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花爆竹门店应急预案范文6篇烟花爆竹门店应急预案范文1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应急救援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8)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29639-20xx)(9)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141号)(10)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苏政发20xx6号)(11)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版)的通知(通政发20xx46号)(12)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通政办函20xx15号)1.3工作原则(1)坚持生命至上。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充分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2)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应急救援和预防工作相
3、结合,做好常态化的事故预防、风险评估、救援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依靠科技不断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3)坚持部门联动。将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纳入市级安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形成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置的合力。(4)坚持齐抓共管。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各级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坚持社会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和政府管理有效
4、结合,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和专业抢险队伍相结合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对体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社会化。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从事经营烟花爆竹活动中发生较大及以上烟花爆竹爆炸、火灾事故的处置工作。1.5事故等级按照烟花爆竹事故伤亡人数及损失等情况,由低至高分为一般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级)、较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级)、重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级)、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级)4个级别:一般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级):造成3人以下(本预案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5、事故。较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组织机构及职责2.1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成立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和10个专业处置工作组,市应急指挥部可
6、根据事故抢险需要决定是否成立现场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等部门、单位及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成。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2.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2)统一指挥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3)负责启动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出救援决策。(4)负责发布应急预案终止指令。(5)负责审定对外发布信息。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组织落实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实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与管理;建立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制度,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协助总指挥进行紧急状态下各成员单位和应急小组间的联络、协调等工作;负责做好市应急指挥部的通讯、交通、后勤等保障工作,确保市应急指挥部工作的正常开展。2.4应急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职责(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联络和协调,及时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和省应急管
8、理厅报告事故和应急救援情况;根据市政府的授权,负责牵头组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市公安局: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会同事发地政府(管委会)负责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负责核实事故伤亡人员的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和证据收集,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控制及逃逸人员的追捕;对事故产生的废弃烟花爆竹进行处置。(3)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烟花爆竹爆炸、火灾的事故现场;负责伤员的搜救、事故现场的清理和有毒物质的洗消。(4)市监委:负责对市安委办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受邀参与事故
9、调查处理工作。(5)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大气、水环境污染物的检测分析,提出污染物处置建议;负责对事故得到控制后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实施监测,并提出污染控制措施和处置建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6)市卫健委:确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组织中毒、受伤人员的治疗与救护;会同事发地政府(管委会)组织开展卫生防疫工作。(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救援所需运力保障;组织做好人员转移运送、应急救援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8)市民政局
10、:负责指导各地对因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9)市气象局: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及时提供事故现场气象条件分析和预测信息;参与雷电、静电引起的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事故的调查、鉴定和评估。(10)市财政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防治、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等工作提供资金保障。(1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对较大以上及有一定影响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扎口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12)市委网信办:负责牵头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13)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1、配合市应急指挥部做好本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2.5专业处置工作组及职责(1)综合协调组:以市应急管理局为主,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综合协调工作;通知、联络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会议,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省政府(省应急管理厅、省安委会)及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情况。(2)安全警戒组:以市公安局为主,组长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交通疏导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会同当地政府(管委会)做好群众疏散工作。事故得到控制后监督现场遗
12、留烟花爆竹的处置。(3)现场救援组:以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救援组织和事发地政府(管委会)为主,组长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消防救援以及其他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4)专家技术组:以市安委会安全专家、消防救援支队应急救援专家为主,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技术负责人担任。负责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5)医疗救护组:以市卫健委为主,事发地政府(管委会)配合,组长由市卫健委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和专家对事故受伤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6)环境保护组:以市生态环境局为主,市气象局、事发地政府(管委会)配合,组长由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及时测定事故现场
13、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7)后勤保障组:以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民政局为主,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抢险救援运输和物资保障流通等工作。(8)舆情导控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和事发地政府(管委会)等部门配合,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担任。指导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和网络舆情的监控。(9)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情况依法组成。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或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10)善后处理组:以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事故单位为主,组长由事发地政府(管
14、委会)分管负责人担任,相关部门配合,负责事故的各项善后工作。2.6现场指挥部职责现场指挥部由市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事发地政府(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参与救援单位的负责人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专家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救援方案的确定和实施;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事态及救援情况;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3信息报告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110公安指挥中心、119消防指挥中心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要立即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接报后要迅速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当地党委、政府;属地党
15、委、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较大及以上事故信息后,要立即核实,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名称、地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类别;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波及影响范围(企业、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能否控制;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4应急响应4.1启动预案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报告初步判断事故等级,将事故情况迅速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通知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16、,全力投入事故救援。烟花爆竹事故达到一定响应级别后,经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响应状态,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指挥部协调、指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具体工作。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同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4.2分级响应根据事故等级,经市应急指挥部或市政府同意,启动本预案。4.3应急处置措施(1)事故现场抢救应以人为本,遵循“安全第一、救人为主、减少损失、先控制、后处置”的原则;(2)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系;(3)事故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警戒范围,并有明显的警戒标志;(4)按照国家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
