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处理预案n本预案所称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护人员、本预案所称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护人员、公安、司法干警等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意外被艾公安、司法干警等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适用范围为卫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适用范围为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生、公安、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的
2、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员的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执行。执行。前前 言言一、目的一、目的 有效预防和控制工作人员艾滋病病有效预防和控制工作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发生,确保职业暴露后毒职业暴露的发生,确保职业暴露后能及时得到恰当的处置和防护药品,能及时得到恰当的处置和防护药品,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二、预防二、预防(一)工作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一)工作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规范预防原则,将所有病人措施应当遵照规范预防原则,将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视为具有传染
3、的病原物质,接触这些物质视为具有传染的病原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二)工作人员接触病原物质时,(二)工作人员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二、预防二、预防 1 1、必须穿工作服、戴橡胶手套操、必须穿工作服、戴橡胶手套操作,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作,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部消毒。手,必要时进行手部消毒。二、预防二、预防 2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工作人员面部。工作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工作人员面部。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手套
4、、具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还应当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二、预防二、预防 3 3、工作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工作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二、预防二、预防(三)工作人员在进行创伤性诊疗、护理(三)工作人员在进行创伤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防止被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针头、缝合针
5、、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二、预防二、预防 (四)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四)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透的利器盒,或使用专用设备进行防渗透的利器盒,或使用专用设备进行安全处置。安全处置。二、预防二、预防 严禁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严禁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二、预防二、预防(一)(一)发生工作人员艾滋病发生工作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三、职业暴露后的处理三、职业暴露后的处理1 1、用肥皂水和流
6、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用肥皂水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理盐水冲洗粘膜。2 2、如有伤口,应当紧缚伤口近侧,轻轻挤压、如有伤口,应当紧缚伤口近侧,轻轻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直至组织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直至组织液发白,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液发白,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3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75%75%乙醇或者乙醇或者0.5%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
7、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水冲洗干净。三、职业暴露后的处理三、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暴露源为HIV阳性的体液、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医院系统245例(60.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处理预案(二)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和 暴露源水平的确定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医院系统245例(60.3、发生以下情况时,确定为三级暴露: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有明显可见的血液。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
8、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工作人员面部。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本预案所称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护人员、公安、司法干警等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者,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职业暴露事件存在以下特点暴露源为HIV阳性的体液(羊水、心包液、胸腔
9、液、腹腔液、脑脊液、滑囊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二)工作人员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大部分医院为非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单位。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者,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一)发生工作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4、工作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由疾、工作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临床专家组成危险评估组,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临床专家组成危险评估组,按照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务人员艾滋病病
10、毒职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卫医发(卫医发2004108号)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号)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并根据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预防性药物。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预防性药物。三、职业暴露后的处理三、职业暴露后的处理(二)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和(二)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和 暴露源水平的确定暴露源水平的确定1、发生以下情况时,确定为一级暴露:、发生以下情况时,确定为一级暴露:暴露源为暴露源为HIV阳性的体液(羊水、心包液、阳性的体液(羊水、心
11、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囊液、阴道分泌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囊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物等人体物质)、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偶沾),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偶沾),且暴露时间较短(一过性)。且暴露时间较短(一过性)。2、发生以下情况时,确定为二级暴露:、发生以下情况时,确定为二级暴露:暴露源为暴露源为HIV阳性的体液、血液或含有体液、阳性的体液、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粘膜
12、,暴露类型为暴露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较轻,为表皮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擦伤或者针刺伤。(二)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和(二)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和 暴露源水平的确定暴露源水平的确定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本预案所称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护人员、公安、司法干警等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
13、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医院系统245例(60.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本预案所称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护人员、公安、司法干警等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有效预防和控制工作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发生,确保职业暴露后能及时得到恰当的处置和防护药品,
14、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多发生在急诊抢救和手术过程中。2、发生以下情况时,确定为二级暴露:2、发生以下情况时,确定为二级暴露:(二)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和 暴露源水平的确定(二)工作人员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基本用药程序为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一)发生工作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暴露源为HIV阳性的体液、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大部分医院为非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单位。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4、工作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临床专家组
15、成危险评估组,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卫医发2004108号)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预防性药物。严禁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3、发生以下情况时,确定为三级暴露:、发生以下情况时,确定为三级暴露:暴露源为暴露源为HIV阳性的体液、血液或含有体液、阳性的体液、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损伤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有明显可见的血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有明显可见的血液。液。(二
16、)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和(二)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和 暴露源水平的确定暴露源水平的确定(三)暴露源艾滋病病毒载量水平的确定(三)暴露源艾滋病病毒载量水平的确定1、轻度: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轻度: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病毒载量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但病毒载量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计数正常。计数正常。2、重度: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重度: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病毒载量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但病毒载量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CD4计数低。计数低。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
