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法律行为之本义(一)法律行为之本义 1、源起、源起 约约18世纪后半期产生,是德国法技术的出色创造物,具有高世纪后半期产生,是德国法技术的出色创造物,具有高度抽象性和一般性,是作为近代私法体系之根基的基本概念。度抽象性和一般性,是作为近代私法体系之根基的基本概念。2、本义、本义 萨维尼:法律行为是萨维尼:法律行为是“行为人为了创设其意欲的法律关系而从行为人为了创设其意欲的法律关系而从事的意思表示行为事的意思表示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 是其核心要素是其核心要素 私法上的效果私法上的效果 仅产生私法上的效果,而该效果是当事人意欲发生的仅产生私法上的效果,而该效果是当事人意欲发生的 关于合法
2、性关于合法性 法律行为本身并不含有法律行为本身并不含有“合法性的要求合法性的要求”,应当说,合法性,应当说,合法性仅仅是法律行为的效力判断要件,而非其本质构成要件。仅仅是法律行为的效力判断要件,而非其本质构成要件。(二)德国民法典上的体系(二)德国民法典上的体系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 人的行为人的行为 事实行为事实行为 法律行为法律行为 依内容分类依内容分类 依效力分类依效力分类 合同行为合同行为婚姻行为婚姻行为遗嘱行为遗嘱行为收养行为收养行为其它其它有效法律行为有效法律行为无效法律行为无效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事件事件 自然事实自然事实
3、 状态状态 (三)我国民法通则上的体系(三)我国民法通则上的体系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 人的行为人的行为 事实行为事实行为 民事行为民事行为 依内容分类依内容分类 依效力分类依效力分类 合同行为合同行为婚姻行为婚姻行为遗嘱行为遗嘱行为收养行为收养行为其它其它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事件事件 自然事实自然事实 状态状态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再定位(四)民事法律行为的再定位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 行为行为 事件事件 事实行为事实行为 法律行为法律行为 依内容分类依内容分类 依效力分类依效力分类 合同行为合同行为婚姻行为婚姻行为
4、遗嘱行为遗嘱行为收养行为收养行为其它其它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无因管理行为部分不当得利行为部分不当得利行为正当防卫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紧急避险行为先占、添附、拾得、发现等行为先占、添附、拾得、发现等行为社会事件(如罢工)社会事件(如罢工)自然事件(如地震)自然事件(如地震)自然事实自然事实 状态状态 有效法律行为有效法律行为无效法律行为无效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产生、变更、(一)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事实之一种民事法律行
5、为是民事法律事实之一种(二)民事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二)民事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为构成要素 这是其与事实行为最本质的区别这是其与事实行为最本质的区别(三)民事法律行为能够发生私法上效果(三)民事法律行为能够发生私法上效果 私法上效果即私权之变动。私法上效果即私权之变动。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目的性行为,即以设立、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目的性行为,即以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1、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多方行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多方行为 2、财产行为、身份行为、财产行为、身份行为 3、要式行为、不要式行为、要式行为、不要式行为 成立要件?
