括语言信息、文字信息、数据信息、图形图像信息。数据信息、图形图像信息。按信息传递方向和特点划分,包括上情下达信息、按信息传递方向和特点划分,包括上情下达信息、下情上传类信息、横向沟通类信息。下情上传类信息、横向沟通类信息。按政府利用信息的目的划分,可分为宣传类信息、按政府利用信息的目的划分,可分为宣传类信息、服务类信息、日常办公类信息、行情摸底类信息等。服务类信息、日常办公类信息、行情摸
3、底类信息等。v.1.2 国家秘密的保护国家秘密的保护1.2.1 国家秘密概述国家秘密概述1、国家秘密是指一切未经决定或者虽然经决定、国家秘密是指一切未经决定或者虽然经决定尚未公布的国家事务。尚未公布的国家事务。2、国家秘密包括三个基本构成要素:、国家秘密包括三个基本构成要素:(1)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2)依照法定程序确定;)依照法定程序确定;(3)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v.3、国家秘密的范围:、国家秘密的范围:(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
4、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密的国家秘密事项。)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密的国家秘密事项。v.4、我国、我国保密法保密法第第9条明确地将国家秘密的密条明确地将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级分为“绝密绝密”、“机
5、密机密”和和“秘密秘密”三级,其三级,其中,中,“绝密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除特殊规定以外,绝密级事项的保密期限一般不除特殊规定以外,绝密级事项的保密期限一般不超过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年,机密级不超过20年,秘密级不超过年,秘密级不超过10年。年。v.1.3 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1.3.1 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统一的。方面,是辩证统一的。保密法保密法在对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和在对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和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作出规定的同时,还在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作出规定的同时,还在第四条中
6、规定,第四条中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事项,应当依法公开”,在第十九条对解密作,在第十九条对解密作出规定,在第四十九条中对定密不当应当承担出规定,在第四十九条中对定密不当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为我们认识和处理公开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为我们认识和处理公开与保密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与保密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v.保密法保密法对信息保密和信息公开的规定,对信息保密和信息公开的规定,较好的衔接了较好的衔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对信息公开作出规范的同时,强调不得对信息公开作出规范的同时,强调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
7、作秘密及个人隐私的要求。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个人隐私的要求。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信息保密和信息公开之间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信息保密和信息公开之间的关系,既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又最大的关系,既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又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限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是新形势下保密工作面保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是新形势下保密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保密管理工作的难点问题。临的重要课题,也是保密管理工作的难点问题。v.1.3.2 正确认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正确认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就是要从辩证统一的角度看两者的关系。就是要从辩证统一的角度
8、看两者的关系。保密与公开的共同目的是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保密与公开的共同目的是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发挥信息资源的效益,同时避免泄露国家益,发挥信息资源的效益,同时避免泄露国家秘密带来的损失。国家秘密信息需要确保,但秘密带来的损失。国家秘密信息需要确保,但信息资源也应该合理充分利用,也需要公民掌信息资源也应该合理充分利用,也需要公民掌握和使用,因而既不能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应握和使用,因而既不能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应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也不能以公开为由无视国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也不能以公开为由无视国家秘密的安全。该公开的不公开,会损害国家家秘密的安全。该公开的不公开,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
9、。v.1.3.3 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关键是做到保放适度,保密与公开都要合理、合法。关键是做到保放适度,保密与公开都要合理、合法。所谓所谓“合理合理”,就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是否保密与公,就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是否保密与公开权衡利弊。对于政府信息,哪些应当公开、什么时候开权衡利弊。对于政府信息,哪些应当公开、什么时候公开,哪些应当保密、在什么情况下保密,都要从维护公开,哪些应当保密、在什么情况下保密,都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通过权衡利弊得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通过权衡利弊得失来作出选择。所谓失来作出选择。所谓“合法合法”,即
10、依法保密,依法公开。,即依法保密,依法公开。一是法律规定需要保密事项必须保密,不得以公开为由一是法律规定需要保密事项必须保密,不得以公开为由擅自公开,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必须公开,不得以保密擅自公开,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必须公开,不得以保密为由不予公开或者拒绝公开;二是公开前必须依法进行为由不予公开或者拒绝公开;二是公开前必须依法进行保密审查,公开事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切实做到公开保密审查,公开事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切实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三是保密事项要符合国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三是保密事项要符合国家范围和定密的规定,公开的程序和方式也必须符合法家范围和定密的规定,公开的程
11、序和方式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律规定。v.2.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制度与要求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制度与要求2.1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
12、时,应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v.2.1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公开
