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年人无异于精神错乱者第八章 犯罪主体要件学习内容: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行为主体和学习内容: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行为主体和单位行为主体。影响自然人犯罪的因素包括单位行为主体。影响自然人犯罪的因素包括刑事责任年龄、精神障碍和生理缺陷。部分刑事责任年龄、精神障碍和生理缺陷。部分犯罪还要求具备特殊身份。犯罪还要求具备特殊身份。学习重点:掌握我国刑法中刑事责任能力的学习重点:掌握我国刑法中刑事责任能力的划分。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有关因素。单位划分。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有关因素。单位犯罪问题。犯罪问题。学习难点:我国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学习难点:我国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特殊身份主体的规定以及单位犯罪
2、的规定。特殊身份主体的规定以及单位犯罪的规定。一、犯罪主体要件的概念一、犯罪主体要件的概念 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然人和单位。二、研究犯罪主体要件的意义二、研究犯罪主体要件的意义定罪意义定罪意义量刑意义量刑意义1 1、首先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首先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2 2、犯罪主体对于正确区分此罪与彼罪、犯罪主体对于正确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也具有重要意义。的界限,也具有重要意义。第一节第一节 犯罪主体要件概述犯罪主体要件概述1 1、行为主体归根到底只能是自然人与单位、行为主体归根到底只能是自然人与
3、单位2 2、行为主体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主体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3 3、行为主体必须在客观上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主体必须在客观上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三、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三、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凡年满凡年满1818周岁、精神和生理功能健全而且智力与知周岁、精神和生理功能健全而且智力与知识发展正常的人识发展正常的人完全责完全责任能力任能力限制责限制责任能力任能力一是已满一是已满14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818周岁的人犯罪,周岁的人犯罪,应当应当从轻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者减轻处罚;二是对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控制自己行为二是对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4、犯罪的,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是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三是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免除处罚。四是已满四是已满75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可以从轻或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是不满一是不满1414周岁的幼年人周岁的幼年人二是因精神障碍完全丧失了辨认控制能力的二是因精神障碍完全丧失了辨认控制能力的人人完全无责完全无责任能力任能力部分责部分责任能力任能力14141616周岁的人对刑法第周岁的人对刑法第1717条
5、第条第2 2款规定的款规定的8 8种犯罪种犯罪行为有责任能力行为有责任能力 第三节第三节 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一)概念(一)概念简称责任年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实施刑简称责任年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实施刑法禁止的犯罪行为所必须达到的年龄。法禁止的犯罪行为所必须达到的年龄。一、刑事责任年龄一、刑事责任年龄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年龄状况年龄状况精神状况精神状况生理功能状况生理功能状况(二)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及阶段划分(二)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及阶段划分1414周岁周岁1616周岁周岁完全无完全无刑事责刑事责任年龄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
6、负刑事责任年龄完全刑事完全刑事责任年龄责任年龄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负刑事责任危险物质负刑事责任注意:这里是指注意:这里是指8 8种犯罪行为,而非仅指种犯罪行为,而非仅指8 8种罪名。种罪名。1818周岁周岁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减轻刑事责任年龄行为人即使应负刑事责任,行为人即使应负刑事责任,也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也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故意犯罪的,可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者减轻处罚
