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国际组织法国际组织法 l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组织概念和国际组织制度国际组织概念和国际组织制度l一、国际组织的概念与国际组织法一、国际组织的概念与国际组织法 l1国际组织国际组织:广义上是指由国家或人民、或广义上是指由国家或人民、或民间团体为了特定目的而建立的国际团体。民间团体为了特定目的而建立的国际团体。l国际组织法定义中的国际组织是国际组织法定义中的国际组织是指政府间国指政府间国际组织(际组织(IGO),是国家间通过协议、条约是国家间通过协议、条约而建立的而建立的一种常设机构。一种常设机构。具有现代国际法的具有现代国际法的主体资格。主体资格。l2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上的特性,主
2、要有: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上的特性,主要有:l第一,第一,参加者是主权国家参加者是主权国家,让渡部分主权而建立。让渡部分主权而建立。个别专门性国际组织非主权的政治实体可以参加个别专门性国际组织非主权的政治实体可以参加;l第二,国际组织是国家为了第二,国际组织是国家为了国际合作国际合作而建立,而建立,具有具有特定的目的或使命,特定的目的或使命,设有设有常设性机构常设性机构;l第三,国际组织第三,国际组织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最基本的原最基本的原则是所有则是所有成员国主权平等成员国主权平等;l第四,国际组织是以国家间的第四,国际组织是以国家间的正式协议正式协议为基础而建为基础而建立的
3、。多边条约立的。多边条约是该国际组织的组织法,也是其运是该国际组织的组织法,也是其运作的法律基础。作的法律基础。二二、国际组织的分类国际组织的分类l国际组织国际组织可按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类型可按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类型:l按按成员的性质为标准,可以将国际组织成员的性质为标准,可以将国际组织分为政府间组织和民间组织。分为政府间组织和民间组织。l根据根据活动宗旨和职权范围活动宗旨和职权范围,可分为一般,可分为一般性和专门性国际组织。性和专门性国际组织。l根据根据地域特点地域特点,可分为全球性(普遍性),可分为全球性(普遍性)和区域性国际组织。和区域性国际组织。l根据对根据对成员资格成员资格条件的
4、限制,可分为开条件的限制,可分为开放性和封闭性国际组织。放性和封闭性国际组织。l国际组织的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法律地位:国际组织是:国际组织是有限的有限的或派生或派生的国际法主体,一个国际组织在法的国际法主体,一个国际组织在法律关系中并不当然具有法律人格,由各成律关系中并不当然具有法律人格,由各成员国所共同制定的建立该组织的基本文件员国所共同制定的建立该组织的基本文件规定而定,即规定而定,即主权国家的授权主权国家的授权。l国际组织所取得的法律人格,不管范围有国际组织所取得的法律人格,不管范围有多大,同主权国家比较起来显然是有限的。多大,同主权国家比较起来显然是有限的。三、国际组织法三、国际组织法
5、 l国际组织法国际组织法:就是用以调整国际组织内部:就是用以调整国际组织内部及其对外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包括有关及其对外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包括有关国际组织的一切有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国际组织的一切有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制度)的总称。l国际组织法的特征:国际组织法的特征:l调整对象调整对象主要是具有主体资格的政府间主要是具有主体资格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组织。l其其内容内容可分为内部法与外部法。可分为内部法与外部法。内部法内部法指调整组织内部关系的准则指调整组织内部关系的准则;外部法外部法指调指调整国际组织与成员国、非成员国及其他国整国际组织与成员国、非成员国及其他国际组织之间关
6、系。际组织之间关系。l范围范围既包括既包括一般意义一般意义上的适用于所有国际上的适用于所有国际组织的原则与规则,也包括组织的原则与规则,也包括特别意义特别意义上仅适上仅适用于某个国际组织原则与规则用于某个国际组织原则与规则。前者统称国前者统称国际组织法,后者名称各异,如联合国法、欧际组织法,后者名称各异,如联合国法、欧盟组织法。盟组织法。l法律渊源法律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创立该国际组织的基础法律文件,即国际条创立该国际组织的基础法律文件,即国际条约和协议;(约和协议;(2)其他国际公约;()其他国际公约;(3)国)国际组织内部的程序规则等各种规则;(际组织内
