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带班安全检查实施指南一、目的为进一步推动各级领导履行带班安全检查职责,做实做细带班安全检查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逐级压实安全生产职责,特编制领导带班安全检查实施指南。二、使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辖各区域公司、办事处、项目部。三、带班安全检查频次及方式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公司/办事处经理、书记每月带班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 2、副总经理(生产)、总工、副总工每月带班安全检查不少于5次; 3、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带班安全检查不少于 1 次。4、领导现场带班安全检查应做到“三必到、两必访”,即:必到施工操作面、必到危大工程作业区、必到工人生活区
2、,必访监理总监、必访安全总监。四、带班安全检查内容1、分公司/办事处领导带班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安全生产方面 (1)检查分公司/办事处领导带班安全检查次数和内容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带班记录是否本人填写;(2)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安全生产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是否填写带班记录;(3)检查项目负责人是否每周组织和参加周安全检查、周安全例会;2、宣贯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方面(1)检查项目部是否有对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记录或纪要;(2)检查项目是否开展局、公司近期要求的安全活动;3、 保障安全生产资源配置到位方面(1)检查项目备案项目经理是否在岗;(2)检查项目安
3、全监管人员配备数量是否满足法律法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万以下不少于1人,1万(含)以上5万以下不少于2人,5万(含)以上10万以下不少于3人,10万(含)以上宜每增加5万加1人;路桥等基础设施项目按工程合同额配备,0.5亿元以下不少于1人,0.5亿元(含)以上2亿元以下不少于2人每增加0.5亿加1人,2亿元(含)以上不少于5人,且按专业配备、宜每增加0.5亿加1人);(3)检查分包单位合同中授权的项目经理与实际项目经理是否相符,是否在岗履职;(4)检查分包单位专职安全人员配备数量是否满足法律法规要求(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不少于1人;50人-200人的不少于2人;200人及以上的不少于
4、3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4、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与考核方面(1)检查项目经理是否与项目所有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检查项目经理是否每季度如实对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考核;(3)检查项目部是否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安全管理可视化公示栏,并对考核情况进行公示;5、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方面(1)检查项目是否每月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查验项目是否留存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2)检查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3)检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进行审核审批和专家论证;(4)检查危大工程施工前是否对作业
5、人员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并留出交底记录;(5)检查危大工程现场施工情况是否与方案相符;(6)检查安全管理人员等是否对危大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并留存旁站监督记录;(7)检查项目总工等是否组织对危大工程进行验收,并留存验收记录;6、工人生活区管理方面(1)检查工人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是否齐全有效,食堂饭菜是否执行48小时留样;(2)检查工人生活区每间宿舍是否配备一个有效的灭火器和2个灭火球;(3)检查板房是否设置限时限电装置(宿舍内设置USB充电装置,防止工人上班期间电器起火和使用大功率电器);7、施工现场本质安全保证方面(1)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临边、洞口无防护的情况;(2)检查现场物料是否随意堆放、建筑垃圾清理是否及时;(3)检查现场工人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是否系挂安全带;(4)检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5)检查现场通往作业面是否设置安全的上人通道;(6)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电缆是否撕拉乱接,是否设置绝缘措施;(7)检查现场楼体外脚手架、爬架等外观形象。五、附则1、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解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