6、生效要件?成立要件?生效要件?4、要物行为、不要物行为(诺成性行为、实践性行为)、要物行为、不要物行为(诺成性行为、实践性行为)5、有偿行为、无偿行为、有偿行为、无偿行为 显失公平?责任大小?行为能力?显失公平?责任大小?行为能力?6、单务行为、双务行为、单务行为、双务行为 赠与行为、买卖合同(履行顺序)赠与行为、买卖合同(履行顺序)7、生前行为、死因行为、生前行为、死因行为 遗嘱遗嘱(易生争端,法律多设特别规定易生争端,法律多设特别规定)8、有因行为、无因行为、有因行为、无因行为 9、独立行为、辅助行为:、独立行为、辅助行为:辅助决定其他行为的效力。如追认、同意等辅助决定其他行为的效力。如追
7、认、同意等 10、主行为、从行为:贷款合同与保证合同、主行为、从行为:贷款合同与保证合同有相对人的有相对人的单独行为单独行为须向相对人表示才成立的单独行为须向相对人表示才成立的单独行为如,解除合同、免除债如,解除合同、免除债务、追认行为务、追认行为无相对人的无相对人的单独行为单独行为无须向相对人表示也成立的单独行为无须向相对人表示也成立的单独行为如,设立遗嘱、捐助行如,设立遗嘱、捐助行为、抛弃所有权为、抛弃所有权多方行为多方行为 多个当事人的复数多个当事人的复数意思表示意思表示 并行的意思表示一致并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单向意思表示,如共单向意思表示,如共同同意设立
8、公司同同意设立公司 双方行为双方行为多个当事人的复数多个当事人的复数意思表示意思表示 相互的意思表示一致相互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相对,如买卖相对,如买卖单独行为单独行为 依单独(主体)的依单独(主体)的意思表示即成立意思表示即成立 单向意思表示单向意思表示 1、划分标准:法律行为的成立须有几方面的意思表示、划分标准:法律行为的成立须有几方面的意思表示2、含义、区分意义、含义、区分意义行为成立的要求不同行为成立的要求不同3、单方行为的分类:形成权与处分权的行使、单方行为的分类:形成权与处分权的行使财产法律行为:以财产性法律效果为目的的法律行为。财产法律行为:以财产性法
9、律效果为目的的法律行为。身份法律行为:以身份性法律效果为目的的法律行为。身份法律行为:以身份性法律效果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债权行为 物权行为+准物权行为结婚离婚收养意义:意义:身份行为的目的在于取得或丧失身份,事关伦理,因而特别身份行为的目的在于取得或丧失身份,事关伦理,因而特别强调对当事人意思的尊重,通常不能由代理人代理。强调对当事人意思的尊重,通常不能由代理人代理。1、标准: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效果、标准: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效果 2、定义、定义 负担行为:以发生债权债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负担行为:以发生债权债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借用、租赁、保证、劳务等合同借用、租赁、保证、劳务等合同 处分行为:以财
10、产权变动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处分行为:以财产权变动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买卖、抵押、质押、赠与等合同是处分与负担合为一体买卖、抵押、质押、赠与等合同是处分与负担合为一体 3、区别:、区别:(1)法律效力不同)法律效力不同 负担:产生请求权;处分:直接完成权利移转负担:产生请求权;处分:直接完成权利移转(2)对标的是否特定的要求不同)对标的是否特定的要求不同 负担:不以标的特定为生效前提;处分:生效前要求标的特定负担:不以标的特定为生效前提;处分:生效前要求标的特定(3)对行为人是否有处分权的要求不同)对行为人是否有处分权的要求不同 负担:有无处分权不影响其效力;处分:有处分权才有效负担:有无处分权不影
11、响其效力;处分:有处分权才有效(4)对法律行为是否公示的要求不同)对法律行为是否公示的要求不同 负担:一般不予公示;处分:一般都要依法公示负担:一般不予公示;处分:一般都要依法公示要式行为:依照法律或者约定,须具备特定形式方可成立的法律行为。要式行为:依照法律或者约定,须具备特定形式方可成立的法律行为。不要式行为:依照法律或者约定,对于意思表示的形式没有特殊要求的法不要式行为:依照法律或者约定,对于意思表示的形式没有特殊要求的法律行为。律行为。标准:是否必须采取一定的形式标准:是否必须采取一定的形式“式式”意思表示的形式意思表示的形式标准:其成立是否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要件标准:其成立是否以标
