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 共 54 页 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第 2 页 共 54 页 地区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预案应急预案 第 3 页 共 54 页 目 录 1 总则 7 1.1 现状. 7 1.2 指导思想 . 7 1.3 工作原则 . 7 1.4 编制目的 . 8 1.5 编制依据 . 9 1.6 事件等级 . 9 1.6.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 级) 9 1.6.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 级) . 10 1.6.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 级) 11 1.6.4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 级) 11 1.7 适用范围 . 14 2 应急组织体系
2、及职责 14 2.1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 14 2.1.1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14 2.1.2 总指挥与副总指挥 15 2.2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 15 2.3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 17 2.4 应急联动机制 . 22 2.5 专家咨询委员会及其职责 . 22 2.6 专业技术处置机构及其职责 . 23 3 监测、预警 . 24 3.1 监测 24 3.2 预警 . 25 第 4 页 共 54 页 3.2.1 预警级别 25 3.2.2 预警发布与解除 25 3.2.3 预警响应 26 4 应急响应 27 4.1 应急响应原则 . 27 4.2 基本响应 . 28 4.2
3、.1 市、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 28 4.2.2 市、区(县)卫生局 29 4.2.3 医疗机构 30 4.2.4 医疗救治基地 . 31 4.2.5 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1 4.2.6 市、区(县)卫生监督机构 32 4.2.7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32 4.2.8 采供血机构、心理干预机构 32 4.2.9 非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响应措施 32 4.3 分级响应 . 33 4.3.1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应急响应 33 4.3.2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应急响应。 34 4.3.3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的应急响应 35 4.3.4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
4、件(级)的应急响应 36 4.4 响应终止 . 36 5 信息报告与发布 37 5.1 信息报告 . 37 5.1.1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37 5.1.2 报告时限和程序 38 第 5 页 共 54 页 5.1.3 报告内容 39 5.1.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39 5.2 信息发布 . 40 5.2.1 信息发布的原则 40 5.2.2 信息发布的内容 40 6 善后恢复 41 6.1 后期评估 . 41 6.2 社会救助 . 41 6.3 奖励. 42 6.4 责任. 42 6.5 抚恤和补助 . 42 6.6 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 42 7 保障措施 42 7.1 技
5、术保障 . 42 7.2 队伍保障 . 43 7.2.1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43 7.2.2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43 7.2.3 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43 7.2.4 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 43 7.3 物资保障 . 44 7.4 经费保障 . 45 7.5 通信与交通保障 . 45 7.6 科学研究和交流 . 45 8 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46 8.1 宣传教育 . 46 第 6 页 共 54 页 8.2 培训. 46 8.3 应急演练 . 46 9 附则 47 9.1 名词术语 . 47 9.2 预案制定、审核、解释和管理 . 48 9.3 预案实施 . 48 10 附件. 48 第
6、7 页 共 54 页 1 总则总则 1.1 现状现状 XX 市人口、建筑密集、经济要素高度集聚,政治、文化 及国际交往活动频繁,经济、社会活动集中;城乡发展不平 衡,中心城区人口密集,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多且管理相对 薄弱,远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存在诸多发生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的社会因素,面临防控传统传染病和新发传染 病的双重压力,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 的威胁依然存在,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时有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其他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繁重。 1.2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邓小平理
7、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首都公共 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现代 化国际大都市的需要出发,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长效应急管理机制, 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1.3 工作原则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的意识, 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 常态与非常态结合, 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 备工作。加强公共卫生监测,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 第 8 页 共 54 页 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
8、早报告、早 控制、早解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范围、 性质和危害程度,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在市、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实行 行政领导责任制,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 范围内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市、区(县)公共卫生应 急指挥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对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 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
9、生事件应急 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 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置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 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 置提供科技保障。市、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 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 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1.4 编制目的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 指导和规范全市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最大程 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 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第 9 页 共 54 页 1.5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中华
10、人民共 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 中华 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 法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 例 、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XX 市突发公共 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6 事件等级事件等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 级) 、重大(II 级) 、 较大(III 级)和一般(IV 级)四级。 1.6.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 级) (1)发现肺鼠疫、肺炭疽并有扩散趋势。 (2)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病例,
11、并有扩散趋势。 (3)出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波及其他省市,并有扩 散趋势。 (4)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本 市发生或者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在本市发现国内已消灭 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国内其他地 区发生特别重大传染病疫情,并在本市出现输入性病例,严 重危及本市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第 10 页 共 54 页 (7)卫生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6.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 级) (1)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疑似病例。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
