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危岩施工方案一、清危岩方案边坡高、陡,受清除过程中大量危岩坠落影响,危岩清除施工以人工清除为主,作业人员按相关安全法规要求系安全带、戴安全帽。施工前在坡下适当位置铺设松散填土及修筑拦渣坎或落石槽,减少岩块滚动距离,并在坡下设置必要的警戒范围,设置明显的警示牌,禁止任何人员进入警戒区。清除危岩应严格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清危岩时尽可能保留现有植被。对于施工范围内的不同工点尽量呈水平布置作业,从高处分条带向下逐层依次清理,避免交叉施工引发安全事故。对于块体较大、人工无法撬动的孤石,宜采用手持凿岩机破碎清除,具体施工方法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用。对于确实无法清除的大块危岩,应在危岩的上、中、下部分别增
2、设锚杆锚固后方可进行下一层施工。清除危岩过程中,应进行坡顶沉降位移监测,并安排专人进行施工面上方的坡面岩体裂隙监测,如出现变形增大迹象,应立即暂停施工并将施工人员及设备撤至安全区域,在查清原因、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合理安排危岩清除和土石方外运的工作时段,避免交叉施工。坡下靠近边坡作业时,应与边坡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二、质量控制措施1、正确标出边桩线,施工中经常检查边坡开挖坡度,及时纠正偏差。2、坡面平顺光滑,无明显的局部高低差。土质边坡预留的30cm保护层由人工从上至下顺坡修整。3、开挖时,经常注意山坡的稳定情况,每天开工、收工前均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开口坍塌迹象
3、或危石应立即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安全施工有威胁时要暂停施工。三、安全保证措施1、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如地下电缆、给排水管道等)的埋设位置及走向,对周围的建筑物要复核其位置,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危及到地下构造物、地面建筑物或有危险品、文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施工。2基坑周围必须设有防护设施。为避免开挖后从已开挖的路口坠落,在边坡开挖线以外2米处用钢管或木桩设置围栏,高度不小于1.2米,并在各主要路口处设置安全标识。3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指挥,保障现场道路通畅,行车安全。4土方开挖顶面提前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且对高边坡挖方段采用安全防护措施。5基坑开挖
4、时,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及底层向四周挖土。6基坑顶如有动载,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严禁小于1.0m。7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随时观测基坑两侧周围结构稳定情况,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8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塌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告领导处理。9施工机械使用前,必须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时方可使用。10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故障时的处理能力。 11操作人员必须按机械设备规定使用严禁超出规定的适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12驾驶室或操作室内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1
5、3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1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必须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措施。15机械设备不得在运转进行中进行维修,保养,调整。16严禁在坡道上停放或检修机械。17施工现场使用挖掘机开挖自卸车运土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严禁盲目作业。18在基底配合机械开挖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周围土体稳定性及施工机械,确保人身安全。19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告标志。20运土方的车辆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和车辆。21挖掘机发动机启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22平地机作业一般须有专人现场指挥,驾驶员对作业环境要进行动态观察。23压路机启动时,要特别注意前后左右的情况,确认没有人员和障碍物,压路机靠近边缘作业时 ,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两台以上的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米,在坡道上纵向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米。24推土机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起铲刀倒车。25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