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职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手册目 录一、大学高职学院考务管理制度1.试卷命题编写规则12.试卷印制、领取流程63.考试组织104.考场规则115.主、监考须知136.技能考核规则167.技能考核主、监考须知188.关于违反考场纪律界定及处分的规定249.阅卷和成绩评定27二、大学高职学院教学管理制度1.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292.教师聘用工作的规定323.大学高职学院特聘岗位的选聘办法364.关于教学执行计划的相关规定405.课程教学方案制订规则426.授课教案、讲稿(课件)统一规范的基本要求497.关于加强高职教学质量管理的规定558.关干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管理的规定619.青年教师 新进教师的带教
2、制度6210.排课、调课、代课、停课制度6311.实训教学管理规定6612.教材工作管理办法6913.关于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的规定74三、大学高职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条例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78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必读86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教师必读874.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表格90_届毕业设计(论文)立题审核表90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93毕业实习总结报告格式97日 志99_届高职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检查记录表102_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表10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书104_届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缓答辩申请表108_届毕业设计(论文)缓答辩、取消答
3、辩资格情况统计表109_届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记录表110_届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记录表1111_届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记录表21129试卷命题编写规则一、命题教师1 各课程期中、期末考试试卷由承担该课程的主讲教师命题。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由首席主讲教师命题。2 青年教师和新进教师承担的课程,如无首席主讲教师,由带教教师负责指导青年教师和新进教师命题,并对试卷质量承担主要责任。二、命题原则1考试试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主要是检验学生对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2试题要有较高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控制好合格线。3试题应避免
4、出现学术上尚有争议的问题。4试题应贴近实际,避免出现和生活常理有悖的题目。三、命题要求1 具有相同课程代码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采用统一命题,统一考试。2 试题一般由记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等6个认知层次构成。一般情况下试卷题目类型不少于三种。考虑到高职学生实际情况,属于记忆、理解、应用类的基本知识题一般不少于考题总量的75%,属于分析、综合类且有一定难度的题目比例不大于25%。3 试题范围应能覆盖本学期教学的主要知识点,对重点需要掌握的内容,在考题中可以有所侧重。4 试题题意要清晰明确,文字要正确简练,以免引起考生的误解。必要的原始数据和资料,须在试题中提供。5 考试课程的考试时
5、间一般为120分钟,考查课笔试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试题须经教师试做,力求难度适当,试题份量以能够使多数考生全部答完并留有一定的检查时间为宜。命题的同时须确定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每道题的分值须在试卷上注明。命题须经系(部)主任审阅定稿后付印。6 试卷必须采用大学统一规定的格式制作,图表公式等书写要规范、工整、清楚,试题一律用电脑打印。命题教师要对试题认真核对,防止差错。7 有条件的课程要尽量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命题。8 考试课程的若干套试卷,其试题应内容不同,而难易程度相当,经系(部)主管教学主任审批后交教务科,由教务科指定一套为正式考试试卷,其他为补考试卷。9 技能实训课程主要考核基本技能的
6、掌握程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命题审批表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 程 名 称考 核 学 期考核年级考 试考 查命题教师姓名职 称是否任课教师是、否教师所属系(部)命题教师签名类型试卷参考评分题型电子文档材料答案标准数量A检查BC审核项目较好合格规范命题明确、规范教检查题目分值标注规范研打印规范、清晰组从内容的科学性、表述的准确性、难易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核。审内核容意审见核教研室主任签名:年月 日系部审批意系(部)领导签名:见 年 月 日注:每套试卷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用于考核。审核、审批意见必须明确,审批表保留在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 20 学年 第 学期实训课程试卷审核表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7、 考试专业: 命题教师: 试卷内容(题型种类及配分)评分标准(等级标准)教研室主任意见签名 年 月 日系(部)主任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备注(勤奋、求是、创新、奉献)20 20 学年第 学期考试(查)试卷主考教师:_学院 _ 班级 _ 姓名 _ 学号 _ 课程试卷A(B)(本卷考试时间 分钟)题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总得分题分得分一、选择题(本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1.2.二、填空题(本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1.2.三、简答题(本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1.2.四、计算题(本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1.2.五、案例或分析题(本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1.2.试卷印制、领取流程高职学