7、已满已满7575周周岁的人岁的人 刑法中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刑法中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是确定的,即使其它行为危害性比这八种行为还要围是确定的,即使其它行为危害性比这八种行为还要大,也不能以犯罪论处。这涉及该规定的立法理由,大,也不能以犯罪论处。这涉及该规定的立法理由,一般认为这八种行为具有严重的反伦理性,常发性,一般认为这八种行为具有严重的反伦理性,常发性,青少年容易模仿,危害性大。青少年容易模仿,危害性大。只要已满只要已满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所实施的行为,周岁的人所实施的行为,能够评价为第能够评价为第17条第条第2款规定的犯罪,就应当适用该款规定
8、的犯罪,就应当适用该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换言之,只要已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换言之,只要已满14周岁不周岁不满满16周岁的人所实施的某种行为包含了上述周岁的人所实施的某种行为包含了上述8种犯罪种犯罪行为,就应以犯罪论处。行为,就应以犯罪论处。(1)上述规定中的)上述规定中的“故意杀人故意杀人”与与“故意伤害致人重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伤或者死亡”,包括刑法分则所规定的以故意杀人罪、,包括刑法分则所规定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达到重伤程度)论处的情形。如已满故意伤害罪(达到重伤程度)论处的情形。如已满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非法拘禁他人的,并不构成犯罪;周岁的人非法拘禁他人的,
9、并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他们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但是,如果他们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重伤或者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论处。论处。1416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将人质杀害的,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将人质杀害的,定故意杀人罪。定故意杀人罪。(2)上述规定中的)上述规定中的“强奸强奸”除了包括普通强奸外,还除了包括普通强奸外,还包括奸淫幼女的行为。但在确定应否承担刑事责任时,包括奸淫幼女的行为。但在确定应否承担刑事责任时,必须注意案件的特殊情况。已满必须注意案件的特殊情况。已满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周岁的周岁的男少年,与幼女
10、交往密切,双方自愿发生性交的,便男少年,与幼女交往密切,双方自愿发生性交的,便不宜以犯罪论处。拐卖妇女过程中实施奸淫行为的,不宜以犯罪论处。拐卖妇女过程中实施奸淫行为的,成立强奸罪。成立强奸罪。(3)上述规定中的)上述规定中的“抢劫抢劫”不仅包括普通抢劫罪,而不仅包括普通抢劫罪,而且包括特殊的抢劫且包括特殊的抢劫 罪。但已满罪。但已满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周周岁的人实施刑法第岁的人实施刑法第269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罪时,不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罪时,不定抢劫罪,如果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以故意伤定抢劫罪,如果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害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
11、责任。(三)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三)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1.1.刑事责任年龄应当是指刑事责任年龄应当是指实足年龄实足年龄即周岁,一律按照即周岁,一律按照公公历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的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的第第2 2天天起,才认为起,才认为已满几周岁。已满几周岁。2.2.责任年龄计算的时间基准:应以责任年龄计算的时间基准:应以行为时行为时为基准。为基准。(1)无法查清年龄时的处理。(如果查不清不影响刑事)无法查清年龄时的处理。(如果查不清不影响刑事责任的承担,直接定罪量刑。如果年龄在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承担,直接定罪量刑。如果年龄在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方面存在疑问,如责任方面存在疑问
12、,如14周岁左右无法查清,则不宜作周岁左右无法查清,则不宜作为犯罪处理)为犯罪处理)(2)法定年龄的计算基准。法定年龄以行为时为基准进)法定年龄的计算基准。法定年龄以行为时为基准进行计算。行计算。*考点:在行为时虽然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考点:在行为时虽然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是防止结果发生的义务时,达到了责任年龄的,可以但是防止结果发生的义务时,达到了责任年龄的,可以成立犯罪。例如,成立犯罪。例如,14周岁的人,在生日当天点燃了一支周岁的人,在生日当天点燃了一支蜡烛,第二天凌晨发现蜡烛没有放稳,放任火灾发生的,蜡烛,第二天凌晨发现蜡烛没有放稳,放任火灾发生的,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成立不作为