7、部的程序规则等各种规则;(4)国际组织的决议。国际组织的决议。四、国际组织的一般制度四、国际组织的一般制度l国际组织的一般制度是指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组织的一般制度是指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制度,包括国际组织的成员制度、机关的制度,包括国际组织的成员制度、机关的设立、决策方式和决议的性质等。的设立、决策方式和决议的性质等。l1成员制度:成员制度:完全的成员,即正式成员。完全的成员,即正式成员。l部分成员,是该组织的某些机构的成员。部分成员,是该组织的某些机构的成员。l联系成员。联系成员。l观察员。观察员。l国际组织的正式成员一般都有代表权、发国际组织的正式成员一般都有代表权、发言权、表决权和组织章程规
8、定的其他权利,言权、表决权和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担合作、财政及组织章程规定其他同时承担合作、财政及组织章程规定其他义务。义务。l2 2机构的设立:机构的设立:一般都有决策、执行和行一般都有决策、执行和行政机构,通过这些机构行使它们的职责而政机构,通过这些机构行使它们的职责而保证国际组织的运作。保证国际组织的运作。l3决策方式:决策方式:实际上就是国际组织决定实际上就是国际组织决定问题的表决程序。问题的表决程序。l4 4国际组织决议的性质国际组织决议的性质:国际组织决议国际组织决议的性质有三种:的性质有三种:有拘束力有拘束力 的协议;限制性有拘束力的决议;无的协议;限制性有拘束力的决议
9、;无拘束力的决议。拘束力的决议。l案例:关于洛桑条约的解释问题。案例:关于洛桑条约的解释问题。五、五、国际组织对现代国际法的影响国际组织对现代国际法的影响l国际组织的大量出现要比国际法晚几个世国际组织的大量出现要比国际法晚几个世纪,但国际法对国际组织的形成、发展和纪,但国际法对国际组织的形成、发展和巩固,从法的角度产生了巩固,从法的角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积极的影响。l国际组织使国际社会向高度组织化的方向国际组织使国际社会向高度组织化的方向发展,从而对国际法的一些原则会产生重发展,从而对国际法的一些原则会产生重要影响。国际组织网的存在,是现代国家要影响。国际组织网的存在,是现代国家既独立又相互依存
10、的一种特殊的国际现象,既独立又相互依存的一种特殊的国际现象,它它深深地影响着国际法深深地影响着国际法。l1 1、国际组织、国际组织具有准造法功能具有准造法功能:l国际组织的基本文件与国际法国际组织的基本文件与国际法l普遍性国际组织的条约往往规定有国际社会普遍性国际组织的条约往往规定有国际社会需共同遵守的需共同遵守的一般性规则一般性规则,某些重要规则有,某些重要规则有可能产生一般国际法的效力。可能产生一般国际法的效力。l国际司法组织的判例与国际法国际司法组织的判例与国际法l国际判例虽然不能成为独立的国际法渊源,国际判例虽然不能成为独立的国际法渊源,但可以用来作为但可以用来作为确定有疑义的法律规范
11、的证确定有疑义的法律规范的证明方法。明方法。l国际组织的决议与国际法国际组织的决议与国际法l联大通过的那些直接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联大通过的那些直接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可以作为国际习惯,它起到了可以作为国际习惯,它起到了促进国际公约促进国际公约的签订的签订的作用。的作用。l国际组织的编纂工作与国际法国际组织的编纂工作与国际法l某些国际组织为了履行其职责以实现其基本某些国际组织为了履行其职责以实现其基本文件所规定的宗旨,常召开国际会议来签署文件所规定的宗旨,常召开国际会议来签署有关的公约,或设立专门机构以系统地有关的公约,或设立专门机构以系统地编纂编纂国际法国际法。l2 2、国际组织丰富与发展了
12、国际法的内容国际组织丰富与发展了国际法的内容 l国际组织已经成为国际法的主体。国际组国际组织已经成为国际法的主体。国际组织是一种织是一种国际合作的法律形式国际合作的法律形式。随着国际。随着国际法的发展,法的发展,国际法主体国际法主体和和国际法渊源国际法渊源的范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围进一步扩大了。l国际组织的数量的日益增长,使适用国际国际组织的数量的日益增长,使适用国际法的国际社会由高度分权状态向较为有组法的国际社会由高度分权状态向较为有组织的状态过渡。国际组织职能的逐步扩大,织的状态过渡。国际组织职能的逐步扩大,使国际法迅速向国际市场延伸使国际法迅速向国际市场延伸。第二节第二节 联合国联合国l
13、一、联合国的成立一、联合国的成立l1942年,年,26个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的国家代个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的国家代表在美国华盛顿签署了表在美国华盛顿签署了联合国家宣言联合国家宣言(Declaration by United Nations)。)。l 1943年年10月,美英苏中四大国在莫斯科月,美英苏中四大国在莫斯科签署了签署了普遍安全宣言普遍安全宣言,是第一步。,是第一步。l1944年秋年秋,四大国在敦巴顿橡树园开会。四大国在敦巴顿橡树园开会。l1945年年2月,雅尔塔会议确定联合国安理会月,雅尔塔会议确定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一致原则。五大常任理事国一致原则。6月月25日通过了日通过了联合国宪
