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商品检验、索赔、不商品检验、索赔、不 可抗力与仲裁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2 第一节 商品检验 商品检验商品检验(Commodity Inspection), 是指在是指在 国际货物买卖中国际货物买卖中,商品检验机构对卖方拟商品检验机构对卖方拟 交付货物或已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交付货物或已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 数量、包装、卫生、安全等项目所进行数量、包装、卫生、安全等项目所进行 的检验、鉴定和管理工作。同时还包括的检验、鉴定和管理工作。同时还包括 根据一国法律或政府法令的规定所进行根据
2、一国法律或政府法令的规定所进行 的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条件的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条件 的检验和动植物病虫害的检疫工作。的检验和动植物病虫害的检疫工作。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3 一、商品检验机构 在国际贸易中,从事商品检验的机构大 致有三种: 1、官方商品检验机构,即政府设立的检 验机构; 2、非官方商品检验机构,由私人或同业 公会、协会开设的公证行或公证人; 3、生产厂商制造厂商或使用单位的化 验室、检验室。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4 我国的商检机构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鉴督检验检疫总 局及该局
3、在各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主管全 国出入境卫生检验、动植物检疫、商品检 验、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5 二、法定检验二、法定检验 法定检验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和其法定检验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和其 它检验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它检验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 关规定,对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或有关的关规定,对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或有关的 检验检疫事项进行强制性的检验或检疫。检验检疫事项进行强制性的检验或检疫。 属于法定检验的商品,未经过检验检疫属于法定检验的商品,未经过检验检疫 程序或虽经过该程序但不符合法律法规
4、程序或虽经过该程序但不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允许输入或输出,更不得上规定的,不允许输入或输出,更不得上 市销售使用。市销售使用。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6 三、约定检验三、约定检验 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商品进行检验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商品进行检验 (一)在出口国检验(一)在出口国检验 工厂检验工厂检验 装船前或装船时检验装船前或装船时检验 采用这种规定方法,卖方取得商检机构出具的采用这种规定方法,卖方取得商检机构出具的 各项检验证书,表明所交货物的品质和重量等各项检验证书,表明所交货物的品质和重量等 与合同规定相符,就意味着卖方按质按量履行与合同规定相
5、符,就意味着卖方按质按量履行 了合同的各项义务。此后,即使买方对货物进了合同的各项义务。此后,即使买方对货物进 行复验发现问题,也无权对卖方所交货物提出行复验发现问题,也无权对卖方所交货物提出 异议和索赔。异议和索赔。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7 (二)在进口国检验(二)在进口国检验 目的港、目的地卸货时检验目的港、目的地卸货时检验 用户所在地检验用户所在地检验 采用这种检验方法,买方在目的港卸货采用这种检验方法,买方在目的港卸货 时发现货物质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发现货物质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 卖方要承担责任。卖方要承担责任。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
6、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8 (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 装运地的商检机构检验货物后出具检验装运地的商检机构检验货物后出具检验 证明,作为卖方议付货款的凭证之一。证明,作为卖方议付货款的凭证之一。 货到目的地后,由双方约定的检验机构货到目的地后,由双方约定的检验机构 在规定期限内复验货物,并出具复验证在规定期限内复验货物,并出具复验证 明,复验中如发现交货品质、重量或数明,复验中如发现交货品质、重量或数 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责任属于卖方时,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责任属于卖方时, 买方可凭复验证明向卖方提出索赔。买方可凭复验证明向卖方提出索赔。 国际贸易
7、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9 四、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四、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 根据具体的商品,可以采用感官检验法、根据具体的商品,可以采用感官检验法、 化学检验法、物理检验法、微生物学检化学检验法、物理检验法、微生物学检 验法等。验法等。 我国我国商检法商检法规定,凡国家“法律、规定,凡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者其它必须执法规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者其它必须执 行的检验标准的进出口商品,依照法律、行的检验标准的进出口商品,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标准检验”;未规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标准检验”;未规 定检验标准的,“依照对外贸易合同约定检验标准的,“依照对外贸易
8、合同约 定的检验标准检验”。定的检验标准检验”。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10 五、商品检验证书五、商品检验证书 商品检验证书是指商检机构依据有关规商品检验证书是指商检机构依据有关规 定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或鉴定后出具定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或鉴定后出具 的检验证明文件。的检验证明文件。 商品检验证书起着公证证明作用,是买商品检验证书起着公证证明作用,是买 卖双方交接货物、结算货款、进行索赔卖双方交接货物、结算货款、进行索赔 和理赔的依据之一,也是进出口通关、和理赔的依据之一,也是进出口通关、 征收关税、计收运费的凭证。征收关税、计收运费的凭证。 国际贸易理论与
9、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11 六、合同中的检验条款六、合同中的检验条款 须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须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有关检验权的规定。(一)有关检验权的规定。 (二)检验或复验的时间和地点。(二)检验或复验的时间和地点。 (三)检验机构。(三)检验机构。 (四)检验标准和方法。(四)检验标准和方法。 (五)检验项目和检验证书及买卖双方(五)检验项目和检验证书及买卖双方 商定的其它内容。商定的其它内容。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12 第二节第二节 违约与索赔违约与索赔 一、争议与违约责任一、争议与违约责任 (一)争议与解决争议
