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环境伦理学理论环境伦理学理论 第第7章章 生物中心伦理和生命固有价值生物中心伦理和生命固有价值 第第8章章 荒野、生态学和伦理学荒野、生态学和伦理学 第第9章章 土地伦理土地伦理 第第10章章 深生态学深生态学 第第11章章 社会生态学和生态女权主义社会生态学和生态女权主义第第7章章 生物中心伦理生物中心伦理 案例案例7 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 科学归类的物种约有140多万种 地球上存在着3000至4000万计的生命形式 生命的多样性中潜藏着大量的医药的、农业的、经济的、美学的、娱乐的和科学的价值 我们需要依赖其它的生命形式才能生存 人为因素导致生物灭绝率大增问题:我们与其它生
2、命形式有什么伦理上的关系吗?以生命为中心的或称之为生物中心的伦理学合理吗 对时间的思考:古时,月、日,以星象为参考,众生皆一今时,以秒、分、时、区为参考,以人为本7.1 概述概述 环保主义者不满意传统的环境伦理分析,对进行的伦理学拓展也认为不足以应对紧迫的环境问题 对已经公认的现象视而不见是非常不合理的 存在是引起重视的第一步 环境伦理来自哲学家?还是环境主义者?环境主义者更热衷于彻底转变伦理观念,而不是囿于传统的伦理原则传统伦理拓展主义的三个问题 人本主义 越象人越容易获得道德身份 个体主义(个人主义)个体动物可拥有道德身份,物种则不行。忽略联系 拓展目的不在于提出新的环境伦理理论 应用性的
3、伦理;局限性、批评性、否定性7.2 何谓环境哲学何谓环境哲学?看看环境主义者的观点、行为 在对现存的环境问题口诛笔伐,甚至流血牺牲后,思考我们为什么要这样?环境哲学即是这种思考的产物。它要考察问题的根源,人们为什么对环境问题苦恼,为什么应该苦恼?7.3 工具价值、内在价值和固有价值工具价值、内在价值和固有价值 工具价值是指其有用的功能 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是指它本身有价值而非其可供使用的特征 固有价值是指事物本身对它自己为善(或有好处),它独立于任何来自人类的评价。工具价值 吉佛德平肖(Gifford Pinchot)的保护主义运动强调森林和荒野的工具价值 几乎任何功利的
4、和经济的计划(建议)均出自对自然的工具价值方面的考虑 失去了或即将失去的东西,人们才感到它的宝贵,或它存在的价值 干净的空气、水、食物和充足的阳光 体育产业、保护区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象征意义上的、美学上的、文化上的 纪念意义的物品 友谊 自由钟(Liberty Bell),泰姬玛哈尔陵(Taj Mahal)或米开朗基罗(Michelangelo)的大卫雕塑(David)固有价值(inherent worth)强烈的争论 有人认为,谈完全独立于人类评价的“价值”毫无意义。有人认为,固有价值的讨论还是有意义的。如人类自己拥有固有价值。人的固有价值独立于他人的评价。人以外的生
5、物或事物可否拥有固有价值?有些环境主义者认为众生皆有固有价值 动物保护主义者认为至少某些动物拥有固有价值 纯自然物体或生态系统拥有固有价值有无意义?事物得有什么样的背景才能拥有固有价值?赋予某事物以固有价值有何实践上的意义?7.4 生物中心主义伦理学和敬畏生命生物中心主义伦理学和敬畏生命“生物中心伦理”(Biocentric Ethics)认为,所有生命均有固有价值 生物中心一词是指“以生命为中心”阿尔伯特施韦泽(Albert Schweitzer)的“敬畏生命”理论 生物中心伦理的一个早期版本 施韦泽(Schweitzer)的伦理思想 现代工业社会使生活之善与自然之善之间的联系越来越远 科学