17、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进行记录、拍照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物件;(5)车辆应服从公安部门或事故单位人员安排行驶和停放;(6)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7)专家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8)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以及场地占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救援大局,不得阻拦或拒绝。4.4扩大响应如果应急处置未能控制事故发展,事故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可能波及更大范围造成严重危害的,必须
18、立即报告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当事故发展到本市层面难以控制和处置时,由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请求支援或提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在上级预案启动之前,本预案各机构仍按职责实施应急救援。上级应急预案启动之后,本预案各成员单位和专业处置工作组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实施救援。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4.5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对现场事故规模、影响边界及气象条件、水体、空气、土壤中爆炸性物质或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受损建筑等进行监测。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
19、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4.6现场应急结束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报请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组织疏散居民返回居住地。4.7应急恢复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上级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后,各参与应急救援的机构、组织、部门、队伍及有关人员,投入救援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消耗的救援物品、药剂及损坏物品等,要尽快恢复、补充、维修,在48小时之内恢复正常应急状态。5信息发布、事故调查和总结评估5.1市委宣传部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
20、、分析,指导拟订发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经市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审定后组织发布。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5.2市应急管理局根据职责和授权按程序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5.3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事故单位和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5.4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汲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作为本预案修改完善的依据之一。6培训与演练6.1应急培训加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单
21、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及牵头的专业处置工作组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6.2应急演练各专业应急机构、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和法律法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事故应急预案救援演练。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宣传教育和完善准备的目的。应急演练可采用桌面演练、现场演练等形式。7附则7.1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7.2应急预案修订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根据应急处置过程中和
22、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出现的新情况,应适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7.3预案的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烟花爆竹门店应急预案范文21总则1.1预案编制目的为明确区政府、镇(街道)、园区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处置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及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2预案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烟花爆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
23、急救援预案及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1.3预案适用范围在全区管辖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适用本预案。1.4危险目标的确定烟花爆竹危险主要来自于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1.5事故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
24、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6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烟
25、花爆竹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和区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按照属地管理和“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3)依法规范,科学应对。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化、法制化。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救灾能力。(4)反
26、应快速,运转高效。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救援队伍、物资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2组织机构与职责2.1组织体系区政府成立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7个工作组。2.2机构组成及其职责2.2.1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领导担任,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7、、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岱岳区大队、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区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和事故发生地镇(街道)、园区负责人组成。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由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委宣传部等部门负责事故发生后的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市公安局岱岳分局负责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以及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组织伤员的搜救;交警岱岳区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对死亡职工进行殡葬处理,协调镇(街道)、园区民政部门对有困难的伤亡职工家属,给予适当救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有关伤亡抚恤政策的指导,协调工伤保险相关
28、事务;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岱岳区大队、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开通应急特别通道,保障救援队伍和物资等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保护公众健康工作,统计、通报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情况;区应急局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反应,通知、协调区内相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并为事故应急工作提供相应支持。2.2.2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区应急局、市公安局岱岳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信息发布、承办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交办的
29、有关事项。2.2.3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1)抢险救援组。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事发地镇(街道)、园区参加,负责组织对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未爆炸的爆炸物进行排除和转移、扑救火灾、现场清理、抢救运送受伤人员等。(2)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事故发生地或事故单位的医疗机构参加,负责组织救护车辆和医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3)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岱岳分局牵头,交警岱岳区大队和属地派出所等单位参与,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管制和疏散群众。(4)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参加,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做好媒体
30、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境内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5)后勤保障组。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事发地镇(街道)、园区,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岱岳区大队、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部门参加,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供应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开通应急特别通道,保障救援队伍和物资等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6)善后工作组。由区民政局牵头,事发地镇(街道)、园区、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7)技术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负责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综合
31、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依据。3预测与预警3.1信息监测与报告各有关部门应分级建立烟花爆竹重大危险场所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危险场所危险物质的品种、数量、分布、地理位置以及危险危害级别等内容;周边安全距离、地形、地貌、交通、电力、水源以及周围消防、医疗救护力量等情况。同时,应加强对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险情或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各镇(街道)、园区对收集到的管辖范围内或可能对管辖范围造成重大影响的烟花爆竹事故预测信息进行可靠性分析,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向当地政府、上级应急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3.2预
32、警3.2.1预警级别根据烟花爆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依据本预案规定的事故分级,烟花爆竹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级)和一般(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3.2.2预警发布预警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向可能受影响人群发布,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警报器、宣传车、新媒体或组织人员逐户、逐单位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预警内容包括:预警原因(事故或事故风险)、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时间、影响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原则上由区烟花爆竹
