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 燃气输配系统 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一般由门站、储配站、输配管网、调压站以及运行管理操作和控制设施等共同组成。输配系统设计原则 符合城镇燃气总体规划;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在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合理的方案。燃气输管网分类 1.按输气压力分类 2.按敷设方式分类 (1)埋地管道 (2)架空管道 3.按用途分类 (1)长距离输气管线 (2)城镇燃气管道 1)分配管道:在高压、次高压、中压燃气管道支管的起点处,应设置阀门。2)用户引入管 3)室内燃气管道 (3)工业企业燃气管道 1)工厂引入管和厂区燃气管道 2)车间燃气管道 3)炉前燃气管道 4.按管网形状分类 (1)环
2、状管网 (2)枝状管网 (3)环枝状管网 5 按管网压力级制分类(1)单级系统(2)二级管网系统 (3)三级管网系统(4)多级管网系统 城镇燃气管网系统及实例 (一)低压供应方式和低压一级制管网系统 (二)中压供应方式和中-低压两级制管网系统 (1)中压单级管网系统 (2)中压B-低压二级管网系统 (3)中压A-低压二级管网系统 (三)高压供应方式和高-中-低压三级制管网系统 (四)多级管网系统 示例 图1 多级管网系统 1长输管线;2门站;3调压计量站;4储气站;5调压站;6高压B环网;7次高压B环网;8中压A环网;9中压B环网;10地下储气库 6 提高管网水力可靠性的途径(1)管网系统应有
3、2个或2个以上供气点,防止供气中断(2)低压管网最好分区布置,每个独立区至少两个调压站(3)高中压只有一个环时,可采用相同或相近的管径(4)低压管网可按单位长度压力降为定值进行计算,但应留有余量 第二节第二节 城镇燃气管网的布线城镇燃气管网的布线布线原则 1)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进行2)应尽量靠近用户,以保证用最短的路线,达到同样的供气效果3)城镇燃气干管应根据用户的用气量及其分布,全面规划,并逐步形成环状管网,以保证供气的可靠性。4)燃气管网应满足与其他管线和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护距离布线需考虑因素 (1)气源情况:种类、性质、气源点位置、供应量等 (2)城镇情况:规模、建筑物
4、特点、平面布局、发展规划;地理地形条件及障碍情况、地下设施情况等(3)城镇道路现状及规划情况(4)燃气用户情况:种类、用气负荷、压力要求等(5)施工及材料设备供应情况:费用及供应可能性等 城镇燃气管道地区等级的划分 城镇燃气管道通过的地区,应按沿线建筑物的密集程度,划分为四个地区等级,并依据地区等级做出相应的管道设计。(1)管道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任意划分为1.6Km长并能包括最多供人居住的独立建筑物数量的地段,按划定地段内的房屋建筑密集程度,划分为四个等级。在多单元住宅建筑物内,每个独立住宅单元按一个供人居住的独立建筑物计算。(2)地区等级的划分:一级地区:有12个或12个以下供人居
5、住建筑物的任一地区分级单元。二级地区:有12个以上,80个以下供人居住建筑物的任一地区分级单元。三级地区:介于二级和四级之间的中间地区。有80个和80个以上供人居住建 筑物的任一地区分级单元;或距人员聚集的室外场所90m内铺设管 线的区域。四级地区:地上4层或4层以上建筑物普遍且占多数的任一地区分级单元(不 计地下室数)。(3)二、三、四级地区的长度可按如下规定调整:四级地区的边界线与最近地上4层或4层以上建筑物相距200m。二、三级地区的边界线与该级地区最近建筑物相距200m。(4)确定城镇燃气管道地区等级应为该地区的今后发展留有余地,宜按城市规划划 分地区等级。燃气输配管道的布线燃气输配管
6、道的布线 1.燃气管道与建(构)筑物及其他管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2.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路面至管顶)应符合下列要求:埋设在机动车道下时,不得小于0.9m;埋设在非机动车道(含人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6m;埋设在庭院(指绿化地及载货汽车不能进入之地)内时,不得小于0.3m;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0.8m。3.输送湿燃气的燃气管道,应埋设在土壤冰冻线以下。燃气管道坡向凝水缸的坡度不宜小于0.003。4.地下燃气管道宜直埋敷设,管道的基础宜为原土层。凡可能引起管道不均匀沉降的地段,管道基础应进行处理。5.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的
7、下面穿越,但不包括架空的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6.高压燃气管道不应通过的区域包括:易燃易爆仓库、机场、火车站、重点文物保护区。7.对于燃气输配系统各种压力级制的燃气管道,当有可能超过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时,应设置防止管道超压的安全保护设备。8.燃气管道不宜与其他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当需要同沟敷设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9.地下燃气管道在城市道路中的敷设位置是根据当地远、近期规划综合确定的,敷设地下燃气管道还受管道所输送的燃气压力,管道施工和检修条件,道路、路面及地下管线设施情况,所用管材、管道接口型式等因素的限制。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
