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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管理》课件1模块一 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管理概述.pptx

1、目目 录录模块一模块一 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管理概述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管理概述模块二模块二 劳动合同基本法律制度劳动合同基本法律制度模块三模块三 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员工入职管理的实务操作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员工入职管理的实务操作模块四模块四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与员工在职管理的实务操作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与员工在职管理的实务操作模块五模块五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与员工离职管理的实务操作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与员工离职管理的实务操作模块六模块六 劳动法律责任与劳资利益平衡劳动法律责任与劳资利益平衡模块七模块七 劳动标准实施管理劳动标准实施管理模块八模块八 集体合同管理集体合同管理模块九模块九 劳务

2、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和用工模式的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和用工模式的选择 模块十模块十 劳动规章制度额管理劳动规章制度额管理模块十一模块十一 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模块一模块一 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管理概述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管理概述 知识要点知识要点 1.劳动法、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等基本概念。2.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的区别。3.劳动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和效力等级。4.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5.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具体内容。能力能力目标目标 1.掌握劳动法、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等相关概念;2.能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进行区分。3.熟悉劳动法律

3、体系的构成;4.了解不同劳动法律形式的效力等级;5.能阐述劳动权力和劳动义务的基本内容。6.能够运用劳动法律关系要素理论分析劳动纠纷或案例。7.了解劳动关系管理原则和要求。知知 识识 脉脉 络络知识篇技能篇知 识 篇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认识认识劳动劳动法的概念、特点和调整法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象对象知识单元二知识单元二 认识劳动认识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和效力范围知识单元三知识单元三 认识劳动认识劳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知识篇知识篇 引例引例1.1 1.1 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张巍巍与中央电视台劳动关系纠纷张巍巍与中央电视台劳动关系纠纷案案

4、【案情】张巍巍自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天津演播室(记者站)成立之时其开始做兼职摄像。2011年4月底,其正式入职天津记者站担任记者,工作时间为每天9时到17时,每周工作5天,周、六日休息,考勤由考勤员手工记录。领导明确告知其签约才有保底工资,不签约没有保底工资,只有绩效工资。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电视台亦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张巍巍于2014年7月7日提出辞职。后张巍巍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认为其与电视台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补签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电视台认为,张巍巍提供得是兼职摄像劳务,劳务报酬不定期发放,以现金方式支付。但电视台无法提供劳务报酬支付情况证据。双方亦未签订劳务协议。电视台认为

5、双方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2014年7月7日,双方解除劳务关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裁决,确认张巍巍与电视台存在劳动关系,驳回其他申请请求。电视台不服,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电视台与张巍巍不存在劳动关系。一审判决驳回电视台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问题】本案中的电视台为什么会败诉?电视台与其使用的“临时工”之间,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一、劳动法一、劳动法的的诞生与发展诞生与发展 劳动法是劳动法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而产生的法律部门 劳动法产生劳动法产生:19世纪,与产业革命的蓬勃发展及工人运动的日益壮大密切相关。现代劳动立法的开端现代劳动立法的开端:1802年英国通过了

6、学徒健康和道德法学徒健康和道德法。中国的劳动立法,中国的劳动立法,出现于20世纪初期。中华民国时期,北洋政府农商部于1923年3 月29日公布了暂行工厂规则暂行工厂规则。我国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劳动我国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劳动方面方面的基本的基本法律: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法律体系逐步完善:劳动法律体系逐步完善:法律: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残疾人就业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 其他:部门规章100多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劳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7、近200部、地方政府规章100多部。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认识认识劳动法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象劳动法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象 二、二、劳动法劳动法的概念的概念 广义:广义: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独立的法律部门。狭义狭义:仅指劳动法律部门的核心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认识认识劳动法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象劳动法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象 附随附随劳动劳动关系关系的概的概念念附随附随劳动劳动关系关系的特的特点点附随附随劳动劳动关系关系的内的内容容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的特点劳动

8、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事实劳动关系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认识认识劳动法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象劳动法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象 调整对象:法律要调整对象:法律要解决的问题解决的问题,要处理要处理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各种社会关系。三、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一)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 1.1.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的概念 劳动关系由英文“labor relations”一词翻译而来,是指雇员与雇主 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 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2.2.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特点特点(1)劳

