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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2篇.docx

1、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2篇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一)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库房安全防火,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要创建无火灾、无失盗、无虫鼠霉变,无差错事故的四无库房,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不得随意乱接电源线,不得使用电炉子等禁止使用的其它电器设备。3、库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杂物,物资存放距照明灯不得小于0.5米。4、非库房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库房。5、库管员要了解本库物资对易碎、易潮的物资要特别维护,经常保持库内正常的温度、湿度,合理库存。6、库管员要经常清洁库内地面、货架、物资的尘土,保持库内干净整齐。7、库管员下班前要关闭水、暖、电源

2、的开关,锁好门窗,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上班后如发现库房内有被盗迹象,要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经理及相关人员处理。8、库管员有维护所在区域安全秩序的义务,发现漏电、漏水及可疑人员,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9、库房所备消防设施不得乱动或挪作它用,周围不许堆放任何物品,并经常检查,使之保持有效状态。10、库管员应熟知灭火器材的属性,并能正确熟练地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二)库房管理制度一、原材料、成品库房由保管员负责。二、库房要求门锁齐全、进出方便,库房钥匙只能保管员掌握,闲人不得进入库房。三、库房的衡器必须经常校准,保证进货、发料数量准确,防止错进错发。四、要按照分类划片保管法的要求,按照不同的货物品

3、名,设置卡片,按规定的区域和原料离地、离墙存放。五、对直接进入车间加工的鲜活原料,应及时加工处理,并负责保管好未用完的原材料。六、要有计划、有安排对原材料实行先进先出原则。七、保持仓库内外清洁卫生。设防鼠、防虫蝇、防潮、防火、防盗等设施,保持库内无虫蝇、无蟑螂、无蜘蛛网、顶不漏、地不潮、安全可靠。八、库管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好原材料的建帐、建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凭据齐全。由于不负责任造成亏空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九、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索证制度(产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防伪标识、产地清真证明等证件),对不符合证件要求的产品、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材料有责任拒收入库。十、根据库存数

4、量、用量,及时向采购部上报采购计划,确保库存物资的充足供应。十一、每月底对库房原材料进行一次盘点和结清各项帐务,若出现差错责任自负。十二、食品库房杜绝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2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学校不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仓库区域应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醒目防火示意标志,严禁明火,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三、严格执行学校公用物品管理规定,履行仓管员职责,做好物资防潮、防腐、防火、防暴、防鼠、防盗等安全工作。四、仓库物资的存放应做到按类别整齐、规则,坚决执行“六不准”:不准在仓库

5、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准随意进行动火作业;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不准在库内住宿和让无关人员进入;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不准堵塞库内的消防通道。五、仓库内禁用碘钨灯,日光灯等电器设备和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得使用60瓦以上灯泡。六、下班时,仓管员必须检查货物,关好门窗,切断电源。七、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严禁堆放其它物品,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整好用。八、禁止在库内进行焊接切割作业,特需时,应先取得安全部门批准,并落实防范措施方可进行。九、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发生火灾时,立即扑救,并及时报告。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3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切实加强公司

6、原材料库房管理,并有效建立公司原材料库房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使公司原材料库房管理的所有作业均有所遵循,进而维护公司利益并确保公司生产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材料库的管理。第二章物资入库管理物资到厂后库管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请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防止错、缺、多,保证入库物资的材质、数量和质量。一、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并及时向主管采购的人员反映,以便得到解决1、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2、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二、库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对每一个入库单的入库物料进行数量确认,即确认登帐的入库数

7、量和实际入库数量是否相符,不符合的需要追查原因。三、入库物料需要摆放至指定储位,不要把同一种物料分开存放。四、增减卡要随时更新,内容包括到货日期、进货厂家、进出数量、结存数量、出入库经手人等。五、库管员有权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材料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办理入库的同时办理出库的现象。六、对于零星采购材料的验收,保管员必须做到既检验数量,又检验质量,发现质量残次的物资,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退换。要求零星采购的材料谁提报谁领出。七、办理材料入库时库管要认真核对采购计划,核对到货原材料规格、数量的准确性及采购计划所需物料的具体到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第三章物资的保存保管一、在物资验收入库后