8、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室内净高不应小于2.2m;2.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小时;并应有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小时;3.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4.应采用非燃烧体的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隔开;5.应设置燃气监控设施、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6.燃气管道应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设计,减少焊缝并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7.当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一起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8.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保证吹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燃气管道穿越铁路、
9、河流等障碍物的方法燃气管道穿越铁路、河流等障碍物的方法 (一)燃气管道穿越铁路、高速公路、电车轨道和城镇主要干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下燃气管道敷设时在穿过热力管沟、穿越铁路、穿越高速公路和穿越城市主干道时应加装套管。2.穿越铁路的燃气管道的套管,应符合下列要求:套管埋设的深度:铁路轨底至套管顶不应小于1.20m,并应符合铁路管理部门的要求;套管宜采用钢管或钢筋混凝土管;套管内径比燃气管道外径大100mm以上;套管两端与燃气管的间隙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其一端应装设检漏管;套管端部距路堤坡脚外距离不应小于2.0m。(二)燃气管道穿越河流(1)水下穿越 1)沟埋敷设 2)裸管敷设 3
10、)顶管敷设(2)沿桥架设 为保证安全,燃气管道随桥梁跨越河流时,其输送压力不应大于 0.4MPa 并做较高等级的防腐保护。(3)管桥跨越 高压燃气管道布置高压燃气管道布置 1)四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输配压力不宜大于1.6MPa(表压)。2)应与建筑物、构筑物等保证一定的水平距离 3)不应通过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文物保护区、机场、火车站、海河港码头等地 4)宜采用埋地方式敷设,架空敷设时应采取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节第三节 燃气管道材料、附属设备及防腐燃气管道材料、附属设备及防腐一、燃气管道材料(一)钢管(1)分类:卷焊钢管、无缝钢管、镀锌焊接钢管(2)连接方式:焊接、法兰、螺纹(二)铸铁管(
11、1)分类:灰铸铁管、球墨铸铁管(2)连接方式:机械接口(二)塑料管(1)分类:输送燃气主要为聚乙烯塑料管(PE管)(2)连接方式:电热熔连接、热熔对接、法兰连接、钢塑转换接头连接(三)复合管 管材的选用 根据规范,室外燃气管道可以采用钢管、铸铁管、塑料(PE)管等。城镇埋地燃气管道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不小于30年。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允许暗埋,但管道设计使用年限应不小于50年。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严禁用于室内地上燃气管道和室外明设的燃气管道。(1)钢管:承载应力大、可塑性好、便于焊接、管壁薄、施工技术成熟,耐腐蚀性差;(2)铸铁管:抗拉、抗弯曲、抗冲击能力差、耐腐蚀;(3)球墨铸铁管:阻
12、力小,宜连接,具有钢管和铸铁管的共同优势;(4)塑料(PE)管:无腐蚀、质轻、流动阻力小、抗拉、抗弯曲性能好,使用寿命长,施工速度快;价格便宜、经济性好;(5)其他管材:还可以考虑使用钢骨架聚乙稀管道等新管材 PE管适用情况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不大于0.7MPa(表压),工作温度在-2040,只作埋地管道使用;严禁用作室内地上燃气管道,不得用于室外(明设)架空管道,公称直径不大于630mm;PE管道的连接方式 1)热熔连接:用于大管径、直管段连接;2)电热熔连接:使用电热熔管件连接,适用范围广,可连接分支管、三通等;3)法兰连接:金属管道或钢骨架聚乙烯管法兰与聚乙烯管道的连接;4)钢塑转换接头的
13、连接。聚乙烯燃气管道在新管埋地敷设时应符合的规定只作埋地管道使用,不得明设,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不大于0.7MPa(表压),工作温度-20 40,公称直径不大于630mm。1)开挖沟槽敷设管道时,应在沟底标高和管基质量检查合格后敷设管道;2)管道下管时不得用金属材料捆扎和吊运,应防止管道划伤、扭曲或承受过大的拉伸和弯曲;3)可随地形自然弯曲敷设,管道弯曲半径应符合规定;4)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应符合规定;5)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的下面穿越;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 体的场地下面穿越;不得与其他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6)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应符合规
14、范规定;7)随管道走向埋设金属示踪线(带)、警示带或其他标识;示踪线(带)应贴管敷设;8)拖管敷设时,沟底不应有可能损伤管道表面的物体;9)喂管敷设时应符合相关要求。二、附属设备(一)阀门:闸阀、旋塞、截止阀、球阀、蝶阀(二)补偿器(三)排水器:非自排、自排(四)放散管(五)闸 井 三、钢制燃气管道的防腐 钢制燃气管道腐蚀原因(1)化学腐蚀(2)电化学腐蚀(3)杂散电流腐蚀(4)细菌腐蚀 钢制燃气管道的防腐方法(1)净化燃气(2)管道加内衬 (3)采用耐腐蚀管材(4)绝缘层防腐(5)电保护防腐蚀 1)牺牲阳极保护法 2)外加电源阴极保护法 3)排流保护法n 埋地钢制燃气管道采取防腐控制措施时应