13、的放火罪。第三节第三节 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 3.跨法定年龄阶段的犯罪问题跨法定年龄阶段的犯罪问题(只追究达到刑(只追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犯罪行为)事责任年龄阶段的犯罪行为):(1)行为人在已满)行为人在已满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周岁期间,实施了刑法第实施了刑法第17条第条第2款规定的款规定的8种严重行为,种严重行为,其在不满其在不满14周岁时也实施过相同行为的:只追周岁时也实施过相同行为的:只追究已满究已满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周岁时的刑事责任。周岁时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已满)行为人已满16周岁后实施了某种犯罪,周岁后实施了某种犯罪,其在已满其在
14、已满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也实施过相同周岁期间也实施过相同行为的:如果是刑法第行为的:如果是刑法第17条第条第2款规定的款规定的8种严种严重行为,一并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是,只追重行为,一并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是,只追究已满究已满16周岁后行为的刑事责任。周岁后行为的刑事责任。1.1.刑法第刑法第1717条第条第3 3款规定:款规定:“已满已满14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818周岁的人周岁的人犯罪,犯罪,应当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刑法处罚未成年人犯罪的从宽处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刑法处罚未成年人犯罪的从宽处罚原则。这里的罚原则。这里的“应当应当”应理解
15、为应理解为“必须必须”、“一律一律”。2.2.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刑法第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刑法第49条规定:条规定:“犯罪犯罪的时候不满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周岁的人不适用不适用死刑。死刑。”这里所说的这里所说的“不适用死刑不适用死刑”是指不允许判处死刑,也是指不允许判处死刑,也不允许等满不允许等满18周岁再判决、执行死刑。周岁再判决、执行死刑。(四)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四)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第三节第三节 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李某,男,李某,男,19831983年年1111月月2 2日生。日生。19971997年年1111月月
16、2 2日,李向低年级学生甲讨要东西遭拒绝,恼羞日,李向低年级学生甲讨要东西遭拒绝,恼羞成怒,将甲骗至村外涵洞内,用石头将甲砸昏,成怒,将甲骗至村外涵洞内,用石头将甲砸昏,又用铅笔刀在甲的喉部、胸部、腹部连刺又用铅笔刀在甲的喉部、胸部、腹部连刺2020余余刀,并割掉甲的舌头,挖掉甲的眼睛,致甲当刀,并割掉甲的舌头,挖掉甲的眼睛,致甲当场死亡。李被抓获后很不在乎地说:场死亡。李被抓获后很不在乎地说:“我知道我知道法律,你们拿我没有办法。法律,你们拿我没有办法。”由于李某杀人手由于李某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动机恶劣,引起被害人亲属和当段极其残忍,动机恶劣,引起被害人亲属和当地居民的极大愤慨,强烈要求严惩
17、凶手。司法地居民的极大愤慨,强烈要求严惩凶手。司法机关也有不同意见。请谈谈你的观点。机关也有不同意见。请谈谈你的观点。1 1、已满、已满14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16周岁而实施了刑法第周岁而实施了刑法第1717条第条第2 2款所列款所列严重犯罪以外之危害行为的人严重犯罪以外之危害行为的人2 2、不满、不满1414周岁而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严重危害行为的人周岁而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严重危害行为的人 一般说来,行为人所实施的危害行为情节恶劣,后一般说来,行为人所实施的危害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公愤很大,群众强烈要求政府收容教养的;行果严重,公愤很大,群众强烈要求政府收容教养的;行为人家中无人管教的
18、,以及行为人的家长或者监护人确为人家中无人管教的,以及行为人的家长或者监护人确实管教不了等情况,就应视为有收容教养的必要。一般实管教不了等情况,就应视为有收容教养的必要。一般是送往少年犯管教所,在那里单独编队(组),与少年是送往少年犯管教所,在那里单独编队(组),与少年犯管教所内执行刑罚的未成年罪犯分开生活、学习,管犯管教所内执行刑罚的未成年罪犯分开生活、学习,管教机关和人员针对其生理、心理特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教机关和人员针对其生理、心理特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教育。教育。刑法刑法第第1717条第条第4 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
