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1总则82招标文件93投标文件104投标125开标136评标137合同授予14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4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1510 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93.1 相关要求193.2 评审过程19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20第四章 提供服务要求及期限244.1 服务要求244.2 服务期限244.3 服务地点244.4 服务成果验收24第五章 项目技术要求及设计任务书255.1 项目说明255.2 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25第六章 设计合同条款及协议书31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35第八章 政府采购政策 50
2、第一章 招标公告县交通运输一体化规划项目工程招标公告一、采购人: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名称:县交通运输一体化规划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及资格要求: 采购内容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采购预算交通运输一体化规划编制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交通工程、交通技术或交通服务等相关方面的业务范围。2、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 ,在开标前需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政府采
3、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5万元三、采购需求(见附件1)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08月13日至2018年08月17日每日0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 3.方式:报名购买; 4.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料;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
4、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五、公告期限: 2018 年08月13 日 至 2018 年08月17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9月04日15:00-15:30。 2.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年09月0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1.采购需求 2.公开招标文件59第二章 投
5、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名称: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机构名称: 联系人: 邮箱: 联系电话: 1.1.3规划范围县行政区域1.1.4规划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1.2.1资金来源已落实1.3.1招标内容县交通运输一体化规划,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1.3.2成果交付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提交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成果文件。1.3.3设计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划设计深度、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1.3.4招标控制价45万元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5、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证明材料;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 ,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 附: 申请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所需材料: 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申请书(包括投标项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2、授权委托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9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2.2.1投标人提出问题
7、的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提出,并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代理机构2.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文件后24 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按招标文件的要求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数额:8000元2、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3. 招标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信息收款单位: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受理地点: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日15: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投标
8、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转出,户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以个人名义交纳,并且在备注中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未按以上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持2份合同原件来代理公司申请退保证金)。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本招标文件中明确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内容均应全姓名签署(或盖章),明确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加盖单位公章。3
9、.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四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结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每本投标文件均应包含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得采用活页夹。3.7.6封装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密封在一个内层封套内。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内层封套内,然后所有投标文件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内。4.1.1外层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4.1.2内层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4.2.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
10、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5.7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标书投递的先后顺序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共5人,由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全部从山东省财
11、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前三名合格中标候选人。7.3付款方式成果文件审核通过付合同价款的50%,第二年付至70%,第三年付至90%,剩余款项第四年付清(无息)。 10.2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代理费收取:此费用由中标人支付,金额为中标价的1.5%。公证费收取:若产生公证费,公证费收费标准为合同金额的1,其中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高于20000元的按20000元收取。由中标单位于合同签订前到县公证处交纳。中标公示:1、中标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示。评标时,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所涉及的所有原件,并自
12、列一份清单,随原件资料一起提交,格式自拟,若资料在年检期间或因故未能提供的,需由相关管理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审查结果以招标人最终判定为准。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1总则1.1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设计进行招标。1.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 本项目招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规划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10
13、0%。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 招标内容、设计周期和设计质量1.3.1 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质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因设计问题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
14、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偏离不允许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
15、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
16、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作用。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部分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服务承诺七、其他资料技术部分本项目各项规划的设
17、计大纲及其他资料3.2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
18、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致使招标工作无法顺利进行。3.5 资格审查资料3.5.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5.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5.3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3.5.4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证明材料;3.6 备选投标方案本招标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
19、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设计质量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
20、.4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本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同时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套(U盘存放,同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8投标报价 3.8.1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3.8.2投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规划设计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8.4投标人的报价应包
21、括本项目的规划设计、相关配套设计以及所有设计跟踪服务等的费用。3.8.5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税费、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后续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3.8.6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不予接受。3.8.7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8.8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开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密封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
22、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
