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 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1.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的关系2.国际贸易主要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3.商检4.报关5.保险6.国际货运代理7.理货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国际物流和国际贸易是国际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国际贸易使商品所有权发生了交换,而国际物流则体现了商品在国际间的实体转移,两者之间呈现出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关系。1、国际物流是国际贸易实现的必要条件。2、国际贸易促进国际物流的发展。国际贸易主要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货物在运输、交接的过程中,要办理各种手续,如报关与进出口清关手续、安排运输与保险等等,而且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还可能遭遇意外事故等。有关上述事项由谁来承办,费用
2、谁负担,风险如何划分等,必须给予明确。为了简化手续和交易过程,买卖双方便采用某种专门的用语来表示各自的权利和任务。这种用来表示交易双方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专门用语,称为贸易术语。它们来源于国际贸易惯例,是国际贸易长期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贸易术语的分类贸易术语共有13种,分为4个组别。1、E组EXW(工厂交货)2、F组(主运费未付,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所指定的承运人)FCA、FAS、FOB3、C组(主运费已付,卖方订立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的运输契约,并装货上船交于承运人)CFR、CIF、CPT、CIP4、D组(到达组术语)DAF、DES、DEQ、DDU、DDP商检 简单说来就是商品检
3、验。一般用于进出口贸易。由商检机构出单证明你的货物经检验符合怎样的品质和数量。买家凭借你出具的商检单可以了解到货物的品质是否与其需求的一致。有时会列为议付单据之一。实行商检的机构实行商检的机构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我国国内最权威、最大的检验机构。一般中国产品出口都由此处进行商品检验。国际上最公立的商检机构是瑞士的SGS,在中国主要城市也设有办事处。商检商检费用 根据申报商检的货物价值来收取费用。一般在货值的千分之二左右。定价依据是用于出口报关的发票上显示的货值。需要商检的货物 -分三类分三类1.客户需要商检的。客户为保证自己受到的货和合同订立的一致,会要求你办理商检并出具商检单。2.中国需要
4、法检货物。出口货物有些国家规定必须在出口前作商检。3.进口国需要法检的货物。进口国可能对某些中国出口的货物规定必须检验。检验可能可以在中国进行,也可能要在进口地进行。法检商品的范围 进口商品法定检验范围 1、列入的进口商品;2、有关国际条约、协议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检验机构和检验证书 检验机构 官方机构,非官方机构,工厂企业、用人单位设立的化验室和检验室 检验证书 检验机构检验后,都要发给一定证明书,以示证明。常见的证明书有检验证明书、品质证明书、重量证明书、卫生证明书、兽医证明书、植物检疫证明书、价值证明书、产地证明书。报关
5、报关的概念 报关是指货物在进出境时,由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格式填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海关规定应交验的单证,请求海关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海关(略)报关 报关单证和报关期限 海关规定,只有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单位”才能报关,并且,负责报关的人员需经海关培训和考核认可,发给报关员证件,才能办理报关事宜。1、报关单证 海关规定,一般的进出口货物需交验如下单证: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两份),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其他批准文件,提货单、装货单和运单,发票,装箱单,减免税或免检证明,商品检验证明,海关认为必要时应交验的贸易合同及其他有关单证。报关2、报关期限 海关法规定
6、,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前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申报。逾期罚款,征收滞报金。如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其货物可由海关提取变卖。国际货运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通常是接受客户的委托完成货物运输的某一个环节或与此有关的各个环节,可直接或通过货运代理及他雇佣的其它代理机构为客户服务,也可以利用他的海外代理人提供服务。国际货运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主要服务内容:1.代表发货人(出口商)(1)选择运输路线、运输方式和适当的承运人;(2)向选定的承运人提供揽货、订舱;(3)提取货物 并签发有关单证;(4)研究
