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章第七章 船舶碰撞船舶碰撞(Collision of Ships)第一节第一节 船舶碰撞概述船舶碰撞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过失碰撞过失碰撞 第三节第三节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船舶碰撞损害赔偿 第一节第一节 船舶碰撞概述船舶碰撞概述一、船舶碰撞的概念一、船舶碰撞的概念广义:广义:两艘或两艘以上船舶的某一部位同时占据同一空间,致使一方或几方发生损害的物理状态。它需具备如下几个要件:第一,必须要有接触。第二,必须要有损害。第三,必须发生在船舶之间。狭义:狭义:“所谓船舶碰撞,一般是指海船与海船或者海船与河船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其他可航水域发生的碰撞。”(海商法第165条)碰撞船舶是发生在非用于军事或政府
2、公务的船艇与海商法第3条所指的船舶之间。Collision of ships means an accident arising from the touching of ships at sea or in other navigable waters adjacent thereto.Ships referred to in the preceding paragraph shall include those non-military or public service ships or craft that collide with the ships mentioned in Art
3、icle 3 of this Code.构成狭义船舶碰撞的条件:1.须是海商法适用的船舶;2.必须发生于船舶之间;3.船与船必须有接触;4.必须有损害发生;5.必须发生在特定的水域。船舶碰撞构成的实例船舶碰撞构成的实例 海船在靠港时撞上了码头。海船在靠港时撞上了码头。一艘海船在长江上与一艘内河船相撞。一艘海船在长江上与一艘内河船相撞。在海上航行中的船舶与灯船相撞。在海上航行中的船舶与灯船相撞。海船与另一海船的锚链相撞。海船与另一海船的锚链相撞。海船驶过掀起大浪掀翻小船,或招致其他船相撞。海船驶过掀起大浪掀翻小船,或招致其他船相撞。案例:案例:甲船超速航行,有与乙船相撞的危险,乙船为避免相撞采取
4、自动搁浅措施而至损害,事后诉甲船以求索赔。甲船则认为乙船的船损并非两船相撞所致,故甲船没有赔偿的责任。Key:船舶碰撞的请求是基于损害而不是基于受否实际相撞的。因此,有与驾驶员的过失造成损害时,虽然船舶并为实际相撞,也与船舶碰撞同论。故甲船应负赔偿责任。反之,如无损害,即使两船相撞,也无责任问题。(二)从责任方划分1、单方过失责任2、双方过失责任3、双方无过失责任二、船舶碰撞的种类二、船舶碰撞的种类(一)从碰撞的起因划分1、过失碰撞2、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碰撞3、故意碰撞2、双方过失责任按各自过失比例分担损失互有过失,一方为主;互有过失,责任相当;互有过失,责任难定。双方过失比例相当或过失比例难
5、以确定,各承担50%碰撞责任。对人身伤亡,碰撞当事方应负连带责任。3、双方无过失责任 碰撞各方互不负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造成的船舶碰撞(force majeure)(2)意外事故造成的船舶碰撞(other causes not attributable to the fault of either party)(3)不明过失碰撞(cause left in doubt)案例:案例:1、甲、乙两船均以全速驶向某港口,在航道上,甲船因引航员登船而暂停,再加速前进时,乙船已成为追越船,因两船相互作用而发生船吸导致碰撞。乙船本应知道如果追越甲船可能发生船吸的后果,应减速而没有减速致使两船发生碰撞。事
6、后甲船起诉乙船索赔损失。2、甲船在倒车开出某商用港时,撞上了在港口出口处附近停泊的乙驳船,该驳船当时正和其他一些驳船以其排列在出口处。案例:案例:下列碰撞事故皆与船员过失无关,究竟是什么原因所致?损失由谁承担?1甲船为避台风而停泊于港内,并加固缆绳及抛锚,以做好一切防御准备,然而台风来势太猛,锚链、缆绳均被吹断而走锚,船被吹走后与停泊的乙船发生碰撞。2甲船为避免与乙船相碰而立即倒车,但由于活塞突然失灵倒车没有成功,结果与乙船相撞。事后查明,甲船船员乙对活塞进行过合理的检查和维修,但仍未发现任何缺陷。3在一个风平浪静、能见度良好的白日里,两船莫名其妙的相撞后沉没,船员全部遇难,究竟是一方过失还是
7、双方过失无从查清。(1)不可抗力造成的船舶碰撞A风力是不可预见的;B船舶曾妥善地系泊或锚泊;C照管船舶方面不存在疏忽。(2)意外事故造成的船舶碰撞A非有意行为;B已尽合理的谨慎;C不可避免;D不可预测。第二节第二节 过失碰撞过失碰撞一、过失的概念一、过失的概念 过失:在驾驶船舶、管理船舶过程中,具有通常技术和谨慎从事的航海人员,应该遇见碰撞损害的发生,而没有预见,或者应该防止碰撞损害而没有防止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在此种情况下作出的行为或不行为。二、过失的确定二、过失的确定1、确定驾驶船舶过失的一般原则 把碰撞的全过程分为几个不同航行阶段,在每一阶段中均以合格船员的良好船艺和国际或地方的航行避碰规