19、教;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五)老年人犯罪问题(五)老年人犯罪问题 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罚。”4已满已满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2006年试卷二第年
20、试卷二第51题)题)A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运送人死亡的被运送人死亡的 B参与绑架他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参与绑架他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 C参与强迫卖淫集团,为迫使妇女卖淫,参与强迫卖淫集团,为迫使妇女卖淫,对妇女实施了强奸行为的对妇女实施了强奸行为的 D参与走私,并在走私过程中暴力抗拒缉私,参与走私,并在走私过程中暴力抗拒缉私,造成缉私人员重伤的造成缉私人员重伤的 本题考查的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本题考查的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14-16周岁)周岁)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对于刑法第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对于刑法第17条第条第2款的规定,款的规定,
21、应当解释为八种行为,只要实施了应当解释为八种行为,只要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这八种行为的,就应当承这八种行为的,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请注意,所定的罪名也只能是担刑事责任。但是,请注意,所定的罪名也只能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例如,。例如,15周岁小孩子绑架他人,并杀害被绑架人的,只能定周岁小孩
22、子绑架他人,并杀害被绑架人的,只能定故意杀人罪。这与刑法第故意杀人罪。这与刑法第239条所规定的绑架并杀害条所规定的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定绑架罪是不矛盾的。因为,刑法第被绑架人,定绑架罪是不矛盾的。因为,刑法第239条关于绑架罪的规定,其主体是条关于绑架罪的规定,其主体是16周岁以上的人。周岁以上的人。14-16周岁的人绑架并杀害被害人的,其绑架行为刑周岁的人绑架并杀害被害人的,其绑架行为刑法是不予评价的,刑法仅评价他的故意杀人行为,当法是不予评价的,刑法仅评价他的故意杀人行为,当然只能定故意杀人罪。选项然只能定故意杀人罪。选项A是指过失造成被运送人是指过失造成被运送人死亡,根据刑法死亡,根据
23、刑法321条第条第2款的规定,行为人仍然认定款的规定,行为人仍然认定为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造成被运送人死亡的为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造成被运送人死亡的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条件,即判处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条件,即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属于并处罚金,不属于8种犯罪类型。种犯罪类型。B项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应当理解为过失致使被绑架人死亡,项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应当理解为过失致使被绑架人死亡,而不是故意导致被绑人死亡,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仍然认而不是故意导致被绑人死亡,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仍然认定为绑架罪,不属于刑法第定为绑架罪,不属于刑法第17条第条第2款规定的款规
24、定的8种犯罪类型,种犯罪类型,所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注意,刑法第所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注意,刑法第239条关于绑架条关于绑架罪的规定中区分了过失与故意致使被绑架人死亡两种情形,故罪的规定中区分了过失与故意致使被绑架人死亡两种情形,故意致被绑架人死亡的,是意致被绑架人死亡的,是“杀害被绑架人杀害被绑架人”。实际上,刑法中实际上,刑法中所规定的所规定的“致使致使死亡死亡”的规定大都是过失,而的规定大都是过失,而“使用暴力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致人伤残、死亡”则一般是故意。则一般是故意。C项中,不能先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强迫卖淫罪,由于项中,不能先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强迫卖淫罪,由于8种
25、种犯罪中,没有强迫卖淫罪,所以无罪,而是应该将其中的强奸犯罪中,没有强迫卖淫罪,所以无罪,而是应该将其中的强奸行为独立出来评价,认定为强奸罪,符合刑法第行为独立出来评价,认定为强奸罪,符合刑法第17条第条第2款的款的规定。规定。D项中,走私行为并不受刑法评价,并且妨害公务行为本身也项中,走私行为并不受刑法评价,并且妨害公务行为本身也不受刑法评价(仅限于轻伤以下)。但行为人在妨害公务过程不受刑法评价(仅限于轻伤以下)。但行为人在妨害公务过程中造成被害人重伤,这显然是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简接故中造成被害人重伤,这显然是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简接故意),因为妨害公务罪的手段行为是暴力,因此,应认定