6、和技术的提高带来了工业化社会,它将自然当作冷漠的、无价值的、机械的力量,从而分割开伦理与自然的联系。现代科学把自然看作机器,它遵从物理和力学定律。自然本身没有什么“善”(也无所谓恶)。在这样一个世界里,人类伦理就没有了基础,伦理价值只是个人的看法或感觉。现代工业社会里的战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官僚主义、无意义的工作及文化坠落都缘自这种分离行为 施韦泽(Schweitzer)的伦理学思想寻求重建自然和伦理之间的联系 他确信自然界有善的存在,固有价值可帮助给人类伦理以一基础。施韦泽(Schweitzer)认为解决此问题的想法概括在其“敬畏生命”中。施韦泽(Schweitzer)认为,人类感情的最
7、基本的事实是“我是个要活下去的生命,是众生之一员”。伦理就从我们完全明白完全敬畏下面这一事实开始:成为思考型动物的人感到,敬畏每个想生存下去的生命,如同敬畏他自己的生命一样。他如体验自己的生命一样体验其它生命。他接受生命之善:维持生命,改善生命、培养其能发展的最大的价值;同时知道生命之恶: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抑生命之发展。这是绝对的、根本的道德准则。施韦泽(Schweitzer)没有简单地把敬畏生命想象成某种法则,那种我们可应用于具体问题的法则。敬畏生命更是一种态度,这种态度确定我们是什么样的人,而不仅仅是我们该做什么。它描述的是一种品性,或是种品德,而非行为规范。一个有道德的人应持这样的态
8、度:敬畏任何有固有价值的生命。7.5 伦理学和品德伦理学和品德 对许多传统伦理学说如功利主义、道义论和自然法则的拥护者而言,伦理学的根本问题是“我该如何行?”伦理学目标在于澄清和论证能指导我们行为的规则或原则。哲学家的工作在于论证这些规则,要证明为什么所有理性的人应当遵循它。但施韦泽(Schweitzer)并未把敬畏生命当作一个伦理法则。敬畏生命是我们对这个世界所采取的一种态度。在这个意义上,施韦泽(Schweitzer)的伦理学不是着重于回答“我该如何行?”这个问题,而是“我该成为什么样的人?”其观点不仅仅是个规范的伦理,而是指品性和素质,不是指行为。这一转变代表着一种向哲学伦理学传统的回归
9、 品德伦理(An Ethics of Virtue)强调道德品质,或品德,而不是规范或原则。伦理学体系如功利主义、道义论和自然法则则着重于人类行为(actions),寻求论证行为正确与错误的规范和原则。品质伦理学描述和论证道德高尚的人所具有的品德,以此来构筑道德高尚的人的哲学内涵。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德就是那些使人们过着有意义和充实的生活的品格特征。塞格夫(Sagoff)认为,一个令人满意的环境伦理学必须不仅应涉及那些确定你要怎么样去做的评价,而且应涉及确定你是什么样的人的评价。自我是由最根本的素质、态度、价值和信仰所确定的。这样,当环境哲学要求你改变对待自然的最根本的态度时,实际上是要你改变自
10、己。7.6 泰勒(泰勒(Taylor)的生物中心伦理)的生物中心伦理 保罗泰勒(Paul Taylor):尊重自然(Respect for Nature,1986)在哲学上论证了生物中心伦理 他认为:我论证的环境伦理理论的中心原则(tenet)是:当其要表达和体现的具体的最终的道德态度是,我称之为尊敬自然时,其行为和品德就是好的和道德的。泰勒(Taylor)的解释和论证 1、所有有生命的物体都有其自身的善 所有生命是“生命的目的中心”认识到了所有生物的固有价值就是接纳了尊敬自然作为“最根本道德态度”2、真实(real)与表象(apparent)的善的区别 一个事物之善不总是与该事物认为是其善相
11、一致,似乎对我是善(主观)或许并不真正地是对我是善(客观地)。什么样的存在(entity)有其客观性的善呢?比如考虑一只蝴蝶,我们不好说它的利益或偏好,我们或许会在考虑其善或愿望时断然否认它有什么价值,但当我们了解了其生命周期,且知道这一过程所需要的环境条件时,我们不难说出什么对它有利什么对它有害甚至当我们考虑极简单的动物有机体,如单细胞原生动物时,一个熟悉生物学的人可以很轻松地说出什么对它有利或有害,什么样的环境改变对其有利与不利,什么样的物理环境适宜或不适宜。我们对这种有机体知之愈多,我们越可以更好地判断某事物对其利益有利还是无利12 众生皆有善,因为所有生命都是“生命目的中心”每个物种都