7、信用证条款和所有政府的规定;(5)包装;(6)储存;(7)称重和量尺码;(8)安排保险;(9)将货物的港口后办理报关及单证手续,并将货物交给承运人;(10)做外汇交易;(11)支付运费及其它费用;(12)收取已签发的正本提单,并付发货人;(13)安排货物转运;(14)通知收货人货物动态;(15)记录货物灭失情况;(16)协助收货人向有关责任方进行索赔。国际货运代理2.代表收货人(进口商)(1)报告货物动态;(2)接收和审核所有与运输有关的单据;(3)提货和付运费;(4)安排报关和付税及其它费用;(5)安排运输过程中的存仓;(6)向收货人交付已结关的货物;(7)协助收货人储存或分拨货物。国际货运
8、代理3.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它收取货物并签发多式联运提单,承担承运人的风险责任,对货主提供一揽子的运输服务。在发达国家,由于货运代理发挥运输组织者的作用巨大,故有不少货运代理主要从事国际多式联运业务,而在发展中国家,由于交通基础设施较差,有关法规不健全以及货运代理的素质普遍不高,国际货运代理在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方面发挥的作用较小。4.其它服务,如根据客户的特殊需要进行监装、监卸、货物混装和集装 箱拼装拆箱运输咨询服务等。5.特种货物装挂运输服务及海外展览运输服务等。国际货运代理案例案例一:某货代公司接受货主委托,安排一批茶叶海运出口。货代公司在提取了船公司提供的集装箱并装箱后,将整箱货交给船公
9、司。同时,货主自行办理了货物运输惊险。收货人在目的港拆箱提货时发现集装箱内异味浓重,经查明 该集装箱前一航次所载货物为精萘,致使茶叶受精茶污染。请问:(1)收货人可以向谁索赔?为什么?(2)最终应由谁对茶叶受污染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国际货运代理案例案例分析:(1)可向保险人或承运人索赔。因为根据保险合同,在保险人承保期间和责任范围内,保险人应承担赔付责任。因为根据运输合同,承运人应提供适载的监管链认证,由于COC存在问题,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2)由于承运人没有提供适载的COC,而货代在提空箱时没有履行其义务,即检查箱子的义务,并且在目的港拆箱时异味还很浓重,因此,承运人和货代应按各自过失比例
10、承担赔偿责任,如承运人承担60%,货代承担40%的责任。理货 理货的概念 理货的英文叫(tally),其含义为计数用的筹码。最早的理货工作就是计数。现在,理货的工作范围已经发生了变化。理货是指船方或货主根据运输合同在装运港和装卸港收受和交付货物时,委托港口的理货机构代理完成的在港口对货物进行计数、检查货物残损、指导装舱积载、制作有关单证等工作。理货的意义 1、外轮理货是对外贸易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不可缺少的工作 2、外轮理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到船舶和货物的安全 3、外轮理货是国家对外的一个窗口 4、外轮理货能够影响到国家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和发展理货理货工作的内容 编制、填写理货单证 理货单证
11、是指理货机构在理货业务中使用和出具的单证。理货单证是反映船舶载运货物在港口交接当时的数量和状态的实际情况的原始记录,因此它具有凭证和证据的性质。理货机构一般是公正性或证明型的机构,理货人员编制的理货理货人员编制的理货单证,其凭据或证据就具有法律效力。单证,其凭据或证据就具有法律效力。理货理货单证的作用理货单证的作用:(1)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提单持有人之间办理货物数字和外表状态交接的证明;(2)承运人、托运人、提单持有人以及港方、保险人之间处理货物索赔案件的凭证;(3)船舶发生海事时,处理海事案件的主要资料,这里主要是指货物积载图的作用;(4)港口安排作业,收货人安排提货的主要依据。这里主要是指货
12、物实际积载图和分舱单的作用;(5)船舶在航行途中,保管照料货物的主要依据;(6)买卖双方履行合同情况的主要凭证;(7)理货机构处理日常业务往来的主要依据。理货理货单证的种类理货单证的种类有:理货委托书(application for tally);计数单(tally sheet),是理货员理货计数的原始记录;现场记录(on the spot record),是理货员记载货物异常状态和现场情况的原始凭证;日报单(daily report),是理货长向船方报告各舱货物装卸进度的单证;待时记录(stand by time record),是记载由于船方原因造成理货人员停工待时的证明;货物溢短单(ov
13、erlanded/shortlanded cargo list),是记载进口货物件数溢出或短少的证明;货物残损单(damaged cargo list),是记载进口货物原残损情况的证明;货物积载图(stowage plan),是出口货物实际装舱部位示意图;还有分港卸货单、货物分舱单、复查单、更正单、分标志单、查询单、货物丈量单合理或证明书等单证。理货理货工作的内容 分票和理数 1、分票。分票是理货员的一项基本工作。分票就是依据出口装货单或进口舱单分清货物的主标志或归属,分清混票和隔票不清货物的归属。2、理数。理数是理货员的一项最基本的工作,是理货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鉴定理货质量的主要尺度。理数
14、就是在船舶装卸货物过程中,记录起吊货物的钩数,点清钩内货物细数,计算装卸货物的数字,称为理数(Count),亦称计数。理货理货工作的内容 理残 凡货物包装或外表出现破损、污损、水湿、锈蚀、异常变化等现象,可能危及货物的质量或数量,称为残损(Damaged)。理残是理货人员的一项主要工作。其工作内容主要是对船舶承运货物在装卸时,检查货物包装或外表是否有异常状况。理货人员为了确保出口货物完整无损,进口货物分清原残和工残,在船舶装卸过程中,剔除残损货物,记载原残货物的积载部位,残损情况和数字的工作叫理残,亦称分残。理货理货工作的内容 绘制实际货物积载图 装船前,理货机构从船方或其代理人取得配载图,理
15、货人员根据配载图来指导和监督工人装舱积载。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在装船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调整和变更配载。理货长必须参与配载图的调整和变更事宜,在装船结束时,理货长还要绘制实际装船位置的示意图,即实际货物积载图。理货理货工作的内容 取得船方签证 理货机构为船方办理货物交接手续,一般是要取得船方签认的,同时,承运人也有义务对托运人和收货人履行货物收受和交付的签证责任。当然如理货机构是个公证机构,那么它的理货结果就可不经船方签证而生效。但目前我国还没有这样做。因此我们讲,船方为办理货物交付和收受手续,在理货单证上签字,主要是在货物残损单、货物溢短单、大副收据和理货证明书上签字,称为签证。签证是船方对理货结
