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企业形态的起源就是个人独资企业,其基本特点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收益、个人承担风险。个人独资企业在我国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产物,是私有经济的一种基本形式,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是一个自然人。2、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者(企业主)个人拥有和控制。3、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法律人格,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个人独资企业是营利性的经营实体。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1、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2、设立个人独资
2、企业的程序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但投资人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但仍可以作为市场主体从事民事经济活动,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受法律保护。1、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2、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1、个人独资企
3、业解散的原因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的清算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六、违反六、违反 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一)对个人独资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二)对投资人委托或聘用的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三)对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一、合伙企业与合伙企业法一、合伙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人为着共同目的,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我国的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二、普通合伙企业二、普通合伙企业(一)合伙企业设
4、立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二、普通合伙企业二、普通合伙企业(二)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所以,合伙企业的合伙财产具有共同财产的性质,只能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二、普通合伙企业二、普通合伙企业(三)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有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和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
5、两种方式。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基本形式,也是在合伙企业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形式。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即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二、普通合伙企业二、普通合伙企业(四)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实际上是指有关合伙企业的对外关系,涉及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等问题。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二、普通合伙企业二、普通合伙企业(五)入伙、退伙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非合伙人被合伙企业接纳,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
6、企业,丧失合伙人资格的行为。合伙协议应对退伙的条件和程序作出规定。合伙人退伙,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自愿退伙;二是法定退伙。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二、普通合伙企业二、普通合伙企业(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三、有限合伙企业三、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一)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三)有限合伙人财产出质与转让的特殊规定(四)有限合伙人债
7、务清偿的特殊规定(五)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六)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四、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四、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五、违反五、违反 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一)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民事责任(二)违反 合伙企业法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