12、不同目的,但所有的事物都有目的,总的来说,其目的就是生长、发展、持续和繁衍。生命本身在它向此目的前进的意义上讲是有方向性的,每个生命都是这一有目标行为的中心,每个活物都是“生命的目的中心”。施韦泽(Schweitzer)的话是“我只是想要活下去的众生之一员”泰勒(Taylor)的“生命的目的中心”概念 生命的目的中心是说其内在功能及外在行为都是有目的的,能维持机体的存在使之可成功地进行生物行为,能繁衍种群后代,并对不断变化的环境的适应。正是一个有机体的这些旨在使其善成为现实的功能上的联系使得它成为行为的目的中心。所有生命皆具有道德身份,在固有价值意义上我们对其负有责任 一个事物有其自身之善与拥
13、有固有价值之间有何联系呢?拥有其自身之善使得一个生物有可能成为人的责任的客体,即,只有当一个事物其自身之善可被提高时,我们才有责任去提高去保护它的善。因此有其自身之善对一个生物拥有固有价值是必要的 泰勒(Taylor)的“生物中心展望”(biocentric outlook)四个中心信条:其一,人类与其它生命一样,在同样意义上同样条件下被认为是地球生命团体中的成员。其二,包括人类的所有物种是互相依赖的系统的一部分。其三,所有生物以其自己的方式追寻自身的善(生命信仰之目的中心)。第四,人类被理解为并非天生地超越其它生命16。泰勒(Taylor)解释说,生物中心展望是一种感受自然的方式,所有理性及
14、知其事实的人们都该接受它 7.7应用意义应用意义 泰勒(Taylor)的规范伦理学集中在两个基本问题上:一、由尊重自然情感而来的一般规范或责任。二、解决人与其它生物之间冲突的优先权法则。泰勒(Taylor)提出四个一般性责任:无毒害法则(nonmaleficence)不干涉法则(noninterference)忠诚法则(fidelity)重构公平法则(restitutive justice)无毒害责任要求我们不伤害任何生物 消极责任 不干涉原则要求我们不干涉个体生物的自由,也不去干涉生态系统或生物群落 不应当人为地妨碍生物体自由地追求其善,也不应当破坏它们为达到目的而必需的东西 不应当捕捉或奴
15、役生物体,也不应做对其健康和营养不利的事 不干涉义务要求我们“不要势图操纵、控制、改变或管理自然生态系统,或介入其正常的功用”尊重自然的善要求我们不欺骗或背叛野生动物 重构公平性原则要求伤害其它生物有机体的人对该有机体进行重构 若我们毁了动物的栖息地,公平性要求我们恢复之;若我们捕捉到一个动物或植物,公平性要求我们将其恢复至其自然环境。泰勒(Taylor)提出的这四个原则的优先关系 不危害责任是“我们对自然最基本的责任”当冲突不可避免,或没有持久的痛苦而显著的善即可得到时,重构公平性法则优先于忠诚原则,忠诚原则优先不干涉原则。当重要的人类利益与非人类生命的利益相冲突时怎么办?这类道德冲突和问题
16、不会出现在以人为中心的体系中。只有在我们承认了其它生物的固有价值之后,这里面大量存在的矛盾才暴露出来 泰勒(Taylor)提出的方案是(1)自卫;(2)均衡;(3)最小失误;(4)分配公平性;(5)重构公平性 自卫法则在非人类生物的利益威胁到人类,或使人类健康及生命受到危险时,满足人的利益就成为合法 当人类没有受到严重的威胁时,其余四个法则起作用 均衡原则和最小失误原则适用于非人类的基本利益与人类的非基本利益相冲突时。在这种情况下,若人类的非基本利益与非人类的基本利益不相容,均衡性原则禁止我们为满足人类的利益而牺牲非人类的基本利益 分配公平性原则设置了解决人类与非人类基本利益冲突的条件。总之,公平性要求均分负担,并且利益与义务公正地分配 重构公平性要求在没满足由最小失误原则和分配公平性所定的条件时进行恢复与重构 7.8总结与结论总结与结论 泰勒(Taylor)强调对个体生物。他说固有价值只对个体生物,人们对生态系统,非生命物体或物种没有直接责任 泰勒(Taylor)假设冲突与竞争是生命的自然状态。在这个模型中,生物中心伦理的目的在于找到公正地解决这种冲突的程序 其它哲学家则会侧重于协作和相互依赖关系,而不是解决个体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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