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第六六章国际投资法律章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制度第四章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第四章国际投资法律制度 n第一节国际投资与国际投资法的概述第一节国际投资与国际投资法的概述 n第二节第二节 东道国的外国投资法东道国的外国投资法 n第三节第三节 资本来源国的对外投资法资本来源国的对外投资法 n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 第一节国际投资与国际投资第一节国际投资与国际投资法的概述法的概述n一、国际投资的概念和种类一、国际投资的概念和种类 (一)国际投资的概念(一)国际投资的概念 所谓投资,是指投资者为了得到不确定的所谓投资,是指投资者为了得到不确定的未来收益,将其某种形式的资产投入一
2、定经济未来收益,将其某种形式的资产投入一定经济过程的行为。过程的行为。(趋利性和风险性)(趋利性和风险性)第一节国际投资与国际投资第一节国际投资与国际投资法的概述法的概述关于国际投资的不同表述:关于国际投资的不同表述:n国际投资应当包括资本跨过一国边界,并进入国际投资应当包括资本跨过一国边界,并进入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投资。这是构成投资国际性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投资。这是构成投资国际性的最常见的情况。的最常见的情况。n国际投资也应当包括资本虽未跨过一国边界,国际投资也应当包括资本虽未跨过一国边界,但却是来自于外国所有者的投资。但却是来自于外国所有者的投资。n就中国的现实而言,那些来自台湾、香港和澳就中
3、国的现实而言,那些来自台湾、香港和澳门的投资亦被视为国际投资。门的投资亦被视为国际投资。第一节国际投资与国际投资第一节国际投资与国际投资法的概述法的概述n一、国际投资的概念和种类一、国际投资的概念和种类 n(二)国际投资的种类(二)国际投资的种类 公共投资公共投资(public investmentpublic investment):指由国家):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组织为一定的社会公共或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组织为一定的社会公共事业所作的国际投资;事业所作的国际投资;私人投资私人投资(private investmentprivate investment):指自然人):指自然人或法人或
4、非法人团体为其自己的赢利目的所作或法人或非法人团体为其自己的赢利目的所作的国际投资。的国际投资。第一节国际投资与国际投资第一节国际投资与国际投资法的概述法的概述n一、国际投资的概念和种类一、国际投资的概念和种类 n(二)国际投资的种类(二)国际投资的种类 直接投资直接投资(direct investment(direct investment):指以取得或拥):指以取得或拥有公司、企业法人或非法人团体,或者以直接有公司、企业法人或非法人团体,或者以直接参与其经营管理为直接目的国际投资;参与其经营管理为直接目的国际投资;间接投资间接投资(indirect investment(indirect
5、investment):指仅以取得):指仅以取得利息或股息等形式的资本增殖为直接目的的国利息或股息等形式的资本增殖为直接目的的国际投资。际投资。第一节国际投资与国际投资第一节国际投资与国际投资法的概述法的概述n二、国际投资法的概念与表现形式二、国际投资法的概念与表现形式 (一)国际投资法的概念(一)国际投资法的概念 国际投资法是调整国际国际投资法是调整国际私人私人直接直接投资关系投资关系的国内法规范与国际法规范的总和。的国内法规范与国际法规范的总和。规范国际投资行为的目的:规范国际投资行为的目的:1.1.要把投资行为纳入自己的法律轨道。要把投资行为纳入自己的法律轨道。2.2.要给投资者以适当的
6、保护。要给投资者以适当的保护。第一节国际投资与国际投资第一节国际投资与国际投资法的概述法的概述二、国际投资法的概念与表现形式二、国际投资法的概念与表现形式(二)国际投资法的表现形式(二)国际投资法的表现形式1.1.国内法国内法(1 1)投资东道国有关国际私人直接投资的法律投资东道国有关国际私人直接投资的法律规范规范(2 2)投资母国有关涉外直接投资的法律规范投资母国有关涉外直接投资的法律规范2 2.国际规则国际规则(1 1)投资东道国与投资母国订立的双边投资协投资东道国与投资母国订立的双边投资协定定(2 2)调整海外直接投资关系的多边投资公约调整海外直接投资关系的多边投资公约第二节第二节 东道
7、国的外国投资法东道国的外国投资法n一、投资形式一、投资形式 外国投资者在有了到其他国家投资的意向外国投资者在有了到其他国家投资的意向后,应当采取适当的投资形式来实施其投资。后,应当采取适当的投资形式来实施其投资。外国投资在东道国须采取什么样的商业形式,外国投资在东道国须采取什么样的商业形式,一般是东道国的商法典、公司法、企业法或外一般是东道国的商法典、公司法、企业法或外国投资法上规定的事项。国投资法上规定的事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两合公司;无限无限公司和合伙公司和合伙;独资公司独资公司;风险合营风险合营;信托信托;子子公司公司;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非股权
8、安排非股权安排第二节第二节 东道国的外国投资法东道国的外国投资法n二、投资资本的构成二、投资资本的构成(一)投资资本的来源构成(一)投资资本的来源构成(二)投资资本的形式构成(二)投资资本的形式构成 第二节第二节 东道国的外国投资法东道国的外国投资法n二、投资资本的构成二、投资资本的构成 n(一)投资资本的来源构成(一)投资资本的来源构成 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国际投资项目中,来源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国际投资项目中,来源于外国的资本和来源于东道国资本的构成比例。于外国的资本和来源于东道国资本的构成比例。换言之,即外国和东道国的投资比例。这是国换言之,即外国和东道国的投资比例。这是国际投资法中的特有问题之
9、一。际投资法中的特有问题之一。1.1.不作特殊规定,即外国资本可占任何比例。不作特殊规定,即外国资本可占任何比例。2.2.规定外国投资在单个项目的资本总额中,不得超过一规定外国投资在单个项目的资本总额中,不得超过一定百分比,或超过一定百分比须经特殊审批程序。定百分比,或超过一定百分比须经特殊审批程序。3.3.规定外国投资在单个项目的资本总额中,不得低于一规定外国投资在单个项目的资本总额中,不得低于一定百分比,或不得低于一定数额;或低于一定百分比,定百分比,或不得低于一定数额;或低于一定百分比,则无资格享受某种优惠。则无资格享受某种优惠。第二节第二节 东道国的外国投资法东道国的外国投资法n中外合
