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动葫芦(行车)安全操作规范 1 目的 为规范电动葫芦(行车)的操作行为,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电动葫芦(行车)的安全操作的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车间负责电动葫芦(行车) )的操作。 3.2 设备部负责电动葫芦(行车)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检验。 4 工作内容 4.1 电动葫芦(行车)安全操作 4.1.1 电动葫芦(行车)的电源线应采用软橡胶电缆。 4.2 电动葫芦(行车)检验 4.2.1 电动葫芦(行车)检验 下述情况,应对电动葫芦(行车)按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年进行一次。 2)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进行检验。
2、 4.2.2 电动葫芦(行车)的日常检查 每年二次。检查内容一般包括: 1)电动葫芦(行车)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及防护装置。 3)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 4)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 4.2.3 电动葫芦(行车)的定期检查 每年一次,检查内容一般包括: 1)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 2)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 5 记录表单 5.1电动葫芦(行车)检查记录表 附录 A 电动葫芦(行车)电动葫芦(行车)检查检查记录表记录表 设备名称 编号 使用部门 本次检修日期 上次检修日期 本次检修人员 验收人员 部 位 检 修 项 目 周 期 完
3、成情况 用钢丝绳 检查:1、接扣可靠,无松动现象。 六月 2、钢丝绳无严重磨损现象。 3、钢丝绳断丝根数在规程规定限度内。 试验:以 2 倍允许工作荷重进行 10min 的静力 一年 试验,不应有断裂、显著的局部延伸或 个别链节拉长现象。 链条 试验:以 2 倍允许工作荷重进行 10min 的静力 试验,不应有断裂、显著的局部延伸或 一年 个别链节拉长现象。 葫芦 检查:1、吊钩无裂纹、无变形。 六月 2、润滑油充分。 试验:1、新装或大修后,以 1.25 倍允许荷重 一年 进行 10min 的静力试验后,再以 1.1 倍允 许荷重作动力试验,制动性能良好,无 拉长现象。 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 1.1 倍允许荷重 进行 10min 的静力试验。 滑轮 检查:1、滑轮完整灵活。 六月 2、滑轮杆无磨损现象,开口销完整。 3、吊钩无裂纹、无变形。 4、润滑油充分。 试验:1、新装或大修后,以 1.25 倍允许荷重 进行 10min 的静力试验后,再以 1.1 倍允 许荷重作动力试验,无裂纹、无显著局 部延伸现象。 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 1.1 倍允许荷重 进行 10min 的静力试验。 一年 夹头卡环 等 检查:丝扣良好,表面无裂纹。 六月 试验:以 2 倍允许工作荷重进行 10min 的静力 试验。 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