8、院试卷印制、领取登记单序号:交印时间:20年月日(星期)开课系、部:考试/考查:课程名称:课程代码: 原稿(A 4):A卷()张 B卷()张 C卷()张 D卷()张印刷份数(含备用卷):需用草稿纸:( )张试卷需用日期:20年月日(星期)主试教师签字:年月日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年月日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年月日教务科教务员接收签字:年月日此表一式三份:第一页为系部领取试卷凭证高职学院试卷印制、领取登记单序号:交印时间:20 年 月 日(星期 )开课系、部:考试/考查: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原稿(A 4):A卷()张 B卷()张 C卷()张 D卷()张印刷份数(含备用卷):需用草稿纸:( )张试卷
9、需用日期:20 年 月 日(星期 )主试教师签字:年月日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年月日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年月日教务科教务员接收签字:年月日教务科文印员接收签字:年月日此表一式三份:第二页为教务科存根高职学院试卷印制、领取登记单序号:交印时间:20 年 月 日(星期 )开课系、部:考试/考查: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原稿(A 4):A卷()张 B卷()张 C卷()张 D卷()张印刷份数(含备用卷):需用草稿纸:( )张试卷需用日期:20 年 月 日(星期 )主试教师签字:年月日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年月日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年月日教务科教务员接收签字:年月日教务科文印员接收签字:年月日领卷人签名:试
10、卷份数:领卷时间: 年月日此表一式三份:第三页为文印室存根考试组织1期中、期末试卷由教研室主任在考试前五周布置任务,命题教师在接受任务一周内交出样卷(A、B卷和电子文档),经教研室主任和系(部)主任审核后随课程考核命题审批表或技能实训试卷审核表一并交到教务科。教务科按学校有关规定审核后组织印刷,并密封保存。2要求监考人员认真负责,严守纪律,秉公执法。3考试课程由教务科统一安排时间和考场,考试安排一经公布,未经教务科允许,不得随意更改。采用随堂考的考查课程,也需提前一周向教务科报告备案。4考场一律采用单人隔位编座,学生要对号入座。考生位置布局均匀性由监考人员负责,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人员,各
11、系(部)须组织人员巡考。5监考要求详见大学高职学院主、监考须知。6补考工作根据大学教务处的规定统一安排时间,由教务科具体贯彻执行。考场规则考核是检查学生学习情况,衡量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教师和学生都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各类考核。为进一步规范考核工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特制订高职学院考场规则。考生须按照本规则的要求,认真执行各项条款。1 考生须持学生证(补考还必须同时携带补考通知单)在考试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入座,并将相关证件置于课桌右上方备查。无证件者、迟到2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该课程按旷考处理。2 考生除了必需的文具用品外,严禁将其它物品带入考场。开卷考试
12、只准携带教师规定的书籍、手册和文具用品入座。未经监考教师事先允许带入的书包、有关教材、参考资料、笔记等须在开考前按监考教师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放在座位上或课桌内,否则按作弊处理。3 考生应服从监考教师的指导,保持考场内安静。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关闭手机、MP3机和一切电子通讯工具。4 考生一律不得使用自带的草稿纸,不听劝告者,按作弊处理。5 考生除试卷分发错误或印刷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外,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或提示。不得使用可编程计算器、电子字典、PDA等。6 考生须将本人姓名、学号正确填写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同时在规定时间内独立答卷。开考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7 考生答题
13、一般须用钢笔、圆珠笔或水笔书写,除特殊要求外,用红笔、铅笔答题的试卷无效。8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互相交谈,不得擅自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不准出现递条、夹带、偷看、交谈、念读、互相换卷、抄袭、对答案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凡经查实的作弊行为人,参与作弊的各方都要受到处分。9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应保持肃静,不得任意起立或离开座位;如临时有事,需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行动。10 凡进入考场不听从监考人员指挥者,监考人员可不发给试卷或收回已发试卷,终止其考试,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并将情况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11 考生答卷完毕,须将试题、答题纸、草稿纸同时交监考教师,随后立即离开考场。交卷