14、章联合国宪章,10月月24日正式成立。日正式成立。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l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第)第1条规定了条规定了联合国四项联合国四项宗旨宗旨:l1 1、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联合国依据宪。联合国依据宪章的规定有权采取集体安全办法,防止和章的规定有权采取集体安全办法,防止和消除对和平的威胁、制止侵略和其他破坏消除对和平的威胁、制止侵略和其他破坏和平的情势;促请各国用和平的方法和平的情势;促请各国用和平的方法“依依照正义和国际法原则照正义和国际法原则”解决争端。解决争端。l2 2、发展各国间的
15、友好关系发展各国间的友好关系。以以“尊重人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和自决原则民平等权利和自决原则”为基础发展各国为基础发展各国间友好关系;间友好关系;l3 3、进行国际合作进行国际合作。促进国际间有关经济、促进国际间有关经济、社会及文化方面的合作;社会及文化方面的合作;l4 4、使联合国构成一个使联合国构成一个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l宪章宪章第第2条为联合国本身及其成员国规条为联合国本身及其成员国规定了应遵循的七项基本原则。除第定了应遵循的七项基本原则。除第6项之外,项之外,已构成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国际法的基本已构成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原则。l案例:案例:1962196
16、2年联合国年联合国经费咨询案。经费咨询案。三、会员国资格的取得与丧失三、会员国资格的取得与丧失 l联合国会员国分为创始会员国和纳入会员国联合国会员国分为创始会员国和纳入会员国两大类。创始会员国两大类。创始会员国51个个,其余均为接纳会其余均为接纳会员国。员国。l宪章的规定,凡爱好和平、接受宪章所载义宪章的规定,凡爱好和平、接受宪章所载义务,经联合国认为能够并愿意履行这些义务务,经联合国认为能够并愿意履行这些义务的国家,都可以成为联合国会员国。的国家,都可以成为联合国会员国。l截至截至2019年底,联合国在接纳瑞士和东帝汶年底,联合国在接纳瑞士和东帝汶为联合国会员国之后共有会员国为联合国会员国之
17、后共有会员国191个国家,个国家,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l宪章宪章规定,屡次违反宪章原则的会员国,大规定,屡次违反宪章原则的会员国,大会可依安理会的建议以会可依安理会的建议以23多数将其多数将其开除开除出联合国。出联合国。未曾适用过这一条款。未曾适用过这一条款。l第第5条规定,经安理会对其采取防止或强制行动的条规定,经安理会对其采取防止或强制行动的会员国,大会可依安理会建议以会员国,大会可依安理会建议以23多数多数中止中止其会其会员国权利和特权的行使。如员国权利和特权的行使。如1970年到年到1974年南非;年南非;1992年年9月塞黑。月塞黑
18、。l第第19条规定拖欠联合国财政款项等于或超过前两条规定拖欠联合国财政款项等于或超过前两年所应缴纳之数额时,即丧失在大会的投票权。年所应缴纳之数额时,即丧失在大会的投票权。l1965年印尼曾年印尼曾退出退出联合国;联合国;1971年第年第26届联大第届联大第2758号决议号决议恢复恢复了中国的合法席位。了中国的合法席位。四、四、联合国的机构及其职权联合国的机构及其职权l联合国有六个主要机关:大会、安理会、经联合国有六个主要机关:大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秘书处和国际法院。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秘书处和国际法院。其中,托管理事会的托管职责已经完成,但其中,托管理事会的托管职责已经完成
19、,但未解散。未解散。l1 1、大会: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年举行一届常会常会,一般从,一般从9月的月的第三个星期二开始,到第三个星期二开始,到12月月25日前结束。日前结束。如安理会或超过半数的会员国提出召开特别如安理会或超过半数的会员国提出召开特别会议的请求,或者某一会员国提出请求后经会议的请求,或者某一会员国提出请求后经半数以上会员国的同意,可以在半数以上会员国的同意,可以在15日内召开日内召开特别会议特别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程序。l大会职权大会职权:审议为和平与安全合作的一般审议为和平与安全合作的一般性原则;性原则;讨论讨论有关和平与安全的任何问题有关和平与安全的任何问题并可提出建议;并可