12、区(县)的行政区域内, 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 20 例以上,或者流行范围 波及两个以上区(县) 。 (3)霍乱在一个区(县)行政区域内流行,一周内发 病 30 例以上,或者波及两个以上区(县) ,有扩散趋势。 (4)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两个以上区(县) ,一周内 发病水平超过前 5 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 2 倍以上。 (5)国内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本市发生或者传入,尚 未造成扩散。 (6)在一个区(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 疾病,并扩散到本市其他区(县) 。 (7)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8)预防接种或者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不良反应,造 成人员死亡。 (9)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
13、100 人并出现死亡病例, 或者出现 10 例以上死亡病例。 (10)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 50 人以上,或者死亡 5 人以上。 (11)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 素造成本市辖区内人员感染或者死亡的。 第 11 页 共 54 页 (12)市卫生局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6.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 级) (1)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区(县)行政区域以内, 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 10 至 19 例。 (2)霍乱在一个区(县)行政区域内发生,一周内发 病 10-29 例,或者为首次发生。 (3)一周内在一个区(县)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 染病发病水平超过
14、前 5 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 1 倍以上。 (4)在一个区(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 疾病。 (5)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 100 人, 或出现死亡病例。 (6)预防接种或者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 应或不良反应。 (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 10 至 49 人,或者死亡 4 人以下。 (8)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 发。 (9)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 一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 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及以上。 (10)市卫生局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6.4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 级) (1)腺鼠疫
15、:在一个区(县)行政区域以内发生,一 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 10 例。 (2)霍乱:在一个区(县)行政区域内发生,一周内 第 12 页 共 54 页 发病9例以下。 (3)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 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发生 3 例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 1 例以上职 业性炭疽病例; 发生 5 例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发生 5 例以上伤寒 (副伤寒) 病例, 或死亡 2 例以上; 发生 10 例以上麻疹或风疹病例; 发生 5 例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 或者死亡 1 例以上; 发生 20 例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除霍乱、痢疾、伤 寒和副伤寒以外) ,或
16、死亡 1 例以上。 (4)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下 列情形之一的: 发生 30 例以上流感样病例,或 5 例以上因流感样症 状住院病例,或发生 1 例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发生 10 例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发生 10 例以上猩红热病例; 发生 10 例以上水痘病例。 (5)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 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发生 3 例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死亡 2 例以上; 发生 10 例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者死 亡 2 例以上。 (6)流行性乙型脑炎:一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 生 5 例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 1 例以上。 第
17、 13 页 共 54 页 (7)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一个月内,发现 5 例以 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 3 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 镇,以行政村为单位,一个月内发现 5 例以上当地感染的病 例;或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8)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 发生 3 例以上输血性乙肝、 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 HIV 感染。 (9)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区(县)从未发生过 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区(县)近 5 年从未报告的传染病。 (10)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11)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至99人,未出现 死亡病例;或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
18、地等集体单位, 或发生全市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一次食物中毒人数5 人以上。 (12)职业中毒: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 9 人以下,未 出现死亡病例。 (13)其他中毒: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 中毒病例3 例以上。 (14)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 例3例以上。 (15)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 例 以上。 (16)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一个预防 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一 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 反应)10 例以上。 第 14 页 共 54 页 (17)区(县)卫生局认定的其他一般
19、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根据情况变 化和实际工作需要,对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标准进行补充和调整,报市政府和卫生部备案并抄送指挥部 各成员单位。 1.7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 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 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社会安全等 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 工作。 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按 相关预案执行。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
20、.1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 急委员会 (以下简称市应急委) 的领导下, 按照 “统一指挥、 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本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 和指导意见; (2)负责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检查区(县)开展较大、一般突发 第 15 页 共 54 页 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3)分析总结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制定 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负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所属专业应 急救援队伍的建
21、设和管理; (5)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1.2 总指挥与副总指挥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 副市长担任,负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 作,统一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对重大问题进 行决策。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 管副秘书长和市卫生局局长担任,执行副总指挥由卫生局常 务副局长担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有 关工作,协调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问题,检查各项工 作落实情况。市卫生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有关工作, 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和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工