12、的物的实际交付为要件诺成性法律行为: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诺成性法律行为: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实践性法律行为: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方可实践性法律行为: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方可成立的法律行为。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动产质押合同、定金合同、借用合同、自然人间的借贷合同、保管合同等。如动产质押合同、定金合同、借用合同、自然人间的借贷合同、保管合同等。有偿法律行为:当事人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须向对方支付对价的法律行有偿法律行为:当事人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须向对方支付对价的法律行为。为。无偿法律行为:当事人一方
13、从对方取得利益,无须向对方支付对价的法无偿法律行为:当事人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无须向对方支付对价的法律行为。律行为。标准:是否有对价标准:是否有对价标准: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负担关系标准: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负担关系双务法律行为:当事人双方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双务法律行为:当事人双方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单务法律行为:当事人一方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单务法律行为:当事人一方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下列关于法律行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下列关于法律行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双务的一定是有偿的双务的一定是有偿的 B.有偿的一定是双务的有偿的一定是双务的 C.单务的一定是无偿的单务的一定是无偿的 D.单
14、务的可能是有偿的单务的可能是有偿的【答案答案】AD?应当为?应当为D生前法律行为:不以行为人死亡为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生前法律行为:不以行为人死亡为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死因法律行为:以行为人死亡为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死因法律行为:以行为人死亡为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原因行为原因行为A 无效无效不受影响不受影响有因法律行为:以原因行为效力存续为自身效力存续条件的法律行为。有因法律行为:以原因行为效力存续为自身效力存续条件的法律行为。无因法律行为:自身效力独立于原因行为效力的法律行为。无因法律行为:自身效力独立于原因行为效力的法律行为。如:票据行为如:票据行为甲甲乙乙结果行为结果行为B独立法律行为:
15、意思表示中,具有设权实质内容的法律行为。独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中,具有设权实质内容的法律行为。辅助法律行为:意思表示中,仅以辅助独立法律行为生效为内容的法律行辅助法律行为:意思表示中,仅以辅助独立法律行为生效为内容的法律行为。如追认行为、表示同意等。为。如追认行为、表示同意等。主法律行为:两个相互关联的法律行为中,能够独立存在的那一个。主法律行为:两个相互关联的法律行为中,能够独立存在的那一个。从法律行为:两个相互关联的法律行为中,须依存于主法律行为方能存从法律行为:两个相互关联的法律行为中,须依存于主法律行为方能存在的那一个。在的那一个。标准:两个关联法律行为之间的关系标准:两个关联法律行为
