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台与商家合作协议书范文3篇平台与商家合作协议书1甲方: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一)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指为商户提供集供应链管理、多渠道支付结算等定制化的商务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核心商户:指与乙方签订协议,通过使用乙方“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与客户进行资金结算的商户,即本协议中的甲方。多渠道支付:指乙方以甲方提供的交易数据为基础,以客户确认的电子支付指令为依据,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b2b支付、b2c支付、c2c支付、智付通支付及其他渠道支付。(二)甲方为乙方的核心商
2、户,乙方为甲方提供“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客户在“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需要进行网上支付时,自助选择使用乙方提供的多渠道支付方式,向乙方发送电子支付指令,则乙方以甲方提供的交易数据为基础、以客户的电子指令为依据将客户资金划转至指定账户。(三)服务支持1、技术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基础数据迁移、系统升级、快速业务处理响应、技术支持和故障处理服务。2、业务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操作培训、系统运营维护、简单工作流配置等咨询服务。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申请办理“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业务时,应填写“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申请表,应确保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各种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3、,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果给乙方造成损失则甲方应予全额赔偿。(二)甲方开通的支付方式以乙方审核通过的“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申请表中的支付方式为准。(三)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发布的系统功能使用“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甲方在系统使用中产生疑问时,有权向乙方提出技术咨询和查询要求。(四)甲方应正确使用“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并妥善保管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甲方知悉并同意,系统登录账号、密码是乙方判别甲方合法性身份和确认交易有效性的唯一标识,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通过系统认证即视为甲方行为。如因甲方账号或密码保管不善、密码泄露、甲方操作失误等产生纠纷或者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五)
4、甲方根据自身管理需求在系统登录帐号项下建立用户名和密码,凡使用甲方建立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的系统操作均视为甲方行为,由此引起的纠纷或者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六)甲方负责处理客户对商品和服务提出的各种需求,包括咨询、投诉、退换货等;由此引发的投诉及相关纠纷,由甲方自行承担。(七)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不得利用乙方“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发布违法违规内容及从事洗钱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八)甲方确保向乙方发送的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九)甲方对其在乙方“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上发生的业务存在疑问的,有权在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向乙方提出查
5、询要求。逾期提出查询要求的,乙方有权不予受理。(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业务指导和使用培训。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及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经审核通过后为甲方开通“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申请表中审核通过的支付方式为其提供多渠道支付结算服务,乙方不对甲方提供的交易数据进行实质性审查。涉及甲方与客户交易取消等原因需要进行款项划转的,乙方按照甲方的指令或者司法机关等外部有权机关指令划转相关款项。(三)乙方有权单方面根据“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升级等业务需要,暂时中止提供本业务,但乙方应提前通过
6、营业网点、网站公布等方式通知甲方。(四)乙方有权单方面对提供的服务项目或者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整,但乙方应提前通过营业网点、网站公布等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如不接受调整的,需要在乙方公示期内与乙方协商终止或变更服务,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服务调整。(五)乙方出于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的目的,有权使用甲方的相关交易数据,乙方应将甲方的数据视同金融业务数据管理。(六)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申请资料,生成服务器证书,并完成“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接口的配置。(七)根据甲方业务应用需求,乙方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甲方开设指定账户,并设置账户性质。(八)有下列情况的,乙方不承担责任:1.乙方收到的甲方交易数据信息不完
7、整或者信息内容有误,从而无法正确执行客户的电子指令;2.甲方未能按照乙方操作流程进行正确操作造成损失的;3.甲方与客户之间产生的纠纷;4.其他属于不可抗力或者不属于乙方过错的情况。(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及本协议。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1.故意诋毁或损害乙方“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声誉的;2.销售国家禁止流通、限制流通商品或提供赌博等非法产品、服务的;3.商品质量低劣给客户造成重大损失的;4.提供商品或服务引发投诉,影响较大的;5.信誉低下,经法院判决或仲裁对其他商户存在欺诈行为的;6.无理拒绝受理客户使用多渠道电子支付产品进行交易的;7.经国家有关部门认
8、定已无经营资格的;8.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9.其他有损合作方权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甲方对乙方解除本协议有异议的,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异议期为七个工作日,自乙方以书面或者其他形式通知甲方之日起计算。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甲方使用乙方的“E商管家”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按下列标准支付费用:1、开通服务费(人民币大写):;2、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3、其他:。甲方申请“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的,应当在签订本协议后七日内支付上述费用;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开设的结算账户中扣收。如甲方停止使用本服务,乙方所收上述费用不予退还。(二)涉及农行的电子商务
9、交易结算费用按乙方对外公告的标准执行。交易手续费收取方式的选择以及交易手续费金额、费率等约定按照“甲方申请,乙方同意”的方式在“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申请表中确定。第五条、差错处理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差错,甲乙双方应当以乙方提供的数据为基础,共同查明原因,及时纠正差错,确保业务健康发展。第六条、保密义务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和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且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经营信息、财务信息、技术信息、软件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除为履行本协议的需要或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信息向第三方泄露。任何一
