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收概论PPT课件1.税收的本质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2.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法律规定,征纳双方都要遵守(2)无偿性不直接用于纳税人,也不支付报酬(3)固定性对课税对象、课税额度和课税方法都以法的形式做出规定二、税收法律关系二、税收法律关系形式上表现为一种利益分配关系,但以法律明确了权利与义务后,则变成一种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任何一种法律关系的构成都包括权利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就税收而言,法律关系的构成也包括这三方面的内容:1.1.权利主体权利主体 征税主体征税主体各级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机关是国
2、家税收征收的唯一行政执法主体。()纳税主体纳税主体法人、自然人、其它组织等(确认原则:属地兼属人)税法的重要特征税法的重要特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它们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权利和义务并不对等。2.2.权利客体权利客体税收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征税对象对什么征税 3.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税收法律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法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权利与义务的总结权利与义务的总结权利 义务 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稽查、处罚 税款解缴入库;受理争诉;宣传、咨询、辅导税法 纳税人 依法退、延、减免、复议、诉讼 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缴纳税款、接
3、受税务检查 第二节第二节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一、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又称税收法律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各种税收法律、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构成要素一般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罚则等。(一)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重点掌握)纳税主体: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负税人税款的实际负担者税款的实际负担者代收(扣)代缴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代扣代代收(扣)代缴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二)征税对
4、象(二)征税对象纳税客体纳税客体(重点掌握)指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物或行为。在税法中指的是对什么征税征税对象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征税对象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征税对象 税种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财产税(遗产税)、印花税 销售收入额或劳务收入额或营业额 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三)计税依据三)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是征税对象的数量化。分为:从价计征,以征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作为计税依据。大多数税种都是从价计征,在这种情况下,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一般是一致的从量计征,以征税对象的自然实物数量作为计
5、税依据。如消费税中的汽油、柴油的计量标准为“升”,都是以实际销售数量作为计税依据的。在这种情况下,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一般是不一致的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征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计税依据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征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计税依据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四)税目(四)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五)税率(五)税率(掌握)1、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统一的征税比例(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2、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
6、税额(啤酒的消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超额累进税率:是将征税对象按税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从低到高每个等级规定一个适用税率。当征税对象的数额每超过一个规定的级距时,仅就超过的部分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收,分别计算各个级距的税额。4、超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量划分为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税率,在征税对象比率增加,需要提高一级税率时,仅对增加的部分按规定的等级税率计征。(六)纳税环节(六)纳税环节是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1、单环节征税单环节纳税是指对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的某一特定环节征税。如:我国现行消费税大都实行出厂销售
7、单环节征税。2、多环节征税多环节征税是指对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环节征税。如:我国现行增值税实行对每一环节的增值额征税。(七)纳税期限(七)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八)纳税地点(八)纳税地点是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的具体纳税地点就是在哪里缴纳税款纳税地点一般为纳税人的住所地,也有规定在营业地、财产所在地或特定行为发生地的。(九)减免税(九)减免税减税、免税是指国家为了贯彻鼓励或扶持政策,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减税是指对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额依法
8、少征一部分。免税是指对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额依法全部免税-起征点-免征额(十)罚则(十)罚则罚则是指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第三节第三节 税收制度的分类税收制度的分类一、按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一、按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包括VAT、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对所得额课税的税法。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房产税、印花税等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按税收和价格的关系分类二、按税收和价格的关系分类 1、价内税,凡税金包含在价格之内作为价格组成部分的属于价内税,它是以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2、价外税,凡税金不构成价格的组成部