33、应急指挥部发布。3.2.3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重大危险源、关键设施检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必要时组织停产撤人;组织应急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准备。区政府及区应急局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不限于)措施:(1)组织收集、分析事故险情信息,研判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订预警行动方案,建立并保持信息渠道畅通。(2)组织协调涉险区域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或降低事故危害。必要时采取区域警戒和管制,疏散转移和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限制使用或关闭易受事故危害的场所
34、。(3)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应急资源准备。(4)及时发布事态信息,公布应急措施,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正常秩序。3.2.4预警调整及解除预警发布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当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由发布单位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行动,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4.1.1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并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如实报告事故发生地镇(街道)、园区、区应急局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35、的有关部门、单位。情况紧急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无法联络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区应急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3)区应急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立即报告区政府,同时通知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和区人民检察院。(一)一般事故上报至市应急局和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应急厅和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应急管理部和国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发生较大以上等
36、级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还应在1小时内以快报的形式上报省应急厅和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区政府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半小时内直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属于较大以上等级事故的,还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4.1.2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快报、直报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可以先报事故总体情况。4.1.3事故响应(1)级及以下
37、事故应急响应,由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成立的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启动事故发生地镇(街道)、园区烟花爆竹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由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组织指导协调,必要时赴事发地组织指挥,并上报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2)级及以上事故应急响应:由区政府决定启动响应,由区长和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必要时赴事发地组织指挥,启动事故发生地镇(街道)、园区烟花爆竹应急预案及本预案进行先期处置,逐级报告市、省、国家,请求启动上级烟花爆竹应急预案。区和事发地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服从上级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4.2响应程序(1)
38、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在迅速报告事故发生地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的同时,通知就近的专业救援队伍。(2)事故发生地镇(街道)、园区要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3)事故发生地救援力量不足或者事态严重时,指挥部应向上级烟花爆竹应急救援组织提出增援请求。(4)事故发生地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指挥部应向上级政府或上级烟花爆竹应急救援组织请求,调动外地的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前往现场加强救护,或将伤者迅速转移到外地救治。(5)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
39、调下,有效地进行救援、处置,严防事态扩大。(6)交警、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开辟抢险救灾应急通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及时到达事故现场。4.3社会力量动员与救援物资征用当发生烟花爆竹爆炸、火灾等事故灾难时,如果现场救援队伍的人力和物力不足时,由事发地镇(街道)、园区依据有关法律,负责社会力量动员和救援物资设备征用。4.4信息发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信息发布,由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4.5应急结束当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遇险人员获救,经现场指挥部检查确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根本消除,不会对事故现场和周围环境造成火灾及环境影响时,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区
40、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由事故发生地镇(街道)、园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对伤亡人员和家属做好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等所发生费用由事故单位或事发地镇(街道)、园区负责解决;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物资,应及时返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返还的,由事故单位或事发地镇(街道)、园区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事故救援结束后,应当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灾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5.2调查与评估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务院生产安
41、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省有关部门和市、区、镇(街道)、园区配合。重大事故由省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市、区、镇(街道)、园区配合。较大事故由市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区、镇(街道)、园区配合。一般事故由区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镇(街道)、园区配合。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同时设立应急处置评估组,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认真评估。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时,一并提交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报告。6保障措施6.1通信与信息保障各镇(街道)、园区、
42、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指定负责日常联络的工作人员,并配备必要的移动通信设备,保证应急救援有关单位和人员之间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必要时,要将通讯传输设备设在事故救援现场。6.2装备保障针对可能发生烟花爆竹事故危险场所分布,各应急救援机构、骨干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按标准配齐救援装备,保证在应急情况下调用。6.3队伍保障消防救援、医疗卫生是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队伍。同时要加强以镇(街道)、园区为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和防护装备。6.4交通运输保障交
43、通运输、交警、公路等部门要在开展应急救援时开通应急特别通道、采取交通管制,保证救援车辆和人员在紧急情况下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救援队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6.5医疗卫生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6.6治安保障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治安管理,加强对事故现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6.7物资保障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专业救援队伍及烟花爆竹企业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6.8经费保障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投保安全生产责任
44、险,做好应急救援资金的必要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发地镇(街道)、园区协调解决。6.9技术支持与保障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全区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救援力量、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和专家数据库,为事故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7监督管理7.1宣传各镇(街道)、园区、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防护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7.2培训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管理部门和组建单位应有计划、有层次、有重点地
45、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指战员的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处置能力。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应急救援与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7.3演练7.3.1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应定期组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7.3.2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点,按照国家规定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7.3.3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客观评价演练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将演练评估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区应急局等。7.4奖惩7.4.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
46、予表扬奖励。7.4.2对单位和个人未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2)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3)接报突发事件不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贻误救援时机的;(4)不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统一指挥、调度或临阵脱逃的。8附则8.1预案管理8.1.1各镇(街道)、园区和区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和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8.1.2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职能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不足,由区应急局组织有关单位修订。8.2发布实施本预案由区应急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烟花爆竹门店应急预案范文3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烟花爆竹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应对烟花爆竹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