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房租赁安全协议书厂房租赁安全协议书日期:2007-03-08来源: 作者:字体:大 中 小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为加强厂房租赁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厂房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一、甲方责任1.企业入驻前向乙方交清工作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2.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二、乙方责任1.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2.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单位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
2、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3.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厂房原有的设施,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伤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4. 乙方的车间库房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5. 乙方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三、由于乙方未严格执行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 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四、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车间,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制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
3、大隐患和问题,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如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如发现乙方库房藏有其他品牌货品、标签、包装而不能证明来源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发现一次处罚金壹万元人民币,如有关政府机关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乙方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罚款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担,所有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向乙方另行追加罚款伍仟元人民币。 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经甲方批准同意,并在指定地点、时间内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七、乙方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 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不 得占用消防通道。 八、201 年5月甲乙双方鉴定的加工协议实属无效协议该厂房的责任负责人为乙方(包括员工安全和厂房安全)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十、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3 / 3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