16、果的确认,是承运人对托运人履行义务,是划分承、托运双方责任的依据,是一项政策性和实践性较强的业务。理货理货工作的内容 批注 在理货或货运单证上书写对货物数字或状态的意见,称为批注。按加批注的对象不同,批注可分为船方批注和理货批注两类。理货批注一般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装货时,理货人员发现货物外表状况或数量有问题,发货人又不能进行处理,而又要坚持装船,这时理货人员就得如实批注在大副收据上。另一种是在卸货时,理货长对船方加在理货单证上的批注内容有不同意见,经摆事实,讲道理后,船方仍坚持不改变批注内容。这时,理货长可在理货单证上加放不同意船方批注内容的反批注意见。理货理货工作的内容 复查和查询 1、
17、复查 处理卸港理货数字与舱单记载的货物数字不一致,国际航运习惯做法是,船方在理货单上批注“复查”方面的内容,即要求理货机构对理货数字进行重新核查。2、查询 船舶卸货发生溢出或短少,理货机构为查清货物溢短情况,向装港理货机构发出查询文件或电报,请求进行调查,且予以答复;或在船舶装货后,发现理货、装舱、制单有误,或有疑问,理货机构向卸港理货机构发出查询文件或电报,请求卸货时予以注意、澄清,且予以答复;或船公司向理货机构发出查询文件或电报,请求予以澄清货物有关情况,且予以答复,以上情况统称查询。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卖方或买方)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定的金
18、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缴纳保险费。保险人承保以后,如果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约定范围内的损失,应按照规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上的补偿。保险单据保险单据 保险单保险单 它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成立保险合同关系的正式凭证,因险别的内容和形式有所不同,海上保险最常用的形式有船舶保险单、货物保险单、运费保险单、船舶所有人责任保险单等。保险凭证保险凭证 它是保险人签发给被保险人,证明货物已经投保和保险合同已经生效的文件。保险凭证具有与保险单同等的效力,但在信用证规定提交保险单时,一般不能以保险单的简化形式。保险利益 保险人所承保的标的,是保险所要保障的对象。但被保险人(投保人)投保的并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
19、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这个利益,叫做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以FOB、FCA、CFR和CPT方式达成的交易,货物在越过船舷后风险由买方承担。一旦货物发生损失,买方的利益受到损失,所以买方具有保险利益。以CIF和CIP方式达成的交易,投保是卖方的合同义务,卖方拥有货物所有权,当然具有保险利益,所以卖方向保险公司投保才有效。保险的种类保险的种类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邮包运输保险 其中以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起源最早,历史最悠久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承保的范围 承保范围包括海上风险、海上损失与费用以及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所造
20、成的风险与损失(1)海上风险。海上风险是保险业的专门用语,一般口头用语叫海难,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异引起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海运保险中,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海运保险中,意外事故仅指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爆炸和失踪等。但并不包括海上的一切危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2)海上损失与费用。海上损失与费用。海上损失和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洋运输中,因遭受海上风险而引起的损失与费用。海上损失类型。全部损失 部分损失全部损失又分全部损失又分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21、实际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完全灭失或完全变质,或指货物实际上已不可能归还保险人而言。保险标的物全部灭失、物权完全丧失、丧失原有商业价值或用途、载货船舶失踪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推定全损。是指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而进行施救,复原的费用已超过将货物运抵目的港的费用或已超出保险补偿的价值这种损失即为推定全损。构成被保险货物推定全损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修理费用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2)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整理和继续运往目的港的费用,超过货物到达目的港的价值。(3)保险标的物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为避免全损所需的施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的物的价值。(4)标的物的所有权完
