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大会精神,实施“童语同音计划”,大力加强幼儿园普通话教育教学,解决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不足的问题,让幼儿在语言学习关键期学会普通话,养成良好的普通话用语习惯,增强对祖国和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爱。二、工作目标尊重儿童身心发展和语言学习客观规律,寓教于乐,循序渐进,实现儿童听懂敢说会说的普通话学习目标。全县幼儿园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保教活动,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统一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为幼儿营造良好的普通话教育环境;学前儿童具备
2、基本的普通话交流能力,为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奠定良好语言基础。三、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按照“先行试点、扩展范围、全面推广、巩固提高”的实施步骤,探索幼儿园师生普通话能力提升的新路径、新方法。(一)第一阶段:确定试点,安排部署。结合全县实际,确定试点幼儿园,由县教师进修中心有关人员牵头帮包,责任到人。11月下旬,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活动氛围。(二)第二阶段:培训提升,重点突破。从11月下旬开始,对接省市语委办,组织对普通话不达标及基础较差的幼儿园教师通过集中培训、送培送教、个性化辅导、同步异步在线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引导基层教师转变教育观念,遵循学前儿童语言学习规律
3、,整体提升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水平。(三)第三阶段: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各幼儿园要创设丰富多彩的普通话教育环境,重点发展学前儿童学习普通话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利用日常生活、学习、游戏中交往的机会,鼓励幼儿日常用普通话进行交流,促进幼儿在自然地应用过程中理解普通话的语言意义。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幼儿多听、多说、想说、敢说、有机会说普通话。(四)第四阶段:示范展示,全面推广。试点幼儿园在实施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各种教学方法和活动样式,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成效经验,探索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和实践案例。选拔骨干教师上好示范课,遴选各幼儿园骨干教师到试点园参加普通话“种子”教师示范培训。适时召开不同层次的
4、教学研讨会,发挥试点园示范作用。(五)第五阶段:巩固深化,规范达标。推进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开展“童语同音”示范幼儿园评选。完善幼儿园普通话教学设施设备,推动“互联网+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建设。在省、市语委办的支持下,召开省市级现场会,切实发挥引领示范、带动辐射作用,推动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措施和工作制度,组织骨干团队指导幼儿园实施本方案。各幼儿园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以县实验幼儿园为龙头、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社区(村居)幼儿园为主体的覆盖城乡的工作网络体系。(二)建立帮扶机制。鼓励城区幼儿园通过跟岗实习、轮岗培训
5、、资源共享等方式辐射帮扶农村幼儿园。积极争取上级特别是省、市语委办,加大对我县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将我县幼儿园教师普通话培训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重大培训项目。积极争取高校在实习支教、师资培训等方面开展定点帮扶。(三)加强宣传总结。要加大对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工作的宣传,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工作知晓度和认可度。要结合举办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及“六一”儿童节、教师节等重要节庆日开展融媒体语言文化展示活动,营造良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氛围。要注重挖掘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工作成效。(四)建立评价体系。明确学前教育督导中语言文字工作评价指标,将幼儿教师、保育员、幼儿的普通话水平情况列入指标。通过定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监测幼儿园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情况,以实际情况赋分,督促各幼儿园加强师生普通话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