9、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平等性和从属性。(3)劳动者为实现用人单位的劳动过程而劳动。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认识认识劳动法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象劳动法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象 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认识认识劳动法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象劳动法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象 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一)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 3.3.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1 1)双)双方当事人及方当事人及其关系不同其关系不同(2 2)劳动风险责任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承担不同(3 3)劳动报酬的性劳动报酬的性质、支付方式不同质、支付方式不同(4 4)劳动

10、者享有的劳动者享有的权利不同权利不同(5 5)终止和解除的终止和解除的条件不同条件不同(6 6)适用法律不同适用法律不同(1 1)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一)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4 4、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认识认识劳动法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象劳动法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象 (2 2)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

11、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主体合法主体合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行为已经发生劳动行为已经发生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从属关系已经形成从属关系已经形成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欠缺法定的生效要件欠缺法定的生效要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符合以上条件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成立的是事实劳动关系。(3 3)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

12、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事实事实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A、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名册)、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记录 B、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C、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D、考勤记录;E、其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名片、同

13、事证言、劳动手册(签名的)、规章制度(签名的)、工作服、社保记录、公司证明。(4 4)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凭证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凭证 1.1.附随劳动关系的概念附随劳动关系的概念 附随劳动关系是指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性质:不是劳动关系,但它们和劳动关系的产生、运行和结果有关。2.2.附随劳动关系的内容附随劳动关系的内容(1)劳动力的管理、组织、培训和中介活动,(2)执行社会保险(实现社会统筹的保险),(3)工会活动和集体协商,(4)劳动法的监督检查,(5)劳动争议的处理。3.3.附随劳动关系的特点附随劳动关系的特点(1)主体:一方是国家机关或者社会组织(工会、社会

14、保险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另一方是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2)国家力量和社会力量的参与,是对劳动关系的一种保障。(3)附随劳动关系的产生,具有法定性的特征。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二)附随劳动关系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认识认识劳动法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象劳动法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象 (三(三)帮助企业提升劳动生)帮助企业提升劳动生产率产率,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二)解决劳动争议(一)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四四、劳动法劳动法的的功能功能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认识认识劳动法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象劳动法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象 【引例1.1分析】首先,双方均认可张巍巍自2011

15、年5月至2014年7月期间,为电视台 提供了摄像劳动,而且张巍巍持续、固定的为电视台提供了劳动,而且其提供的劳动系电视台的工作组成部分;其次,劳动报酬的支付周期、方式亦是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而电 视台均未提供相关证据,且张巍巍的工作系电视台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因此,双方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法院据此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模块一 认识劳动法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认识认识劳动法劳动法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象象知识单元二知识单元二 认识劳动认识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和效力范围知识单元三知识单元三 认识劳动认识劳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一.劳动法

16、渊源二.劳动法的体系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二二 认识认识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知识单元二 认识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 案例案例1.2 1.2 华南华南理工海归副教授超生被开除案理工海归副教授超生被开除案 案情:案情:蔡智奇,男,原华南理工大学(简称华工)化学与化工学院副教授。其在美国做博士后研究期间,与陪读的妻子在2007年12月生下第一胎。2009年9月,蔡智奇回国入职华工并迅速晋升为副教授。彼时,其妻已怀孕6个月,2010年1月 生下第二胎。2012年11月,广州天河区五山街居委会接到举报称蔡老师违法生育二胎。蔡老师一

17、直无法提供第二胎的准生证及相关材料。华工多次发函咨询上级计生部门,得到的答复均称蔡智奇夫妇违反规定计划生育政策。2013年11月19日,华工给予蔡智奇开除处分决定。而蔡智奇则认为,他属于留学身份,不适用穗计生函穗计生函200626200626号和粤人号和粤人口计生委办函口计生委办函200635200635号号精神,而应当适用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国计生发定(国计生发200220023434号)号)。按照该规定,“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

18、二个子女的,回中国内地后不予处理个子女的,回中国内地后不予处理”。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国计生发200234号,简称生育规定):“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回中国内地后不予处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8条、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55条: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问题:问题:蔡老师的情况是否属于超生?本案应适用穗计生函蔡老师的情况是否属于超生?本案应适用穗计生函2006 26号、粤人口计号