23、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5.2如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或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5.3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持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及有效期等主要内容。5.4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若与报名时不一致,需要变更的应在开标前向代理机构提
24、供书面变更申请,并报招标人同意。5.5必须参加开标会的人员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5.6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设计周期、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
25、)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五名专家组成(从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而且招标人没有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
26、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方法、标准细则详见本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付款方式:成果文件审核通过付合同价款的50%,第二年付至70%,第三年付至90%,剩余款项第
27、四年付清(无息)。7.4 履约担保:无7.5 签订合同7.5.1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7.4.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
28、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勘察设计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
29、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实名举报。9.6
30、 监督招标人的监督部门在招标过程中有履行全程监督的权力,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因获知或可能获知监督举报(或其他方式)招标程序或全体内容存在问题,招标人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投标人应予以配合;9.7 质疑9.7.1投标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就同一环节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9.7.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
31、”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文件应按照下列格式制作并书面送达、签字确认,否则,其他任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开招标或公开招标资格公告发布时间、公开报价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4)质疑投标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9.7.4投标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
32、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9.7.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7.6质疑投标投标人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投诉,投诉电话:0633-5226173。9.8 处罚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等参与
33、招投标活动的各单位及个人,均应在招标、投标、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并遵守职业道德;如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或是有腐败、欺诈行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10 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控制价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市场收费情况、参考文件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确定。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项目设计造价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予以拒绝。10.2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价的1.5%,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3)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3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
34、理公司。10.3公证费:若产生公证费,公证费收费标准为合同金额的1,其中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高于20000元的按20000元收取。由中标单位于合同签订前到县公证处交纳。10.4知识产权10.4.1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涉及到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所有费用。10.4.2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合同项下的设备、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投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10.5政策性功能10.5.1优采强采投标人所报产品列入
3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说明:本项计分以投标人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及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
36、被拒绝。10.5.2.小微企业10.5.2.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按照附件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提交原件(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代理商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下同),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大中型企业和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计算方法:最终价格投
37、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 小微企业声明函 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10.5.3.监狱企业10.5.3.1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10.5.3.2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
38、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10.5.4.投标人有前述三款组合情形的,应累计加分和给予价格扣除。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1 相关要求3.1.1 “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服务,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但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业绩。3.1.2 当投标人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文件评审中的响应情况得0分。3.2 评审过程3.2.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招标人代表
39、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3.2.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3.2.3 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3.2.3.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
40、相关服务,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文件评审。3.2.3.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报价、业绩、政策性加分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文件评审。技术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商务文件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后,交各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3.2.3.3评分结束后,交招标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点,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技术和商务得分以及政策加分进行最后的
41、复核,并签字确认。3.2.4 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文件得分高低排列。3.2.5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重新招标。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3.3.1 评分因素以及分值评分因素价格部分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总分
42、值业绩人员配备分值20555201003.3.2 价格部分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投标报价20设计费控制价为45万元。计算方法:1.有效报价的确定:不高于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2.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3.3.3 技术文件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技术文件55101、 科学合理的调查和调研方案。考察调查方案和调研方案是否全面合理,有具体的调查表格和调研计划。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进行评分,优得8-10分,良得5-7分,差得2-4分。102、 整体规划思路和方法。考
43、察整体规划思路的科学性和整体方案的全面性。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进行评分,优得8-10分,良得5-7分,差得2-4分。102、城乡客运一体化体系构建。考察对城乡客运一体化体系构建的思路框架和初步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进行评分,优得8-10分,良得5-7分,差得2-4分。103、农村公路等级调整规划思路。考察对农村公路等级调整规划思路的科学性和初步方案的合理性,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进行评分,优得8-10分,良得5-7分,差得2-4分。155、项目调研报告,考察投标人对本次交通规划的认知程度,是否通过充分详细的前期调研,并提出科学合理的规划思路或初步方案。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进行评分,优
44、得8-10分,良得5-7分,差得2-4分。3.3.4 商务文件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商务文件业绩5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与本项目直接类似的规划业绩,即综合交通规划、城乡客运一体化规划、现代物流规划;若单项业绩同时包含3项得5分,包含2项得3分,包含1项得1分。注:以上须提供相关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网站中标公告截图(三者缺一不可),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人员配备20项目负责人业务能力:1、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博士学位,得5分;(提供注册证或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需出具1年以上社保证明原件)。2、 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7月至今,
45、负责编制过城乡客运规划、农村公路等级调整规划、综合交通规划,每提供一类证明得3分,最高得9分。(须在合同中或中标通知书中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中体现项目负责人,否则不得分)。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整体技术水平:1、项目组成员为交通工程或城市规划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并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注:1.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若为同一业绩,不重复加分。2.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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