22、全丧失,而收回标的物所有权的费用将超过标的物的价值。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部分损失部分损失 是指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在部分损失中包括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两种。1.共同海损。载货船舶在海运上遇难时,船方为了共同安全,使同一航程中的船货脱离危险,有意而合理地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这些损失和费用被称为共同海损。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是:(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的,而非主观臆测的。因为不是所有的海上灾难,事故都会引起共同海损的。(2)必须是自愿地和有意识地采取合理措施所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费用。(3)必须是为船货共同安全采取的谨慎行为或措施时所作的牺牲或引起的
23、特殊费用。(4)必须是属于非常性质的牺牲或发生的费用,并且是以脱险为目的。不管损失大小如何,都由船主,货主和承运各方按获救的价值,以一定的比例分摊。这种分摊叫共同海损的分摊。海上货物运输保险2.单独海损。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物所有人单独负担。与共同海损相比较,单独海损的特点是:(1)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2)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3)单独海损由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根据英国海上法,货物发生单独海损时,保险人应赔金额的计算,等于受损价值与完好价值之
24、比乘以保险金。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海上费用。海上费用是指保险人即保险公司承保的费用。a 施救费用(sue and labor expenses)。b 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海上货物运输保险(3)外来风险。外来风险一般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1、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2、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险别 基本险别 基本险别中包括平安
25、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FPA)、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WPA/WA)和一切险(all risks)三种。附加险别 可分为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 平安险。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包括:平安险。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包括:1、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2、由于运输工具遭遇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4、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范
26、围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施救费用,但以不超过被救货物的保险基金额为限5、运输工具遭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难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舱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6、运输契约定有“船舶互撞条款”,按该条款规定应有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水渍险。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一切险。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所有责任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一般附加险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
27、t,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简称T.P.N.D.)淡水雨淋险(fresh water rain damage,简称F.W.R.D.)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混杂、玷污险(risk of intermixture&contamination)渗漏险(risk of leakage)碰撞、破碎险(risk of clash&breakage)串味险(risk of odor)受热、受潮险(damage caused by heating&sweating)钩损险(hook damage)包装破裂险(loss or damage caused by bre