19、、粤人口计生委办函生委办函200635号精神,还是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国计生发号精神,还是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国计生发200234号)的规定号)的规定?22 一、劳动法的一、劳动法的渊渊 源源(形形 式式):法的源头、法的源泉:法的源头、法的源泉 水积水积水之所出水之所出宪宪 法法劳动法律劳动法律劳动行政法规劳动行政法规劳动规章劳动规章地方性劳动法规地方性劳动法规地方规章国际公约国际公约正式解释正式解释1.1.制定或做出的机关不同制定或做出的机关不同2.2.表现形式或名称不同表现形式或名称不同3.3.效力不同效力不同在实际的生活中,国家机关、公民和社会组织为寻求自身行为合法性的根据

20、,需要获得具体法律的来源,即“法源”,也即法律渊源一、劳动法的渊源(一)劳动法渊源的分类 1.1.宪法中的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宪法中的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首要渊源。2.2.劳动法律劳动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制定的调整劳动关系的规范,包括劳动法典、单项劳动法律和相关法律。其效力仅低于宪法。劳动法律是劳动法最主要的表现形式。3.3.劳动行政法规。劳动行政法规。国务院为管理劳动事务,有权根据宪法和劳动法律制定调整劳动关系和各项劳动标准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在全国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劳动行政法规是我国当前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4.4.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劳动规章国

21、务院各部委制定的劳动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行政法规,有权在本部门范围内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其中关于调整劳动关系的规章,是劳动法的渊源。5.5.地方性劳动法规。地方性劳动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其常委会,为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事务,在不同宪法、法律和劳动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发布地方性劳动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国务院备案或批准后生效 6.6.我国政府批准的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劳动公约和建议书。我国政府批准的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劳动公约和建议书。7.7.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二二 认识认识劳动法

22、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法律渊源法律渊源具体法律制度具体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劳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工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劳动行政法规劳动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工教育的决定等劳动行政规章劳动行政规章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职工工

23、作时间的规定实施办法、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最低工资规定、集体合同规定等地地方性劳动法规方性劳动法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安徽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广东省劳动监察保障条例等。国际公约国际公约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国际劳工组织第29号强迫或强制劳动公约、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等法律解释法律解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一.劳动法渊源二二.劳动法的体系劳动法的体系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二二 认识认识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劳动法渊源

24、、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 二、劳动法的体系二、劳动法的体系 劳动法的体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调整对象、规格和逻辑所组成的和谐统一、有机结合的现行法的系统。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二二 认识认识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劳动法律规范,作为劳动法律规范,作为“实在法实在法”的细的细胞,以法律渊源的方式,纵向展开。胞,以法律渊源的方式,纵向展开。以法律制度的方式,横向展开,可以以法律制度的方式,横向展开,可以视为劳动法的具体内容视为劳动法的具体内容。二、劳动法的体系二、劳动法的体系(一)一)劳动法的劳动法的纵向纵向体系体系 各种劳动法表现形式,按照效力等级的高

25、低所组成金字塔式结构体系。1.法的效力位阶法的效力位阶 各种劳动法表现形式,按照效力等级的高低所组成金字塔式结构体系如下。按照立法法关于法的效力位阶原理:法可分为三类,即上位法,下位法和同位法;上位法是效力较高的法律,下位法是效力较低的法律;上位法高于下位法,后者不得与前者相抵触;同位法之间则具备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劳动法律不同形式的效力位阶也同理。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二二 认识认识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引例1.2分析】【引例1.2分析】“洋二胎”是合法还是违规,是国家计生部门说了算,还是以地方条例为准?按照劳动法律的效力位阶原理,宪法

26、是最高的,宪法之下是法律,法律之后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然后是地方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再是地方政府规章,再下面才是其他规范性文件(红头文件)。这些不同的法律形式有不同的法律效力的问题。就本案而言,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国家计生委制定的部门规章。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广东省的地方性法规。当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不一致时,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95条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