13、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先审查、后公开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一事一审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v.2.2 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程序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程序 强化保密审查机制。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进一强化保密审查机制。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步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机构,严格落实明确审查机构,严格落实“四审制四审制”,做到审查,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确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保“先审查,后公开先审查,后公开”。对拟发布的文字、图片。对拟发布的文字、图片等
14、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等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在政府网站发布。该项工作由各单批准的,不得在政府网站发布。该项工作由各单位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电子政务位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牵头。主管部门牵头。v.“四审制四审制”一是承办人进行初审,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审查一是承办人进行初审,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审查意见。意见。二是科室负责人进行复审,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二是科室负责人进行复审,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意见。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四是信息公开主管领导进
15、行审批,主管领导认为四是信息公开主管领导进行审批,主管领导认为可以公开,应当在文件签发记录上写明可以公开,应当在文件签发记录上写明“同意公同意公开开”,交由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公开。,交由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公开。保密审查的过程和结论应当有明确的文字记载、保密审查的过程和结论应当有明确的文字记载、存档备查。存档备查。v.3.法律责任比较法律责任比较【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由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16、。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
17、公开目录的;(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主要以行政责任为主,刑事责任仅指向主要以行政责任为主,刑事责任仅指向“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的情况。的情况。v.【保密法保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
18、处分;构成犯罪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五)非法复制、记录、存
19、储国家秘密的;(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
20、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v.【刑法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21、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三百九十八条第三百九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分析:主要以刑事责任为主,但是,对于分析:主要以刑事责任为主,但是,对于商业秘密、
22、个人隐私,涉及行政责任的,主要以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涉及行政责任的,主要以民事责任为主。民事责任为主。v.国家按照国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电子政务是信息要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电子政务是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按照公开的重要载体。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公众、保障安全面向公众、保障安全”的要求,在加强电子政务的要求,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同时,构建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同时,构建网上信息公开平台。v.4.案例回放案例回放案例一:案例一:2013年年9月,某县发展和改革局月,某县发展和改革局扫描
23、机密级文件并上传至网上扫描机密级文件并上传至网上某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上级要求,组织该县有关某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上级要求,组织该县有关专项资金网站公开相关文件。该局办公室主任谢专项资金网站公开相关文件。该局办公室主任谢某委托临时工作人员汪某搜集材料。汪某擅自到某委托临时工作人员汪某搜集材料。汪某擅自到文印室扫描文印室扫描1份机密级文件,并在未履行信息公份机密级文件,并在未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的情况下,将扫描件上传至网上。开保密审查程序的情况下,将扫描件上传至网上。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汪某作出辞退处理,给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汪某作出辞退处理,给予谢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分管副局长代某进行诫予谢
24、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分管副局长代某进行诫勉谈话。勉谈话。v.案例二:案例二:2015年年6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政府网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政府网站违规刊登涉密文件。经查,某市发改委综合科接到市政站违规刊登涉密文件。经查,某市发改委综合科接到市政府通知,要求其门户网站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该市发府通知,要求其门户网站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该市发改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文件存档的闫某疏忽大意,误将改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文件存档的闫某疏忽大意,误将3份份秘密级文件混在可以公开的文件中,交给办公室副主任曲秘密级文件混在可以公开的文件中,交给办公室副主任曲某,曲某直接将文件交给电子计算中心主任文某,由
25、于闫、某,曲某直接将文件交给电子计算中心主任文某,由于闫、曲、文曲、文3人均没有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及信息公开批准程序,人均没有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及信息公开批准程序,导致电子计算中心工作人员李某直接将涉密文件扫描件原导致电子计算中心工作人员李某直接将涉密文件扫描件原文上传至发改委官网,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文上传至发改委官网,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解除了与直接责任人李某的聘用关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解除了与直接责任人李某的聘用关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发改委主任马某、副主任赵某进行诫勉谈话,要求赵某作发改委主任马某、副主任赵某进行诫勉谈话,要求赵某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办公室副主任曲某、电子计算中心主任出书面检查;给予办公室副主任曲某、电子计算中心主任文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责任人闫某行政警告处分,并调文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责任人闫某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涉密岗位。离涉密岗位。v.身边的案例身边的案例案例三:案例三:政法委政法委案例四:案例四:卫生局卫生局v.谢谢!谢谢!v.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