26、为故意),因为妨害公务罪的手段行为是暴力,因此,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本题答案:意伤害罪。本题答案:CD。5刑法刑法规定,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奸淫被规定,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仅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的妇女的,仅定拐卖妇女、儿童罪。15周岁的甲周岁的甲在拐卖幼女的过程中,强行奸淫幼女。对此,下列哪在拐卖幼女的过程中,强行奸淫幼女。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年试卷第年试卷第53题)题)A刑法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没有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没有规定15周岁的人对拐周岁的人对拐卖妇女、儿童罪负刑事责任,所以,甲不负刑事责任卖妇女、儿童罪负刑事责任,所以,甲
27、不负刑事责任 B拐卖妇女、儿童罪包含了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包含了强奸罪,15周岁的人应对周岁的人应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认定为拐卖妇女、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儿童罪 C15周岁的人犯强奸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对周岁的人犯强奸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认定为强奸罪甲应认定为强奸罪 D拐卖妇女、儿童罪重于强奸罪,既然拐卖妇女、儿童罪重于强奸罪,既然15周岁的人应周岁的人应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就应对拐卖妇女、儿童罪承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就应对拐卖妇女、儿童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与强担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以拐卖妇女
28、、儿童罪与强奸罪实行并罚奸罪实行并罚 解析:本题主要考察已满解析:本题主要考察已满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的刑周岁的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根据刑法第事责任问题。根据刑法第17条第条第2款的规定,在这个款的规定,在这个年龄段的自然人仅对年龄段的自然人仅对8种犯罪行为负责。根据最高法种犯罪行为负责。根据最高法院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题的解释,已满,已满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实施刑法周岁的人在实施刑法第第17条第条第2款之外的行为时,如果包含了第款之外的行为时,如果包含了第17条第条第2款规定的罪行的,应按照刑法
29、第款规定的罪行的,应按照刑法第17条第条第2款的规定确款的规定确定罪名,即只要实施了这定罪名,即只要实施了这8种犯罪行为,不管这种犯罪行为,不管这8种犯种犯罪行为包含在什么罪中,对其定罪,都按照这罪行为包含在什么罪中,对其定罪,都按照这8种罪种罪名定罪。例如,刑法第名定罪。例如,刑法第239条中的绑架中又杀人的,条中的绑架中又杀人的,定故意杀人罪,刑法第定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40条第条第3项项“拐卖妇女中又奸拐卖妇女中又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以及第以及第358条第条第4项项“强奸后迫使强奸后迫使卖淫的卖淫的”,都认定为强奸罪等。本题答案:,都认定为强奸罪等。本题答案:ABD。7甲
30、(十五周岁)的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甲(十五周岁)的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2010年试卷二第年试卷二第4题)题)A春节期间放鞭炮,导致邻居失火,造成春节期间放鞭炮,导致邻居失火,造成十多万元财产损失十多万元财产损失 B骗取他人数额巨大财物,为抗拒抓捕,骗取他人数额巨大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将他人打成重伤当场使用暴力将他人打成重伤 C受意图骗取保险金的张某指使,将张某受意图骗取保险金的张某指使,将张某的汽车推到悬崖下毁坏的汽车推到悬崖下毁坏 D因偷拿苹果遭摊主喝骂,遂掏出水果刀将因偷拿苹果遭摊主喝骂,遂掏出水果刀将其刺成轻伤其刺成轻伤 A题干已经告诉我们是题干已经告诉我们是“失火失火”
31、,14-16周岁的人对周岁的人对放火罪而非失火罪承担刑事责任。放火罪而非失火罪承担刑事责任。B从形式上看是成立转化型抢劫,但从形式上看是成立转化型抢劫,但2006年最高人民年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问题的解释第第10条第条第1款规定: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伤害致人重伤或者
32、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根据这个根据这个规定,已满规定,已满14-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如果没有导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不构成犯暴力,如果没有导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不构成犯罪,更不构成抢劫罪,只有造成了重伤或者死亡,才罪,更不构成抢劫罪,只有造成了重伤或者死亡,才能认定为刑法第能认定为刑法第17条第条第2款所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或者款所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重伤)。故意
