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2)财务管理制度一、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会计制度,要规范合理、厉行节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合法合理使用各种经费。(一)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二)各项经费支出实行预算指标控制和统一审核。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经费预审批制度。财务室要严格把握票据合法性和有效性。经费支出应填写支出或报销凭证,所有报销凭证应注明用途由经办人签名,通过办公室主任审核签批后方可报销。(三)业务经费按以下规定执行:1.会议费管理(1)召开会议须先做好会议经费预算,报主任会议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后勤服务工作由办公室和财务股负责统筹协调安排。 (2)要节约会议经费开支,会议的规模、
2、会议费标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资料文件打(复)印一般在办公室办理,确需在外打(复)印或批量印刷的,经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安排。3机关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经费开支要坚持节约的原则。一次性开支数额较小的(2000.00元以下),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分管同志承办。一次性开支数额较大的(2000-5000元),由常委会分管领导批准。5000元以上由主任会议研究批准。所有开支,均实行先审批后承办,未经批准不予报销。4办公用品的购买和使用。一切办公用品,均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和管理,各委室需要时到办公室领取。购买办公用品应由办公室预先列出清单,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和一
3、名财务人员共三人以上一起购买。易耗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保管。非易耗公用物品由财务室登记造册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各委室妥善保管,严防丢失。5.所有经费的开支实行每月签字报账制度。承办人要及时向办公室说明开支事由并在原始票据上签字认可,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销。原则上无正当理由超过一月的发票不予报销。财务室每月报告一次财务报表,以便合理安排支出,提高服务质量。7常委会领导公务费、新农村建设领导联系点经费等支出,须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由各常委会领导认真审核后,按规定予以报账支付。8全体机关人员的差旅费和学习培训等相关费用,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实报实销。下乡补助经费每月由工作人员自行填报,办公
4、室主任审批,全年累计金额不得高于文件规定总额。9.慰问工作。慰问工作由工会负责予以协调和安排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工会汇报;属于在职干部职工的,慰问金在工会经费中安排,属于离退休的,慰问金在机关业务经费中安排。慰问对象应及时向工会说明相关情况,以便及时予以安排慰问工作:(1)在职干部职工因病住院的安排慰问金600元/年次;病故的安排家属慰问金1000元,花圈一个。在职职工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住院的,安排慰问金400元/年次,病故的安排家属慰问金600元。(2)离退休干部职工(含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因病住院的,住院总费用10万元以内的,安排慰问金600元/年次,住院总费用10万元以上的,安排慰问金1000元/年次。离退休干部职工病故的安排家属慰问金1000元,花圈一个;离退休干部职工的配偶病故的,安排慰问金600元。家庭情况特殊的经主任会议讨论决定。二、固定资产和各类物资归使用委室管理,由财务室统一造册登记,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核对。固定资产实行卡片登记制度,公物的登记、分发、变卖、核销、检修等要做到帐物相符,责任到人。三、实行“民主理财,公开监督”制度。有关财务收支等情况定期公开(主要是“三公”经费)。3 / 33 /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