8、,保管员要经常研究和掌握各种物资发生数量和质量变化的可能性,随时了解生产情况的变化,要根据各类物资的性能、包装、体积和储存要求等,采取科学的保管方法,搞好养护工作,防止物资短缺和变质。按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1、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2、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3、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按库号、架号、层号、位号对配件实行统一价位号,并与配件的编号一一对应,以便迅速查账和及时准确发货,如A532A库5号架3层2号。二、合理安排库容,给每种物料贴上明确的标签,做到先进先出。对常用、贵重或每日有变动的零配件随时盘点,检查帐

9、物卡是否相符,如果不是,就要查找原因(收发错误,合理损耗等等)。发现物料异常信息,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等要及时反馈。三、物料摆放需要按照划分的区域进行摆放,遵循“上轻下重”原则摆放。不得随意摆放物料,不得在规划的区域外摆放物料,特殊情况需要在2小时内进行整理归位。四、保持物料的标识清晰准确并安排定期检查,由物资仓储组组长负责。对标识错误的需要追查相关责任。五、保管员应随时掌握所管辖物资的库存量,发现进货量、库存量出现异常要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六、保管员对存放在仓库内物资的布局必须做到分布合理紧凑,用地节省,利用率高,物资出入方便,同时留出消防通道。第四章物资发放管理一、库管员在接获相关领

10、料单据时应认真审核,如有任何问题,应告知领料人员和咨询该领料单据的核准人,否则不得发料。领料单审核内容主要包括:1、单据的有效性,即单据是否已经按流程核准,如单据未被规定的核准人核准,则该单据为无效单据。2、领用材料的正确性,即所开立的材料名称、规格、颜色等是否正确。3、领用材料数量的准确性二、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三、按领料单的数量发放物料,对于少数未按领料单(按整卷,整箱等)领用的材料,领料人需要填写材料领用欠付表,并要求领料人在材料用完之后及时如数将原材料返库。每周六库管要对材料领用欠付表进行统一核查,并

11、通知有关车间将未返库的材料及时返库,期间如有丢失由领料人负责。四、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要将无库存的物料从领料单中划掉,同时要报告库房主管或计划部部长,不允许出现记账式(先写单,等来料再领)发放物料的情况。五、协调好各车间的领料时间,不允许多个车间同时通过一个库管领料,库管发放物料的时候只允许先领料的人员在库管的陪同下进入库房,其他车间等待领料的人员须在待料区域等待不允许进入库房内部。六、库管员未接获有效出库通知而擅自将材料进行出库,小过处理。如因此导致公司财产流失,以侵占公司财产论处。七、所有发料凭证,库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八、镀锌卷开卷后,根据实际开出的板料规格及数量计算出可用

12、的好板重量,将镀锌卷净重与好板重量的差值(这个值包含开出的不良板的重量及计量误差)以不良板的名义办理出库。即在出库不良板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将计量误差以不良板的名义出库。九、小型镀锌卷允许车间整卷领用,再根据具体的生产需求填写领料单,在整卷领用之前需要库管在镀锌卷使用明细单中确认卷的初始净重并签字,车间在填写领料单的同时还需要填写材料使用明细,镀锌卷用完时,由库管核对材料使用明细与镀锌卷的初始总量是否相符。十、仓库所有单据的T6录入要求在当天内完成。并于次日早9点之前由组长将需要给生产部的单据反馈给生产部,以便于生产部及时审核。对于少数需要采购在T6中添加的材料,要求组长每3天汇总一次统一报给采购