14、后不得再返回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高声交谈。12 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不得拖延。凡经监考人员催促仍不交卷者,监考人员可声明该卷无效,成绩以零分记,并将情况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13 考生不得私自将试卷带出考场,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13 主、监考须知监考是一项树立良好学风的严肃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各系(部)必须安排有高度责任心能认真做好监考工作的人员进行监考,并认真组织培训,以保证考试的正常进行。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须认真执行以下各项条款。一、监考人员职责1 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至教务科领取试卷,并检查试卷科目、份数有无差错。2 监考人员在考前
15、1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检查考场环境是否正常,安排好考生座位。学生课桌、抽屉及周围不得放置任何教材、参考资料。对学生带入的教材、参考资料、作业、书包等,应要求学生放到指定的位置。开卷考试可留有主考教师允许使用的参考资料。3 开考前,监考人员必须宣读考场规则,并再次提示以下内容:学生禁止将通讯工具作为计时工具使用,不得使用电子记事本、掌上电脑以及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带录音功能的MP3,不可使用自带草稿纸,课桌上只准留证件、不带文具袋的文具,违者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4监考人员发放试卷后,督促考生在拿到试卷后填写姓名、学号和班级等个人信息,考试过程中考生不许互借文具。5开始考试2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
16、考场。监考人员按照考生名单,校对考生信息,并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6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7同一考场的两名监考人员应分布在两个部位,注视考场情况并经常在考场内巡视,认真督促学生遵守考场规则,严格维护考场纪律。8监考人员应切实履行好监督考场纪律的职责,忠于职守,以身作则,不得阅读书报,不做其他工作,不得吸烟、聊天,不得擅离岗位。9除试卷字迹不清可告诉学生外,对试卷不作任何解释,不得对学生解题作任何暗示。10学生如违反考场纪律、作弊或提供条件给别人作弊,监考教师应立即没收试卷,取消其考试资格,保留作弊证据,终止其考试,令其退出考场。并将姓名、学号和作弊情节详细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
17、连同试卷与作弊证据一并报主考教师。11对无理纠缠监考人员,违反考试纪律,严重影响考试秩序者,经两名监考人员商定,可宣布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并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1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保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卷。收卷过程中,要求考生不得交头接耳,互相讨论,违者以作弊处理。13收卷完毕,监考人员清点试卷份数无遗漏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监考人员必须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在试卷袋上签名,并及时将试卷送到教务科。二、主考教师职责1 主考教师必须在考前核对打印试卷是否有误,有误应及时更正。2 主考教师必须在考前按考场分发试卷,在开考前10分钟交监考人员。3
18、考试期间,主考教师务必巡视各考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主考教师必须核对监考人员所交试卷和考场情况记录表。5 主考教师对考生违纪、监考人员失职,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科。考 场 情 况 记 录 表20 20 学年第 学期课程名称课程序号考核类型期中期末考核时间月 日(星期 ) 午 : :地点应考学生数实考学生数未带证件学生数未带证件(校园卡或学生证)学生名单(包括班级、学号)考场情况:1. 第一名考生交卷时间2. 50%考生交卷时间3. 最后一名考生交卷时间4. 考场出勤情况5. 考场纪律情况监考人员签名说明:(1)本表由监考人员负责填写,课程考核结束后,立即送交教务科; (2)如有违纪、作弊等情
19、况,应在“考场情况”栏内详细填写经过及处理情况。15 技能考核规则技能考核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为构建我院职业教育办学特色,提高实训教学的质量,有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特制定技能考核规则。技能命题教师、考生及监考教师须认真执行本规则的相应条款。一、考前准备1 系主任指派有实际经验的技能教师担任试题命题组负责人,会同专业技能教师共同组成命题组。2 命题组在考试前一周将试题和考件样本交系主任审核批准。考试前三天准备好试题和考件。3 考试前一天,完成考场设备、场地、工具、量具、照明、润滑油、冷却液和安全措施等各项准备工作。二、考场规则1 考生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在指定位置待考,试卷和考件在考试前1
20、5分钟发给考生。考生迟到20分钟以上取消考试资格。2 考生不得随便离开考试工位,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时,须征得监考人员的同意。擅离工位者,做违反考场纪律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考试资格。3 考生在考试中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和其他考生商量交谈,违反者做违反考场纪律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考试资格。4 考生考试时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设备和工具、刀具等,对违反者,监考人员应及时指正。对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5 考件材料上必须有统一的考试印记(钢印或色记),考生在考试前必须先检查材料尺寸和考件印记,完工的考件上无统一考件印记的一律作废件处理,不予评分。特殊情况下,可由监考人员负责作上印记。