27、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就目前的情况而言,首先要确定 条例有没有关于“洋二胎”的规定。如果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而,而 规定又没有跟国家法律相冲突的话,广东省就应该执行 规定;如果 条例有明确的规定,并与 规定相冲突的话,则可能需要启动立法审查程序。二、劳动法的体系二、劳动法的体系(二)(二)劳动法的劳动法的横向体系横向体系;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二二 认识认识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劳动法体系的横向结构劳动法体系的横向结构促进促进就业就业法法劳动劳动合同合同法法集体集体合同合同法法工作工作时间时间和休和休息休息休假法假法工资工资法法劳动劳动安全

28、安全卫生卫生法法女职女职工和工和未成未成年工年工特殊特殊保护保护法法职业职业培训培训法法社会社会保险保险与社与社会福会福利法利法劳动劳动争议争议处理处理法法工会工会和职和职工民工民主管主管理法理法劳动劳动监督监督检查检查法法劳动法的各项具体劳动法律制度的构成和相互关系。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由劳动法的各项具体劳动法律制度的构成和相互关系。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由下列劳动法律制度构成:下列劳动法律制度构成:以劳动法律规范的职能为分类标准,建立能够反映劳动法职能分工的劳动法体系:以劳动法律规范的职能为分类标准,建立能够反映劳动法职能分工的劳动法体系:A.A.劳动关系法劳动关系法 B.劳动标准法劳动标准法

29、C.劳动保障法劳动保障法 D.劳动监督检查法劳动监督检查法一.劳动法渊源二.劳动法的体系三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的适用范围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二二 认识认识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 三、劳动法的效力范围三、劳动法的效力范围 劳动法的效力范围,包括时间效力、地域效力和对人的效力。(一)(一)劳动法的时间效力劳动法的时间效力 1.1.劳动法的生效:劳动法的生效:(1)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公布后并不立即生效,而是规定一个实施的时间,自实施开始时间时生效。2.2.劳动法的失效劳动法的失效(1)法律本身规定终止生效或某些特定条件出现时自然生效;(2)颁布新的

30、法规后而原有法规失效。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二二 认识认识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年7月月5日公布,日公布,1995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三、劳动法的效力范围三、劳动法的效力范围(二)二)劳动法的地域效力劳动法的地域效力 原则:直接与不同立法权限制定颁布的法律相关。原则:直接与不同立法权限制定颁布的法律相关。具体:具体:(1)法律、行政法规:统一适用于全国;(2)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其管辖区内,但不得与全国性法规相冲突;(3)民族自治条例:只适用于本民族自治地方;(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

31、:只适用于本特别行政区;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二二 认识认识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 三、劳动法的效力范围三、劳动法的效力范围(三)(三)劳动法对人的效力劳动法对人的效力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二二 认识认识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第2 2条: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第2 2条:条:“中华人民共和

32、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排除了以下人员:(1)国家机关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纳入公务员编制或者参照公务员进行 管理的工作人员。其适用 公务员法。(2)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的关系,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 的,不适用劳动法;如果没有特别规定,适用劳动法。(3)从事农业劳动的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

33、商的农民除外)。(4)现役军人、军队的文职人员。(5)家庭雇佣保姆。(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二二 认识认识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模块一 认识劳动法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认识认识劳动法劳动法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的概念、特点和调整对象象知识单元二知识单元二 认识劳动认识劳动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法渊源、劳动法的体系和效力范围和效力范围知识单元三知识单元三 认识劳动认识劳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引例引例1.3 1.3 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有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有无

34、劳动法律关系?小王大学毕业后,千辛万苦,终于在甲公司谋得一份美差。上班不到半年,却在一次出公差中遇车祸骨折。小王要求公司给予工伤赔偿。甲公司却称,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小王不是公司员工,因而拒绝了他的索赔要求。小王找到劳动保障局的工伤认定部门,工伤认定部门要求小王出示他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此时,小王才发现自己既没有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与甲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种类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三三 认识劳动法律关系认识劳动法律关系二二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的要素三三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和消灭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三

35、三 认识劳动法律关系认识劳动法律关系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 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点 1.既体现国家意志按照劳动法的具体要求形成,也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双方当事人意志协调的产物,运行过程又当事人的行为构成。2.国家意志处于主导地位。当事人的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且只能在符合国家意志的范围内发生作用。3.只有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并且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才能使劳动法律关系。虽然纳入劳动法范围,但