10、方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合作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权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被撤销、终止或者失效以及乙方中止提供服务而不予履行。第七条、违约责任(一)因一方过错给合作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合作方应对对方采取的减少损失的措施予以积极协助。(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三)因甲方未及时支付服务费致使乙方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四)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业务费用或者甲方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结算账户余额不足,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根据甲方逾期
11、天数按逾期支付费用的万分之五/日计算。(五)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业务费用及违约金的,乙方可以从甲方在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应付款项。甲方对此有异议的,异议期为七个工作日,自乙方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甲方之日起计算。扣收的甲方应付款项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获得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乙方有权决定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第八条、免责条款(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甲乙双方各自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免除责任。(二)因供电系统或通讯系统故障等非乙方过错原因导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正常开展业务,乙方免于承担责任。(三)乙方仅为甲方与客户提供电子商务技术支持
12、、资金结算等服务,一切因交易商品质量、交付等引发的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以及甲方经营行为违反有关法律等产生的问题等,乙方不承担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履行期限(一)“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申请表为本协议组成部分。甲乙双方通过该申请表约定业务种类、支付方式等服务内容。(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三)有效期满前,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者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者终止;
13、有效期满双方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逐次顺延壹年,甲乙双方无需重新签订协议。(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属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甲方声明:乙方已提请我方注意对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我方要求作了相应条款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的含义认识一致,认同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如以上声明与事实或甲方真实意愿不符,甲方请勿签字/盖章;如相符,请在对应位置签字/盖章)甲方: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公章)(单位公章)(个人客户手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地址:平
14、台与商家合作协议书2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根据国家、地方之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长期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平台发布产品合作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产品:指由甲方制造或经销,具有国家有关质量部门认可合格的商品;1.2区域:浩沙健身俱乐部*区域内所有门店覆盖区域;1.3用户:经乙方确认的,自愿参加宣传活动的会员或员工,甲方确认消费者身份的方式为:浩沙健身俱乐部会有效员卡和浩沙健身俱乐部工作胸牌。第二条:作为合作商应具备的条件2.1具有合法资质的公司或者企业,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2保证商家和产品的质量及服务,
15、保证正常供应产品和服务。第三条:委托及法律关系3.1甲方提供的产品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如有虚假、诓骗情况,在任何情况下均由甲方负责,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甲方负责;3.2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购买甲方产品后,由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负责;3.3乙方组织的优惠活动,应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如实通过乙方的平台发布甲方提供的产品信息。第四条:乙方的责任4.1乙方不得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主动发布不利于甲方的言论;4.2若因乙方不能尽到其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优惠活动,但必须保证已报名并交付订金的用户按优惠价购买产品,并结清与乙方之间的债
16、权债务;4.3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供的信息,审核通过后的信息方可上传到浩沙健身俱乐部提供的平台进行宣传;4.4乙方有权在与甲方沟通后的前提下,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做适当修改与调整;4.5乙方有权根据当前宣传平台的饱和程度,选择是否使用甲方提供的商品信息。第五条:甲方的责任5.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合法经营证明文件;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信息不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对提供给乙方的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严谨性负完全责任;5.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样品及其图片、价目表及其他有关产品技术参数等辅助资料;5.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应是甲方该类产品的市场最低价,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调整该类产品的市场最低价,甲方应
17、及时告知乙方,并保证用户享受最价格优惠。如有证据证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非市场最低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即时调整价格,使之符合本款规定,否则视为甲方违约;5.4甲方提供产品的服务与质量按照国家消费者保护条例和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参与活动的用户给予普通客户同等权利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5.5甲方负责与用户达成交易后,提供客户所需发票或收据;5.6如果甲方不能尽到其责任,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停止发布甲方产品,甲方必须即时结清与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并保证对已购买甲方产品的用户提供后续服务。第六条:违约责任6.1双方均应按各条款阐明的内容履行职责和义务,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协商解