21、6 考生考试结束,先将考件、图纸交到指定地点,然后整理工、量具,保养设备和清扫工作场地,经监考人员验收后方可离开考场。7 考件在检验和评分前,由考场管理人员统一登记编号,送指定地点保存。8 为了保证考试正常进行,考场要划定区域,有明确标志,非监考人员或本考场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三、考件评分1 技能考试在命题时必须制定评分标准,经系主任审核后,和考试试卷一起保存。2 考件在评分前必须检查印记是否符合,根据评分标准给出初评分。3 考件必须经系主任指定的第二位教师复核后,才能确定最后成绩。初评和复核都要有记录和教师签名。4 考试成绩和平时实训成绩都要记入学生的成绩档案,总评成绩是考试成绩和平时成
22、绩的综合,比例由系(部)统一制定,事先告知学生。19技能考核主、监考须知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技能考核工作程序,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特制定技能考核主、监须知。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须按照本须知的要求,认真执行各项条款。一、主考职责1 每项技能考核考场设一名主考和若干名监考。主考是整场考试的总负责人,对考场秩序负总责。2 主考必须按考场做好试卷和考件的分发工作,确保在开考前30分钟将考卷和考件交给监考人员。3 考试期间,主考务必巡视各考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主考教师必须核对监考人员所交考件和考场情况记录表。负责考件的登记编号。5 主考教师对考生违反考场纪律、监考人员失职,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教务科。二、监
23、考须知1. 技能监考人员必须由对设备性能熟悉、操作熟练的技能教师担任。2. 监考人员必须提前一天做好考场设备、场地、工具、量具、照明、润滑油、冷却液等各项的准备工作,检查安全措施准备情况。3. 在考件上按规定作好印记。4. 监考人员在开考前30分钟领取试卷和考件,进入考场。5. 开考前,监考人员必须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和安全操作要求。6. 监督考生进行考试。7. 及时处理作弊行为。8. 在规定时间内,收回考件、图纸、试卷,并将设备保养、安全生产、考试情况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9. 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10. 监考人员必须公正,不解答不该解答的问题。不代考或指导。一旦发现,监考人员作
24、教学事故处理,考生考件作零分处理。11. 考试结束,将考件、试卷作好标记,送达指定地点。12. 考试结束,督促学生进行设备保养、场地清扫。13. 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命题、材料、刀具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主考,监考人员无权擅自处理。课程教学分析表(二二学年第学期)课程名称:课程代码 _学分:学时:考核类型:考试考查 学院 _ _开课系(教研室): 授课班级应考人数实考人数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90100A8589A-8284B+7881B7577B-7174C+6670C6265C-6061D60分以下F人数%人数%人数%人数%人数%人数%人数%人数%人数%人数%试卷分析(按题目类型分析,或按一、二
25、、三、四自然题分别分析)教学情况小结填写:对照教学大纲要求,本课程的教学情况及教学效果分析;教材(版本、出版年份)、多媒体教学手段等使用情况;采取了哪些教改措施;教学特色;其它有关内容。要求与建议填写教师: 系(教研室)主任签章:填表日期:二年月日25教师修改成绩记录申请表20 20 学年 第 学期课程代码:课程序号:课程名称:序号学号姓名成 绩修改成绩原因原来更改为12345678910 主试教师:系(部)教学主任: 修改日期:20 年 月 日注:教师按上面要求填好后交至教务科。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大学考核成绩报表20 20 学年第 学期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序号:授课教师:教师代码:开课学院
26、:序号学号姓名成 绩序号学号姓名成 绩说明平时期末成绩学期总评平时期末成绩学期总评本表由主试教师填写,一式三份:一份交高职教务科保存;一份交系(部)登记成绩;另一份班级公布后由教研组收回保存.不合格成绩用粗体填写%1262273284295306317328339341035113612371338143915401641174218431944204521462247234824492550课程考核结果: 修读人数:90100分 (A) 人数8589分 (A-) 人数8284分 (B+) 人数 缺考人数:78 81分 (B ) 人数7577分 (B-) 人数7174分 (C+) 人数 667
27、0分 (C ) 人数6265分 (C- ) 人数6061 分 (D) 人数60分以下 (F) 人数 平均成绩: 主试教师:系(教研室)主任签字: 考试日期:20 年 月 日关于违反考场纪律界定及处分的规定为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进一步严格考场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违纪处理,学院参考大学各类考核考场纪律、违纪界定和处分的管理规定,特作以下规定:一、违反考场纪律的界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以作弊论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记。1考试开始之后,翻阅或偷看不应携带的书籍、笔记本、纸条或其他载体中信息者;2已给、已接或擅拿他人的答卷、草稿纸、纸条者;3在桌面、手上等处画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关
28、的内容(不论是否有考试内容)者;4在考场内以借用计算器、工具书、文具等物品的方式传递、接受有关答题内容者;5考试过程中借故离开考场,在考场外偷看有关内容或与他人交谈有关内容者;6利用各类电子储存器或各种通讯工具,在考试时查看有关内容或与他人交谈有关内容者;7根据试卷卷面答题内容,经阅卷教师鉴定,并与学校有关部门共同确认属抄袭等行为者;8以任何形式夹带任何与考试课程(不论是否含有考试内容)有关信息者。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以破坏考场秩序论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给予严重警吉处分,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记。1考试开始后,桌内、座位旁放有不应携带的书籍、笔记本等物品但尚未翻阅者;2未经监考人员允许