8、则为尺度,来分析判断是否构成碰撞过失。会遇构成碰撞危险形成紧迫局面出现紧迫危险碰撞2、确定管理船舶过失的一般原则 船员管船过失是否已尽到合理谨慎和技能 船东管船过失根据国际公约和国内法,例如:船员资格、船舶设备、船舶适航性等。三、特殊作业中的过失三、特殊作业中的过失1、沉船所有人的过失 沉船所有人得知船舶沉没后,应在合理时间内给沉船做出妥善的标志。他应一直保持这种标志清晰醒目,直到沉船被打捞或委付为止。问题:问题:如果船舶所有人及时报告了港口主管当局,由于主管当局的疏忽,未能及时加标或发布航海通告,是否解除船舶所有人的责任呢?英国:解除 美国:不解除 2、引航作业中的过失 同船长过失造成的船舶
9、碰撞一样,其船舶所有人应对损害负责。少数国家引航当局对引航员的过失引起的损害,象征性地给与赔偿。例如前苏联、波兰。比利时和巴拿马运河当局例外,如因引航员的过失造成损害,该当局承担全部责任。第三节第三节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船舶碰撞损害赔偿一、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一、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1、恢复原状原则2、直接损失赔偿原则 3、受损方尽力减少损失原则 1、恢复原状原则 碰撞损害赔偿应使索赔方尽量接近索赔事故发生之前的状况,多数场合体现为对受害方的金钱补偿。注:注:对于碰撞造成的人身伤亡,不适用“恢复原状”原则。2、直接损失赔偿原则(1)损失必须是碰撞的直接后果(2)损失必须是相继碰撞事故
10、之后立即发生的后果 (3)损失必须是伴随碰撞事故的发生可合理预见的后果。案例:案例:下列损失中何者属于直接损失而应予赔偿?1因甲船违规行驶而掀起巨浪致使系泊于锚地的乙船船货均受损。乙船能否就该浪损向甲船索赔?2乙船因甲船碰撞而产生了救助、拖航、打捞、修理等费用损失,乙船能否就上述费用主张索赔?能否索赔修理期间的营运损失?能否索赔因营利损失而失去的投资、投标、贷款等机会的损失?3乙船因被碰而使航次租船合同解除,能否对于本应赚得而没有赚得的运费等营运损失主张索赔?如果乙船是渔船,能否索赔丧失捕捞季节的生产损失?4乙船因碰撞在港进行修理,此时港口当局命令该船必须安装一台无线电装置,为此滞期三天,乙船
11、能否就此多出的3天滞港时间索赔?3、受损方尽力减少损失原则(1)受损方为减少损害而合理支付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新的损害都可以得到赔偿。(2)加害方对已经减少的损失可不负赔偿责任。(3)受损方因经济实力不足,而不能减少损失,对这部分不能减少的损失,受损方不能获得赔偿。案例:案例:甲船、乙船与丙船在大连港水域发生碰撞,丙船在大连卸货的19天里,甲船船长和乙船代表人多次要求丙船在大连就地检修,以较少碰撞损失。但丙船执意驶往日本修理,仅修理费比在大连修理多出3.5万美元。三方对该别外支出的修理费应由谁负担产生争议。Key:丙船在大连不进行招标就前往日本修理,不符合方便原则和受害方应尽力较少损失的原则。因
12、此超出的费用由丙船自负。二、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计算二、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计算 包括船舶的损害、船上所载货物的损害、船上旅客、船员的人身伤亡及其财产损失。思考:思考:船舶对货物的损害赔偿,是否包括对本船所载运的货物的赔偿?案例:案例:甲、乙两船碰撞,甲船负1/4的过失责任,乙船负3/4的过失责任。其中甲船的船舶损失为80万元,乙船的船舶损失为40万元。两船所载运的货物均遭受损失,其中甲船的货损为20万元,乙船的货损为10万元。问:1.甲、乙两船及所载货物的损失是多少?2甲、乙两船各应赔偿多少?3按冲消法计算,乙船实际赔偿甲船的损失是多少?4若两船碰撞还导致人身伤亡,受害人或其家属能否对任意一方请
13、求100%的赔偿?如果可以,赔付方能否向另一方追偿?如果不可以,甲、乙两船应按什么比例赔偿人身伤亡?船舶全损赔偿:船舶价值船舶全损赔偿:船舶价值+滞期损失滞期损失+第三方赔第三方赔偿偿+船员工资和遣返费用船员工资和遣返费用+利息利息+其他费用其他费用 船舶部分损失赔偿:修理费及附带费船舶部分损失赔偿:修理费及附带费+支付第三支付第三方的费用方的费用+滞期损失赔偿滞期损失赔偿 货物灭失赔偿:货物装船时的价值货物灭失赔偿:货物装船时的价值+运费运费+保险保险费费-可节省的费用可节省的费用 货物损坏赔偿:修复所需费用货物损坏赔偿:修复所需费用 货物迟延交付赔偿:实际价值货物迟延交付赔偿:实际价值+预