28、akage)锈损险(risk of rust)上述11种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只能在投平安险,或水渍险的基础上加保。特别附加险包括战争险、战争险的附加费用和罢工险等。保 险案例:我国诺华公司与新加坡金鼎公司于1999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饲料的CFR合同,诺华公司开出信用证,装船期限为2000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金鼎公司租来运货的“亨利号”在开往某外国港口运货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货至2000年1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取得金鼎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一致的提单。“亨利号”途经某海峡时起火,造成部分饲料烧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饮料湿毁。由于船在装
29、货港口的迟延,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赶上了饲料价格下跌,诺华公司在出售余下的饲料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诺华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回答以下问题:(1)途中烧毁的饲料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2)途中湿毁的饲料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3)诺华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饲料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4)承运人可否向托运人金鼎公司追偿责任?为什么?保险案例答案:(1)属单独海损,应由诺华公司承担。因为途中烧毁的饲料不属共同海损,而依CFR术语,此时的在途货物已由诺华公司即买方承担风险。(2)属共同海损。因为船舶和货物遭到了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又合理地造成了饲料被湿
30、毁。此项损失由诺华公司与船舶公司分别承担,这是共同海损的结果。(3)可以。因为承运人迟延装船,又倒签提单,当然应对买方的损失负责。(4)可以。因为金鼎公司出具保函。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复习题 1、阐述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总共有哪几种?2、班轮运输的概念及其特点?3、什么样的货物要选择海上运输方式?海上运输方式的特点?4、大陆桥运输有哪些优点?5、航空货物运输有哪四种组织方法?请阐述各自的特点?6、阐述集装箱货物运输的优越性。7、国际多式联运的概念及其优点和注意事项。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案例分析 案例一:我国某出口公司先后与伦敦B公司和瑞士S公司签订两个出售农产品合同,共计3500长吨,
31、价值8275万英镑。装运期为当年12月至次年1月。但由于原定的装货船舶出故障,只能改装另一艘外轮,至使货物到2月11日才装船完毕。在我公司的请求下,外轮代理公司将提单的日期改为1月31日,贷物到达鹿特丹后,买方对装货日期提出异议,要求我公司提供1月份装船证明。我公司坚持提单是正常的,无需提供证明。结果买方聘请律师上货船查阅船长的船行日志,证明提单日期是伪造的,立即凭律师拍摄的证据,向当地法法院控告并由法院发出通知扣留该船,经过4个月的协商,最后,我方赔款209万英镑;买方方肯撤回上诉而结案。试分析我方赔款的原因?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案例一答案:倒签提单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识破,产生的后果
32、是严重的。但是在国际贸易中,倒签提单的情况还是相当普遍。尤其是当延期时间不多的情况下,还是有许多出口商会铤而走险。当倒签的日子较长的情况出现,就容容易引起买方怀疑,最终可以通过查阅船长的航行日志或者班轮时刻表等途径加以识破。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案例二:有份CIF合同,出售矿砂5咖公吨,合同舶装运条款规定:“CIF Hamburg,1989年2月份:由一船或数船装运。”买方于2月15日装运了3100公吨,余数又在3月1日装上另一艘轮船。当卖方凭单据向买方要求付款时,买方以第二批货物延期装运为由,拒绝接受全部单据,并拒付全部贷款,卖方提出异议,认为买方无权拒收全部货物。分析买方行为的合理性?第
33、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案例二答案:根据合同“由一船或数船装运”的规定,可以认定该合同是允许分批装运的。卖方在履行合同时,分两批装运,第一批货物的装货时间是符合合同规定的,只是第二批货物违反了合同规定的期限。因此,买方不应对符合合同的第一批货物拒收或索赔权力。至于第二批货物,虽然违反了合同,但是,装运时间仅仅超过期限一天,一般不能视为根本性违反合同,因此,买方拒收第二批货物的理由也是不充分的,最多只能要求赔偿。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案例三 国外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小麦500吨。合同规定,2002 年1月20日前开出信用证,2月5日前装船。1月28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
34、期至2月10日。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2月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遭到拒绝。问:(1)银行是否有权拒付货款?为什么?(2)作为卖方,应当如何处理此事?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案例三答案:(1)银行有权拒绝议付。理由如下:根据UCP500的规定,信用证虽是根据买卖合同开出的,但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银行只受原信用证条款约束,而不受买卖双方之间合同的约束。合同条款改变,信用证条款未改变,银行就只按原信用证条款办事。买卖双方达成修改信用证的协议并未通知银行并得到银行