36、不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则只能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按照劳动法律规范缔结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成为劳动法律关系的前提例:例:劳动法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规定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问题:经劳动者同意,或者劳动者自愿放弃,用人单位是不是可以不交社会保险?问题:经劳动者同意,或者劳动者自愿放弃,用人单位是不是可以不交社会保险?二、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 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各种劳动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任何一个劳动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缺少任何一个基本要素,都不能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三三 认识劳动法律关系认识劳动

37、法律关系主主 体体客客 体体内内 容容(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参与劳动关系,享受劳动权利、承担劳动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劳动者的组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和用人单位,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政府。主要有:主要有:1 1.劳动者劳动者达到法定劳动年龄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取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二、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三三 认识劳动法律关系认识劳动法律关系(1)法定劳动年龄 (2)劳动能力 情情 形形年年 龄龄就业就业年龄年龄原则原则年满16周岁特殊特殊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经审批,可以低于16周

38、岁退休退休年龄年龄一般一般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女工人女工人年满50周岁。劳动能力劳动能力情形情形A.完全劳完全劳动能力动能力身体健康、智力健全的人B.部分劳部分劳动能力动能力身有残疾不能提供正常劳动,但又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C.无劳动无劳动能力能力身有残疾根本不能劳动的。(精神病人)(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2.2.用人用人单位单位二、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三三 认识劳动法律关系认识劳动法律关系企业(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9、社会团体u1.1.劳动权利劳动权利是指劳动法主体依法能够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者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其意志的可能性。u2.2.劳动义务劳动义务 劳动法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为满足权利主体的要求,在劳动过程中履行某种行为的必要性。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三三 认识劳动法律关系认识劳动法律关系二、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者的劳劳动者的劳动权动权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的用人权劳动者的劳劳动者的劳动义务动义务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劳动义的劳动义务务1.劳动权利劳动权利(1 1)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三三 认识劳动法律关系认识劳动法律关系

40、1)就业权 2)劳动报酬权 3)休息权 4)劳动保护权 5)职业培训权 6)生活保障权 7)合法权益保护权 8)结社权和集体协商权就业权有三层含义:u获得工作权u自由择业权u平等就业权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三三 认识劳动法律关系认识劳动法律关系法条链接: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1 1)就业权)就业权 不得无故拖欠、克扣和拒付不得无故拖欠、克扣和拒付5 不断提高标准不断提高标准6 同工同酬同工同酬2 足额按期支付足额按期支付3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1、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u 2 2)劳动报酬权)劳动报酬权u劳动者参加社会劳动,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从用人单位取得报酬。工资是主要形式,奖金和津贴是其内容。具体表现为: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三三 认识劳动法律关系认识劳动法律关系 按劳取酬按劳取酬13)休息权u劳动者为保护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休息和休养的权利。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三三 认识劳动法律关系认识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者在一天的工作期间内(非假期)的休整A.休整权休整权 连续工作一段时间后的休整;而且,这种“休整”的期限应当超过二天,是较长时间的休整.B.休假权休假权 通过积极的活动或者消极的静养等方式享受闲暇的权利C.休闲权休闲权 居民休息

42、以及个人生活不受他人非法干涉和骚扰的权利。D.安宁权安宁权A.单位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要求和标准,配备设施和发放用品;B.单位依法给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以特殊保护;C.单位有责任为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建立安全生产制度;D.劳动条件极为恶劣,以致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劳动者有权拒绝;E.条件差致劳动者伤残、职业病的,单位有义务治疗并承担费用;4)4)劳动保护权劳动保护权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三三 认识劳动法律关系认识劳动法律关系F.单位有责任在发展生产基础上,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提高劳保标准;保证劳动者在劳动中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包括防止工伤事故和职

43、业病。具体要求有:对具有劳动能力的未正式参加工作的劳动者和在职劳动者进行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教育和训练。1.就业前,有权通过各种途径使自己获得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而为就业创造条件,国家帮助劳动者实现权利。2.在职时,有权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丰富知识和提升水平,用人单位应当给与支持和鼓励;3.有条件的单位,应根据需要有计划、多渠道对职工进行知识、技能方面的训练和培训。5)5)职业培训权职业培训权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三三 认识劳动法律关系认识劳动法律关系 又称享受社会保险权或者物质帮助权。它是指劳动者暂时或者用就丧失劳动能力时,有权依法获得物质帮助,以保证劳动者在生、老、病、死、伤、残生、老、