22、作;市卫生局 常务副局长负责具体落实各项卫生应急工作。 2.2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卫生局。根据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 指导、检查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其主 第 16 页 共 54 页 要职责是: 组织落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 调动成员单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工作;组织制定、 修订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 急预案,指导区(县)制定、修订和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专项应急预案;组建与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
23、预警系统; 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负责发布蓝色、黄 色预警信息,向市应急办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 议;负责本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组 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置技术的培训;负责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演练;负责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排查和应急资 源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技术系 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承办救灾、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 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卫生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对突发 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医疗救护工作;帮助和指导区 (县)应对其他突发事件的伤病救治;负责市突发公共卫生
24、 事件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工作;承担市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各区(县)政府要参照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的常设办事机构设置及职责,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组建区 (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常设办事机构,负责预防和应 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 17 页 共 54 页 2.3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成员单位包括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县)政府,应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职责分工如下: (1)市委宣传部:按照XX 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 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指导市属新闻媒体对 较大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
25、组织协调较 大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 组 织市属新闻单位进行相关卫生知识宣传, 加强对互联网信 息的管理。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持物 价基本稳定。 (3)市教委:与卫生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各类 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在学校内发生,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 护工作。 (4)市科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负责制订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技术研究方案,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应急 防治技术科研攻关,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药物、疫苗 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5)市公安局:密切注视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
26、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 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落实强 制隔离措施。 (6)市民政局: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紧急转移群众的安 第 18 页 共 54 页 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开展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 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接受捐赠工作,做好救灾 捐赠款物的接受、分配和发放工作。组织和动员城乡社区力 量,参与群防群治。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 作。 (7)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8)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落 实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
27、件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 政策。 (9)市建委: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建委系 统建筑工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建 筑工地工人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必要时组织实施工 地封闭式管理并落实具体措施。 (10)市市政管委:负责组织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保障市容清洁。 (11)市交通委:负责协助卫生部门对乘坐本市客运车 辆、水路交通工具的乘客进行检疫、查验工作;负责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中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 关标本的运送工作。 (12)市商务局: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负责 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做好商务 局主办的外经贸活动参
28、加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 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外经贸活动期间跨地区传播扩散。 第 19 页 共 54 页 (13)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 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 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 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和启动应急指挥系统等建议;及时发 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 事故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全市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与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等中央在京单位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救援合作机制。 (14)市工商局:负责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
29、生期间, 依法查处流通环节无照食品经营行为;对涉嫌食品依法采取 行政措施。 (15)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并 制定相应标准;负责对食品生产环节质量监管。 (16)市环保局:负责组织非生物环境污染质量监测, 提出非生物环境污染防控措施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处 置。 (17) 市农业局: 负责动物疫病 (包括陆生和水生动物) 的防治工作,开展对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人畜共患传染病 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18)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 监测和基础调查;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组织专家 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 (19)市药品监督局:在职
30、责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医 第 20 页 共 54 页 疗器械重大案件的查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 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并保障供应。 (20)市旅游局:组织旅游行业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 及时发布旅游警示信息,指导旅游团队做好预防措施,防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海内外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 扩散。 (21)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 :负责协调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中涉及港澳台及外国在京机构和人员的应急处 置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针对外国及港澳在京媒体确定新 闻发布口径,召开情况吹风会或组织有关采访。 (22)市信息办:负责为全市突发公
