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安全防火防爆的规定实验室安全防火防爆的规定1、 实验室工作人员、教师从事教学实验、科研实验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安全手套等,做好防护。2、 各实验室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每次实验钱应检查学生是否进行了充分的预习、了解实验内容及有关安全事项;实验开始前应先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放置妥当,以及仪器设备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实验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对于化学类实验必须注意实验反应情况;实验完毕要关好水、电、气源;实验操作中如有自燃、易燃物品,附近应设灭火用具和急救箱。3、 一般实验室安全防火防爆规定如下:(1) 各实验室应保持环境整洁,设备及各类器材应管理得井井有条,不用仪器设备及物资应收拾整齐,放在
2、规定位置。(2) 废弃物应立即清除,易燃烧的包装材料应及时于安全处,不准储藏于实验室中备用,也不准放置于走廊与通道中,确保梯道畅通无阻。(3) 不准在实验室内和走廊上匆忙跑动,禁止粗暴的恶作剧和一切戏谑行为。(4) 空调机要定期维护,室内进风口滤网应每月清洗一次,防止灰尘堵塞造成过压、电线发热产生火灾危险。(5) 使用电炉必须确定位置,定点使用,周围严禁有易燃物。(6) 使用易燃化学危险品时,应随用随领,不宜在实验室现场存放;零星备用化学危险品,应由专人负责,存放铁柜中。(7) 电烙铁应放在不燃的支架上,周围不要堆放可燃物用后立即拔下插头。下班时将电源切断。(8) 有变压器、电感应圈的设备,应放置在不燃的基座上,其散热孔不应覆盖或放置易燃物。(9) 实验室内的用电量,不应超过额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