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用文档精品实用文档系列 (标准 完整 实用 可修改) “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南“我要办道路客运运输经营”一、事项名称 :“我要办道路客运运输经营”二、市场主体类型:个体工商户三、适用范围:在县范围内新办道路客运经营者。四、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联办证照(事项)(一)营业执照;(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备注:涉及场所建筑面积300以下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无需办理);(四)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备注:涉及场所建筑面积300以下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无需办理);(五)门店招牌许可;(六)涉税事项办理;(七)经营范围中涉及的其他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许可。五、受理
2、窗口县政务中心一楼“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六、审批机关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税务、城管等部门。七、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有经营能力的公民。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3、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八、材料清单涉及名称序号申请材料材料来源份数各类情形材料要求基本材料1“我要办道路客运运输经营”一次申请表申请人提交1填写规范,工整,不漏项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提交1如经营者无法现场办理,须由委托代理人带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经营者签名,也可由代理人签名。申请人办理登记前,需先行对经营者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实行实名验证3委托代理人证明申请人提交1经营者不能前来
3、办理,委托办理的情形经营者及代理人签名4代理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申请人提交1代理人签名 5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提交1需经营者(被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6住所使用证明申请人提交1属于自有房产,提交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属于自有房产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提交的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委会等相关单位出具的场所证明原件,场所证明应包含场所的具体地址、权属主体等内容;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提交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及购房合同复印件;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证明必须处于有效期内住所使用证明属于
4、租赁(借用)他人房屋,提交的租赁(借用)合同复印件或无偿使用房屋证明原件及上述(一)至(三)项规定的有关材料;集群注册企业,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机构出具的住所(经营场所)托管证明原件及托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租赁(借用)商场、宾馆、酒店、市场铺位、商务楼宇等经营场地,提交的租赁(借用)合同复印件及出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转租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提交的房屋产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原件;使用住宅或其附属设施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还应当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或其附属
5、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1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 1 标注“与原件一致”旅客道路运输经营许可1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申请人提交1未购置专用车辆、设备的提供,已购置的不提供2客运经营可行性报告申请人提交1材料真实有效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并已办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对签章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车籍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
6、构维修管理部门审核签字签章的“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实车核定表”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提交1材料真实有效4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提交1材料真实有效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申请人提交1材料真实有效6需提供安全员、车辆技术管理员及GPS监控员相关证件及养老保险和劳动合同;申请人提交1材料真实有效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申请人提交1材料真实有效8与旅行社签订的合作协议。申请人提交 1申请包车或旅游客运经营的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涉税事项(个体户资料清单)1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加盖发票专
7、用章经营者现场办理1办税人员是法人代表的不需要提交纳税人办税委托授权书;填写规范,工整,不漏项并加盖公章3基本存款帐户信息复印件或印鉴卡复印件1有则提供1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加盖发票专用章经营者委托他人办理1办税员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发票领购员或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因自身原因不能及时完成实名办税认证的,可由授权委派办税人员或经办人作出10个工作日内补办承诺,提交新办纳税人实名办税信息采集承诺书2纳税人办税委托授权书及法人签字13新办纳税人实名办税信息采集承诺书14基本存款帐户信息复印件或印鉴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则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
8、核及备案(涉及场所建筑面积300以下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无需办理)1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申请人提交11、 证明设计单位有建筑行业资质或同时兼具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2、 证明一个设计单位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另一个设计单位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两个设计单位形成设计单位联合体。必须为住建部核发的设计资质;设计资质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请人提交1如对原土建消防设计进行了变更,则需要提供原土建消防设计变更文件以及公共建筑二次装修消防设计图纸;如未对原土建消防设计进行变更,则只需要提供公共建筑二次装修消防设计图
9、纸。消防设计文件深度达到要求、内容全面,应有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3原建筑物土建消防验收意见书(如原建筑物暂未进行消防验收,则提供原建筑物土建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意见书)申请人提交或政府部门内部核验11998年之前验收的项目可只提供原建筑物房产证明文件,申请人自行提交;1998年以后的项目必须提供原建筑物土建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原建筑物土建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意见书),其中1998年-2011年验收的项目由申请人自行提交,2011年之后验收的项目由政府部门内部核验。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涉及场所建筑面积300以下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无需办理)1建设工程竣工消防
10、验收或备案申报表申请人提交1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申请人提交1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申请人提交1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申请人提交1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申请人提交1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申请人提交1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
11、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门店招牌许可1门店招牌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提交12店面招牌彩色效果图申请人提交11.白天、晚上各一份2.所在物业公司在效果图上出具意见并盖章(如无物业公司管理,无需物业公司盖章,提交效果图即可)九、联合办理基本流程“我要经营道路客运”一件事流程图时限:5个工作日(建筑面积在300以下) 22个工作日(建筑面积在300以上(含300)十、办理说明1、按照国家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实名验证的要求,申请人办理登记前,需先行对经营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实行实名验证。2、申请人在一窗申请时,窗口提供“公章刻制企业信息表”。3、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12、。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上墙。5、实名办税信息登记已实现全省通办。办税人员选择网上办理形式的,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提交实名办税信息登记申请后,系统直接分配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办理。6、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时,由税务机关出具给纳税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在进行税控设备发行时需要提供给税务机关。7、已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经税务机关审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后,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8、纳税人取得由服务单位开具的税控设备销售发票以及相关的技术维护费发票(首次购买),可以按照发票票面的价税合计全额,抵减增值税税款,不
13、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9、首次领用发票的纳税人,既可以选择在税控服务单位(航天信息或百旺金赋)现场购买,也可以选择网上购买。网上购买的可以通过税控服务单位门户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实现网上购买。在税务机关的税控设备发行窗口发行税控设备后,才能申领发票。10、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自行申领发票的纳税人,可选择通过邮寄、办税服务厅领取、办税自助终端领取三种方式取得发票,并通过开票软件自行下载发票领用信息。十一、审批时限时限(工作日)备注商事主体设立登记2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10涉及场所建筑面积300以下或投资额30万元的无需办理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10涉及场所建筑面积3
14、00以下或投资额30万元的无需办理门店招牌许可3税务事项办理可即时办结总时限22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总时限5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十二、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十三、办公地点和时间县内环路政务中心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十四、咨询监督电话政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窗口:9营业执照业务咨询:9交通业务咨询:2税务业务咨询:12366/0、24229365监督电话:5十五、公章刻制企业信息企业名称地址电话号码株洲市信卓防伪印章有限公司株洲市茶陵县云阳街道办事处云盘社区炎陵县武阳印章制作有限公司炎陵县霞阳镇井冈东路株洲叁壹网络印章有限公司荷塘铺村付家垅组株洲鼎信防伪印章制作有限公司株洲市石峰区田心村集中安置区c-3株洲市方圆刻字工艺厂二门市部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同乐商场2号门面2株洲市方圆刻字工艺有限公司株洲市芦淞区建设南路39号株洲市晨艺防伪印章有限公司株洲市芦淞区建设南路388号汉华国际株洲市艺文防伪印章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276号株洲金誉印章有限公司联星街道联星社区万利港5号株洲天玺印章雕刻有限公司株洲县禄口镇漉浦路9号株洲市刻字工艺厂株洲市芦淞区人民南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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