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章第八章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n第一节第一节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n第二节第二节 行政强制行政强制第八章第八章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n重点问题:重点问题:n1、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的概念、特征n2、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n3、行政处罚的设定n4、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n5、行政处罚的程序n6、行政强制的种类与方式n7、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n8、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与实施第一节第一节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n一、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征一、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征n二、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二、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n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n四、行政处罚的种类四、行
2、政处罚的种类n五、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实施五、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实施n六、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六、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n七、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七、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n八、行政处罚的执行八、行政处罚的执行一、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征一、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征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n与其他行政行为相比,行政处罚具有以下特征:p1、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特定行政主体。p2、行政处罚的前提是尚未达到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存在。p3、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行政相对人。p4、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损益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二、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3、n(一)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n行政处分是行政主体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基于专门的监督关系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行政公务人员所给予的行政制裁。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是十分相似的行政法术语,它们都属于行政制裁。但是,两者仍有很多区别:p1、针对的对象不同p2、制裁的依据不同p3、制裁的方式不同p4、救济的途径不同(二)行政处罚与刑罚(二)行政处罚与刑罚n行政处罚与刑罚虽然都是有关国家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实施的制裁,但二者存在本质的区别:p1、制裁的主体和依据不同p2、行为的性质不同p3、针对的对象不同p4、制裁的种类不同(三)行政处罚中的罚款与执行罚(三)行政处罚中的罚款与执行罚n行政处罚中的罚款与执
4、行罚在外部形态上较为相似,它们都是由行政主体实施,都是罚没款项,因而容易混淆。但两者是有区别的。执行罚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间接强制的一种方式,是行政主体对具有行政法义务但逾期拒不履行义务的相对人,以按日加处一定数额罚款的方式迫使其履行义务的行为。具体来讲,二者的区别在于:p1、属性不同p2、目的不同p3、适用的次数不同p4、发生的时间不同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处罚法定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结合保障当事人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法权益四、行政处罚的种类四、行政处罚的种类n(一)理论上的分类n 我国行政法学界在理
5、论上一般将行政处罚分为以下四大类:n1、是指行政主体通过对违法行为人的名声、名誉和荣誉等施加影响,发出警戒,促使其不再重犯的处罚形式。n2、指行政主体剥夺违法行为人的某些财产所有权,以示惩戒的处罚形式。n3、亦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以示惩戒的处罚形式。它主要有责令停产停业、吊扣许可证或执照等。n4、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一定期限内的人身自由,以示惩戒的处罚形式。(二)法定的种类(二)法定的种类n行政处罚法第8条对行政处罚的种类作了规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
6、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p 1、警告p 2、罚款p 3、没收p 4、责令停产停业p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p 6、行政拘留p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五、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实施五、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实施n(一)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哪些国家机关可以独立自主地创设行政处罚及其设定权如何划分。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设定作出了具体的规定。p1.法律的设定权p2.行政法规的设定权p3.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p4.规章的设定权五、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实施五、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实施n(二)行政处罚的实施p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可以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也可以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
7、还可以由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不同,其要求也不同。p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的要求p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要求p3.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要求六、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六、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n(一)行政处罚的管辖n行政处罚的管辖是确定对某个行政违法行为应由哪一级或者哪一个行政机关受理和处罚的制度。n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由此确立了行政处罚管辖的基本原则和制度。n同时,行政处罚法还对其他特殊情况下的管辖作了规定。p1、地域管辖p2、级别管辖p3、职能管辖p4、指定管辖p5、移送管
8、辖(二)行政处罚的适用(二)行政处罚的适用是指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在认定行为人行为违法的基础上,依法决定是否应予处罚、如何处罚的活动。n行政处罚法就行政处罚适用的规则以及量罚的情节等作了具体规定。n1、适用的规则。即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者实施处罚时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是行政处罚原则在处罚适用阶段的具体要求。p(1)一事不再罚款原则p(2)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的措施p(3)行政处罚与刑罚的衔接p(4)行政处罚的时效(二)行政处罚的适用(二)行政处罚的适用n2、量罚的情节。这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时,作为决定处罚轻重或者免除处罚所依据的各种情况,包括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情节和从重处罚情
9、节等。行政处罚法对不予处罚的情节和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作了规定。n(1)不予处罚的情节。这包括: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n(2)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的;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七、