29、,借用他人的计算器、文具,或开卷考试中借用他人的书籍、笔记本、文具等物品者;3擅自将各类通讯工具带进考场者;4擅自分拆考卷者;5造成他人偷看机会者;6擅自将试题、试卷带出考场,经追回者;7有迹象用某种示意、动作相互传递有关考试信息者;8企图张望偷看他人的答卷或草稿纸,以及有类似迹象者。 有上述行为经监考人员警告后重犯者,以作弊论处。二、违反考场纪律的处分学生违反考场纪律,一经发现,由监考人员认定,并当场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立即报教务科,由教务科上报工程大备案,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及程序做出相应处分。1学生严重违反考场纪律,应按学校有关规定视其违纪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该门课程
30、成绩以零分记。2学生考试作弊,应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不得参加补考和重读。经教育表现良好并确有悔改表现者,应书面提出申请,经教务科批准后给予该课程的重读机会。3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集体作弊及其他严重的作弊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作弊处分预审表学院专业班级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系(部)拟处理意见:系(部)主管领导签名:系(部)盖章:年 月 日系(部)告之拟处理意见情况:告之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签名:年 月 日 教务科审核: 审核人签名:年 月 日39阅卷和成绩评定1阅卷一律使用红色笔迹。2阅卷采取统一得分标记,给出每一小题的得
31、分及每一大题的得分,并将每一大题的得分登记在试卷第一页的记分栏中。3阅卷过程中,应依据标准答案评分。试卷上的分数若有更改,阅卷教师必须在更改处签字,并注明更改日期。4平时成绩应依据平时考勤、作业、课堂讨论和提问、阶段性测验、实验、小论文或综合作业等评定。5以小论文作为考核形式的,评卷教师必须事先确定评分标准和细则,并将最终评定成绩记载在小论文的第一页。6统一考试的课程,应实行集体评卷制度,每位阅卷教师只能批阅其中一部分试题。评卷要求客观公正,无误判,加分、减分记号清楚,总分核对无误。不得将试卷带回家中批阅。7阅卷后务必复核,经复核无误方可登分。8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按五等十级记分。学
32、生期末成绩由期末和平时考核成绩综合后确定。实验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平时成绩可适当提高,具体比例由开课教研室(组)在开课前拟定,报系(部)批准后通知学生,并报教务科备案。9评卷结束后,主讲教师要填写课程教学分析表。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将成绩通过校内网上报,并将纸质成绩登记表交教务科备案。10成绩上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果上报成绩确需更改,须有充分的理由和公平、公正的调整方案,由主讲教师提出申请,经系(教研室)主任和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才能通过教务科更改。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96 年7 月教师手册、沪工程教200497 号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强师资队伍和教风建设,增强全体教
33、师工作责任心,明确各教学工作环节中的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使教学及其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特制订本规范。一、对教师的基本要求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品德、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不做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的事。2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热爱学校、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校、对学生高度负责,全面关心和严格要求学生,促进和帮助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3认真学习、研究教育科学理论,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不断总结教学
34、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系统掌握本学科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知识,注重实践,勇于创新,积极吸收本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改革教学内容。5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要求履行教师职责。二、教师任课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三、教学过程中的规范要求(一)备课1根据教学大纲要求选定教材和参考书,认真撰写教案和讲稿,精心设计教学,科学合理地选择与安排教学内容,
35、正确处理本课程与先行课、后续课的衔接。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状况,明确各章节教学重点和难点。密切关注学科发展的前沿问题,努力实现教学内容的基础性、科学性、先进性和系统性的有机结合。2开课前应根据教学大纲认真编制课程教学方案和教案,合理分配课程讲授、实验、实习和讨论等各教学环节的学时,对课程进度和各个教学环节作出具体安排,保证教学质量。3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根据教学要求科学组织教学内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4拟定有利于学生掌握所学知识的习题、思考题或讨论题,做好学生自学指导准备。(二)课堂教学1课堂教学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对待每一堂课,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组织好课堂教学。教师进入课堂要注重仪表,衣冠整洁,上课要讲普通话,用规范字。2教师应全面、系统地介绍学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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