13、部门。十一、工具的发放应遵循以旧换新的原则。十二、仓库管理员根据出库单上数据取货、发货并确认。包装前由库房主管再次检查并确认。第五章物资的退库管理一、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每月25号要求各车间集中办理原材料返库(钢材、粉末等)二、办理退库时,物资使用部门开具红票领料单通知保管员,保管员到现场与物资使用部门共同确认数量、规格后,办理交接手续,保管员使用叉车或联系物资装卸员将物资运送回仓库。三、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四、借用的工具归还时仓库办理人均需要签名确认,借用人未签名的不予办理借用。第六章仓库卫生、安

14、全管理一、每天根据卫生值日表对负责区域内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和坏的东西,将需要使用的物料和设备按指定区域进行整理达到整齐、整洁、干净、卫生、合理摆放的要求。二、每天下班后仓库管理员要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确保仓库的窗户、电灯等均已关闭,并锁上库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三、仓库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所有入库人员需经过计划部长批准,必须在仓库保管员陪同下进出仓库,并遵守仓库管理制度。四、仓库钥匙由专职人员负责掌握,禁止其他人员拿钥匙到库房取物。五、仓库内严禁吸烟,并配置灭火器,时时做好仓库的5s工作,保持环境整洁,所存物料应井然有序,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库存明细。六、车间人员领料时不得随意翻

15、动架上物品及标示卡。大件物品须在库管的指挥安排下领取;小件物品可由库管直接取来交给领料人,领料人不需要进入库房货架中,在待料区域等待确认库管交给的物品规格及数量。七、所有人员不得携带类似手提包、包装袋等物品入库、确实需带入的,允许仓库保管员检查。第七章其他事宜一、所有单据要保管好。上月单据要整理归档,遗失要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二、倡导细心(严谨)、负责、诚实、团结互勉的工作态度和作风。三、上班时间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玩闹、睡觉、长时间拨打私人电话,不应擅自离开岗位,不得经常以私人理由会客等。四、仓库管理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

16、过,直至开除处罚。如有触犯刑律,则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1、盗卖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2、与供应商坑糜一气,以次充好,调换所保管之材料者;3、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4、未尽妥善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5、收取供应商贿赂者。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4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目的是确保档案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一、 为了维护库房管理秩序,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二、 认真做好防高温高湿、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暑、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震、防雷击工作。加强电源、消防器材管理。库内严禁吸烟、生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窗、

17、门要及时关闭上锁。做好对平时温湿度测试和记录,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库房的温湿度。三、 对库房内档案的保管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抽查,每季进行一次大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四、 接收、移出、借阅、销毁档案资料和工作人员调动必须严格严格手续。档案资料要进行消毒、杀虫处理,定期更换防虫药物。建立档案资料、检索工具、设施设备的统计台帐,做到帐物相符。五、 档案资料排放要整齐有序,调出的案卷入时入库、对号入座,不得放在办公室。保持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不准堆放公私杂物。六、 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失密、不泄密,不得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库外或摘抄有关内容。对违

18、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其责任。档案查阅利用制度一、查阅利用我馆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凭本人在工作单位或乡镇、村委会、居委会介绍信;查阅利用开放档案亦可凭本人身份证。二、查阅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填写查阅利用档案资料申请单。三、利用者领出、交还档案必须当面清点,并只能在查阅室查阅档案;不得抄阅与介绍信和申请单上无关的档案资料;不得将档案资料转给他人抄阅。四、查阅档案时不准在阅览室吸烟、喝茶、喧闹;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圈点、划线、折叠、抽页、裁剪;不准在档案原件和档案馆出示的档案证明上涂改。违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五、摘抄、复制档案资料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使用档案馆统一印制的档案史料摘录卡。制发档案证

19、明由接待人员摘抄或复印,经核对无误后加盖业务专用章,否则不能作凭证使用。六、查阅机密性质的档案,必须经县委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接待。七、馆藏档案的公布、出版权属于我馆所有,未经我馆同意,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公布、出版。档案销毁制度一、 为了提高馆藏质量,有效地保护档案,对确认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应当进行销毁。二、 销毁档案必须经本馆鉴定小组严格鉴定后进行,严禁任何个人擅自销毁。三、 档案销毁前,必须造具销毁清册,输审批手续,报县委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销毁1949年以前的历史档案,必须同时报国家档案局批准。四、 销毁档案时,必须指定销毁地点,并派出两个以后监销人员实施。档案销毁后,