35、同意,银行可以拒付。(2)作为卖方,当银行拒付时,可依修改后的合同条款,直接要求买方履行付款义务。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案例四: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部运输契约,由乙公司所有的“破浪号”轮船进行运输,运送人乙由巴西运输一套精炼棕榈油设备至上海,约定运费为29500美元,同年“破浪号”在驶往上海港途中遇海上风浪货舱进水,船体倾斜,被途经该地的丙公司船舶基于无因管理救助并拖至A港,再由A港改由乙的姊妹船“乘风号”运输到上海港。后经船舶技术公司对船舶进行检查,发现“破浪号”轮船船体开裂进水的原因,是由于船舶结构缺陷或船舶材质问题所致,该轮货舱铸蚀特别严重,船底板上有一条长度约为400mm纵向裂口,痕
36、迹较旧并用木塞塞住,且被核定抗风能力8级的该轮,在遭遇6级风浪世纪造成船损坏、货舱进水。乙公司有没有向甲公司请求支付运费的权力,有没有可能获得运费?如果货物损失是22275美元,并且甲公司提起诉讼的话,有没有可能获得赔偿?案例分析: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佣船运输契约,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一种。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作为本案的原告甲公司,使本合同的托运人,有权要求承运人按照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在履行承运人最低的法定的义务的前提下,履行合同约定,将货物安全运至卸货港并交付给收货人,如果承运人违约造成其经济的损失时,依照合同的约定和法
37、律规定,向承运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同时,也由提供约定货物,妥善包装和正确申报货物以及支付运费,承担包括共同海损的分担费用在内的其他费用的义务。据此,作为承运人的被告乙公司可能给予其法定合约定的运费请求权,请求甲公司支付运费29500美元。甲公司可能基于承运人没有妥善谨慎地甲公司可能基于承运人没有妥善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从而造成货物损失载所运货物,从而造成货物损失22270美元美元而提起诉讼,并且就货物的损害后果与承运而提起诉讼,并且就货物的损害后果与承运人的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承担举证责任,人的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承担举证
38、责任,而乙公司可能基于货物的损失是由于遇到海而乙公司可能基于货物的损失是由于遇到海上风浪这一不可抗力提出抗辩,并就此为自上风浪这一不可抗力提出抗辩,并就此为自己尽到在此情况下已经妥善地、谨慎地装载、己尽到在此情况下已经妥善地、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而承担举证责任。货物而承担举证责任。就本案来说,托运人甲公司可基于乙公司违反就本案来说,托运人甲公司可基于乙公司违反法定最低义务是船舶不适航,提出诉讼,并就其为法定最低义务是船舶不适航,提出诉讼,并就其为何违反承担举证责任,此时提交与屠龙船舶技术咨何违反承担举证责任,此时提交与屠龙
39、船舶技术咨询公司的检查报告表明发现询公司的检查报告表明发现“破浪号破浪号”轮船船体开轮船船体开裂金水的原因,是由于船舶结构缺陷或船舶材质问裂金水的原因,是由于船舶结构缺陷或船舶材质问题所致,该轮货舱铸蚀特别严重,船底题所致,该轮货舱铸蚀特别严重,船底K列板上有列板上有一条长度约为一条长度约为400mm纵向裂口,痕迹较旧并用木纵向裂口,痕迹较旧并用木塞塞住,且被核定抗风能力塞塞住,且被核定抗风能力8级的该轮,在遭遇级的该轮,在遭遇6级级风浪世纪造成船损坏、货舱进水。并可以以此作为风浪世纪造成船损坏、货舱进水。并可以以此作为证据。而承运人可能会以承运人在开航前可能获得证据。而承运人可能会以承运人在
40、开航前可能获得的适航证明、船舶检验证书货船级证书来提出抗辩,的适航证明、船舶检验证书货船级证书来提出抗辩,并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并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本案中,托运人可能基于承运人迟延交付并造本案中,托运人可能基于承运人迟延交付并造成的损失,要求其赔偿成的损失,要求其赔偿500美元。并承担这一方面美元。并承担这一方面的举证责任。而乙公司也可能基于第的举证责任。而乙公司也可能基于第51条的免责条条的免责条款而主张免责,并承担举证责任。另一方面,乙公款而主张免责,并承担举证责任。另一方面,乙公司也可能基于司也可能基于51条第一款的规定条第一款的规定:船长、船员、引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船舶中的过失”主张免责,但由于乙公司与船长,主张免责,但由于乙公司与船长,船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员是雇佣关系,必须船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员是雇佣关系,必须限期赔偿,并且可以在之后给予雇用合同中的相关限期赔偿,并且可以在之后给予雇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向这些人追偿。最后,如果海上风浪被认定为规定向这些人追偿。最后,如果海上风浪被认定为不能免责的原因,承运人可以基于承运人的赔偿责不能免责的原因,承运人可以基于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额主张将赔偿的数额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任额主张将赔偿的数额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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