10、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在合营企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第二节第二节 东道国的外国投资法东道国的外国投资法n二、投资资本的构成二、投资资本的构成 n(二)投资资本的形式构成(二)投资资本的形式构成 是指可以作为资本来进行国际投资的各类是指可以作为资本来进行国际投资的各类形式的财产。形式的财产。1.1.货币;货币;2.2.动产;动产;3.3.不动产;不动产;4.4.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工艺流程、商名和商誉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工艺流程、商名和商誉第二节第二节 东道国的外国投
11、资法东道国的外国投资法三、投资范围和期限三、投资范围和期限 (一)投资范围(一)投资范围:东道国法律所规定的,外国投东道国法律所规定的,外国投资者可以在东道国内进行投资的领域。资者可以在东道国内进行投资的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19951995年年6 6月月8 8日日;19981998年年1 1月月1 1日日;20022002年年4 4月月1 1日日;20042004年年1111月月3030日;日;20072007年年1212月月1 1日;日;20112011年征求意见):鼓励外商投资产业;限制外年征求意见):鼓励外商投资产业;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
12、录商投资产业目录;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二)投资期限:指东道国法律对外国投资或对(二)投资期限:指东道国法律对外国投资或对某些领域中的外国投资所规定的时间限度。某些领域中的外国投资所规定的时间限度。第二节第二节 东道国的外国投资法东道国的外国投资法n四、审批和登记四、审批和登记 (一)审批:由东道国政府的有关机构对外国(一)审批:由东道国政府的有关机构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方案依法进行审查,并对其中符投资者的投资方案依法进行审查,并对其中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者予以批准的制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者予以批准的制度。(二)登记:外国投资的登记亦称注册,是指(二)登记:外国投资的登记亦称注册,是指依法由当事人
13、将关于外国投资项目的各项登记依法由当事人将关于外国投资项目的各项登记材料送交东道国的有关登记机构,并履行一定材料送交东道国的有关登记机构,并履行一定的登记手续后,由登记机构将符合东道国有关的登记手续后,由登记机构将符合东道国有关法律规定的外国投资项目的基本内容;加以记法律规定的外国投资项目的基本内容;加以记录并建立档案,然后,对应发执照者颁发执照录并建立档案,然后,对应发执照者颁发执照的行政管理程序。的行政管理程序。第二节第二节 东道国的外国投资法东道国的外国投资法n五、干预措施五、干预措施n(一)人员的聘用(一)人员的聘用n(二)国产化率(二)国产化率n(三)产品出口(三)产品出口n(四)来
14、源于东道国的融资(四)来源于东道国的融资 第二节第二节 东道国的外国投资法东道国的外国投资法六、优惠措施六、优惠措施 目的:吸引外国投资;鼓励或引导外国投资者或目的:吸引外国投资;鼓励或引导外国投资者或外国投资企业的某种行为。外国投资企业的某种行为。(一)税收优惠(一)税收优惠(二)折旧(二)折旧(三)财政和融资优惠(三)财政和融资优惠(四)资金汇出优惠(四)资金汇出优惠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八条第八条:合营企业依合营企业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可照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享受减税以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免税的优惠待遇;外国合营者将外国合营者
15、将分得的净利润用于在中国境内再投资时,可申分得的净利润用于在中国境内再投资时,可申请退还已缴纳的部分所得税。请退还已缴纳的部分所得税。第三节第三节 资本来源国的对外投资本来源国的对外投资法资法 n资本来源国亦称资本来源国亦称“资本输出国资本输出国”,是与,是与“东道国东道国”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资本来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资本来源国的对外投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源国的对外投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一、对外投资鼓励制度一、对外投资鼓励制度 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三、对外投资的管理制度三、对外投资的管理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资本来源国的对外投资本来源国的对外投资法资法n一、对外投资鼓励制度一、
16、对外投资鼓励制度 (一)税收优惠(一)税收优惠 (二)财政支持(二)财政支持 (三)其他鼓励措施(三)其他鼓励措施:信息援助;技术信息援助;技术援助援助第三节第三节 资本来源国的对外投资本来源国的对外投资法资法n一、对外投资鼓励制度一、对外投资鼓励制度n 20002000年,党中央提出年,党中央提出“走出去走出去”战略,战略,20042004年,国务院做出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年,国务院做出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62006年,七部委下发境外投资产业指导政年,七部委下发境外投资产业指导政策,策,20072007年,国务院下发关于鼓励和规范年,国务院下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意