15、考虑以下因素:土壤电阻率、管道重要程度、管道环境条件 埋地的钢制燃气管道,可以采用的防腐方法包括绝缘层腐蚀、阴极保护、排流保护、防腐涂料保护 第四节第四节 城镇燃气管道的运行管理 n 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工作的主要内容 (1)运行:从事燃气供应的专业人员。按照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对燃气设施进行巡视、操作、记录等常规工作。)(2)维护:为保障燃气设施的正常运行,预防事故发生所进行的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3)抢修:燃气设施发生危及安全的泄露以及引起停气、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作业。(1)管道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应做的工作 1)管道吹扫:使用气体或清管球吹扫,将管道内的杂物及焊
16、渣等吹出,待吹扫或试验的管道与已经运行的燃气系统之间应加装盲板进行隔离 2)强度试验:用空气或水试验,以检查材料及施工中的明显缺陷 3)严密性试验:宜采用空气,检查管道系统有无漏气,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户的低压管道系统严密性试验的稳压时间应不少于30min 4)竣工验收:按照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工程合同等对工程进行全面 运行维护时应制定的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管道及附属设备、场站工艺管道及设备的运行、维护制度和操作规定 3)用户设施的检查、维护、报修制度及操作规定用户用气设备的报修制度 4)日常运行中发现问题或事故处理的报告程序5)管道供应燃气除紧急事故以外,临时调整供气量或暂停供气的
17、,供应单位应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或书面通知用户 n 进入调压室、压缩机房、阀井和检查井等燃气设施场所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入前应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在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在进入地下调压室、阀井和检查井内作业前还应检查有无其他有害气体,并检测氧含量;2)作业时必须穿防静电服、鞋、戴防护用具,系好安全带;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应轮换操作;3)维修电气设备,应切断电源;4)进行维护检修,应采取防爆措施或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铁器等工具进行敲击作业,严禁使用非防爆型无线通讯设备。n 对高压或次高压燃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1)高压或次高压调压装置及有关设备经过12个月的运
18、行后,宜进行检修;检修后的系统必须经过不得少于24h或不超过1个月的正常运行,才可转为备用状态;2)应定期对高压或次高压调压装置的调压器、安全阀、快速切断阀及其他辅助设备进行检查,并使其在设定的数值内运行;3)应对高压或次高压调压站进出口压力、过滤器压差现场检查,每周不得少于1次;4)高压或次高压设备的电动、气动及其他动力系统宜每半年检查1次。当气动系统由高压瓶装氮气供应时,应将检查次数增加到每周1次;5)对高压或次高压设备进行维护时,必须有人监护,不得单人操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
19、制燃气应急预案 2)燃气应急预案应当明确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非单一、两种以上措施组合)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负荷预测)和预警 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城镇燃气管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条例”,其中对燃气经营与服务所做的具体规定,其中对燃气经营与服务所做的具体规定 1)确立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明确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审批程序。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2)明确燃气经营者的服务义务和
20、禁止性行为。经营者应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向用户持续、稳定、安全地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不得随意中断供气。3)明确燃气经营者的责任。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经营者应当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4)完善燃气定价机制。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城镇燃气管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理条例”中对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做的规定中对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