31、共卫生事件提供电 子政务专网、800 兆无线政务网保障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 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工作。 (24)XX 铁路局:负责组织对进出火车站和乘坐火车的 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 人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处置,防止传染病通过铁路运输的环 节传播。确保铁路安全畅通,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 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 疫区的铁路交通管理工作。 (25)XX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组织做好发生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时海关口岸的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卫 生监督和卫生处置工作,负责发生突
32、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口 第 21 页 共 54 页 岸出入境人员的健康申报、 体温检测、 医学巡查、 疾病监测、 疫情报告、病人控制、消毒处理、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收集 和提供国外传染病疫情信息和宣传教育。 (26)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对乘机 旅客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航空运输传播。 督促、检查民航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落实, 做好应急处置人员、防治药品器械等物资的航空运输保障工 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27)市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健康防病 知识宣传教育及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 生期间, 组织红十字应急救援队、 服务队协助开展
33、现场救援; 组织动员群众参加无偿献血;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 情况向社会发出呼吁,接收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为抗灾 及灾后救助提供必要的人道主义援助。 (28)总后勤部卫生部:负责军队驻京单位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军队有关卫生资源,支援 XX 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9)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负责组织指挥武警部队 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 事件现场的控制工作。 (30)各区(县)政府: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 则,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 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制 定本级突发公
34、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处置队伍,并 第 22 页 共 54 页 组织培训和演练;对辖区内容易引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 进行管理;采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措施或防范性、 保护性措施;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安排本地区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2.4 应急联动机制应急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与驻京部队(包括武警) 、中央国家机关及在 京国家专业技术机构、周边省(区、市)以及周边国家和有 关国际组织的信息沟通及联动机制,在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 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实行统一指挥协调, 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5 专家咨询委员会及其职责专家咨询委员会及其职责 市突
35、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建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 要措施提出建议。 (2)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提出咨询建议。 (3)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 术方案。 (4)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5)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 提出咨询意见。 (6)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交 办的其他工作。 区(县)卫生局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 23 页 共 54 页 应急工作需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委 员会。 2.6 专
36、业技术处置机构及其职责专业技术处置机构及其职责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的专业技术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 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采供血机构、心理干预机 构。各机构要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置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 平。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要服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6.1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 运送、 诊断、 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本采集,配合进行病人的流 行病学调查以及应急医疗队的组建。 2.6.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
3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 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包括对有关人员采取观察和隔 离措施,采集病人、有关人员和环境标本,环境和物品的卫 生学处理等),开展病因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加强 疾病和健康监测。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取证 (病人流行病学调查、 现场快速检测、 采样检验,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 区(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支持。 2.6.3 卫生监督机构主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事件发生 地区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 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负责食 第 24 页 共 54 页 物中毒等突
38、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依法对现场进行调查 取证(现场快速检测、采样送检,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 监督检查) ,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 处罚。市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性卫生监督工作,对 区(县)的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6.4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主要负责发生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时对口岸出入境人员的健康申报、 体温监测、 医学巡查、 疾病监测、疫情报告、病人控制、消毒处理、流行病学调查 和宣传教育等。 2.6.5 采供血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伤人员临 床急救供血,建立应急采供血机制,加强对稀有血型献血者 队伍的管理,保证血液安全、足量、及时供应。 2.6.6 心理
39、干预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公众心理 反应及其影响因素监测、分析、评估,制定适当的心理危机 干预策略,对不同目标人群采取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3 监测、预警监测、预警 3.1 监测监测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和要 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的主动监测。 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出入境检验检疫 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监测机构,按照国家统一的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开展突发公共卫生 第 25 页 共 54 页 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别,制
40、定 监测计划;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收集分析国内外 有关信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定期进行趋势研判。 3.2 预警预警 3.2.1 预警级别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医疗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结果和国内外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及时分析其对本市公众身心健 康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发展规律和特点,由低到高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 色四个预警级别加以表示。 (1)蓝色预警:根据公共卫生监测结果,有发生一般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事态不会造成社会影响。 (2)黄色预警:根据公共卫生监测结果,有发生较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1、可能,事态可能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3)橙色预警:根据公共卫生监测结果,有发生重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事态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4)红色预警:根据公共卫生监测结果,有发生特别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事态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3.2.2 预警发布与解除 (1)蓝色、黄色预警: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 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或解除预警信息,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2)橙色预警: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 公室提出发布或解除建议,报市应急办,经市突发公共卫生 第 26 页 共 54 页 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或解除。 (3