17、见,一系列重大决定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意见,一系列重大决定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打开了大门,各种鼓励和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打开了大门,各种鼓励和支持政策也接踵而来支持政策也接踵而来。第三节第三节 资本来源国的对外投资本来源国的对外投资法资法n一、对外投资鼓励制度一、对外投资鼓励制度n我国鼓励和促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具体政策我国鼓励和促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具体政策措施:信息和技术支持措施:信息和技术支持;财政金融支持财政金融支持;投资投资保险与双边或多边投资保护保险与双边或多边投资保护;税收保护。税收保护。n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第三节第三节 资本来源国的对外投资本来源国的对外投资
18、法资法n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n(一)概念(一)概念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指以资本来源国的政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指以资本来源国的政府授权的保险机构为保险人,以本国的海外投府授权的保险机构为保险人,以本国的海外投资者或者其所拥有的外国实体为被保险人,以资者或者其所拥有的外国实体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在东道国投资所可能发生的非商业风被保险人在东道国投资所可能发生的非商业风险为保险危险的保险制度。险为保险危险的保险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资本来源国的对外投资本来源国的对外投资法资法n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n(二)基本特点(二)基本特点1 1以资本来源国的政府授权保险机构
19、为保险人;以资本来源国的政府授权保险机构为保险人;2 2以本国的海外投资者或其所拥有的外国实体以本国的海外投资者或其所拥有的外国实体为被保险人;为被保险人;3 3以被保险人在东道国投资所可能发生的非商以被保险人在东道国投资所可能发生的非商业风险为保险危险。业风险为保险危险。第三节第三节 资本来源国的对外投资本来源国的对外投资法资法n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n(三)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信保)(三)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信保)n我国惟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我国惟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机构,20012001年年1212月月1818日成立。日成立
20、。n主要产品: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主要产品: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担保用保险、投资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担保业务业务第三节第三节 资本来源国的对外投资本来源国的对外投资法资法n三、对外投资的管理制度三、对外投资的管理制度n(一)对外投资管理的实体规则(一)对外投资管理的实体规则 1 1对外投资方向的管理对外投资方向的管理 2 2对外投资的外汇管理对外投资的外汇管理3 3对外投资的技术、设备和原材料管理对外投资的技术、设备和原材料管理n(二)对外投资管理的程序规则(二)对外投资管理的程序规则 申报与审批的程序规定申报与审批的程序规定第四节第
21、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n一、国际投资法律保护的一般方面一、国际投资法律保护的一般方面 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享有什么样的法律地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享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如果外国投资者的权益在东道国受到了损位?如果外国投资者的权益在东道国受到了损害,那么,他们应诉诸何方寻求法律救济?在害,那么,他们应诉诸何方寻求法律救济?在外国资本在东道国受到国有化、征用和没收等外国资本在东道国受到国有化、征用和没收等处理时,外国投资者是否能够得到补偿?如果处理时,外国投资者是否能够得到补偿?如果能够的话,那么能够得到什么样的补偿?等等。能够的话,那么能够得到什么样的补偿?等等。所有这一切
22、,都属于国际投资法律保护一般方所有这一切,都属于国际投资法律保护一般方面的问题。面的问题。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n一、国际投资法律保护的一般方面一、国际投资法律保护的一般方面(一)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的待遇(一)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的待遇 (二)国有化或征收(二)国有化或征收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n一、国际投资法律保护的一般方面一、国际投资法律保护的一般方面(一)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的待遇(一)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的待遇 1.1.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 2.2.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 3.3.优惠待遇原则优惠待遇原则 4.