44、病、死、伤、残等情况下,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生活需要。6)6)生活保障权生活保障权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三三 认识劳动法律关系认识劳动法律关系社会保险险种:社会保险险种:A.养老保险B.失业保险 C.工伤保险 D.医疗保险(生育和医疗合并)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即劳动者有权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申请调解、提请仲裁和提起诉讼来排除侵害行为,并使由此而受到的损失得到补偿。7 7)合法权益保护权)合法权益保护权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三三 认识劳动法律关系认识劳动法律关系 结社权是指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集体协商又称为“集体谈判”,是工会代表职工

45、与用人单位(或雇主)就有关劳动条件进行商谈,以签订对双方有约束力的集体合同的劳动关系双方协调行为。我国劳动法和工会法均确认了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 8 8)结社权和集体谈判权)结社权和集体谈判权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三三 认识劳动法律关系认识劳动法律关系(2 2)用人单位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的基本权利用人权用人权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三三 认识劳动法律关系认识劳动法律关系1 1.劳动权利劳动权利 5)辞退职工权)辞退职工权 4)依法奖惩权)依法奖惩权 3)劳动报酬分配权)劳动报酬分配权 2)合理组织调配权)合理组织调配权1)招聘录用职工权招聘录用职工权劳动者的义务1)完成劳动知识单元2)提高劳动技能3)执

46、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劳动纪律5)遵守职业道德6)法定的其他知识单元用人单位的义务1)依法录用、分配、安排员工工作2)保障工会和职工代表行使其职权3)按照劳动质量、数量支付劳动报酬4)加强员工思想、文化和业务教育培训5)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知识单元三知识单元三 认识劳动法律关系认识劳动法律关系二、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2 2.劳动义务劳动义务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三三 认识劳动法律关系认识劳动法律关系二、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具体表现为一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劳动行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

47、实现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实现劳 动动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包括包括劳动者:劳动者:召集业务会议 参加生产劳动 接待顾客 推销产品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分配报酬 奖惩员工财物指劳动法律关系中体现双方当指劳动法律关系中体现双方当事人事人 物质利益的实物与货币。物质利益的实物与货币。实物实物 劳动工具 生产场所 机器工具货币:货币:工资、奖金等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种类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三三 认识劳动法律关系认识劳动法律关系二二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的要素三三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和消灭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三三

48、认识劳动法律关系认识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主体之间 为实现一定的劳动过程,依照劳动法规,通 过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而设立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 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产生 劳动法主体间已 经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由于一定的客观情 况的出现而引起法律关系中某些要素的变化要素的变化.既可能是当事人双方协议或单方决定变更,也可能是由行政决定、仲裁裁裁决或法院判 决变更。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变更 权利义务处于有期限有期限 的停止的停止状态。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法律关系的暂停暂停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消灭因到期、辞职、辞退、主体丧失资格、法院判决等原因而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法律关系

49、的消灭消灭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岗位、职务、工种、岗位、职务、工种、工资工资等级的变动在停薪留职、停产息停薪留职、停产息工、职工放长假、厂工、职工放长假、厂 内待岗、职工涉嫌违内待岗、职工涉嫌违法犯罪法犯罪被暂时羁押等情 况下发生这种现象【引例引例1.31.3分析分析】本案中冯某与农药厂之间并无劳动法律关系,因为他们之间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法律关系成立的条件。知识篇技能篇实操实操一一 认识劳动关系管理认识劳动关系管理一、劳动关系管理的意义一、劳动关系管理的意义二、劳动关系管理在企业中的具体工作内容二、劳动关系管理在企业中的具体工作内容一、劳动关系管理的意义一、劳动关系管理的意义(一)有利于企业防范各种用工风险,有效控制劳动争议,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二)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有利于管理者提升职业技能,促进职业生涯发展。二、劳动关系管理在企业中的具体工作内容二、劳动关系管理在企业中的具体工作内容劳动合同的管理劳资利益平衡管理集体合同与集体协商管理劳动标准实施管理特殊用工模式的管理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管理员工民主管理劳动争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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