20、提出建议;提请安理会注意足以危及提请安理会注意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势并建议和平解决的措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势并建议和平解决的措施;施;协助实现全人类的人权与基本自由协助实现全人类的人权与基本自由;国际法的逐渐发展与编篡;国际法的逐渐发展与编篡;选举安理会、选举安理会、经社理事会等理事国和安理会各自选举国际经社理事会等理事国和安理会各自选举国际法院的法官;法院的法官;根据安理会推荐,委任秘书根据安理会推荐,委任秘书长;长;审议、批准预算、会费;审议、批准预算、会费;接受并审接受并审议联合国其他机构的报告;议联合国其他机构的报告;接纳会员国等。接纳会员国等。l2 2、安理会的组成、职权和表决程
21、序。、安理会的组成、职权和表决程序。l组成:组成:安理会由安理会由15个理事国组成,其中有个理事国组成,其中有十个非常任理事国和五个常任理事国。十个非常任理事国和五个常任理事国。l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按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按地区分配名额以地区分配名额以2/32/3多数票选出,任期两年,多数票选出,任期两年,不能连选连任,不能连选连任,每年改选五个。每年改选五个。l安理会主席由理事国轮流担任,任期一个安理会主席由理事国轮流担任,任期一个月。月。l职权:职权: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促请当事国用。促请当事国用和平方法解决争端;对任何争端或可能引起和平方法解决争
22、端;对任何争端或可能引起国际磨擦或争端的情势进行调查;进行斡旋、国际磨擦或争端的情势进行调查;进行斡旋、调停或和解等。调停或和解等。l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及制止侵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及制止侵略,有权断,有权断定并采取适当措施,包括非武力的和武力措定并采取适当措施,包括非武力的和武力措施。施。l其他职权其他职权,如负责拟定军备管制方案,向,如负责拟定军备管制方案,向大会推荐会员国和联合国秘书长、选举国际大会推荐会员国和联合国秘书长、选举国际法院法官、向大会建议停止会员国的权利或法院法官、向大会建议停止会员国的权利或开除会员国。开除会员国。l表决程序:表决程序:每个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对每个理事国有
23、一个投票权。对程序事项的决定只要有个赞成票即可作程序事项的决定只要有个赞成票即可作出。对实质事项要求包括常任理事国在内出。对实质事项要求包括常任理事国在内的个赞成票作出决定。的个赞成票作出决定。五大国一致原则五大国一致原则。l常任理事国对常任理事国对“是否属于程序性是否属于程序性”这一先这一先决问题有否决权;决问题有否决权;对对实质性事项亦可实质性事项亦可一票一票反对,使其作不出决定,即所谓五大国之反对,使其作不出决定,即所谓五大国之“双重否决双重否决”。但五大国的弃权票不构成但五大国的弃权票不构成否决。否决。l 案例:西南非洲案。案例:西南非洲案。l3、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经济与社会理事会l经
24、社理事会由经社理事会由54国组成,理事国由大会选举产生,国组成,理事国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交替改选,可连选连任。任期三年,交替改选,可连选连任。l以简单多数进行表决,每一理事国一个投票权。以简单多数进行表决,每一理事国一个投票权。l职权职权:就经济、社会、文化等事项的国际性行动就经济、社会、文化等事项的国际性行动从事研究并提出建议;从事研究并提出建议;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尊重;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召集国际会议,起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召集国际会议,起草提交给大会的公约草案;草提交给大会的公约草案;与各专门机构商订确与各专门机构商订确立相互立相互关系的协定关系的
25、协定,协调其活动;,协调其活动;依一定条件为依一定条件为会员国及专门机构提供服务;会员国及专门机构提供服务;同与经社理事会处同与经社理事会处理的事务有关的非政府组织进行磋商。理的事务有关的非政府组织进行磋商。五、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五、联合国的专门机构l联合国宪章第联合国宪章第5757和第和第6363条规定,所谓联合条规定,所谓联合国专门机构是指那些世界性的并在经济、国专门机构是指那些世界性的并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卫生等专门领域负有社会、文化、教育和卫生等专门领域负有广泛职责的,通过广泛职责的,通过与联合国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经社理事会签签定协定定协定与联合国建立协调关系的国际组织。与联合国建
