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一章建设工程合同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依据民法典第788条第1款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包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二、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二、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一)根据合同联系的结构划分1、总合同与年度合同2、总承包合同与分承包合同3、独立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二、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二、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二)按照建设合同的基本阶段划分1、建设工程勘验合同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一、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
2、程序和方式一、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程序和方式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程序。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一般采取两种方式:(1)协议方式;(2)招标投标方式。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二、建设工程合同的条款二、建设工程合同的条款(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三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发包人的主要义务1、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作条件2、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用3、按照合同约定接收、及时检验勘察、设计成果,且不得擅自修改和转让第三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
3、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二)承包人(勘察人、设计人)的主要义务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并提交勘察、设计文件2、对勘察、设计成果承担瑕疵担保责任3、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勘察、设计文件第三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发包人的义务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2、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原材料(资料)及其他便利3、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缓建,承担责任4、对工程的验收义务5、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义务6、接受建设工程的义务第三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
4、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二)承包人的义务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并按期开工2、接受发包人检查监督3、按照合同约定质量完成工程4、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建设工程,由发包人验收第四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一、发包人解除合同二、承包人解除合同三、解除合同的后果第二十二章运输合同第一节 运输合同概述一、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运输合同一般为双务、有偿合同。2、运输合同的标的是承运人的
5、运送行为。3、运输合同多为格式合同。4、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5、运输合同一般具有强制缔约性。第一节 运输合同概述二、运输合同的分类二、运输合同的分类运输合同范围广泛、种类繁多,采用不同的标准,可对运输合同作不同的分类。1、以运输的对象为标准,运输合同可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2、以运输工具为标准,运输合同可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水上运输合同、海上运输合同及管道运输合同等。3、以运输方式的单一或者多样化为标准,运输合同可分为单式运输合同和多式运输合同。第二节 客运合同一、客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客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客运合同,即旅客运输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
6、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输到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的合同。第二节 客运合同二、客运合同的效力二、客运合同的效力(一)旅客的义务(二)承运人的义务第三节 货运合同一、货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货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货运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托运人交付运输的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支付运费的合同。(一)货运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二)货运合同以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为履行完毕第三节 货运合同二、货运合同的效力二、货运合同的效力(一)托运人的义务1、如实申报的义务2、按规定向承运人提交审批、检验等文件的义务3、包装义务4、托运危险物品时的义务5、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义务第三节 货运合同二、货运合同的
7、效力二、货运合同的效力(二)承运人的义务1、安全运输义务2、通知义务第三节 货运合同二、货运合同的效力二、货运合同的效力(三)收货人的义务1、及时提货的义务2、在一定期限内检验货物的义务3、支付运费及其他运输费用的义务第三节 货运合同三、货运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三、货运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托运人或货物凭证持有人可以请求对货物运输合同中如下具体内容的变更或解除:(1)要求解除合同,由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2)要求承运人变更到达地;(3)要求承运人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即变更收货人。第四节 多式联运合同一、联运合同的概念一、联运合同的概念联运合同即联合运输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承运人通过衔接运送,用同一凭证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承运人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托运人支付承运人运输费用而订立的合同。第四节 多式联运合同二、单式联运合同二、单式联运合同单式联运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种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约定地点,托运人支付运费的货物运输合同。第四节 多式联运合同三、多式联运合同三、多式联运合同所谓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订立的,约定以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采用同一运输凭证将货物运输至约定地点的货物运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