16、之间的关系标准:两个行为之间一行为要受另一行为辅助的关系标准:两个行为之间一行为要受另一行为辅助的关系(一)意思表示的概念:(一)意思表示的概念:指行为人把内心旨在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意思对外表指行为人把内心旨在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意思对外表示出来的行为。示出来的行为。(二)意思表示的结构:(二)意思表示的结构:1、目的意思,指明法律行为具体内容的意思要素。、目的意思,指明法律行为具体内容的意思要素。目的意思不能等同于动机。动机是非法律概念,超出了法律研目的意思不能等同于动机。动机是非法律概念,超出了法律研究的范围。究的范围。2、效果意思:指当事人设立法律关系的意图。、效果意思:指当事人设立法律关
17、系的意图。目的意思目的意思+效果意思效果意思=主观要件主观要件 3、表示行为:指将目的意思、效果意思直接对外表达、表示行为:指将目的意思、效果意思直接对外表达出来的行为。可明示亦可默示。出来的行为。可明示亦可默示。此为客观要件此为客观要件 口头合同口头合同用语言说明同意;书面合同用语言说明同意;书面合同合同书上签字;合同书上签字;公开竞买公开竞买举手出价举手出价例题例题 (一)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无相对人的(一)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 标准:意思表示有无相对人标准:意思表示有无相对人 1、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特定:如要约、承诺、债务免除相对人
18、特定:如要约、承诺、债务免除 相对人不特定:如悬赏广告相对人不特定:如悬赏广告 2、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如捐助、遗嘱、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如捐助、遗嘱 意义:意义:1、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向相对人为之,并且、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向相对人为之,并且只有到达相对人时方能生效;只有到达相对人时方能生效;2、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向相对人为之的问、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向相对人为之的问题,意思表示自作出之时即可生效。题,意思表示自作出之时即可生效。(二)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二)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示 标准: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根据表示到达方标准:有相对人的意思表
19、示,根据表示到达方式的不同进行的分类式的不同进行的分类 1、对话的意思表示:如对面交谈、电话交流。、对话的意思表示:如对面交谈、电话交流。2、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如以信函、电子邮件、传真、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如以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电报等方式表示其意思的电报等方式表示其意思的 意义:意义:二者的生效时间不同:二者的生效时间不同:1、对话的意思表示:通说以意思表示被相对人了解时生、对话的意思表示:通说以意思表示被相对人了解时生效;效;2、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其生效时间有表示主义、发信主、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其生效时间有表示主义、发信主义、到达主义、了解主义等多种立法例,我国采到达主义。义、到达主义、了
20、解主义等多种立法例,我国采到达主义。(一)故意的不一致(一)故意的不一致 1、真意保留(又称虚假的意思表示、虚伪的意思表示、真意保留(又称虚假的意思表示、虚伪的意思表示、单独虚伪表示等)指表意人故意隐匿其真意,而表、单独虚伪表示等)指表意人故意隐匿其真意,而表示与其真意不同之意思的意思表示。示与其真意不同之意思的意思表示。构成:构成:第一,须有意思表示。第一,须有意思表示。表意人做出的表示必须具有法律意义。如果表意人表示将不受表表意人做出的表示必须具有法律意义。如果表意人表示将不受表示行为的法律约束,则意思表示不成立,不存在真意保留问题。示行为的法律约束,则意思表示不成立,不存在真意保留问题。