33、伤害罪(重伤)。据此,本案中的甲某应对故据此,本案中的甲某应对故意伤害罪承担刑事责任。意伤害罪承担刑事责任。C中甲实施了一个行为,即中甲实施了一个行为,即“将张某的汽车推到将张某的汽车推到悬崖下毁坏悬崖下毁坏”,这时得到被害人承诺的故意,这时得到被害人承诺的故意毁坏财物行为,即使甲已满毁坏财物行为,即使甲已满16周岁,也不对周岁,也不对此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再者,本案的行为也此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再者,本案的行为也涉及保险诈骗罪,涉及保险诈骗罪,14-16周岁的人也不对保险周岁的人也不对保险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故甲的行为不构成犯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故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罪。D、14-16周岁的人仅
34、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承担周岁的人仅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承担刑事责任,将被害人刺成轻伤的行为不成立刑事责任,将被害人刺成轻伤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此外,本案中故意伤害罪。此外,本案中14-16周岁的人是周岁的人是不对转化型抢劫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再者,不对转化型抢劫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再者,本案中的行为也不符合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本案中的行为也不符合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是先前行为属于盗窃、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是先前行为属于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本案中的先前行为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本案中的先前行为仅属于小偷小摸的行为。仅属于小偷小摸的行为。二、精神障碍二、精神障碍1 1、完全无责
35、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完全无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判断标准判断标准2 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人 3 3、完全负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人、完全负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人生物学标准:行为人是基于精神病理的作用而实施特生物学标准:行为人是基于精神病理的作用而实施特 定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定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心理学标准:行为人由于精神病理的作用,在实施危心理学标准:行为人由于精神病理的作用,在实施危 害行为时丧失了辨认控制能力害行为时丧失了辨认控制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
36、或者减轻处罚。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精神正常时期的)精神正常时期的“间歇性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2)大多数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人)大多数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人 案例案例 被告人某甲,男,被告人某甲,男,3131岁,工人岁,工人 某甲多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被抓某甲多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被抓获。某甲家族中有精神病史,但其本人精神获。某甲家族中有精神病史,但其本人精神一直正常。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某甲精神分一直正常。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某甲精神分裂,失去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裂,失去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问:犯罪时精神正常,犯罪后患精神病失问:犯罪时精
37、神正常,犯罪后患精神病失去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否应负刑去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否应负刑事责任?事责任?对于这种在有责任能力的状态中实施犯罪、对于这种在有责任能力的状态中实施犯罪、但在法院判决前已患精神病因而丧失责任能但在法院判决前已患精神病因而丧失责任能力者的刑事追究问题,我国刑法对此虽然没力者的刑事追究问题,我国刑法对此虽然没有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仍然必须考虑到某甲有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仍然必须考虑到某甲丧失应诉能力和刑罚能力的情况。丧失应诉能力和刑罚能力的情况。所以不能对某甲继续进行庭审并进而定罪所以不能对某甲继续进行庭审并进而定罪量刑以及行刑。实践中的具体做法是,暂时量刑以及行