18、决。任何一方因未履行职责和义务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或部分无法执行,而又未得到对方的谅解,均视为违约;6.2双方承诺在签约期内将严格按本合同约定执行,不得违约,如:一方单方面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6.3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因故调整内容、取消商品发布或调整商品发布时间,须提前一周与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6.4由于甲方价格体系问题调整未及时通知乙方,造成用户损失时,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给予乙方已成交用户相应差额的补偿;6.5若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导致用户严重投诉,对乙方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根据影响程度,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若因此而造成刑事事件,甲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
19、6乙双方若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态度予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不可抗力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者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火灾、店铺受查封、停业整顿、歇业和倒闭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对15内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时履行且经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第八条:保密8.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
20、方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8.2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第九条:协议的签订与争议9.1双方合作期限,从日至月日止。9.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起生效。9.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4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9.5本协议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其它10.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提出修改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并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10.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
21、方友好协商,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10.3具体商务合作部分参见浩沙惠信息申请表。10.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平台与商家合作协议书3甲方:乙方:鉴于甲方拥有宁夏金熊食品有限公司旗下食品产业链优势,乙方具有良好的企业管理能力,就双方合作建立宁夏金熊食品有限公司旗下食品电商平台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第一条、合作内容1.1.甲方是拥有金熊食品品牌、设计、生产、经销及零售实体,此次合作甲方将针对电商平台设计开发生产出10
22、个系列以上的的品牌产品,并与乙方对该品牌产品在互联网上进行分销、零售。1.2.乙方拥有或建立专注于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的运营团队,凭借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成立以销售甲方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平台。第二条、合作方式:甲方通过提供专供电商运营的食品品牌商品以及相关资源,乙方则负责为甲方该项品牌产品提供运营服务,包括网站/网店建设、运营、广告推广、客户服务、物流配送、收款结算等服务。双方建立电商战略合作关系。第三条、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20xx年6月1至20xx年6月1日止。第四章、权利及义务4.1.甲方权利及义务4.1.1.甲方负责提供电商平台
23、所售商品并保证稳定的库存。并提供线下实体销售点体系的合作支持。4.1.2.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面向客户的产品批发、零售指导价格分级原则,甲方负责监管。4.1.3.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4.1.4.甲方负责监管乙方运营期间各方面工作进度。4.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4.2.1.乙方应制作为建设电商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并办理网上合作平台经营许可的各种资质。必要时,可由甲方提供配合和协助。4.2.2.乙方应于每周结束的次日,每月结束的三日内,每年结束的次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每周、月、年的销售报表、销售分析、退换货分析、
24、当前库存数据分析以及客户浏览记录和购买习惯分析。4.2.3.乙方应对电商平台的后台信息系统、操作规范等的知识产权的利用对甲方负责。4.2.4.乙方应确保电商平台的信息系统性能满足合作需要的技术规范。4.2.5.乙方负责网上电商平台的品牌建设、网店设计、网店建设、网店运营、网店推广、电话客服。4.2.5.乙方负责第三方网上商城的日常推广、节庆等特殊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本条视情况而定)。第五章、投资权益及收益分配5.1.经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注册在“阿里巴巴的小旺熊”为电商品牌以及运营载体(以下简称小旺熊)为项目投资主体。5.2.资金方面,甲方出资万元整占投资比例51%,乙方劳动技术出资作价
25、万元整,占投资比例49%。5.3.资源方面,甲负责提供产品品牌、仓储、售后网点等资源;乙方负责提供电商运营管理与技术资源。5.4.薪资待遇方面,合同期内工资待遇与福利按照行业岗位级别计算,视具体情况上下调整。5.5.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方面:5.5.1.甲乙双方(后面称为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其核算原则为为:独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5.5.2.合作所得毛利在依法纳税前提下,除去各项运营成本,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甲方:51%;乙方:49%。5.5.3.在合作债务承担上,合作双方对合作债务
26、在出资范围内,按出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第六条、合作期满的资产的分割:6.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有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作终至后,甲乙双方的出资现金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6.2.对于乙方以劳动技术作价万元出资为干股,仅为合作期间分配利润的比例,不再以现金返还。第七条、特别约定:7.1.鉴于甲方拥有宁夏金熊食品有限公司原产业链属于家族经营,因此乙方未参与的宁夏金熊食品有限公司产业链领域(即电商平台外产业链),乙方不享受其销售净利润股份。7.2.对于甲方负责提供的电商平台所售商品(指宁夏金熊食品有限公司供货商品)的成本价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考虑宁夏金熊食品有限公司原股东利
27、益。第八条、结算双方以自然月为对帐结算周期,甲乙所聘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向双方出具上一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甲乙双方在收到账务对帐通知单5个工作日进行确认。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签字确认货款及盈利。第九章、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第十章、争议解决方式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章、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他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三年。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期数没有限制,直到双方提出异议为止。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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