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近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农渔20199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
2、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结合我省实际,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征求各地意见,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意见。二、主要内容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到2022年和2035年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提出加快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优化养殖生产布局、积极拓展养殖空间、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提高养殖设施和装备水平、完善养殖生产经营体系、加强网箱网围养殖监督管理、推进养殖尾水及废弃物涌现、发挥水产养殖生态修复功能、规范种业发展、加强疫病防控、强化投入品管理、加强质
3、量安全监管、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完善配套政策等十八项任务。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提出严格落实责任、依法保护养殖者权益、加强执法监管、强化督促指导等四项措施。三、主要亮点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有关部署,针对我省水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突出问题与资源优势,实施意见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在第三条加快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中提出:稳定发展池塘养殖,保持水产养殖基本生产能力。(二)在第四条优化养殖生产布局中提出:沿江、沿淮、环巢湖及江淮丘陵地区以池塘、稻田、湖泊为基础,打造水产养殖业优势和集中发展区;皖西皖南山区以水库、山泉
4、流水为基础,打造特色水产养殖基地。(三)在第六条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中提出:发展池塘标准化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鱼菜共生、农林牧渔融合循环、山泉流水养鱼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四)在第十一条发挥水产养殖生态修复功能中提出:鼓励发展湖泊、水库等大水面生态增养殖,保护增殖土著鱼类、科学投放滤食性鱼类、调控草食性鱼类密度,加大对底栖动物保护力度,实现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以渔净水。(五)在第十八条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中提出:将池塘健康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生态养殖模式纳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水产养殖保险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基本险+商业险”等模式保险。(六)在第十九强化科技支撑中提出:面向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科技需求,加大对池塘标准化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绿色养殖技术,以及水产良种繁育的科技研发与技术示范的支持力度。加强省现代农业(水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