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甲方: 乙方: 乙方竞得炼油厂部分区域拆房、清土平地工程承包权(含不可搬迁资产拆除)项目,为明确在搬迁资产组合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订本协议如下:一、甲方责任:1、协助乙方了解所需拆除房屋的现状、结构、施工作业环境等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2、派员不定时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等工作进行检查或监督,对现场施工人员的违规违章作业行为、施工现场存在的生产、消防、环保等方面的安全事故隐患有权予以纠正
2、,并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就地整改。3、配合安监、消防、环保等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二、乙方责任:1、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等法律、法规、规章,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履行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各项职责。2、仔细、充分了解拆除房屋的现状、结构、施工作业环境,并根据市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及消防、环保、治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切实有效的施工方案。施工前,需对沿马路的拆除面采用脚手架和密目网进行封闭围护,以确保施工现场周围行人、车辆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建筑扬尘及噪音,把消防、用电、公用设施安全和自身或他人的人
3、身、财产安全作为重点来抓,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避免事故发生。3、选派有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人员专司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4、安排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相应操作技能的人员从事现场作业,若需从事气割、电焊、登高、起重、电工等等特种作业的,则应选派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为所有施工人员配备符合相应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及时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动用明火或施工中需架设临时电线或需登高作业的,依法应办理审批手续的,应事先办理手续,作业时
4、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6、保证配备的各种工器具、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等能正常使用或具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7、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不得强迫作业人员连续长时间作业。乙方负责人应坚持每天亲自检查、布置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甲方报告详情。对有关部门及甲方提出的违规作业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及时纠正和采取措施消除。8、每天施工结束后,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检查现场,切断电源等,并做好记录。9、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安全。若有违章施工及事故隐患情形的,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纠正。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停工,就地整改。10、不得破坏并妥善保护该地块的地下基础,并承担在拆除施工期间使其遭损坏的一切责任并给予补偿。三、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的操作规章、规程、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逃避支付赔偿金等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其缴付的履约保证金及风险保证金中直接扣付,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四、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执壹份,报杭交所留存份。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2019年 月 日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