23、4.不歧视待遇原则不歧视待遇原则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n一、国际投资法律保护的一般方面一、国际投资法律保护的一般方面(二)国有化或征收(二)国有化或征收 1.1.国有化或征收的联系与区别国有化或征收的联系与区别 (1 1)国有化是东道国政府代表东道国国家进行)国有化是东道国政府代表东道国国家进行的;而征收既可以由东道国政府代表东道国国的;而征收既可以由东道国政府代表东道国国家进行,也可以由东道国的其他权力机关(如家进行,也可以由东道国的其他权力机关(如军事当局等)进行。军事当局等)进行。(2 2)在国有化中,被国有化的外国人的财产最)在国有化中,被国有化的外
24、国人的财产最终为东道国国家所拥有;而在征收中,被征收终为东道国国家所拥有;而在征收中,被征收的外国人的财产最终可能为东道国国家所拥有,的外国人的财产最终可能为东道国国家所拥有,也可能为东道国的国民或公司所拥有。也可能为东道国的国民或公司所拥有。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n一、国际投资法律保护的一般方面一、国际投资法律保护的一般方面(二)国有化或征收(二)国有化或征收 2.2.国有化或征收的合法性国有化或征收的合法性 各国一般没有异议的国有化或征收的合法各国一般没有异议的国有化或征收的合法性标准主要有:性标准主要有:(1 1)按照东道国的正常法律程序进行的;)按照
25、东道国的正常法律程序进行的;(2 2)为了公共利益实施的;)为了公共利益实施的;(3 3)不歧视的(通常指与在东道国境内的其他)不歧视的(通常指与在东道国境内的其他外国投资相比,不存在歧视)外国投资相比,不存在歧视)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n一、国际投资法律保护的一般方面一、国际投资法律保护的一般方面(二)国有化或征收(二)国有化或征收 3 3.国有化或征收的赔偿国有化或征收的赔偿n适当赔偿论适当赔偿论: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主张,即东道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主张,即东道国在对外国资本实行国有化或征收时,应对被国在对外国资本实行国有化或征收时,应对被国有化或征收的外国财产
26、进行适当赔偿。国有化或征收的外国财产进行适当赔偿。n充分、即时、有效赔偿论充分、即时、有效赔偿论:一些主要发达国家一些主要发达国家所主张。按照充分、即时、有效赔偿论,虽然所主张。按照充分、即时、有效赔偿论,虽然为了公共利益和在不歧视的条件下,主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和在不歧视的条件下,主权国家虽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资本进行国有化或征虽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资本进行国有化或征收,但其必须对被国有化或征收的外国资本予收,但其必须对被国有化或征收的外国资本予以充分、即时、有效的赔偿,才是公正合法的。以充分、即时、有效的赔偿,才是公正合法的。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 二、国
27、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一)双边投资法律制度(一)双边投资法律制度 (二)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二)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 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一)双边投资法律制度(一)双边投资法律制度n较常见的有双边投资保证协定和双边相较常见的有双边投资保证协定和双边相互促进(或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互促进(或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n至至20102010年,我国已年,我国已与与130130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东盟、智利等定,与
28、东盟、智利等7 7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自贸协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自贸协定,与香港、澳门签署了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与台与香港、澳门签署了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与台湾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成立了湾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成立了3030个投资工作组,签署了个投资工作组,签署了1111个基础设施领域合作协定或个基础设施领域合作协定或备忘录、备忘录、1414个劳务合作协定或备忘录。商务部投资促个劳务合作协定或备忘录。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与进事务局与3636个国家和地区的个国家和地区的7171家投资促进机构建立家投资促进机构建立了合作机制,签署了了合作机制,签署了6767个投资促进备忘录。
29、个投资促进备忘录。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一)双边投资法律制度(一)双边投资法律制度1.1.双边投资保证协定的主要内容双边投资保证协定的主要内容 (l l)适用范围)适用范围(2 2)代位是保证协定中的核心内容)代位是保证协定中的核心内容(3 3)对所取得东道国货币或其他财产的待遇)对所取得东道国货币或其他财产的待遇(4 4)协定争议的解决)协定争议的解决 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一)双边
30、投资法律制度(一)双边投资法律制度2.2.双边相互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的主要内容双边相互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的主要内容 (l l)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2 2)对缔约国投资的接受和鼓励)对缔约国投资的接受和鼓励 (3 3)对缔约国投资者的待遇)对缔约国投资者的待遇 (4 4)国有化或征收及其补偿)国有化或征收及其补偿 (5 5)资金的转移)资金的转移;(6 6)海外投资保险的代位)海外投资保险的代位 (7 7)争端解决)争端解决;(8 8)其他)其他 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一)双边投资法律制度