38、刑。实践中的具体做法是,暂时中止对某甲的审判,待其精神恢复正常,具中止对某甲的审判,待其精神恢复正常,具有应诉能力和刑罚能力后,再行起诉和审判。有应诉能力和刑罚能力后,再行起诉和审判。4 4、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能力、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原因行为原因行为 结果行为结果行为 有辨认控制能力有辨认控制能力 无辨认控制能力无辨认控制能力 饮酒饮酒 杀人杀人 实行行为?实行行为?醉醉酒酒生理性醉酒生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应负刑事责任,且不减轻责任应负刑事责任,且不减轻责任1.1.不知自己病理性醉酒的不知自己病理性醉酒的情况下,不构成犯罪情况下,不构成犯罪2.2.明知自己病理性醉酒,明知自己病理性醉
39、酒,还饮酒,实施了危害行为还饮酒,实施了危害行为的,构成犯罪的,构成犯罪 8甲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晚,甲用甲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晚,甲用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随后,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随后,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对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行。对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年试卷二第4题)题)A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甲没有责任能力,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不承担故意杀人罪
40、的责任 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D甲具有责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甲具有责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析:刑事责任能力是行为人辨认(认识自己解析:刑事责任能力是行为人辨认(认识自己行为内容、社会意义和后果)和控制(支配自行为内容、社会意义和后果)和控制(支配自己实施或者不实施特定行为)的能力。责任能己实施或者不
41、实施特定行为)的能力。责任能力的判断必须同时符合医学标准和法学标准,力的判断必须同时符合医学标准和法学标准,某个行为人即使患有某种精神疾病(医学标某个行为人即使患有某种精神疾病(医学标准),但该精神疾病对其辨认与控制能力没有准),但该精神疾病对其辨认与控制能力没有任何影响(不符合法学标准),那么,行为人任何影响(不符合法学标准),那么,行为人就属于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人。从本案交代的就属于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人。从本案交代的信息来看,行为人能够清晰地知晓自己行为的信息来看,行为人能够清晰地知晓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并在意识清晰的情况下支配自己意义和后果,并在意识清晰的情况下支配自己完成上述行为,属
42、于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人,完成上述行为,属于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本题答案: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本题答案:C。说明:抑郁症、性格偏执、激情杀人等,都不说明:抑郁症、性格偏执、激情杀人等,都不是精神病。是精神病。三、生理缺陷三、生理缺陷1 1、本条适用对象有两类:一是既聋又哑的人,即同时完全丧失听、本条适用对象有两类:一是既聋又哑的人,即同时完全丧失听力和语言功能者,其中主要是先天聋哑和幼年聋哑者;二是盲人,力和语言功能者,其中主要是先天聋哑和幼年聋哑者;二是盲人,即双目均丧失视力者,主要也是指先天和幼年丧失视力者。即双目均丧失视力者,主要也是指先天和幼年丧失视力者。2 2、对聋哑
43、人、盲人犯罪坚持应当负刑事责任与可以适当从宽处罚、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坚持应当负刑事责任与可以适当从宽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相结合的原则;3 3、正确适用对聋哑人、盲人犯罪、正确适用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原则:对于聋哑人、盲人犯罪,原则上即大多数情况下要予以的原则:对于聋哑人、盲人犯罪,原则上即大多数情况下要予以从宽处罚;只是对极少数知识和智力水平不低于正常人、犯罪时从宽处罚;只是对极少数知识和智力水平不低于正常人、犯罪时具备完全能力的犯罪聋哑人、盲人(多为成年后的聋哑人和盲具备完全能力的犯罪聋哑人、盲人(多为成年后的聋哑人和盲人),才可以考虑不
44、予以从宽处罚;对于不但责任能力完全,而人),才可以考虑不予以从宽处罚;对于不但责任能力完全,而且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非常严重的聋哑人、盲人犯罪分子,且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非常严重的聋哑人、盲人犯罪分子,应坚决不予以从宽处罚。应坚决不予以从宽处罚。刑法第刑法第1919条规定: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思考题思考题1.1.甲甲,15,15岁岁,因经常沉溺于暴力网络游戏因经常沉溺于暴力网络游戏.为获得玩游戏的钱为获得玩游戏的钱,学学着网络游戏中的暴力现象绑架了一名邻居家的男童着网络游戏中的暴力现象绑