21、理做的规定 1)确立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燃气管理部门、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了有关制度、措施。2)规定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者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的告知义务。3)明确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处置措施。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及时消除隐患;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4)明确燃气安全事故处置措施。燃气经营者和管理部门应及时启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还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获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2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承担的义务(1)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管道气不得随意中断供气)(2)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3)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 (4)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2)管道燃气经营者的责任(1)有关单位应当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2)应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
23、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燃气经营者、相关单位和个人对城镇燃气设施分别应承担的保护责任和义务 1)燃气经营者的保护义务)燃气经营者的保护义务 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2)单位和个人的保护义务)单位和个人的保护义务(1)禁止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
24、自拆)禁止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2)制止、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制止、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燃气
25、管网运行中的安全技术 燃气危险作业至少应由两人来完成,责任重大的作业应在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人和技术人员都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和实习。进行燃气危险作业的地点应设围挡和守护人员,在该处吸烟和点燃明火都是禁止的。意外漏气时应带防毒面具。在作业坑和井内作业的工人,应系安全带,其连接绳索的一段应握在地面上监视人员手中。接口和管件的严密性试验只准使用肥皂液检漏,绝对禁止用明火检漏。复杂的燃气危险作业应按照专门的作业计划进行。燃气设施动火作业区域内应随时检测可燃气体的浓度。要保证可燃气体的浓度小于其爆炸下限的20%。对用户燃气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作业时,应检测室内可燃气体的浓度。要保证可燃气体的浓度低于
26、其爆炸下限的20%时方可进行作业。燃气管道降压作业时,应根据管道内燃气的种类,将压力控制在300800Pa范围内进行操作。从根本上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严格履行操作规程是保证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保障。相关建设、施工单位在燃气设施附近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相关建设、施工单位在燃气设施附近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1)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的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1)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2)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3)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4)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5)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2)限制的活
27、动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当燃气设施或周边发生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时,燃气供当燃气设施或周边发生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时,燃气供应单位及现场抢修人员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应单位及现场抢修人员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 1)协助公安、消防及其它有关部门抢救并保护好现场;2)当燃气设施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切断气源或降低压力等方法控制火势,并应防止产生负压;3)燃气设施发生爆炸后,应迅速控制气源和火种,防止发生次生灾害;4)火势得到控制后,应按相关技术规程进行
28、抢修;5)火灾与爆炸灾情消除后,应对事故范围内管道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对停用或废弃的燃气管道,权属单位不必继续进行管理,即不必再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燃气管道漏泄检查 1)钻孔或挖深坑查漏:沿管道走向,在地面每隔一定距离(一般隔26m)钻一孔,用嗅觉或检漏仪进行检查;还可以在管道位置或接头位置挖深坑,露出管道或接头,检查是否漏气;2)可凭嗅觉或检漏仪检测检查地下管线的井、室;3)对邻近燃气管道的草木进行观察,如有花草树木枯黄等,可能有燃气泄漏、扩散;4)利用排水器(凝水器、抽水缸)判断:当排水器中的水量骤增时,应考虑管道破损,地下水渗入;5)利用各种检漏仪器在不开挖地面时进行泄漏检测。地