20、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五、 严禁将需要销毁的档案作废品卖给收购商,或作其它用途,严防泄密。六、 销毁清册应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考。“十防措施”为了切实做好防高温、高湿、防火、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鼠、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雷击(含防震)工作,根据衡东气候特点及我馆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措施:一、库房温湿度常测记,适时通风和密闭,使用空调去湿机、使用木炭、化学吸湿剂。二、库内使用白炽灯,安装铁窗、铁门,报警器。三、建立消防安全队,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严禁烟、火,防止事故发生;库外设立安全区,消防器材和电源落实到人管理。四、建立值班责任制,加强巡逻保安全,库房管理设专人

21、,无关人员不入内;接待查阅设专人,防止档案被盗、丢失、撕页、裁剪和涂改。五、柜内常换防霉防虫药,档案资料进馆先消毒;管理人员勤清扫、勤检查,防止霉菌、虫卵入库内。六、定期放鼠药,随时关门窗,防止老鼠入库内。七、库内、库外、查阅室清洁卫生常保持,档案资料、检索工具、档案用品常除尘。八、库房周围搞绿化,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有害气体。九、安装避雷设施,及时检维修,确保安全有效。消防安全人员领导小组第一负责人:法人代表 局长组长:分管副局长副组长:档案管理股股长消防安全员:档案管理股全体人员防火负责人职责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行政管理制度规划,做

22、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二、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防火安全教育,以增强全员法制观念和防火安全意识。三、组织制订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部署贯彻。四、认真组织防火检查、监督,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五、按消防安全法规,配备和管理好消防安全设施,定期组织消防训练,丰富全员消防安全知识,以达到自防、自救、自卫和自治的需要。六、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群众加以扑救,并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5为加强本局档案库房管理,确保库存档案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自治区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档案库房是保存档案的重要场所,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

23、除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能随意进入档案库房,如工作确实需要,由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陪同进出。二、档案进出库房,要履行登记手续,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三、做好库房的防虫、防蛀、防霉和防鼠工作。新接收入库的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技术处理后方可入库。四、库房内安置温湿度计,每天定时测记。库房的温度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之间。超出标准范围时,要及时采取自然通风或机械除湿、降温等措施进行调控。五、定期清点库存案卷,核实帐、物是否相符,发现案卷短缺或长期借出未归还的,及时追查。六、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和消防设施状况,发现问

24、题及时报修或更新。七、库房内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扫,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库房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八、库房无人时,除必须持续工作的保温、保湿、消防、防盗等电子设备外,应关闭用电设备,锁紧门窗。上下班要检查门窗,注意防盗。九、出现火灾、洪涝灾害、突发性群体的事件和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等危及档案安全的险情时,应立即报警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开展抢险、转移等保护措施。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6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常用危险化学品储

25、存通则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第三条 物资储存场所的消防器材配置,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安排专人维护和保养。第四条 严格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窃等工作。第五条 在仓库、堆垛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第六条 仓库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第七条 仓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和物品发放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质量、数量、包装。无产地、铭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26、。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第八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证。具有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质和懂得防护、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第九条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物资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第十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库内物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无能力整改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改。第十一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确须在露天存放时,必须做好防火、防晒等措施。规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在露天存放。第十二条 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第十

27、三条 库内储存化学品的面积和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每堆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 平方米。(二)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 米;堆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 米;堆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 0、3 米。(三)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 米。(四)装有照明灯的仓库,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 米。第十四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化学品的仓库及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报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第十五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装置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28、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7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生产技术部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生产技术部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

29、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8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库房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库房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库房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30、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库房、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库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库房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库房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六条 库房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七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