10、的办法(一)争议与解决争议的办法 争议争议,也称异议,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也称异议,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 另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规定的另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规定的 责任与义务而引起的业务纠纷。责任与义务而引起的业务纠纷。 产生争议的原因产生争议的原因 :卖方违约;买方违约;:卖方违约;买方违约; 买卖双方均负有违约责任;合同条款的买卖双方均负有违约责任;合同条款的 规定欠明确、欠详细、欠具体;其他原规定欠明确、欠详细、欠具体;其他原 因,如买卖双方对不可抗力认识不一致。因,如买卖双方对不可抗力认识不一致。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13 解决争议的办法解
11、决争议的办法 协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调解,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选调解,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选 定的调解机构按调解程序进行调解。定的调解机构按调解程序进行调解。 仲裁,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争议提交给双仲裁,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争议提交给双 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诉讼,通过协商、调解均不能解决争议,诉讼,通过协商、调解均不能解决争议, 双方没有签订仲裁协议,那么双方当事双方没有签订仲裁协议,那么双方当事 人中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人中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 诉。诉。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
12、020/4/16 14 (二)违约及其法律后果(二)违约及其法律后果 违约是指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违约是指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违反合同 规定义务的行为。规定义务的行为。 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只有发生不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只有发生不 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违约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违约 ,才能根据合,才能根据合 同规定或者法律规定免除违约责任。同规定或者法律规定免除违约责任。 各国的法律和国际组织的文件对违约行各国的法律和国际组织的文件对违约行 为、违约的法律后果以及对该后果的处为、违约的法律后果以及对该后果的处 理有不同
13、的规定和解释。理有不同的规定和解释。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15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将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将违 约分为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约分为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 根本性违约:“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根本性违约:“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 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 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 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如卖方完全不交货,买方无理拒收货物、如卖方完全不交货,买方无理拒收货物、 拒付货款拒付
14、货款 。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另一。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另一 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并可要求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并可要求 损害赔偿。损害赔偿。 非根本性违约:尚未达到根本违反合同非根本性违约:尚未达到根本违反合同 程度的违约。受损方只能要求损害赔偿,程度的违约。受损方只能要求损害赔偿, 而不能宣告合同无效。而不能宣告合同无效。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16 二、索赔二、索赔 (一)索赔的概念(一)索赔的概念 在进出口贸易中,损害赔偿是最主要的,在进出口贸易中,损害赔偿是最主要的, 也是最常用的违约补救措施。也是最常用的违约补救措施。 索赔:在国际贸易中
15、,合同一方当事人索赔:在国际贸易中,合同一方当事人 违约使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受损失违约使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受损失 的一方向对方提出要求损害赔偿的行为。的一方向对方提出要求损害赔偿的行为。 理赔:一方对于另一方提出的索赔要求理赔:一方对于另一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进行处理。进行处理。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17 (二)买卖合同中的索赔条款(二)买卖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进出口合同一般只订立“异议与索赔条进出口合同一般只订立“异议与索赔条 款”,买卖大宗货物或机械设备类商品款”,买卖大宗货物或机械设备类商品 的合同可同时订立“罚金条款”。的合同可同时订立“罚金条
16、款”。 1、异议与索赔条款、异议与索赔条款 异议与索赔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索赔依异议与索赔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索赔依 据、索赔期限、索赔金额等。据、索赔期限、索赔金额等。 索赔依据包括法律依据与事实依据。法索赔依据包括法律依据与事实依据。法 律依据指买卖合同以及合同适用的有关律依据指买卖合同以及合同适用的有关 国家法律和国际惯例的规定。事实依据国家法律和国际惯例的规定。事实依据 指违约的事实真相及其书面证明。指违约的事实真相及其书面证明。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18 索赔期限是受损害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索赔期限是受损害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 出索赔的期限。出索赔的期限
17、。 确定索赔期限有约定索赔期与法定索赔确定索赔期限有约定索赔期与法定索赔 期两种方式。期两种方式。 约定的索赔期限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索赔期限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中 明确规定的索赔期限。约定索赔期限的明确规定的索赔期限。约定索赔期限的 长短,视货物的性质、运输、检验的繁长短,视货物的性质、运输、检验的繁 简等情况而定。简等情况而定。 法定索赔期限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或国际法定索赔期限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或国际 公约,受损害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损公约,受损害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损 害赔偿的期限。如合同未规定索赔期限害赔偿的期限。如合同未规定索赔期限 的,则按法定索赔期限。法定索赔期限的,则按法定索赔