26、立协调关系的国际组织。l案例:世界卫生组织和埃及的协定解释案例:世界卫生组织和埃及的协定解释案。案。l联合国专门机构的基本特征:联合国专门机构的基本特征:l1 1、各自独立,是特定的专业性的机构。、各自独立,是特定的专业性的机构。l2 2、世界性,是全球性而非区域性的。、世界性,是全球性而非区域性的。l3 3、与联合国有法律关系。、与联合国有法律关系。l联合国通过经社理事会与这些专门机构会联合国通过经社理事会与这些专门机构会商向它们提出建议,协调它们与联合国及商向它们提出建议,协调它们与联合国及它们之间的合作关系。它们之间的合作关系。l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通过与专门机构订立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通过与专
27、门机构订立特别协定,将它们纳入联合国动作体系。特别协定,将它们纳入联合国动作体系。l这种机构有这种机构有16个个,例外:有两个联合国,例外:有两个联合国专门机构通过直接与联合国大会缔结的专门机构通过直接与联合国大会缔结的关系协定与联合国合作。关系协定与联合国合作。l这两个组织是:国际原子能机构和世界这两个组织是:国际原子能机构和世界贸易组织(贸易组织(WTO)。这种协调关系的根。这种协调关系的根据是联合国宪章据是联合国宪章58条。条。四、联合国的改革四、联合国的改革l联合国的改革的迫切性:一是国际形势的联合国的改革的迫切性:一是国际形势的巨大变化;二是联合国自身的发展和扩大;巨大变化;二是联合
28、国自身的发展和扩大;三是联合国目前面临的三是联合国目前面临的“边缘化边缘化”危险;危险;四是风云变幻的世界更需要高效的联合国。四是风云变幻的世界更需要高效的联合国。l改革的不同主张:、改革的不同主张:、激进主义激进主义(理想主(理想主义)分二派,一是继承派;二是解散派。义)分二派,一是继承派;二是解散派。l、渐进主义(现实主义),主张在现行、渐进主义(现实主义),主张在现行宪章框架内进行改革。宪章框架内进行改革。l、安理会的改革。、安理会的改革。l两个方面:一是安理会的组成。会员国与两个方面:一是安理会的组成。会员国与理事国的比例下降,理事国应增加理事国的比例下降,理事国应增加1015个,新增
29、加常任理事国的选择标准有实力个,新增加常任理事国的选择标准有实力说、区域代表说、综合平衡说。说、区域代表说、综合平衡说。l二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问题。各二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问题。各种限制否决权的方式:秘书长加利种限制否决权的方式:秘书长加利19921992年在和平纲领中提出年在和平纲领中提出“不适用不适用”的方的方式,即常任理事国要自我克制,加强磋商,式,即常任理事国要自我克制,加强磋商,在提案没有达成一致前,一般不要表决。在提案没有达成一致前,一般不要表决。“三票否决制三票否决制”。“限制否决权的适限制否决权的适用范围用范围”。l、联合国宪章的修订问题。、联合国宪章的修订问题。
30、l三个主张:一是已过时,应重新起草。三个主张:一是已过时,应重新起草。l二是个别条款修改即可。二是个别条款修改即可。l三是反对修订,三是反对修订,“已不适用已不适用”的条款自然的条款自然失效。失效。第三节第三节 区域性国际组织区域性国际组织l联合国宪章第章确认了区域性国际组织的联合国宪章第章确认了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其基本职能是以区域行动来维持国际法律地位,其基本职能是以区域行动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和平与安全。l区域性国际组织的特点:区域性国际组织的特点:l1 1、成员限于特定地区的国家,有地理邻近性。、成员限于特定地区的国家,有地理邻近性。l2 2、成员国的民族、文化等有共同性,社会
31、政治基、成员国的民族、文化等有共同性,社会政治基础稳定。础稳定。l3 3、既维持区域的和平和安全,又促进区域的社会、既维持区域的和平和安全,又促进区域的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经济文化的发展。l区域性国际组织的两个基本任务是:区域性国际组织的两个基本任务是:l一是和平解决争端;一是和平解决争端;l二是协助安理会实施特定的强制行动,但二是协助安理会实施特定的强制行动,但以安理会的授权为限。以安理会的授权为限。l美洲国家组织(美洲国家组织(OAS)、)、阿拉伯国家联盟阿拉伯国家联盟(LAS)、)、非洲统一组织(非洲统一组织(OAU)、)、东南东南亚国家联盟(亚国家联盟(ASEAN)、)、欧洲联盟(欧洲联盟(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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