29、下燃气管道的巡查应包括的工作内容 1)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土壤、植物及变化情况 2)管道沿线是否有燃气气味或燃气泄漏声响等 3)对穿跨越、斜坡等特殊地段在恶劣天气后巡查 4)管线周围有无施工破坏及影响 5)管道附件有无丢失及损坏等 1)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组成 由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紧急切断装置、排气装置等组成的安全系统。分为集中和独立两种。2)如何选择气体探测仪(1)在使用天然气的场所,应选择甲烷探测器或复合探测器;(2)在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选择探测液化石油气的气体探测器;(3)使用人工煤气的场所,宜选择一氧化碳探测器或复合探测器;(4)为探测因
30、不完全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应选用一氧化碳探测器。燃气管道泄漏修复 裂缝加套筒腐烂管段调换 管内衬里法 1 1)在役燃气管道防腐涂层定期检测要求)在役燃气管道防腐涂层定期检测要求(1 1)高压、次高压管道每)高压、次高压管道每3 3年进行年进行1 1次,中压管道每次,中压管道每5 5年进行年进行1 1次,次,低压管道每低压管道每8 8年进行年进行1 1次;管道运行次;管道运行1010年后,检测周期分别为年后,检测周期分别为2 2年、年、3 3年、年、5 5年;年;(2 2)实施阴极保护的管道,当运行保护电流大于正常保护电流)实施阴极保护的管道,当运行保护电流大于正常保护电流范围时应检查管道防腐层
31、;范围时应检查管道防腐层;(3 3)可开挖探坑,或进行外观检测、粘结性检测及电火花检测;)可开挖探坑,或进行外观检测、粘结性检测及电火花检测;(4 4)防腐层损伤时,必须进行更换或修补。更换或修补的防腐)防腐层损伤时,必须进行更换或修补。更换或修补的防腐层应与原防腐层有良好的相容性,且性能不应低于原防腐层。层应与原防腐层有良好的相容性,且性能不应低于原防腐层。2 2)在钢制管道第一次发现腐蚀漏气点,应做的工作)在钢制管道第一次发现腐蚀漏气点,应做的工作(1 1)应对管道选点检查并针对实测情况制定运行、维护方案;)应对管道选点检查并针对实测情况制定运行、维护方案;(2 2)钢制管道埋设)钢制管道
32、埋设2020年,应进行评估,并加强巡视和泄露检查。年,应进行评估,并加强巡视和泄露检查。建筑物内燃气管道及设备安装应注意(1)管道材料及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2)管道设计及安装应符合规范,施工合格(连接牢固,不得断裂脱落,严密不漏气)(3)安装燃具的房间应满足通风、排烟、净高度等要求(4)管道及燃具与周围其他设施保持安全距离(5)暗埋的燃气管道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50年,压力不应大于0.01MPa(6)设置泄露报警、通风排烟装置等(7)居民用户安装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及复合探测器使用三年时应对其功能进行检查 居民安全使用燃气的注意事项居民安全使用燃气的注意事项不得擅自改动管线、设施
33、及燃具安装燃气表、阀门、气化器等设施的房间不得住人或放杂物不得加热、摔砸、倒置液化石油气钢瓶严禁用明火检查泄漏燃具连接软管定期更换,长度不得超过2m正常情况下严禁关闭公用阀门异常情况下能够切断气源、通风并报警协助供应单位的检查维护和抢修不得故意破坏燃气设施,影响公共安全燃气用户个人应履行的义务和禁止的行为燃气用户个人应履行的义务和禁止的行为 1)燃气用户义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2)燃气用户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
34、线;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盗用燃气;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居民用户安装家用燃气灶具和燃气热水器应符合的要求居民用户安装家用燃气灶具和燃气热水器应符合的要求 1)燃气灶安装:)燃气灶安装:(1)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2)安装燃气灶的房间净高不宜低于)安装燃气灶的房间净高不宜低于2.2m。(3)燃气灶与墙面的净距不得小于)燃气灶与墙面的净距不得小于10cm。(4)当墙面为可燃或难燃材料时,应加防火隔热板。)当墙面为可燃或难
35、燃材料时,应加防火隔热板。(5)灶台应采用不燃烧材料,采用难燃材料时,应加防火隔热板。)灶台应采用不燃烧材料,采用难燃材料时,应加防火隔热板。(6)暗厨房应选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并设置燃气浓度)暗厨房应选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并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自动切断阀。检测报警器、自动切断阀。2)热水器安装:)热水器安装:(1)燃气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居住房间、过道或阳台内。)燃气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居住房间、过道或阳台内。(2)有外墙的卫生间内,可安装密闭式热水器。)有外墙的卫生间内,可安装密闭式热水器。(3)装有半密闭式热水器的房间,门或墙的下部应设有格栅或间隙
36、。)装有半密闭式热水器的房间,门或墙的下部应设有格栅或间隙。(4)房间净高宜大于)房间净高宜大于2.4m。(5)可燃或难燃烧得墙壁和地板上安装热水器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可燃或难燃烧得墙壁和地板上安装热水器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隔热措施。(6)热水器的给排气筒宜采用金属管道连接。)热水器的给排气筒宜采用金属管道连接。入户检查应包括的内容入户检查应包括的内容 确认燃气设备设施完好 管道不得擅自改动或作为电器设备接地,应无锈蚀、重物搭挂 连接软管应安装牢固且不应超长及老化 阀门完好有效 用气设备符合安装、使用规定 不得有燃气泄漏 用气设备前压力应正常 计量仪表应完好 对餐厅等商业用户每年检