10、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七、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和顺序等。n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有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一)简易程序(一)简易程序也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某些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给予处罚的程序。对该程序,应当把握以下两点:n1、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p1)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p2)处罚有法定依据;p3)处罚较轻。n2、简易程序的具体步骤。(二)一般程序(二)一般程序亦称“普通程序”,是指除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简易程序以外的,行政处罚通常应适用的程序。n相对于简易程序而言,一般程序较为严格、复杂,适用范围也
11、较广泛。其具体步骤包括:p1、立案p2、调查取证p3、告知与申辩p4、审查决定p5、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p6、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听证程序(三)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正式举行由各方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方式、方法和制度。n听证程序不是一种与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并列的独立、完整的行政处罚程序,而只是一般程序中的一个环节。n在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次对听证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其内容包括:n1、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n2、
12、听证程序的基本内容。八、行政处罚的执行八、行政处罚的执行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强制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确定的义务的制度。n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规定了相应程序和制度:p1、罚缴分离制度p2、当场收缴程序。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在特殊情况下对罚款进行当场收缴的制度p3、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程序是指享有强制执行权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处罚所确定的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的程序。第二节第二节 行政强制行政强制n一、行政强制的概念与特征一、行政强制的概念与特征n二、行政强制的原则二、行政强制的原则n三、行政强制措施三、行政强制措施n四、行政强制执行四、行政强制执行一、行政强制的概念与特征
13、一、行政强制的概念与特征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制止违法行为或者为了预防、制止和消除危害的发生,或者为了避免损害扩大,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以及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拒不履行已生效的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的行为。一、行政强制的概念与特征一、行政强制的概念与特征n行政强制的特征:p1、行政强制的主体是法定的行政主体p2、实施行政强制的前提有两种情况:一是相对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处在某种危险状态,足以或者已经对社会秩序或他人的人身与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或侵害。二是相对人拒不履行已生效的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基于此,行政强制主要有两种类型,即行政强制措施
14、和行政强制执行。p3、行政强制的目的是制止违法行为或者为了预防、制止和消除危害的发生,或者为了避免损害扩大,或者为了保证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p4、行政强制具有单方性、强制性和损益性。二、行政强制的原则二、行政强制的原则n行政强制的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强制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它主要包括:n(一)强制法定原则(一)强制法定原则p这一原则是指实施行政强制必须有法律依据,主体、职权必须是法定的,行政主体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的种类、方法和程序实施行政强制。n(二)比例原则(二)比例原则p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客观适度,合乎理性,采用的强制措施应当适当、必要,应当尽可能采用对相对人损害最
15、小的方式达到强制的目的。n(三)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原则(三)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原则p 行政主体不能为了强制而强制,应当将行政强制与说服教育结合起来,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应当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耐心说服教育,充分听取相对人的意见,使双方达成一致的认识,做到以理服人。n(四)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四)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p 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应当注意尊重、维护相对人的正当权利,相对人对行政主体所给予的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 三、行政强制措施三、行政强制措施n(一)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与特征n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
16、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n它具有以下特征:p1、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必须是依法享有行政强制权的行政主体。p2、行政强制措施是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而采取的,主要是起到预防、制止或保全等作用。p3、行政强制措施一般具有临时性、紧急性。p4、行政强制措施具有强制性。(二)行政强制措施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二)行政强制措施与相关概念的区别n1、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n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的区别主要在于:p(1)性质与前提不同p(2)法律效果不同p(3)实施的阶段不同2、行
17、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n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行政强制的范畴,但二者之间仍存在很大的区别:p(1)实施的主体不同。p(2)实施的条件不同。p(3)实施的目的不同。p(4)行为性质不同。3、行政强制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n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n行政强制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有相似之处,但仍有下列区别:p(1)适用主体不同p(2)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p(3)目的不同(三)行政强
18、制措施的种类(三)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n1.学理上的分类n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行政强制措施分为不同的种类。现主要介绍以下几种分类:p(1)预防性、制止性和保障性行政强制措施p(2)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措施和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p(3)一般行政强制措施和紧急行政强制措施(三)行政强制措施的分类(三)行政强制措施的分类n2.法定的分类n行政强制法第9条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作出了规定,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这里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依法设定。(四)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四)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n1.法律的设定权n
