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压力力管管道道安安全全检检查查表表序序号号检检查查项项目目检检查查事事项项检检查查内内容容法法规规依依据据法法规规条条款款处处罚罚依依据据处处罚罚条条款款监监管管部部门门特种设备(压力管道)依法取得有关安全行政许可特种设备登记及证明合格标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5条从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条特
2、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8条特种设备档案建立特种设备档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
3、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6安全附件定期检测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7条第三款设备日常维保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
4、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7条第一款、第二款地下燃气管道地下燃气管道的安全要求在地下燃气管道安全间距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二)进行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作业;(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四)堆放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五)涂改、覆盖、移动、拆除、损坏安全警示标志;(六)从事其他危害地下燃气管道安全的活动。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32条压力管道须申报公用管道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其管道公称直径150mm、最高工作压力1.6MPa 的管道。(管规中表述为其管道公称直径(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1.6MPa的管道;压力管道等级划分第8.1.1条第1项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300mm的管道;压力管道等级划分第8.1.1条第2项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150mm的管道。压力管道等级划分第8.1.1条第3项特种设备(压力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