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化镇人大代表活动室活动制度一、人大代表活动室是各级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场所。由镇人大负责组织召集人大代表开展代表活动。二、每季度由镇人大召集代表到代表活动室开展活动1-2次,全年不少于6次。可采用学习交流、联系接待选民、视察、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三、人大代表活动室活动的主要内容:1、组织代表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和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代表的民主权利和个人应尽义务;与代表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等。2、联系接待选民。利用人大代表活动室,定期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活动,加强与选民的广泛联系,认真听取选民的建议和意见,努力做好群众
2、的“代言人”。3、开展视察调研。每年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不少于2次,围绕本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人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本级人代会的议程和议题以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等开展活动、督促政府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等。调研视察中,代表不直接处理问题。4、交流代表工作经验。代表应及时做好履职记录,填写好履职手册,交流活动心得。认真开展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活动,切实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5、结合实际开展约见政府负责人。对政府及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等相关活动,着力提高人大代表活动室活动成效。四、每次代表活动前,人大代表活动室工作人员应将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先通知到所有代表,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向镇人大请假批准。五、开展代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镇人大汇报;再由镇人大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