37、查不少于2次 根据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商业用户燃气设备的,商业用户燃气设备的排烟设施应符合排烟设施应符合 (1)燃具上方应设排风扇或排气罩;有放倒风的装置;设备顶部应有垂直烟道,水平烟道不宜超过6m;安装在0以下房间的金属烟道应做保温;(2)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烟道,多台设备共用烟道时,应保证排烟时互不影响;(3)在容易积聚烟气的地方,设置泄爆装置;(4)不得与使用固体燃料共用一套排烟设施。工程验收要求 1)验收材料应完整、准确、有效 2)按照设计、竣工图纸进行现场验收,工程量应符合合同规定 3)设施设备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4)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部分要重点检查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完
38、毕以后,应进行试验和验收。对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完毕以后,应进行试验和验收。对居民用户,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的要求和规定居民用户,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的要求和规定 城镇燃气管道安装结束后,应做完管道吹扫、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后才能投入运行。实验介质应采用空气或氮气,严禁用可燃气体和氧气进行实验。1)强度试验 试验前,管内应吹扫干净,吹扫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不得使用可燃气体。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且不得低于0.1Mpa。达到试验压力时,稳压不少于0.5h,检查所有接头,无渗漏,无压力降为合格。2)严密性试验 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且不得低于5KPa。应稳压不少于15min,并检查
39、所有接头,无渗漏,无压力降为合格。不锈钢波纹软管在试验压力下的稳压时间不宜小于1h。燃气行业信息化系统的建设 1.生产调度自动化系统 (1)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简称SCADA)可靠性好;可操作性、可维护性好;关键设备容错能力强;采用三级控制连锁 (2)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简 称GIS)(3)用户管理系统 (4)生产调度辅助决策系统 2.营业收费自动化系统 3.决策支持系统(Decision Support System简称DSS)4.其它业务系统 (1)计算机
40、辅助设计系统;(2)工程管理系统;(3)财务、审计、劳资管理系统。(4)办公自动化系统(Office Automation简称OA)。压缩天然气供应(1)压缩天然气装(卸)车操作要求:被加压缩天然气的在用气瓶内应保持正压,加气压力不得超过气瓶的工作压力;严禁给无合格证或有故障的车辆加气。在接好加气软管准备打开瓶组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阀门;加气时不得面对加气枪口,与作业无关人员不得附近停留。(2)不能进行加气或卸气作业:雷击天气;附近发生火灾时;检查出油燃气泄漏;压力异常;其他不安全因素。液化石油气供应(1)自然气化 液态液化石油气吸收自身的显热和通过容器壁吸收周围介质的热量而进行的气化。自
41、然气化过程的特点 1)气化过程中气相组分有变化;2)具有一定的气化能力适应性:在钢瓶的气化能力范围之内,气化量可以随用气量变化而变化;3)单位时间内气化量比较小,因此输送距离比较短,可以不考虑再液化问题。(2)强制气化(3)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在进行绿化时应充分考虑液化石油 气的特点,应满足 1)生产区内严禁种植易造成液化石油气积存的植物 2)生产区四周和局部地区可种植不易造成液化石油气积存的植物 3)生产区围墙2m以外可种植乔木 4)辅助区可种植各类植物 (4)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站址宜选择在所在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 上风侧,且应是地势平坦、开阔、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段。(5)小型液化天然
42、气钢瓶宜露天设置,不应永久地安装在建筑物内部。(6)在液化石油气厂站的生产区内,地下管沟中必须填满干砂,以防止液化石油气聚集,引发事故。(7)为保证安全,液化石油气钢瓶在灌装完成后,应逐瓶复检钢瓶气密性和灌装重量,检查合格才能贴合格标识。(8)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厂的生产区均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米的不燃烧实体围墙。(9)工程设计中,液态液化石油气在管道内的平均流速应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流速可取0.8 m/s1.4m/s,最大流速不得大于3m/s。(10)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应有防止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流入下水道的有效措施。(11)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设计应尽量取直,以节省投资;管道不可以穿越居民居住区域。(12)燃气运输车辆上应根据燃气种类配置压力表、液位计、泄放装置和导除静电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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