42、)红色预警: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 公室提出发布或解除建议,报市应急办,经市应急委主要领 导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 部办公室发布或解除。 3.2.3 预警响应 (1)蓝色预警响应: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及时做好预警信息的解释和相关情况的通报工作,组 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 宣传普及预防知识; 事发区 (县) 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分队做好应对准备。 (2)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事发 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分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 实,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预警响 应准备。 (3)橙色预警响应
43、: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在全 市范围内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小分队赶赴现场协助区(县)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各成员 单位做好预警响应准备。 (4)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在全 市范围内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小分队赶赴现场与区(县)应急小分队一起开展调查核实 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第 27 页 共 54 页 4 应急响应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原则应急响应原则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市、区(县)应急管理机构 及相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 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预防控制工作的实际需要,
44、采取有 效控制措施,减少危害和影响。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 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当及时提高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 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当相应降低反应级别。 对在学校、涉外或敏感场所、区域性或者全市性重大活 动期间等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 高报告和反应级别, 确保迅速、 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维护社会稳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置、边 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事件发生地之外的区(县)政府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 要及时通
45、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 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 28 页 共 54 页 4.2 基本响应基本响应 4.2.1 市、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2)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的级别。 (3)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需要,调集本行政区 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
46、处置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协调监督有 关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4)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 区(县)级人民政府报经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 围并实施相应控制措施;对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根据污染食 品扩散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封锁城市的疫区或者封 锁跨出本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的,应 报国务院决定。 (5)事件发生地的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 挥部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疫情控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限 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游园、灯会、影剧院演出、体育比 赛,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 者封
47、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 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 设备。 (6)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 第 29 页 共 54 页 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 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者居家医学观察。 (7)组织铁路、交通、民航、质检等部门在交通站点 和出入境口岸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实施交通卫生检疫, 指导交通站点做好交通工具的消毒工作,对出入境、进出疫 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 检疫查验, 对病人、 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 留验和向市、区(县)卫生局指
48、定的机构移交,对查获的活 体禽畜进行留置,并向市、区(县)动物防疫机构移交。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规 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实事 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 (9)组织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卫 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其它部门,群防群治,做好卫生知 识宣传和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 措施的实施。 (10)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 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 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4.2.2 市、区(县)卫生局 (1)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
49、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 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置。 (2)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等应 急控制措施。 第 30 页 共 54 页 (3)市卫生局组织对全市或者重点区域的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区(县)卫生局负责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4)根据卫生部授权,市卫生局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或者公告。 (5)市卫生局及时向市有关部门和区(县)卫生局, 以及驻京部队有关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 (6)负责组织开展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 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等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培训工作。 (7)针对事件性质,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普及工作,提高 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 理危机干预工作。 (8)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综 合评估, 包括事件概况、 现场调查处置概况、 病人救治情况、 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4.2.3 医疗机构 (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 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者确诊。市紧急医 疗救援中心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伤人员现场急救、分类、 转运工作。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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