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目标掌握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核算内容及核算方法;掌握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掌握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的核算内容及核算方法;能力目标能够对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能够对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能够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情境导入事业收入类会计要素的核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本学习情境将通过三个模块来讲述这些收入类业务核算需要使用的会计账户、核算内容及账务处理方法。一、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
2、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基本支出补助是指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人员经费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补助。项目支出补助是指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补助之外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为了核算和监督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财政拨款,应设置“财政补助收入”账户。该账户的贷方登记实际收到或确认的财政拨款数,借方登记财政拨款的退回数,贷方余额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累计数。期末,应将该账户的贷方余额全部转入“财政补助结转”账户。结账后,该账户无余额。在该账户下,应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一级明细账户,
3、在“基本支出”明细账户下设置“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二级明细账户;在“项目支出”明细账户下按项目名称设二级明细账户。期末,需要将本账户的本期发生额转入财政补助结转,借记“财政补助收入”账户,贷记“财政补助结转”账户。(一)纳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部分的核算 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事业单位应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按照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借记有关账户,贷记“财政补助收入”账户。年度终了,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账户,贷记“财政补助收入”账
4、户。(二)纳入财政授权支付方式部分的核算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事业单位应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中的授权支付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贷记“财政补助收入”账户。年度终了,事业单位的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实际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账户,贷记“财政补助收入”账户。(三)其他方式下的核算 事业单位在其他方式下实际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财政补助收入”账户。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直接支付款项退回的,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应按照退回金额,借记“财政
5、应返还额度”账户,贷记“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有关账户;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应按照退回金额,借记“财政补助收入”账户,贷记“事业支出”“存货”等有关账户。二、上级补助收入的核算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经费领拨关系,从主管部门、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为了核算和监督上级补助收入的拨入及转拨情况,事业单位应设置“上级补助收入”账户。该账户的贷方登记上级补助收入的实际收到数,借方登记退回数,贷方余额反映上级补助收入的累计数额。期末,应将本期贷方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转”账户,将非专项资金收至结转至“事业结余”账户。期末结账后,该账户应无余额。一、事
6、业收入的核算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收入要按照政府非税收收入的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谓“收支两条线”,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政府授权的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收入,收入全额缴入国库或者财政专户,支出通过编制预算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并通过国库或者财政专户拨付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本要求如下:(1)收费主体是履行或代行
7、政府职能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罚没主体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2)各种收费、罚没项目的设立都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3)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4)收费实行收缴分离,罚没实行罚缴分离,即实行执收执罚单位开票、银行缴款、财政统管的模式。(5)执收执罚单位的开支,由财政部门按批准的预算拨付。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事业单位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为了核算和监
8、督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应当设置“事业收入”账户。该账户的贷方登记收到财政专户的返还数或实际收到数,借方登记收入退回数。该账户的余额平时在贷方,反映事业收入的累计数;期末,应将贷方余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转”账户,将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事业结余”账户,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一)对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的事业收入的核算(二)对未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的事业收入的核算二、经营收入的核算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它是事业单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项业务开支和发展事业所需资金的必要补充。事业
9、单位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应根据市场需要,以生产销售产品、调拨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服务等方式取得收入。国家对这些收入的具体管理要求如下:(1)事业单位要努力提供符合社会需要且价格较为合理的产品或劳务,实现较多的营业收入,以达到较高的盈利水平。(2)事业单位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为了核算和监督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所以设置了“经营收入”账户。该账户的贷方登记在提供服务或发出存货的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而实际收到或应确认的收入数;借方登记收入退回数;平时余额在贷方,反映经营收入的累计数;期末转入“经营
10、结余”账户后,该账户无余额。事业单位应对“经营收入”账户按经营活动类别、项目等设置明细账户。事业单位在取得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账户,贷记“经营收入”账户;年末结转经营结余时,借记“经营收入”账户,贷记“经营结余”账户。一、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的核算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包括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企业上缴的利润等。附属独立核算的单位一般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其中包括事业单位和企业。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单位上缴款是凭借特定的经济关系获得的,一旦取得,即为事业单位拥有,不再需要提供任何条件。因此,事业单位在实际
11、收到所属单位上缴的款项时,即可将其确定为收入。为了核算和监督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各项收入,应设置“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账户。该账户的贷方登记增加数,反映实际收到的款项;借方登记退回数,余额在贷方,表示附属单位缴款的累计数;期末,将“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账户的贷方余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账户,将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事业结余”账户。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账户应按附属单位、缴款项目等设置明细账。事业单位在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账户;在发生缴款退回时,编制相反的会计分录;在期末结转时,借记“附属单位上
12、缴收入”账户,贷记“事业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账户。二、其他收入的核算其他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事业单位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款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转让无形资产收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其他收入按实际收到数额予以确认。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项目繁多,来源渠道分散,且有很大的自主性,应对其加强管理和核算。事业单位在对其他收入进行管理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能取得其他收入的多数经济业务是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这就要求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统一标准收费,不能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没有统一收费标准的,要合
13、理收费。(2)依法缴纳税费。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如果在纳税范围内,应应按规定缴纳税款。为了核算和监督事业单位其他收入的取得与转销情况,应设置“其他收入”账户。该账户的贷方登记所取得的其他收入,借方登记冲销转出的收入数;平时余额在贷方,反映其他收入的累计数;期末将贷方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转”账户,将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事业结余”账户。期末结账后,该账户一般无余额。“其他收入”账户应当按照其他收入的类别、“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等设置明细账户。对于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实现的投资净损益,应单设“投资收益”明细账户进行核算。其他收入中如有专项资金收入(
14、如限定用途的捐赠收入),还应按具体项目设置明细账户。事业单位在取得其他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其他收入”账户;在其他收入退回时,借记“其他收入”等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期末结转时,借记“其他收入”账户,贷记“事业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账户。拓展阅读拓展阅读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或提供担保等取得的收入,不包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取得的收入。考虑到事业单位类型多、收入来源多元化等复杂情况,且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尚未出台。拓展阅读拓展阅读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
15、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是现行财务制度对事业单位收入管理的统一规定。强化训练强化训练试对某事业单位发生的如下收入类业务进行账务处理:(1)收到工资发放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盖章转回的工资发放明细表,列明当月工资为85 000元。(2)收到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本月基本支出预算的授权支付用款额度为40 000元。强化训练强化训练(3)收到开户银行财政拨款到账通知,本月财政拨入基本支出经费70 000元。(4)收到上级单位拨来的弥补事业开支不足的非财政补助收入400 000元。(5)收到技术咨询服务收入60 000元(不需要上缴财政专户),款项存入银行。(6)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事业性收费80 000元。强化训练强化训练(7)开出转账支票,将80 000元收费上缴财政专户。(8)收到银行到账通知书,财政专户返还款为30 000元。(9)附属食堂(非独立核算)交来对外餐饮服务收入,共20 000元。强化训练强化训练(10)收到所属独立核算的招待所上缴的收入,共30 000元。(11)收到某慈善机构的捐赠款,共200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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