19、2.法规的设定权(五)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五)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n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步骤、顺序与时限。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作出了规定。n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的一般规定n2.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的特别规定n第一,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n第二,实施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n第三,实施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四、行政强制执行四、行政强制执行n(一)行政强制执行概念与特征n行政强制执行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p广义上的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对逾期拒不履行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依法
20、采取强制方式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内容状态的行为。p狭义上的行政强制执行仅指行政机关对逾期拒不履行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依法采取强制方式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内容状态的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n采用狭义上的解释,它具有以下特征:p1、行政强制执行的根据主要是为行政相对人确定了义务的行政行为。p2、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人逾期拒不履行义务为前提p3、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p4、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以强制的方式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n行政强制执行一般分为间接强制和直接强制两
21、种类型。n1.学理上的分类n(1)间接强制)间接强制 间接强制是指通过间接手段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措施。间接强制包括代执行和执行罚。p(1)也叫代履行,是指相对人不履行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作为义务,而该义务又可以由他人代为履行时,行政主体自行或第三人代替负有作为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作为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p(2)亦称强制金,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者不能由他人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的相对人,科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迫使其履行原有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n(2)直接强制)直接强制 直接强制指相对人逾
22、期拒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依法直接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以达到与相对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n2.法定的分类n行政强制法第12条对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作出了规定,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三)行政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三)行政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n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有一般程序与特殊程序之分。就行政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而言,大致有以下步骤:p1、催告p2、陈述与申辩p3、作出强制执行决定p4、送达p5、实施强制执行法律应用法律应用n1、行政处罚的主体与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不同,
23、行政处罚的主体是指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是指具体从事行政处罚活动的机关或组织,其范围比行政处罚的主体要广泛些,它不仅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还包括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n2、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n3、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24、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没有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法律应用法律应用n4、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都属于行政强制的范畴,但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行政强制执行一般以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预先科以某种义务为前提条件;而行政强制措施则是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直接依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权,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
25、而采取的强制方法,并不一定以某种具体义务的存在为前提条件。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为了迫使相对人履行特定的义务;而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制止违法行为与危害事件的发生和继续,控制危险扩大,或者为保全证据,保障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独立的行政行为,它不以确定某种义务的行政行为的先行存在为前提;而行政强制执行是一种附属性的行政行为,它通常要以确定某种义务的行政行为的先行存在为前提。案(事)例案(事)例n案情简介:n2006年5月以来,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断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反映该市友谊商场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市消费者协会对此事进行调查,并依法予以处理。市消
26、费者协会经过调查,证实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友谊商场在电器、服装以及钟表类商品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假冒伪劣现象。于是,市消费者协会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名义对友谊商场作出行政处罚,对友谊商场给予警告、罚款3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n问题:n(1)友谊商场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有哪些?其法律依据是什么?n(2)本案中,市消费者协会是行政主体吗?n(3)本案中,市消费者协会可以作出行政处罚吗?案(事)例案(事)例n答题思路:n(1)友谊商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6条、行政复议法第6条和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
27、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n(2)行政处罚法第15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17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因此,行政处罚的主体包括两种:一是国家行政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市消费者协会是消费者
28、的维权组织,不是国家行政机关,也没有获得法律、法规的授权,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此,本案中市消费者协会不是行政主体。案(事)例案(事)例n(3)本案中,市消费者协会可以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19条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
29、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因此,本案中,市消费者协会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的组织,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符合委托的条件,市消费者协会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思考题思考题n1、简述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征。n2、简述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n3、简述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n4、简述行政强制的概念与特征。n5、简述行政强制的种类与设定。n6、简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n7、试述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n8、试述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