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化厂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气化厂安全生产会议管理的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气化厂安全生产会议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 标准结构与编写规则GB/T 154982003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与工作标准体系3 职责安环部负责制定本标准。各相关部室、车间执行本标
2、准。4 管理的内容与要求4.1 安全办公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4.1.1 总结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分析当月生产经营活动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4.1.2 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等,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文件精神。4.1.3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研究部署“双基”建设工作。4.1.4 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专检计划的布置、落实)。4.1.5 汇总和审查
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4.1.6 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安全设计、计划以及工程安全验收和运行工作的安全监控。4.1.7 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4.1.8 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1.9 审核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4.1.10 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4.1.11 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4.2 工作程序4.2.1 厂安委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4、由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记录。4.2.2 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视情况由厂领导决定召开,会议通知单位负责记录。4.2.3 厂级安全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由安全厂长负责召集。4.2.3.1 各部门、车间领导一把手参加厂级安全办公会议。4.2.3.2 综合办公室做好厂级安全办公会议的记录。4.2.3.3 参加会议人员,要将会议精神及时向本单位人员传达,并要认真贯彻执行。4.2.4 部门安全办公会议要求每月至少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部门安全会议记录中进行记录。4.2.4.1 每次部门安全办公会议,部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有事提前请假,会后由部门主管负责或委托
5、他人及时传达到本人。4.2.5 安环部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两次安全例会,总结近期安全工作和布置下步安全工作,交流各车间安全工作经验,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和通报各车间事故,学习安全事故案例等。4.2.5.1 安环部把全年的例会情况,会议记录存档。4.2.6 车间安全办公会议由车间主任负责召开,每月不少于两次,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4.2.7 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专用记录本上记录。4.2.8 专业性安全办公会议由各专业主管单位或职能部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4.3 会议要求4.3.1 会议召集单位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4.3.2 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4.3.3 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4.3.4 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单位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特殊情况及时反馈。4.3.5 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单位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 / 4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