9、分,不以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属于价外税。三、按税负是否容易转嫁分类三、按税负是否容易转嫁分类 1、间接税,是指纳税人的税负容易转嫁给他人负担的各种税,纳税人与负税人往往不相同。2、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各种税,纳税人即负税人。四、按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权限不同:四、按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权限不同:中央税关税、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车辆购置税地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税收立法权基本集中于中央个别小税种(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地方有一定的立法权第四节第四节 我国税收立法我国税收立法税收立法是指有权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遵循一定的原则,运用一定的技术,制定、公布、修改、补充和废止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广义的税法: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税收法律体系狭义的税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税收法律一、税收立法机关一、税收立法机关(按照由高到低排列)1.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制定制定的税收法律。(等级最高)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2.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授权国务院制定某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暂行规定或条例。法律效力要高于行政法规,制定出来后还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11、备案。(可能出判断题)目前属于授权立法的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五个暂行条例国务院经授权立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总理名义发布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仅海南省、五个民族自治区有此权力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颁发)、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颁发)。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两个前提:A
12、、都必须在税收法律、法规明确授权下进行;B、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条例制定实施细则简单总结简单总结分类 立法机关 形式举例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 法律 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收法规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区)-税收地方法规 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税收规章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门规章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 办法、规则、规定 如:税务总局颁发的税收代理试行办法 二、税收立法程序二、税收立法程序1.提议阶段财政部或税务总局负责调研并提草案,报
13、国务院2.审议阶段法规由国务院负责审议;法律由国务院负责审议后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部门审议,再交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通过3.通过和公布阶段法规由总理签署发布;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发布第五节第五节 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一、几个基本概念一、几个基本概念的介绍1.税法体系: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一定体制下以法定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和从法律角度来定义。2.税收制度:税收制度是指在既定的管理体制下设置的税种以及与这些税种的征收、管理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级成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总和。简称税制税务实际工作、税收理论研究和分析的角度这实际上是同一内容从不同角度的理解
14、3.税制结构指根据国情,为实现税收的效率、公平、财政目标,由若干不同性质和作用的税种组织成的主次分明、层次得当、长短互补具有一定功能的税收体系。4.税收制度按其构成方法和形式可以分为简单型和复合型。(1)简单型税制指的是税收制度中的税种单一、结构简单的税收制度。(2)复合型税收制度指的是由多税种构成、结构复杂的税收制度。目前世界上的多数国家都采用复合型的税收制度5.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三个层次)(1)税种,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等(也是税法的构成要素)(2)不同的税种构成税收制度(税收实体法)(3)规范税款征收程序的法律法规(税收程序法)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的
15、内容税收分类税种名称流转税类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资源税类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特定目的税类 固调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财产、行为税类 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关税类 关税、船舶吨税 上面的这些税收实体法中,除了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之外,其他的都是以条例形式发布 的。需要掌握的是:我国目前的税收制度是以直接税(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和间接税(主要是增值税)双主体的税制结构。二、税收程序法二、税收程序法目前关于税收征收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1.对于税务机关,按照征管法执行2.对于海关,按照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
16、条例执行三、我国税收制度的演革三、我国税收制度的演革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2008.1.1开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2009.1.1开始消费型增值税第六节第六节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我国税收管理体制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税收管理体制是关于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之间在税收决策(包括税收立法、行政、司法各个方面)管理权限界定、相应组织体系建立、税款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分配的规范与制度的总称,实质上体现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是划分税权的制度。税权的划分分为纵向和横向。纵向中央和地方横向同级国家机关之间税收管理制度的核心:税权的划分税收管理权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法解释
17、权、开征、停征、加征、减免权二、税收立法权的划分二、税收立法权的划分我国税收立法权的划分的现状1、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2、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收范围划分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收范围划分(一)税务机构设置(一)税务机构设置1.国家税务总局对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政府对地税系统双重领导,以省政府领导为主。2、省以下地税局实行上级税务机关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机关垂直领导为主。(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1、国税局: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所得税(企业、利息所得税)、集中缴纳
18、的营业税、城建税、证券交易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储蓄利息税)2地税局:所得税(个人、地方企业)、营业税、城建税、其他(国税局不征的)、契税。2002.1.1起,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所得税在国税局缴纳3在部分地区,地方附加、耕地占用税,仍由地方财政部门管理和征收。海关:关税,此外代征代征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三)税收收入的划分(三)税收收入的划分1、中央固定收入:国内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VAT和消费税。2、地方固定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3.共享收入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他归地方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中央60,地方40;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归中央,其他中央60,地方40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他归地方城建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他归地方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中央,6归地方,其他的印花税都归地方感谢下感谢下载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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