18、期限。法定索赔期限 一般一般 为为2年。年。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19 索赔金额是受损害一方向违约方索取损索赔金额是受损害一方向违约方索取损 害赔偿的金额害赔偿的金额 。索赔金额通常在合同中。索赔金额通常在合同中 只作一般笼统的规定。只作一般笼统的规定。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20 2、罚金条款、罚金条款 罚金条款亦称违约金条款,主要规定一罚金条款亦称违约金条款,主要规定一 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时,应向对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时,应向对 方支付方支付定数额的约定罚金,以补偿对定数额的约定罚金,以补偿对 方的损失。方
19、的损失。 罚金的数额通常取决于违约时间的长短,罚金的数额通常取决于违约时间的长短, 按合同金额的百分比确定,并规定罚金按合同金额的百分比确定,并规定罚金 的最高限额。支付罚金之后依然要履行的最高限额。支付罚金之后依然要履行 合同。合同。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21 大陆法国家一般承认和保护合同中的罚大陆法国家一般承认和保护合同中的罚 金条款。英美法国家对罚金不予承认和金条款。英美法国家对罚金不予承认和 保护,对于合同中的赔偿金额条款,如保护,对于合同中的赔偿金额条款,如 属于预定的损害赔偿,可以承认和执行,属于预定的损害赔偿,可以承认和执行, 如属于惩罚性质
20、的,则不予承认,而要如属于惩罚性质的,则不予承认,而要 根据实际损失情况重新确定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损失情况重新确定赔偿金额。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22 第三节第三节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不可抗力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 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 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不能预见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不能预见 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意外事故,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意外事故, 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意外事
21、故的一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意外事故的一 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 行合同。行合同。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23 一、不可抗力的认定一、不可抗力的认定 构成不可抗力须具备三个条件:(构成不可抗力须具备三个条件:(1)意)意 外事件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外事件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2)不是)不是 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 (3)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 避免和不可克服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避免和不可克服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 后果。后果
22、。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24 国际上对不可抗力无统一明确的解释,国际上对不可抗力无统一明确的解释, 通常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原因引通常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原因引 起的,如水灾、旱灾、暴风雪、地震等;起的,如水灾、旱灾、暴风雪、地震等; 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罢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罢 工、政府禁令等。工、政府禁令等。 商业风险往往也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商业风险往往也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 与不可抗力事件的根本区别在于一方当与不可抗力事件的根本区别在于一方当 事人承担了风险损失后,还要继续履行事人承担了风险损失后,还要继续履行 合同
23、义务。合同义务。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25 二二 、不可抗力的处理、不可抗力的处理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主要有两种:解除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主要有两种:解除 合同;延期履行。合同;延期履行。 具体处理方式要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具体处理方式要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合 同造成的影响程度而定,也可以由双方同造成的影响程度而定,也可以由双方 当事人在合同中作具体规定。合同没规当事人在合同中作具体规定。合同没规 定时,如果不可抗力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定时,如果不可抗力使合同的履行成为 不可能,可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只不可能,可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只 是暂时阻碍了合同履行,则
24、只能延迟履是暂时阻碍了合同履行,则只能延迟履 行合同。行合同。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26 三、三、 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违约方必须及时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违约方必须及时 通知另一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提通知另一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提 出处理意见。如果因未及时通知而使另出处理意见。如果因未及时通知而使另 一方受到损害,则应负赔偿责任。一方受到损害,则应负赔偿责任。 在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中应明确规定发在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中应明确规定发 生不可抗力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式。生不可抗力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式。 出具不可