14、期可得利润预期可得利润-到到岸时的市价岸时的市价 船舶碰撞案件的诉讼时效船舶碰撞案件的诉讼时效 有关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碰有关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碰撞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撞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互有过失的船舶碰撞中,对第三人的人身伤亡,互有过失的船舶碰撞中,对第三人的人身伤亡,一船连带支付的赔偿超过其过失比例的,有权向一船连带支付的赔偿超过其过失比例的,有权向其他过失方追偿。这种追偿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为其他过失方追偿。这种追偿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连带支付损害赔偿之日起计算。一年,自当事人连带支付损害赔偿之日起计算。船舶碰撞案件的法律适用船舶碰撞案件的法律
15、适用 发生在一国领海内的船舶碰撞,一般应适用该国发生在一国领海内的船舶碰撞,一般应适用该国的法律并由该国法院管辖。的法律并由该国法院管辖。发生在公海的船舶碰撞,根据碰撞船舶的国籍不发生在公海的船舶碰撞,根据碰撞船舶的国籍不同可能适用不同的法律。同可能适用不同的法律。海商法海商法第第273条规定,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发
16、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国法律。第四节 船舶碰撞的管辖权n一、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对管辖权的规定n二、碰撞的国际公约n1.民事管辖权公约的主要规定n1)规定了管辖法院n2)规定原告对法院享有选择权n3)承认协议管辖与协议仲裁的效力n2.刑事管辖权公约的主要内容n1.事故只能向船旗国司法或行政当局提出;n2.不适用港区或内河水域;n3.除船旗国当局,任何当局不得下令扣留或扣押船舶;n4.缔约国在领海内采取刑事措施的权利可以保留。n三、我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n1.适用条约、参照惯例原则;n2.碰撞情况不同,管辖方法有别;n3.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管辖。第五节 船舶碰撞的国际公
17、约n一、统一船舶碰撞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统一船舶碰撞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主要内容n1.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比例过失原则;n2.诉讼时效为2年;n3.碰撞后的救助义务。n我国于1994年加入了该公约。n二、1972年避碰规则n该规则有38条和4个附录。n我国于1980年1月8日加入公约。n三、1985年确定海上碰撞损害的国际公约草案n里斯本公约草案里斯本公约草案?国内法规范:国内法规范:海商法海商法第八章第八章 海上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 海商法海商法第第273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
18、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中国TV公司与加拿大C公司签订了6个合同,先后卖了1200吨建材给C公司。付款方式是D/P(中文称付款交单)。这6个合同的货先后分10批从天津运往蒙特利尔,其中有6批是大阪三井班轮公司承运。6张货物提单价值60万余元。1989年4月以后分别从天津装船运至神户,再转船到目的港蒙特利尔。提单由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天津分公司签发,签发后提单交发货人。按D/P付款方式,发货
19、人把提单交到中国银行天津分行(托收行),天津分行委托加拿大多伦多帝国商业银行(代收行)代收,由帝国商业银行通知收货人,收货人拿钱到该银行赎单。现假设出现C公司经理未交款赎单即将货物提走,且查无下落的情况,中国TV公司决定委托律师代为索赔时,作为律师应如何认定这起买卖合同中各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确定原被告。1.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分公司与中国TV公司之间是:A中介关系 B买卖关系 C代理关系2.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天津分公司与大阪三井班轮公司之间:A代理关系 B发货人与承运人的关系3.发货人与中国银行天津分行之间是:A委托关系 B合作关系4.中国TV公司与大阪三井班轮公司之间是:A委托关系 B发货人与承运人的关系5.本案原告应当是:A中国TV公司 B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天津分公司C中国银行天津分行6.本案被告应当是:A加拿大C公司经理 B加拿大C公司 C加拿大多伦多帝国商业银行 D大阪三井班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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