31、防火责任制;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库房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库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第十条 各类库房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第十一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

32、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第十二条 库房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第十三条 对库房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第十四条 库房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第三章 储存管理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库房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

33、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

34、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

35、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第四章 装卸管理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库房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第三十

36、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第五章 电器管理第三十六条 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

37、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第四十三条 库房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

38、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第四十四条 库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第四十五条 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第六章 火源管理第四十六条 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库房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

39、准。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第五十一条 库房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第五十三条 库房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库房以及其他大型物资库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

40、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库房,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库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第八章 奖惩第五十七条 库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 附则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

41、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库房,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9为了进一步搞好财务室、图书室、档案室、库房安全工作,增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提高防事故能力,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更好的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一、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按照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尽职尽责,搞好管理工作,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二、牢固各

42、室门窗,财务室要购置保险柜,资金、帐目要进保险柜,不准随意在抽屉存放现金,每天留够当日所需现金,其余全部存入银行,财务室要有人值班,防止失盗。三、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帐目、图书、档案要进柜,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四、管理员要经常查房屋、门、窗、电线,做好防火、图书、档案、财产不受破坏和损失。总务处每月要进行安全检查记录,确保安全。五、严格履行借用手续,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严防破坏和丢失。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0一、储存管理:1、所有油漆入库存放前必须进行以下标识:产品名称、类别、进类日期、有效保质期;2、根据油漆的种类、性质分类存放,标识清楚以防止误发误用;3、存放场所应保持阴凉、通风,防爆

43、排风机应必须24小时保持工作;远离火种、热源;4、油漆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期品质变化,包括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防护措施。二、领用管理:1、尽量减少油漆的库存积压,严格控制存量;领用时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以防过期失效;2、车间因生产需要领用油漆时,应严格控制领用量,并填写领用单;3、每次油漆的入库、领用应做到帐、卡、物、证相一致。三、安全防范:1、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所管油漆的性质,掌握各油漆的物质安全特性;2、油漆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合理配置灭火设备;3、电器安装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要求,内部的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符合安全要求;

44、4、油漆库房区域内应配备防火、防泄漏的干沙或其他不燃烧的吸附性材料。四、日常监督管理:1、仓库管理人员每天对化学品使用及存放情况作检查,每周在化学品日常管理检查表上记录使用及存放情况,如有异常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处理;2、仓库管理人员每天对仓库储存环境如温度、湿度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仓库温湿度记录表,温度控制在5-35C度范围,温度控制在45-85%范围。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1一、目的为了安全地对油漆、油料及化学品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二、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控制和管理。三、职责1.库房必须在明显地方张贴“严禁烟火

45、”、“严禁火种”等标志牌。2.库房内必须配备充足的并与各种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3.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分区堆放,不得在同一区域乱堆、混放且必须确保消防通道时刻畅通。4.库房内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库房内在保持通风、干燥的同时还要做好防涝、防滑、防中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小包装可上货架,大包装可堆码,但堆高不得超过2米,垫底应垫高10厘米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商标要一律向外,方便存取和辨认。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根据需求和有效期,随用随购,尽量减少库存。7.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并翻转堆放,以免储存日久,沉淀结块影响使用。8.库房地

46、面必须防潮、防渗随时保持库房清洁干净。禁止存放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9.对汽油、苯类、酮类等溶剂进行整理、分装换桶时均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手套以防中毒。10.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在领用或装卸前,必须检查封闭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上报相关部门。11.在领取或装卸油料、油漆及化学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且在领用时认真填写和上下帐做到交接清楚明了。12.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库房在完成工作后及时上锁,除领用、发放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库房。1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执行。并请相关部门监督、实施。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21.库

47、区、罐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消防管理制度要求执行。2. 库房和罐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员为所分管的库房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库房的防火工作负责。3. 库房储存的原辅材料按其理化性质作用特点实行分类、分垛储存,库房内储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4. 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5.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6.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库房及在仓库区域内停放和修理。7.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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