45、架了一名邻居家的男童.并电话向并电话向其父母索财其父母索财,后因恐惧杀死了该男童后因恐惧杀死了该男童.问题问题:对甲应如何处理对甲应如何处理?2.2.甲甲1515周岁,系我国边镇中学生。甲和乙一起上学,在路上捡到周岁,系我国边镇中学生。甲和乙一起上学,在路上捡到一手提包。打开后,发现内有一手提包。打开后,发现内有10001000元和元和4 4小袋白粉末。甲说:小袋白粉末。甲说:“这袋上有中文这袋上有中文海洛因海洛因和英文和英文海洛因海洛因及及5050克克的字的字样。我在电视上看过,这东西就是白粉,我们把它卖了,还能样。我在电视上看过,这东西就是白粉,我们把它卖了,还能发一笔财。发一笔财。”二人
46、遂将二人遂将4 4袋白粉均分。甲先将一袋白粉卖与他袋白粉均分。甲先将一袋白粉卖与他人,后在学校组织去邻国旅游时,携带另一袋白粉并在境外出人,后在学校组织去邻国旅游时,携带另一袋白粉并在境外出售。甲的行为构成:售。甲的行为构成:A A走私毒品罪走私毒品罪 B B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C C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 D D 走私、贩卖毒品罪走私、贩卖毒品罪?思考题思考题 对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0022002年试年试卷二第卷二第4141题)题)A A1515周岁的甲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周岁的甲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 B B1515周岁的乙非法拘禁他人使
47、用暴力致人伤残周岁的乙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C C1515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80008000克克 D D1515周岁的丁使用暴力奸淫幼女周岁的丁使用暴力奸淫幼女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我国刑法第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我国刑法第1717条第条第2 2款关于款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以及刑法分则中关于转化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以及刑法分则中关于转化犯的具体规定。的具体规定。A A项中,根据刑法第项中,根据刑法第292292条第条第2 2款的款的规定,可直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规定,可直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B B项中,根据项中,根据刑法第刑法第238238条第条第2 2款的规定,直接认定为
48、故意伤害款的规定,直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重伤),罪(重伤),C C项中,根据刑法第项中,根据刑法第1717条第条第2 2款的规款的规定,丙的行为直接构成贩卖毒品罪,定,丙的行为直接构成贩卖毒品罪,D D项中,根项中,根据刑法第据刑法第1717条第条第2 2款的规定,丁的行为直接构成款的规定,丁的行为直接构成强奸罪。本题答案:强奸罪。本题答案:ABCDABCD 第三节第三节 行为主体的特殊身份行为主体的特殊身份一、行为主体特殊身份的概念一、行为主体特殊身份的概念 是指行为人在身份上的特殊资格,以及其他与一定的是指行为人在身份上的特殊资格,以及其他与一定的犯罪行为有关的,行为主体在社会关系上的特殊
49、地位或犯罪行为有关的,行为主体在社会关系上的特殊地位或者状态,如男女性别、亲属关系、国籍、国家工作人员、者状态,如男女性别、亲属关系、国籍、国家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证人等。司法工作人员、证人等。1 1、仅指行为人、仅指行为人行为时行为时所具有的身份。实施犯罪行为后才所具有的身份。实施犯罪行为后才形成的特殊地位,不属于特殊身份。如首要分子。形成的特殊地位,不属于特殊身份。如首要分子。2 2、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因此,特定的犯罪目的与动机等、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因此,特定的犯罪目的与动机等心理状态,不宜归入特殊身份。心理状态,不宜归入特殊身份。3 3、总是与一定的犯罪行为密切联系的,与罪行为没有联
50、、总是与一定的犯罪行为密切联系的,与罪行为没有联系的资格等情况,不是特殊身份。系的资格等情况,不是特殊身份。(如是否国家工作人(如是否国家工作人员在叛逃罪与故意杀人罪中作用不一样)员在叛逃罪与故意杀人罪中作用不一样)刑法之所以将特殊身份规定为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主刑法之所以将特殊身份规定为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基于如下原因:要基于如下原因:1 1、有些犯罪只有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才能实施。、有些犯罪只有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才能实施。(如徇私(如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2 2、有些行为只有特殊身份的人实施,其社会危害性才可、有些行为只有特殊身份的人实施,其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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