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贯彻落实*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我市生态环境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普法力度,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夯实生态环境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加快建设生态大国强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建设,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积极畅通公众环境保护诉求渠道,转作风,严执法,有效化解环境矛盾纠纷,完善和落实普法责任制,凝聚社会共识、汇聚社会力量,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氛围。(二)主要目
2、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生态环境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生态环境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二、普法对象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生态环境管理相对人;社会公众。三、主要内容(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习近平法
3、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列入党员干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专题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支部“三会一课”、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个人自学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坚持原原本本学、突出重点学、联系实际学,切实领会精神实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牵头单位:法制科、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分局、科室、直属派出机构)(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
4、宣誓,带头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牵头单位:办公室、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分局、科室、直属派出机构)(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通过各种形式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全媒体、运用案例宣传民法典,推动市生态环境系统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5、(牵头单位:法制科、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分局、科室、直属派出机构)(四)深入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强化“十三五”和“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紧扣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的时代使命,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大力宣传生态保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核安全、固危废监管、建设项目管理、环境应急等方面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牵头单位: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分局、科室、直属派出机构)(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
6、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间谍法、安全生产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食品、药品安全法等,积极参与“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局系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适应促进民族团结的需要,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团结进步、宗教事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决守好促进民族团结生命线,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毒品危害、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
7、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牵头单位: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分局、科室、直属派出机构)(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认真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
8、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应当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牵头单位:法制科、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分局、科室、直属派出机构)(七)深入学习宣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切实加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普法宣传。紧紧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加强区、市新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农作物秸秆处置条例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市生态环境有奖举报办法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有效推进贯彻实施,推动法律意识深入人心。(牵头单位:法制科、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分局、科室、直属派出
9、机构)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八)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干部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党组会定期学法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依法出庭应诉。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牵头单位: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分局、科室、直属派出机构)(九)推动实
10、践养成把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引导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树立法治思维养成法治习惯。把提升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引导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追求现代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从遵守交规、垃圾分类、厉行节约、文明旅行等日常生活行为培养和抓起,建立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推行有奖举报机制,提高规则意识,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牵头单位:法制科、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分局、科室、直属派出机构)五、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十)把普法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1.把普法融入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在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通
11、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政协立法协商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建立意见反馈制度,将意见和吸收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做解释说明。法规规章提请正式公布时,一般应当同步进行解读。(牵头单位: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分局、科室、直属派出机构)2.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法律规范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过程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充分运用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牵头单位:执
12、法机构、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分局、科室、直属派出机构)3.加大以案普法力度。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发布,推进以案普法实施。培育以案普法品牌,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案例”、“典型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以案释法重点,使典型生态环境案件查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牵头单位:法制科、执法机构;责任单位:各分局、科室、直属派出机构)(十一)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科普宣传队”作用,精心打造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品牌,引导和推动普法志愿
13、服务常态化开展。(牵头单位:办公室、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分局、科室、直属派出机构)(十二)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创新普法内容。提高普法质量。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积极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发挥好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基地、“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平台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深化短视频在生态环境普法中的运用,适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法治知识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分局、科室、直属派出机构)六、加强组织实施(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局系统各科室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将
14、普法工作纳入本科室(单位)总体安排,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责任单位:各分局、科室、直属派出机构)(十四)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1.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明确普法考核办法,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提高评议质量。进一步发挥局系统“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逐步形成清单式管理、规范化指导、科学
15、化考评机制,压实各单位普法责任。(牵头单位:执法机构、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分局、科室、直属派出机构)2.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引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加大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责任单位:各分局、科室、直属派出机构)3.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围绕“65世界环日”“中华环保世纪行”“法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生态立区与法同行”主题实践宣传、“422”世界地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和“916”国际臭氧层保护日等活动节点,通过悬挂标
16、语、张贴宣传画、发放资料等形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普法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各分局、科室、直属派出机构)4.落实经费保障。强化普法经费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各分局)(十五)加强评估检查将“八五普法工作情况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各项法治宣传教育任务落地见效。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派出机构要全面准确把握本规划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对照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狠抓贯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局普法办(法制科)将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案例评选工作,推广先
17、进典型;对各科室、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加强督促落实,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局法制科)(十六)分步有序实施市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3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各分局、科室、直属派出机构根据本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启动工作,制定有关方案报局普法办(法制科)备案。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依据本规划及各自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市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于2023年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在市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终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全区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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