17、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 基本用药程序为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使基本用药程序为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强化用药天。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一种蛋白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续使用28天。天。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小时(超过24小时者,小时者,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也应当
18、实施预防性用药)。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 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用基本用药程序;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
19、平为轻度或者重度时,使用强化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者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用药程序;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基本用药:基本用药:3TC3TC(拉米夫定)(拉米夫定)+AZT+AZT(齐多夫定)(齐多夫定)强化用药:基本用药强化用药:基本用药+IDV+IDV(茚地那韦)(茚地那韦)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2005年我国年我国HIV职业暴露情况职业暴露情
20、况n本年度各省上报的职业暴露总数为本年度各省上报的职业暴露总数为403例例n医院系统医院系统245例(例(60.79%)n公安系统公安系统106例(例(26.30%)nCDC系统系统22例(例(5.45%)n不详不详30例(例(7.44%)n80.90%及时服用药物。及时服用药物。n无感染病例发生。无感染病例发生。职业暴露事件存在以下特点职业暴露事件存在以下特点n绝大部分发生在医院内。绝大部分发生在医院内。n多发生在急诊抢救和手术过程中。多发生在急诊抢救和手术过程中。n发生职业暴露医院的医护人员防护意识淡漠。发生职业暴露医院的医护人员防护意识淡漠。n大部分医院为非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艾滋病病大部
21、分医院为非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单位。毒抗体筛查单位。n医院内发现艾滋病病人后,医护人员中均不同医院内发现艾滋病病人后,医护人员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恐慌心理。程度地存在恐慌心理。n未及时进行危险评估及预防用药。未及时进行危险评估及预防用药。医院系统245例(60.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本预案所称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护人员、公安、司法干警等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发生
22、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二)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和 暴露源水平的确定严禁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暴露源为HIV阳性的体液、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一)发生工作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一)发生工作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基本用药:3TC(拉米夫定)+AZT(齐多夫定)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医院系统2
23、45例(60.医院系统245例(60.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暴露源为HIV阳性的体液(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囊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有效预防和控制工作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发生,确保职业暴露后能及时得到恰当的处置和防护药品,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本预案所称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护人员、公安、司法干警等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
24、器。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CDC系统22例(5.医院内发现艾滋病病人后,医护人员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恐慌心理。适用范围为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4、工作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临床专家组成危险评估组,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卫医发2004108号)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预防性药物。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工作人员面部。暴露源为HIV阳性的体液(羊水、心
25、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囊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2、发生以下情况时,确定为二级暴露:(一)发生工作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偶沾),且暴露时间较短(一过性)。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医院内发现艾滋病病人后,医护人员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恐慌心理。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一)发生工作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
26、下局部处理措施:2、发生以下情况时,确定为二级暴露:(二)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和 暴露源水平的确定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工作人员面部。2005年我国HIV职业暴露情况大部分医院为非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单位。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二)工作人员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
27、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职业暴露事件存在以下特点多发生在急诊抢救和手术过程中。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医院系统245例(60.4、工作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临床专家组成危险评估组,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卫医发2004108号)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预防性药物。大部分医院为非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单位。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工作人员面部。暴露源为HIV阳性的体液
28、(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囊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三)工作人员在进行创伤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适用范围为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一)发生工作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严禁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偶沾),且暴露时间较短(一过性)。医院系统245例(60.暴露源为HIV阳性的体液(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囊液
29、、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偶沾),且暴露时间较短(一过性)。(二)工作人员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医院系统245例(60.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者,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者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本预案所称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护人员、公安、司法干警等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意外被艾滋
30、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暴露源为HIV阳性的体液、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源为HIV阳性的体液、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工作人员面部。(二)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和 暴露源水平的确定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3、工作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
31、序和强化用药程序暴露源为HIV阳性的体液(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囊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二)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和 暴露源水平的确定3、发生以下情况时,确定为三级暴露:医院系统245例(60.基本用药:3TC(拉米夫定)+AZT(齐多夫定)严禁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3、工作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暴露源为HI
32、V阳性的体液、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1、用肥皂水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CDC系统22例(5.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2、发生以下情况时,确定为二级暴露:2005年我国HIV职业暴露情况大部分医院为非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单位。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公安系统106例(26.(一)发生工作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适用范围为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暴露源为HIV阳性的体液、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
33、医疗器械、物品;2、发生以下情况时,确定为二级暴露:本年度各省上报的职业暴露总数为403例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适用范围为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暴露源为HIV阳性的体液、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1、发生以下情况时,确定为一级暴露:多发生在急诊抢救和手术过程中。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医院系统245例(60.4、工作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临床专家组成危险评估组,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卫医发2004108号)对其暴露
34、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预防性药物。有效预防和控制工作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发生,确保职业暴露后能及时得到恰当的处置和防护药品,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3、工作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一)工作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规范预防原则,将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视为具有传染的病原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2、发生以下情况时,确定为二级暴露:暴露源为HIV阳性的体液、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医院系统245例(60.暴露源为HIV阳性的体液、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谢谢观看!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