21、第二,须表意人的表示与其真意不符。第二,须表意人的表示与其真意不符。即表意人内心的真意不同于表示行为表示出来的意思。即表意人内心的真意不同于表示行为表示出来的意思。第三,须表意人明知其表示与真意不符。第三,须表意人明知其表示与真意不符。真意保留是表意人的故意行为。如果是因过失导致内心真意与外真意保留是表意人的故意行为。如果是因过失导致内心真意与外在表示不一致的,可能构成错误,但是不构成真意保留。在表示不一致的,可能构成错误,但是不构成真意保留。效力:通说认为虚假表示原则上有效,表意人应受该表示的约效力:通说认为虚假表示原则上有效,表意人应受该表示的约束,但相对人明知表意人的表示与意思不一致的,
22、该表意行为束,但相对人明知表意人的表示与意思不一致的,该表意行为无效。无效。案例案例1 (一)故意的不一致(一)故意的不一致 2、虚伪表示(又称通谋的伪装表示),是指、虚伪表示(又称通谋的伪装表示),是指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而为虚假的意思表示。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而为虚假的意思表示。构成:构成:第一,须有意思表示存在;第一,须有意思表示存在;第二,须表示行为与效果意思不一致;第二,须表示行为与效果意思不一致;第三,须其非真意表示与相对人通谋。第三,须其非真意表示与相对人通谋。通谋是指表意人与相对人共同为非真意的意思表示,因此,双方通谋是指表意人与相对人共同为非真意的意思表示,因此,双方当事人必须有
23、意思上的联络,才能构成通谋。如果没有意思上的当事人必须有意思上的联络,才能构成通谋。如果没有意思上的联络,即使存在两个单独的虚伪表示,也不构成通谋的虚伪表示。联络,即使存在两个单独的虚伪表示,也不构成通谋的虚伪表示。效力:原则上无效。但不得以其对抗善意第三人。效力:原则上无效。但不得以其对抗善意第三人。案例案例2 (一)故意的不一致(一)故意的不一致 3、隐藏行为。是指隐藏于虚伪表示中依其真、隐藏行为。是指隐藏于虚伪表示中依其真意所欲发生的法律行为。意所欲发生的法律行为。隐藏行为的存在是与虚伪意思表示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虚伪意思隐藏行为的存在是与虚伪意思表示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虚伪意思表示就无所谓
24、的隐藏行为。存在隐藏行为的,就必然存在虚伪表表示就无所谓的隐藏行为。存在隐藏行为的,就必然存在虚伪表示行为,但存在虚伪表示行为的,不一定存在隐藏行为。示行为,但存在虚伪表示行为的,不一定存在隐藏行为。法律效果:虚伪意思表示行为无效,但是隐藏行为法律效果:虚伪意思表示行为无效,但是隐藏行为并不因此无效。并不因此无效。它的效力取决于隐藏行为本身。例如假托买卖而为赠与的,无效,它的效力取决于隐藏行为本身。例如假托买卖而为赠与的,无效,而买卖行为所隐藏的赠与行为是否有效,应适用有关该类行为的而买卖行为所隐藏的赠与行为是否有效,应适用有关该类行为的规定。如果隐藏行为具备赠与的要件,则为有效,否则即为无效
25、。规定。如果隐藏行为具备赠与的要件,则为有效,否则即为无效。案例案例3 (二)无意的不一致(二)无意的不一致 1、错误:指表意人为表意时,因认识不正确或、错误:指表意人为表意时,因认识不正确或欠缺认识,以致内心的真实意思与外部的表现欠缺认识,以致内心的真实意思与外部的表现行为不一致。行为不一致。构成构成:第一,表意人的意思与其表示不一致。第一,表意人的意思与其表示不一致。表意人虽然做出了意思表示,但是,其内心的表意人虽然做出了意思表示,但是,其内心的效果意思与其表示的行为不一致。效果意思与其表示的行为不一致。第二,不一致出于表意人的误认或不知。第二,不一致出于表意人的误认或不知。效力:或无效(
26、日)或可撤销(德、台),但以表效力:或无效(日)或可撤销(德、台),但以表意人有过失时为例外。但对无过失之对方当事人因意人有过失时为例外。但对无过失之对方当事人因无效或可撤销所受损害,均应负赔偿责任。无效或可撤销所受损害,均应负赔偿责任。案例案例4 (二)无意的不一致(二)无意的不一致 2、误传:指由于传达人或传递机关的错误而、误传:指由于传达人或传递机关的错误而使表意人的意思表示发生错误。使表意人的意思表示发生错误。效力:传达人相当于表意人之喉舌,故效力:传达人相当于表意人之喉舌,故在归责上,在归责上,误传的责任一般由表意人承担。误传的责任一般由表意人承担。民通意见民通意见第第77条规定:意
27、思表示由第三人义务传达,条规定:意思表示由第三人义务传达,而第三人由于过失转达错误或没有转达,造成他人损失的,而第三人由于过失转达错误或没有转达,造成他人损失的,一般可由意思表达人负赔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双一般可由意思表达人负赔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案例案例5 例题例题(一)欺诈(一)欺诈(二)胁迫(二)胁迫(三)乘人之危(三)乘人之危 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门
