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保修及回访措施一、目的在施工过程中多与业主沟通,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要求,保证不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影响业主的使用;按建设部规定的工程保修期限和合同规定的工程保修要求,对交付的工程进行回访保修。保证不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影响顾客的使用,达到重合同、守信誉、满足顾客的要求。二、工作程序1、编制回访计划(1)、由公司质安管理部门建立工程竣工台账,业主投诉台帐和工程回访计划并报公司质安处。(2)、工程交工后,保修期内必须安排上门回访。上门回访时间与工程交付时间的间隔不少于六个月(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的保修期不到六个月的项目例外)。上门回访一年后,三年内进行不定时的电话回访,作好电话记录。(3)、保修期内
2、接业主保修请求应立即安排回访保修。2、质量回访和保修(1)、保修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27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2)、当工程回访发现质量问题或接到业主要求质量保修或维修的通知书或电话、信函时,由质安部门登记后会同生产、技术部门到现场分析原因,确定保修内容和范围,由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制订返修方案,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保修工作的实施,公司质安管理部门进行复检验并收集有关资料存档。对顾客投诉和回访发现原因不清的较大质量问题,由公司科技处编制返修方案。仍要求我司处理的,我们要热情制定维修方案(科技处制定,顾客认可),为顾客服务。在工程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均免费维修,即使是业主使用造成的问题,也积极给予解决;3、工程回访的形式(1)、上门听顾客的意见和要求,并观察现场;(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顾客座谈会,听取意见和要求;(3)、电话、函件了解顾客意见和要求;(4)、顾客对工程问题的投诉,(包括来信、来访、电话投诉等),要热情接待,作好记录,建立投诉台帐,通知项目部安排人力、物力资源及时处理,并由项目质安员跟踪验证,取得顾客认可。三、回访质量记录1、工程质量回访单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3、保修完工通知单4、工程情况反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