31、(一)双边投资法律制度3.3.中国缔结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实践中国缔结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实践(1 1)投资者待遇标准)投资者待遇标准 最惠国最惠国、公平公正公平公正、国民待遇国民待遇(2 2)关于投资者与投资的范围)关于投资者与投资的范围(3 3)征收或国有化补偿标准:合理、适当补偿)征收或国有化补偿标准:合理、适当补偿(4 4)代位权)代位权(5 5)争端解决:外交途径协商;提交国际仲裁)争端解决:外交途径协商;提交国际仲裁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二)多边国际投资法
32、律制度n所谓所谓“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就是以多边,就是以多边国际公约(广义的国际公约(广义的“公约公约”,包括那些虽未冠,包括那些虽未冠“公约公约”之名,但对多个国家均有法律拘束力之名,但对多个国家均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文件,下同)的形式,规范多国间投资的国际文件,下同)的形式,规范多国间投资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制度的总称。分为区域性的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制度的总称。分为区域性的和世界性的。和世界性的。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二)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1
33、.1.建立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建立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n19851985年年1010月月建立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建立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MIGA,MIGA,亦简称亦简称汉城公约汉城公约)付诸表决,中)付诸表决,中国对该公约及其所将建立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国对该公约及其所将建立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投了赞成票。投了赞成票。19881988年年4 4月月2828日,中国正式签署日,中国正式签署了该公约;同年了该公约;同年4 4月月3030日,中国政府批准了该日,中国政府批准了该公约,从而成为该公约的创始成员国之一。公约,从而成为该公约的创始成员国之一。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
34、制度制度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二)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1.1.建立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建立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l)(l)宗旨:促进资本流向发展中国家,对投资的宗旨:促进资本流向发展中国家,对投资的非商业性风险予以担保;非商业性风险予以担保;(2)(2)机构的担保业务:机构的担保业务:只限于非商业性政治风险,只限于非商业性政治风险,具体分为货币汇兑险、征收险、违约险、战争具体分为货币汇兑险、征收险、违约险、战争和内乱险;和内乱险;(3 3)合格的投资、合格的投资者和东道国条件;合格的投资、合格的投资者和东道国条件;(4
35、4)争端的解决;争端的解决;(5 5)法律适用。法律适用。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二)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2.2.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华盛顿公约)n19651965年年3 3月月1818日,世界银行正式提出日,世界银行正式提出,19661966年年1010月月1414日起生效。中国于日起生效。中国于19901990年年2 2月月9 9日签署该日签署该公约,于公约,于19931993年年1 1月月7 7日批准该公
36、约。日批准该公约。n根据公约第根据公约第1 1条,建立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条,建立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设于世界银行总部所在地华盛顿。心,设于世界银行总部所在地华盛顿。n中心的宗旨:为各缔约国和其他缔约国的国民中心的宗旨:为各缔约国和其他缔约国的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提供调解和仲裁的便利。之间的投资争端提供调解和仲裁的便利。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二)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n2.2.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n中心管辖权(调解;仲裁
37、)中心管辖权(调解;仲裁):经双方当事人书经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提交中心的、缔约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面同意提交中心的、缔约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的任何法律争端。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的任何法律争端。(l l)除非另有说明,此种同意即视作同意排除任何其他)除非另有说明,此种同意即视作同意排除任何其他救济方法,而仅交付中心仲裁。(救济方法,而仅交付中心仲裁。(2 2)对已交付中心仲)对已交付中心仲裁的争端,投资者所属缔约国不得提出外交保护或提裁的争端,投资者所属缔约国不得提出外交保护或提出国际要求,除非东道国缔约国未能遵守和履行对此出国际要求,除非东道国缔约国未能遵守和履行对此项争端所作
38、出的裁决。项争端所作出的裁决。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二)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3.3.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协定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协定(Trims)Trims)n19861986年年9 9月开始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月开始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正式作为一个谈判议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正式作为一个谈判议题。题。19941994年年4 4月月1515日,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日,乌拉圭回合谈判的125125个个参加方签署了参加方签署了