25、抗力事件证明文件的机构,大出具不可抗力事件证明文件的机构,大 多为当地商会。在我国,由中国国际贸多为当地商会。在我国,由中国国际贸 易促进委员会(即中国国际商会)出具。易促进委员会(即中国国际商会)出具。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27 四四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不可抗力事件的 范围,事件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出范围,事件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出 具证明文件的机构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的具证明文件的机构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的 后果。后果。 不可抗力条款的形式:概括式,对不可不可抗力条款的形式:
26、概括式,对不可 抗力事件作笼统的提示;列举式,逐一抗力事件作笼统的提示;列举式,逐一 订明不可抗力事件的种类;综合式,将订明不可抗力事件的种类;综合式,将 概括式和列举式结合在一起。概括式和列举式结合在一起。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28 第四节第四节 仲裁仲裁 一一 、仲裁的含义与特点、仲裁的含义与特点 仲裁: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自愿将有关仲裁: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自愿将有关 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仲裁方式既有自愿性,又有强制性。自仲裁方式既有自愿性,又有强制性。自 愿性主要体现在仲裁的提起要有双方达愿性主要体
27、现在仲裁的提起要有双方达 成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可自行选定仲裁成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可自行选定仲裁 机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强制性则表机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强制性则表 现在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双方必须遵现在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双方必须遵 照执行。照执行。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29 二、二、 仲裁协议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争议双方为使用仲裁方式解仲裁协议是争议双方为使用仲裁方式解 决争议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决争议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时,仲裁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时,仲裁 机构不予受理。机构不予受理。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
28、务 2020/4/16 30 (一)仲裁协议的形式(一)仲裁协议的形式 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有两种形式。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一种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即在争议发即在争议发 生前,合同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订立仲生前,合同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订立仲 裁条款;另一种是提交仲裁协议裁条款;另一种是提交仲裁协议,即双即双 方当事人在合同争议发生后订立的提交方当事人在合同争议发生后订立的提交 仲裁的协议。仲裁的协议。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31 (二二)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协议的内容 提请仲裁的争议范围。提请仲裁的争议范围。 仲裁地点。有
29、三种规定方法:买方国家、仲裁地点。有三种规定方法:买方国家、 卖方国家和双方同意的第三国。卖方国家和双方同意的第三国。 仲裁机构。一般选择常设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一般选择常设仲裁机构。 仲裁规则。一般适用选定的仲裁机构制仲裁规则。一般适用选定的仲裁机构制 定的仲裁规则。定的仲裁规则。 仲裁裁决的效力。订立仲裁协议时,通仲裁裁决的效力。订立仲裁协议时,通 常都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常都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 事人均有约束力。事人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的负担。一般规定由败诉方承仲裁费用的负担。一般规定由败诉方承 担担 。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3
30、2 (三三)仲裁协议的作用仲裁协议的作用 表明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时自愿提交表明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时自愿提交 仲裁,双方当事人在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仲裁,双方当事人在协商或调解不成时 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任何一方不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任何一方不 得向法院起诉。得向法院起诉。 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排除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排除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33 三三 、仲裁程序、仲裁程序 (一)提出仲裁申请(一)提出仲裁申请 (二)组织仲裁庭(二)组织仲裁庭 (三)审理案件(三)审理案
31、件 仲裁庭审理案件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开仲裁庭审理案件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开 庭审理,二是书面审理庭审理,二是书面审理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0/4/16 34 (四)裁决与执行(四)裁决与执行 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书,应依照其中所规定的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书,应依照其中所规定的 时间自动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时间自动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仲裁裁决在国外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有关如果仲裁裁决在国外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有关 国际公约、或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其它国际条约国际公约、或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其它国际条约 或协定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强或协定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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