28、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行为应如何认定?()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同可撤销 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
29、立买卖合同合同 答案:答案:D 张小强与张大强兄弟素来不睦。其母亲去世前,在病榻前对张小强说,你哥哥喜欢你购买的那幅国画,你就送给他吧。你们兄弟俩以后要好好相处。你现在要当我的面答应。张小强心里虽然非常不愿意,但是出于对母亲的感情,勉强答应了。当时张大强也在 场。后来两人为该画发生争执。:这里涉及的是。在本案中,虽然没有明显的证据表明,张大强知道张小强不愿意将画赠送给他,但是,析之情理,张大强是应该知道的。所以,张小强可以主张他的意思表示无效。张某与李某系好朋友,后李某生活困难,而张某生活优裕,李某因儿子结婚向张某借款2万元。后在喜宴上,其他朋友对张某讲:“都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了,这两万元还说什
30、么借,干脆给他算了”。张某碍于面子也只好说不用还了,李某遂说:“那我就真不还了”。但数月后,张某又要求李某偿还借款。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意思表示的真意。分析题意可知张某在喜宴上的话是不得已而为之,表示与其内心真意不相符,属于真意保留,意思表示不真实,李某也知其为不是真实的债务免除,此意思表示应为无效,李某仍应归还借款。胡铁花因为欠李寻欢的钱被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胡铁花为了逃避法院的强制执行,与沈浪串通,假装将自己的财产全部赠与沈浪。后来,沈浪因为其分期付款的月供不足,于是将胡铁花的 “天龙”音响出售于外地商人楚留香。三人因此发生纠纷。:在本案中,胡铁花与沈浪之间的赠与行为就是。因为他们道彼此之间
31、不是赠与关系,都不希望发生该转让行为本来应该发生的法律效力。因此该行为无效。但楚留香是善意第三人,楚留香和沈浪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张小强与张大强兄弟素来不睦。其母亲溺爱张小强。在其病重之际,她想将自己的房屋赠送给张小强,又害怕张大强有意见。于是就假装将房屋卖给张小强,并办理了公证手续。张母去世后,张大强知道事实真相后,要求与张小强平分该房产。:本案就属于典型的隐藏行为。张母和张小强之间的买卖合同隐藏了一个赠与合同。这个赠与合同才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该赠与合同是有效的,买卖合同无效,张大强无权主张与张小强平分该房产。光大实业公司派业务经理张明到宏达集团采购某种化工原料500 吨。宏达
32、集团向张明出示了价目表,该价目表把250元吨印成了150元吨。张明一看价格如此便宜,于是当即和宏达公司订立了购买500 吨的买卖合同。张明回到公司后,公司没有发现这一错误,并按照买卖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了价款。后来,宏达公司发现了错误,以价款打印错误为由拒绝交货。但是光大公司认为宏达公司的打印错误与光大公司无关,要求宏达公司交货。问:本案应该如何处理?:请从意思表示错误的角度思考。意思表示由第三人义务转达,而第三人由意思表示由第三人义务转达,而第三人由于过失转达错误或者没有转达,使他人造于过失转达错误或者没有转达,使他人造成损失的,下列哪些表达正确?(成损失的,下列哪些表达正确?()A由该第三人
33、对损失负责任由该第三人对损失负责任 B法律有规定的依法律规定法律有规定的依法律规定 C双方有约定的依约定双方有约定的依约定 D法律没有规定或双方没有约定的,由意思法律没有规定或双方没有约定的,由意思表示人负赔偿责任表示人负赔偿责任 答案:答案:BCD 甲好酒,尤嗜五粮液,某日嘱其甲好酒,尤嗜五粮液,某日嘱其14岁之子岁之子乙,在放学回家途中,路过熟识之丙开设乙,在放学回家途中,路过熟识之丙开设之烟酒店时,让丙送两瓶五粮液到家,送之烟酒店时,让丙送两瓶五粮液到家,送到后付款。乙因年少贪玩,误将五粮液记到后付款。乙因年少贪玩,误将五粮液记为茅台酒,而告知丙之店员丁。丁即取两为茅台酒,而告知丙之店员丁。丁即取两瓶茅台酒送至甲家。瓶茅台酒送至甲家。问:甲是否得拒收该两瓶茅台酒?理由为何?问:甲是否得拒收该两瓶茅台酒?理由为何?答:不得拒绝。乙是传达了甲的意思表示,传答:不得拒绝。乙是传达了甲的意思表示,传达中的错误导致的损失由要求传达的人(表意达中的错误导致的损失由要求传达的人(表意人)承担,甲为表意人,损失由甲来承担。人)承担,甲为表意人,损失由甲来承担。丙为善意第三人,不承担责任。丙为善意第三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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