39、乌拉圭回合最终文件乌拉圭回合最终文件和和世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界贸易组织协定。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协定措施的协定(以下称以下称协定协定)是)是乌拉圭乌拉圭回合最终文件回合最终文件的组成部分。的组成部分。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二)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3.3.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协定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协定(Trims)Trims)n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1.外国投资的国民待遇问题外国投资的国民待遇问题2.2.取消一般数量限制取消一
40、般数量限制3.3.透明度问题与过渡期安排透明度问题与过渡期安排4.4.设立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委员会设立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委员会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二)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3.3.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协定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协定(Trims)Trims)n协定协定禁止缔约国采取违反关贸总协定第禁止缔约国采取违反关贸总协定第3 3条第条第4 4款和第款和第1111条第条第1 1款规定的与贸易有关的投款规定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资措施。第四节第四节
41、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n关贸总协定第关贸总协定第3 3条第条第4 4款:款: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国领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国领土时,在关于产品的国内销售、推销、购买、土时,在关于产品的国内销售、推销、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全部法令、条例和规定方运输、分配或使用的全部法令、条例和规定方面,所享受的待遇应不低于相同的本国产品所面,所享受的待遇应不低于相同的本国产品所享受的待遇。享受的待遇。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n关贸总协定第关贸总协定第1111条第条第1 1款:款:任何缔约国除征收税捐或其他费用以外,任何缔约国除征收
42、税捐或其他费用以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缔约国领土的产品的输入,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缔约国领土的产品的输入,或向其他缔约国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即:或向其他缔约国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即:外资企业产品的当地成分含量(亦称外资企业产品的当地成分含量(亦称“国产化国产化率率”)的要求,以及外资企业贸易平衡的要求;)的要求,以及外资企业贸易平衡的要求;贸易平衡要求;进口用汇限制;国内销售要贸易平衡要求;进口用汇限制;国内销售要求);缔约国必须分别在求);缔约国必须分别在2 2年(发达国家)、年(发达国家)、5 5年(发展
43、中国家)和年(发展中国家)和7 7年(最不发达国家)内年(最不发达国家)内废除这些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废除这些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制度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国际投资国际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二)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二)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4.4.区域性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区域性国际投资法律制度(1 1)19911991年建立欧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原则上禁止年建立欧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原则上禁止对欧盟成员国之间以及成员国和第三国之间的资本跨国流动对欧盟成员国之间以及成员国和第三国之间的资本跨国流动和支付加以限制。(和支付加以限制。(2 2)东盟六国)东盟六国19871987年东盟促进和保护年东盟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东盟各国应鼓励与本国经济发展目标相符合的投资协定:东盟各国应鼓励与本国经济发展目标相符合的外国投资,保证外国投资者应享有外国投资,保证外国投资者应享有“公正和平等的待遇公正和平等的待遇”以以及及“充分保护和保障充分保护和保障”。(。(3 3)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强调投资待遇,特别是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上应适用投调投资待遇,特别是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上应适用投资各个层面和各个阶段;新颖的争端解决机制资各个层面和各个阶段;新颖的争端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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